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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教育部批准,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的普通高等学校,是三峡库区唯一独立设置的全日制医药卫生类高等院校,是重庆市市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学校在GDI智库高职高专排行TOP1000榜中,2021年全国高职高专排名第55。

重庆市万县卫生学校创建于1951年,重庆市万县中医药学校创建于1974年。2006年,两所中职院校合并升格设立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学校管理体制由万州区管理调整为重庆市教委管理,通过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合格评估。2010年,学校被确定为重庆市市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7年,学校成为重庆市优质院校。2019年,学校通过教育部现代学徒制第二批试点单位验收,被确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学校坐落在万川毕汇的三峡库区腹心—重庆市万州区,历经70余年栉风沐雨,秉持“学则恒心,医则仁心”的校训,坚守“质量立校、特色强校、改革创新、开放办学”的办学理念,恪守“立足三峡、辐射西部、统筹城乡、服务基层”的办学定位,逐步形成了“学惟真、行惟实、医惟仁”的校风、“引导向学之心,升华向善之志”的教风、“勤学、力行、诚信、担当”的学风,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的一流医药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本部占地面积2071亩,校舍69.4万平方米(含在建校舍25余万平方米),拥有图书320万册,固定资产总值20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保持年递增10%以上,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发展后劲不断增强。学校有直属附属医院3家,开放病床2000余张,非直属附属医院9所,教学医院11所。

学校设有临床医学院、中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中药研究所)、医学技术学院、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医学部、公共基础部(体育工作部)9个教学院部,并单独设置了科技处(图书信息中心、外事办公室、工程中心)、高等教育研究与质量管理办公室、校企(院)合作部3个教学科研机构。

学校面向全国26个省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2000余人, 学生报到率保持在95%以上,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五年来,获得国家级和行业各类技能大赛125项,其中一等奖26项,二等奖52项和三等奖47项,实现参赛项目项项获奖、参赛选手人人获奖。

学校本部现有职工17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300余人。学校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重庆市教学团队3个,重庆市教学名师2人、国家及重庆市级名老中医3人、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1人、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3人、重庆市先进工作者2人、重庆市三八红旗手1名、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4人、重庆五一劳动奖章3人。

学校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眼视光技术、医疗设备应用技术、医学生物技术、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康复治疗技术、医学美容技术、中医养生保健、护理、助产、老年保健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药学、中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药物制剂技术、制药设备应用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中药制药技术、中药生产与加工、预防医学、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公共卫生管理、卫生信息管理、食品营养与卫生等共34个专业。拥有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针灸推拿、中医骨伤6个国控专业,护理、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药学4个国家级骨干专业,康复治疗技术、药学、药物制剂技术、口腔医学技术等8个市级骨干专业,临床医学、中医、中药、护理、医学技术5个一流专业群,形成了多专业支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近年,学校“卫生信息管理”专业与重庆三峡学院“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实施专本贯通分段培养,学校与重庆文理学院、长江师范学院,分别联合举办本科层次制药工程、生物工程专业。

学校累计为三峡库区及西部农村基层培养医药卫生人才13万余名。涌现出全国及省市技术标兵等先进典型,2007级中西医结合专业学生张琼仙获“全国最美乡村医生”荣誉称号,2006级英语护理专业学生阙秋红获得“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6级中医学1班蓝巧获得“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2017级优秀毕业生余丝雨作为村医定向培养生,扎根陕西汉中大深沟村,事迹在中央电视台播出。

专业建设:立足学校办学特色与优势,服务重庆“两地”“两高”发展目标,服务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大健康产业,适时调整、优化专业设置。拥有国家现代学徒制项目1项,教育部1+X制度试点2个,重庆市人社局新型学徒制试点项目1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国家级中医类和临床类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国家级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1个,市级科普基地2个;联合主持建设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2门,市级专业教学资源库3个,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23门,教育部 “西南健康与旅游教育扶贫实验项目”之“三峡中医药产业产教融合模式创新”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规建中心验收。

人才培养:2020年护理执助考试通过率为97.19%、临床59.75%,口腔63.16%,位居全国前列;中医执助考试通过率50.18%,位列高职高专第一,全国第三(含本科院校)。学生双证书获取率96%,社会用人满意度98%。毕业学生76%服务于基层一线医疗机构,兑现了“下得去、留得住、用得好”的育人宗旨,彰显了“领行业、重服务、促发展”的办学特色。

科研成果:近年来,学校获得国家级和市级教学成果奖、市级科技进步奖10余项;建有三峡库区道地药材开发利用重庆市重点实验室、重庆市抗肿瘤天然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应用技术推广中心3个;立项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000余项,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项、其他国家级项目14项;主持市级教改、社科、自科项目200余项,重大教改项目10余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00余篇,CSCD及CSSCI期刊发表论文110余篇,SCI收录50余篇,EI收录20余篇;主编全国医药卫生创新教材200余部;获国家专利200余项、德国专利4项。成功发现一种新的万寿竹属植物——南川万寿竹Disporum nanchuanense X.X.Zhu & S.R.Yi,在国际著名植物学期刊PhytoKeys正式发表,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

