当前位置:首页 > 院校介绍 >
四川农业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是一所以生物科技为特色,农业科技为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也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现任党委书记庄天慧教授、校长吴德教授。


办学历史悠久、资源丰富。前身是1906年创办的四川通省农业学堂,此后历经四川高等农业学校(1912年)、四川公立农业专门学校(1914年)、公立四川大学农科学院(1927年)、四川省立农学院(1932年)、国立四川大学农学院(1935年)、四川大学农学院(1950年)等多个历史发展阶段。1956年四川大学农学院整体迁至原西康省(1955年撤销)省会雅安独立建校为四川农学院,1985年更名为四川农业大学,2001年四川省林业学校整体并入。学校现有雅安、成都(温江)和都江堰3个校区,占地总面积约4500亩,馆藏文献资源1491万册(件)。


学科门类齐全、特色鲜明。现设有学院26个,研究所(中心)1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涵盖农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医学、文学、教育学、法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二级学科49个,博士专业学位授予类别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个、二级学科10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类别16个,本科招生专业73个;国家重点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4个,部省重点学科20个。2005年学校被确定为全国援疆学科建设计划40所重点高校之一。根据2017年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综合计分,学校在全国农林高校、在川高校中分别位居第7和第4。农业科学、植物学与动物学、生物与生物化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化学5个学科ESI排名近年持续稳定保持世界前1%,农学、兽医学2021年分别入围软科一流学科排名世界前40强和前51-75强。2017年动物营养与饲养科学、2018年作物学入选全国高等院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


师资力量雄厚、名师荟萃。现有教职工近3600人,其中:教授439人、副教授589人;博士生导师315人、硕士生导师820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杰出高级专家1人,何梁何利基金获得者2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4人、特设岗位1人、青年学者4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4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3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8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4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3人、青年拔尖人才5人,国家973计划首席青年科学家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5人,霍英东教育基金获得者14人,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获得者3人,四川省杰出人才奖获得者2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12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54人,四川省天府青城计划杰出科学家4人、天府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7人、天府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5人,四川省天府峨眉计划人选25人,四川省教学名师13人,四川师德楷模2人,四川省教书育人名师辅导员7人。学校是2012年全省首批人才优先发展试验区2所试点高校之一。








四川农业大学雅安校区






育人体系完备、条件优良。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是1976年以后全国首批恢复招收研究生的高校之一,现有全日制在校生4.3万余人,其中:本科生3.6万余人,博士和硕士研究生7200余人。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103项,其中:国家级一等奖3项、二等奖8项,省级一等奖27项。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5篇、提名6篇。有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国家级精品课程5门,国家级和省级一流课程(含示范课程)71门,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572项。学校是全国首批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所高校之一、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所高校之一、全省首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5所高校之一、全省首批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俱乐部6所高校之一。


科研成果丰硕、效益显著。获部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700余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0项,四川省科学技术特等奖3项、一等奖71项。70%左右的获奖成果得到推广转化,累计创社会经济效益1000多亿元。先后在国际顶尖学术期刊《Cell》《Science》等发表高水平论文。拥有科技部、四川省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重点实验室9个,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科技部条件平台1个,教育部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教育部、科技部、农业农村部创新团队10个,农业农村部科学观测实验站3个,以及四川省重点(高校)实验室31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个、社科研究基地4个、协同创新中心6个、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3个。学校是2012年全国首批成立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的10所高校之一。


对外交流广泛、形式多样。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加拿大、俄罗斯、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等24个国家(地区)的100多所高校或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共签署了130余项交流合作协议,与国(境)外知名高校开展了“2+2”“3+1”“3+1+X”“4+1”等模式的联合培养项目。建有省部级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国际科技合作基地3个、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学校是全国首批有条件接受留学生的200所高校之一,是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高校,是“一带一路南南合作农业教育科技创新联盟”成员高校,曾被国家6部委评为全国留学回国人员先进工作单位,先后被国家外专局评为引进国外智力先进集体、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四川农业大学成都校区






