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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高等职业院校体育工作“一校一品”示范学校、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建设“一校一品”示范学校、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水利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水利文明单位、重庆市骨干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文明校园、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校、重庆市节水型校园、重庆市绿色校园、重庆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重庆市“双高”院校建设单位。

学院始建于1964年,历经江津地区水利电力学校、永川地区水利电力学校、重庆市水利电力学校,2004年升格为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目前总占地面积936亩,总建筑面积36.8万平方米,实训场地面积14万余平方米,校内外实习基地300余个(中央和市级财政支持建设3个),实验实训设备总值1.5亿元(生均1.2万元),藏书100万册,固定资产总额突破10亿元。

——师资队伍实力强。现有教职工7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50余人,研究生以上学历300余人,博士30余人。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教学名师8人,市级优秀教师、教学名师等14人,骨干教师122人,双师素质教师272人,双师型教师230余人,其中水利部双师型教师、职教新星、职教名师等43人。近三年,教师在国家和市级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中获奖20余项,其中获国家级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

——人才培养质量高。学院坚持立德树人,注重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创新创业能力和实践技能,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拥有国家规划教材2部,建有《文明在水之洲》等市级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0余门,其中《水工建筑物》为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成国家级教学资源库3个、市级教学资源库3个。人才培养层次包括全日制专科和专本贯通分段培养本科。目前,学院在校生1.2万人,面向全国27个省(市、区)招生。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度长期保持在95%以上。《“三化递进 三方协同 内外融合”构建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成为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100个典型案例之一,获得重庆市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

——专业结构布局广。开设高职教育专业42个,形成“一特一优三大支撑,九大门类协同发展”的专业结构布局,涵盖水利、资源环境与安全、能源动力与材料、土木建筑、交通运输、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文化艺术、教育9个专业大类,其中,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3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 2 个,重庆市骨干专业4个,全国水利高职教育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5个,水利水电工程技术等9个专业在全市属唯一设置。获批教育部2021年国控高职(专科)学前教育专业点,增设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等3个新专业。学院紧扣国家发展战略和地方发展需求,适应大数据和智能制造产业需求,与中国普天集团、吉利汽车等著名企业合作,组建大数据产业学院、吉利智能制造(汽车)学院,打造大数据和智能制造类专业群,形成“一特一优三支撑、九大门类同发展”的专业结构布局。同时大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成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高等职业院校体育工作“一校一品”示范基地。

——全程育人成效显。充分发挥党建引领、铸魂育人作用,打造全国样板支部1个。紧紧围绕“两室一堂”,建立完善学生上课随机抽查、信息网络同步公示、“一课四责”“一室四责”等制度,搭建“四级七维三测评”的大学生素质拓展平台。学生到课率稳定在99%以上,课堂教学互动反馈率长期保持在95%以上,教学目标达成度为95%以上。学生专业素质、职业素养和综合能力日益提升。近五年来,学生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和创新创业大赛,累计获国家级奖项288项次、省部级奖项320项次。2021年,在校学生参加各类技能竞赛获国家级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市级特等奖1项、一等奖12项、二等奖31项、三等27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评估与管理体系研究工作组发布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显示,2017—2021年我校大学生竞赛排名全国第183名,2021年排名全国第69名。

——创新创业成果多。建有功能齐备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区,培育孵化创新创业项目99个。是重庆市首批创新创业“双百”示范建设单位、重庆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重庆市创业孵化基地、重庆市众创空间、重庆市高校众创空间。近两年,学生参加“挑战杯”“互联网+”等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国家级4银4铜、市级10金18银43铜。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庆决赛上,学院获得5金14银17铜,奖牌总数位居全市高职院校前列。

——对外技术服务好。通过“建机制、搭平台、强队伍、重服务”等多种有效途径,积极构建适应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的科技创新体系。近三年,学院对外技术服务到账额突破1500万元。成功获批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社会服务能力取得重大突破。开设40余种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具有全国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实施院校、全国水利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重庆市水利行业干部培训中心、重庆市水电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等资质。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25000余人次。