社会服务:积极承担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指导等社会公共服务。与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共同牵头成立成渝双城经济圈医药卫生职业教育联盟,致力于实现川渝两地医药卫生职业教育融合式、一体化发展;牵头成立重庆三峡库区医教协同职业教育集团,促进学校与区域医药卫生行业学会、医院、企业、地方进行深层次的校政院(企)合作。积极承办职业培训、开展技能鉴定服务,完成工种技能鉴定。充分发挥3所直属附属医院医疗资源优势,为区域乡村医疗服务50万人次。面向区域养老服务领域,推动养老服务模式创新,助力健康中国。开展中药种植应用技术推广服务实施精准扶贫,指导12个区县,26家单位种植中药材1.2万亩,年产值1.5亿元,带动200余户贫困家庭脱贫致富,有力助推“和谐稳定新库区”建设。

国际合作与交流:学校坚持“输出”与“引进”并举的合作原则,积极发挥我校中医药资源优势,建立重庆三峡国际中医药培训中心。学校是中泰职业教育联盟与中德高等职业教育合作联盟(江苏-柏林)参与单位,是新加坡护理医科奖学金项目全国仅有的9所参与院校之一。学校与澳大利亚昆士兰TAFE职业技术学院为姐妹院校,与加拿大、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国家开展交流合作,已选派100余人赴海外交流、研修,与加拿大博瓦立学院开展护理、康复治疗技术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积极推动与泰国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合作。

2019年3月28日,教育部部长陈宝生亲临学校考察,对学校扎根三峡、立足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服务库区经济社会建设发展所做出的贡献给予了充分肯定,并称“学校办得好、专业有特色、办学质量高”。

展望未来,全校师生员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之根本,围绕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促进服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需要的育人目标,主动服务国家战略、融入区域发展,促进产业升级,发挥带动区域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龙头作用,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教育发展新篇章。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招生政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英文名称:Chongqing Three Gorges Medical College

第四条 学校代码:14008(国标码)

第五条 办学性质和层次:学校是教育部2006年2月批准设置、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六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天星路366号

第七条 学校概况:学校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重庆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单位。学校占地面积839亩,校舍建筑面积43.5万平方米,资产总额8.5亿,教学、科研设备总值1.54亿元,藏书115.9万册,现有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18735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等。

第九条 学校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各项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处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根据各省人口基数,考虑生源质量、就业需求等因素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上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处将经教育部批复的招生来源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布。2021年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为准,学校无预留计划。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基本原则及录取规则

1.学校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

2.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符合国家政策的加分、降分。

3.实行顺序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若第一次投档录取不满额,则再次征集志愿。实行“专业+学校”平行投档模式录取的省份按当地录取规则执行。

4.进档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中各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及格,学校分项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方可被录取;凡高中学校审查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5.按学校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进档考生的专业确定按考生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并结合该专业对身体健康条件等录取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检索录取,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如考生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专业录取最低分,则在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未满的情况下,安排至该专业,以此类推,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对投档成绩(统考成绩+附加分)相同考生,依次比较综合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和确定专业。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进档考生投档排序位次并结合该专业对身体健康条件等录取要求确定专业。

6.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若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录取原则有明确要求的,学校参照执行。

7.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鉴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学特点,英语基础不足的考生谨慎报考。

8.男女生比例:鉴于行业用工限制,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男生勿填报助产和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其他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9.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报考护理、助产、医学美容技术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人标准按照下列条件录取。护理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助产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医学美容技术专业身高不低于1.5米。面部有明显疤痕,四肢残疾、脊柱畸形的考生谨慎报考医学美容技术。我校对身体不达报考专业要求的考生将予以调剂或退档。

10.我校自2019年起与加拿大博瓦立学院合作举办护理专业高等专科学历教育项目,学制3年,颁发中方高等专科学历毕业证书和加方Diploma of Practical Nurse Program,教育部批准书编号PDE50CA3A20181009N,专业代码520201H;自2020年起与加拿大罗耶斯特文理学院合作举办康复治疗技术专业专科学历教育项目,学制3年,颁发中方高等专科学历毕业证书和加方Diploma in Fitness and Health Promotion,教育部批准书编号PDE50UK3A20201112N,专业代码520601H。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有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11.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章程执行,如有争议,由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解决。

第十五条 录取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十六条 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通知书给考生本人。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在校期间,学校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七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最终审批为准,其他专业收费标准为6250元—8125元/年.生(具体收费标准随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情况一并公布)。住宿费:750-1000元/年.生,具体收费根据学生居住的寝室类别为准。详细收费标准在学校官网公示专栏、新生入学手册及新生报到现场进行公示。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八条 奖贷助学金及贫困生资助: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符合条件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3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300元/年)。另,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全年总计投入700万元。同时,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九条 学历证书颁发: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23-58556856

2.招生服务:

招生部门:招生处

招办电话:023-58556866 023-58556868

学校网址:www.sxyyc.net

招生网址:www.sxyyc.net/index_22.html

招办邮箱:sxyzzb14008@126.com

招办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天星路366号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一楼

邮政编码:404120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学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二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三条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具体事宜由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招生章程是学校一切招生行为的基本准则,在每年高校招生工作开展前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最终以学校当年审议公布为准,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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