学校建设与发展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1991年4月和2002年5月,江泽民同志先后两次亲临学校视察,对学校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的成绩表示赞赏。2002年1月,温家宝同志批示:“川农大精神”应该总结、宣传和发扬。2007年10月,温家宝同志再次批示:川农大工作很有成绩,办学经验值得重视。2008年5月,李克强同志亲临学校看望慰问“5.12”受灾师生员工。2001年10月,李岚清同志亲临学校视察,高度评价“川农大精神”,充分肯定学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始终坚持人才培养是立校之本、科学研究是强校之路、社会服务是兴校之策、文化传承创新是荣校之魂、国际交流合作是活校之方的办学理念,牢固树立学生为本、学术为天、学科为纲、学者为上的治学理念,大力弘扬“爱国敬业、艰苦奋斗、团结拼搏、求实创新”的“川农大精神”,继续秉承“追求真理、造福社会、自强不息”的校训,坚定不移地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道路,持续推进特色鲜明、国际知名的一流农业大学建设,努力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四川农业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四川农业大学是一所具有116年办学历史,以生物科技为特色,农业科技为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也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现设有学院26个,研究所(中心)1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涵盖农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医学、文学、教育学、法学、艺术学10大学科门类。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二级学科4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个、二级学科100个,2022年本科招生专业有73个。

学校全称:四川农业大学

学校国标代码:10626

第三条:四川农业大学设有三个校区:成都校区、雅安校区和都江堰校区。

招生联系电话:028-86290999、86291999

电子邮箱:scndzs@163.com

招生网址:zs.sicau.edu.cn

学校网址:www.sicau.edu.cn

成都校区: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 邮政编码:611130

雅安校区:雅安市新康路46号 邮政编码:625014

都江堰校区:成都都江堰市建设路288号 邮政编码:611830

第四条:学校有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教育、普通本科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远程教育和国际合作办学等层次类型完整的高等教育体系。学校现有3个校区,在成都校区设有农学院、动物科技学院、草业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林学院、园艺学院、风景园林学院、资源学院、环境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学院;在雅安校区设有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机电学院、食品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水利水电学院、人文学院、法学院、体育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在都江堰校区设有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商旅学院。

第五条:四川农业大学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港澳台地区招生。凡符合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六条:四川农业大学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录取按当地省级招委会制定的政策执行,相关专业的必考科目按省级招办最新公布方案执行。

第七条:对考生报考的专业录取时设定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志愿级差原则上在5分以内,同时参考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美、劳综合情况择优录取。考生报考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未录满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择优录取。

设计类、体育类考生在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为考生所在省的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我校不组织单独考试)和文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控制线的基础上,其中,四川省设计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体育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省控线上50分(含50分),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市、自治区)美术类、体育类进档考生按投档专业成绩和文考成绩相加后的总分或按本省(市、自治区)考试院折算后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八条:同分考生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则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依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九条:我校在招生录取时,不限男女比例。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学生报考,其余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尚有部分预留计划,招生录取过程中向生源较富余的省(市、自治区)投放。

第十一条:报考我校的学生,经录取进入学校后,结合学校实际,学校为学生提供调整专业(校区内)及辅修学士学位的机会,调整专业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二条:根据《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2022年我校在四川省面向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包括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和高校专项。

第十三条:四川农业大学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麦考瑞大学合作实施“中澳‘2+2’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项目录取的学生培养按照上级和“四川农业大学2022年‘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中澳‘2+2’双学位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四条: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我校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和学费标准在各省(市、自治区)统一编印的《招生计划汇编》公布。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1200元。

第十五条:我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学校特别荣誉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单项奖等奖励,合计每年6000余万元,其中,学校特别荣誉奖学金20000元/生、优秀学生标兵20000元/生、优秀学生标兵提名奖5000元/生、优秀学生奖学金5000元/生、社会捐资奖(助)学金1000-20000元/生、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生。2022年,国家主要实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第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院校查询
专业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