——文化育人特色明。弘扬“上善若水,学竞江河”校训,构建若水文化、名人与水、水哲学思想的环境育人体系,将水文化建设与人才人格品质培养相结合。学院获批全国职业院校校园文化“一校一品”示范学校,《彰显水文化育人特色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案例荣获全国水文化育人优秀案例一等奖,水文化“景、堂、戏”育人模式获重庆市人民政府教学成果一等奖、水利部特等奖,成为全国普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15个精品项目之一,标志着校园文化建设迈上了新台阶。近三年,学生参加市级以上文体活动获集体荣誉80余项、个人奖项280余项。

——国际交流合作深。是中泰职教联盟副理事长单位,组织开展10余项对外合作项目,与泰国、越南、老挝、埃塞俄比亚等国家开展国际教育合作。近三年有80余名留学生入学。与泰国黎逸技术学院共建大禹学院,开展留学生学历教育,积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

近年来,学院紧紧抓住国家高度重视职业教育、高度重视水利发展、高度重视重庆经济发展的历史机遇,立足永川、服务重庆、面向西部、辐射全国,坚持教学和科研并举,实施“稳定规模,强化内涵,突出特色,文化引领”四位一体同步推进发展战略,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行业一流,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应用技术型高校。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1招生章程

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2004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4]91号)文批准,成立为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院。

三、学院教育部代码:13735(国标码)

四、学院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801号

五、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六、上级主管部门:重庆市水利局

七、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八、办学基本条件:

学校占地面积约935亩,总建筑面积36.8万平方米,实训场地面积14余万平方米,建成校内外实习基地300余个(中央和市级财政支持的有3个),实验实训设备总值1.3亿万元(生均1.2万),藏书近81万册,固定资产总额突破10亿元。设有水利工程学院、电力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市政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大数据学院和通识教育学院,开设44个高职教育专业,涵盖水利、资源环境与安全、能源动力与材料、土木建筑、交通运输、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文化艺术8个专业大类。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000余人,近50年来,已为国家培养水利、电力、建筑行业人才30000余人。

九、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范围:根据招生计划,学院面向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内蒙古、甘肃、新疆、海南、广西、山东、河南、湖北、安徽、山西、陕西、宁夏、青海、广东、河北、湖南、吉林、辽宁、黑龙江、江西、江苏、福建、西藏等27省市实行统招。专业计划分配及有关说明,请考生在以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统一颁发的招考计划书上查询。

十、录取原则:

1.体检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学前教育专业属于师范类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应慎重考虑是否报考该专业。

2.录取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

(1)美术生录取:美术考生专业成绩文考成绩双上线后,以专业成绩作为排序依据,按专业志愿优先进行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

(2)加分原则:我校在专业录取过程中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政策性加分和降分,经所在省市招办批准投档到我校的,我校根据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3)录取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3.专业确定方法:

(1)重庆市考生按“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进行投档。普通类考生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按“专业志愿清”录取。

(3)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其他省市(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考生的选考科目应与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专业(类)选科要求符合,学校录取按照生源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对按专业组投档方式的新高考省市,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

(4)在其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调配安排。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原则上按退档处理。

十一、入学及复查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新生入学复核,复核结果不合格者(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学费标准及退费管理规定: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各专业学费可在分省分专业计划表中查看。学费标准范围:6000-7250元/学年,住宿标准:公寓800元/年(8人间)、公寓1000元/年(6人间)、公寓1200元/年(4人间)。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十三、奖贷学金管理办法: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300元/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三等助学金2300元/年,建卡学生给予二等及以上国家助学金资助,每生每年不低于3300元。

学院设立的奖学金有: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500元/学期,三等奖学金250元/学期。同时,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十四、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条件毕业,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学校名称: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十五、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就业处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人才,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校整个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23-49850331。

十六、专业咨询联系方式:

水利类专业咨询:熊老师:023-49820237

电力类专业咨询:梁老师:023-49841912

建筑类专业咨询:黄老师:023-49852762

市政类专业咨询:刘老师:023-49561029

智能制造类专业咨询:田老师:023-49580863

大数据专业咨询:陈老师:023-49563946

十七、招生联系方式:

1.院办电话:023-49838181

2.招生电话:023-49810782、023-49838425 邮编:402160

3.学校网址:www.cqsdzy.com

4.Email:zhaojb49838425@126.com

5.联系人:王老师、周老师、高老师

十七、特别提醒: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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