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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程学院
◆全国物联网技术应用人才培养基地
◆全国动漫游戏产业人才培养基地
◆全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成员
◆重庆市软件产业人才培养基地
◆重庆市创意产业人才培养基地
◆重庆市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
◆重庆市应用型本科整体转型发展试点高校
◆重庆市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创建单位
◆首批全国高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校
◆重庆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
◆重庆市普通高校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


学校概况

重庆工程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建校以来,学校紧跟国家新时代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脉搏,立足地方性、应用型办学定位,主动适应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形成了以工学为主,管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学校以“信息技术+”为专业人才培养特色,开设有软件、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电子信息、数字艺术、智能建造、电子商务等领域共24个本科专业(类),已培养了42000多名“基础好、素质高、能力强”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学校地处山水之城直辖市重庆,建有南泉和双桥两个校区,在校学生15800余人。南泉校区位于历史文化底蕴厚重的南温泉风景区,双桥校区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大足龙水湖畔。校园占地815亩,校舍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347.51万册(含电子图书218万册)。学校建有现代化的教学大楼、实验(训)大楼、学术报告厅、大学生服务中心和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重工创谷,以及标准化塑胶田径运动场和篮球场、网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等体育教学活动中心。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占比35.89%,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教师占比85.32%,双师双能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54.81%,能满足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需要。学校重视师资队伍培养,有计划开展教学团队建设,其中“虚拟现实(VR)应用技术研究团队”和“工业物联网智能制造应用技术研究团队”被授予市级高校创新团队,《信息安全基础》等5门课程的教学团队评选为重庆市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团队。

学校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校内外实习实训条件和就业服务,建有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实验中心、软件工程实验中心、计算机与物联网实验中心、电子信息实验中心、数字艺术实验中心、建筑工程实验中心、工商管理实验中心等实验教学中心,下设138个基础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15个科技活动与创新中心,并与行业知名企业建立了270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学校创新创业园(重工创谷)是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重庆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重庆市大学生微企创业孵化园、重庆市首批众创空间、重庆市高校众创空间、重庆市巴南区大学生创业园,同时被团中央、团市委认定为“青年创业就业见习基地”“青年创新创业学院教学基地”,为学校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搭建了良好的平台。学校坚持“以创新促学业、以创新促就业、以创新促创业”,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不断提高。近三年来,学生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高校数字艺术作品大赛、“优路杯”全国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等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和学科竞赛中获1400余项国家及省部级奖项。

学校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人才培养和毕业生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学校是重庆市首批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创建单位、获批国家级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和样板支部,经第三方社会机构评估,学校连续多年保持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95%以上,近三年毕业生就业岗位与所学专业相关度平均高于80%、职业期待吻合度平均高于85%,近三年用人单位对毕业生和学校满意度均高于95%。众多学子被世界500强等知名企业录用,大批学子响应党和国家号召投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岗位、部队参与国家建设,部分学子到国内外高校继续深造,还有部分学子自主创业成为了青年企业家。学校多次被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授予“重庆市普通高校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

“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面向新时代,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为宗旨,扎实推进新时代本科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以新工科建设为抓手,抓住国家加快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同各产业深度融合的契机,以跨越式姿态,朝着办特色鲜明的工程技术大学目标奋力前行。


办学特色

学校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坚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坚持专业培养与信息技术融合,实施专业教育与行业需求相结合、双创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一二三课堂教育相结合的“一中心二融合三结合”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共建产学研机构、行(产)业学院、专业共建、实验室共建以及共建实践教学基地等多种形式,与中国科学院大学重庆学院、腾讯云、深信服、中兴通讯、重庆正大软件集团、四方新材等知名企业达成合作关系。建有“金融大数据智能应用重庆市高校工程研究中心”“重庆市数字影视与新媒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华文化动漫研发传播中心”等一批市级科研平台;建有“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研究所”“软件工程研究所”“智能通信与工业互联网研究所”“数字化建筑技术与应用研究中心”“电子商务协同创新中心”“工业软件仿真协同创新中心”产学研机构6个;还建有“腾讯云大数据学院”“中兴ICT学院”“深信服网络安全产业学院”“仙桃国际大数据产业学院”等行(产)业学院(基地)7个。与中国科学院大学重庆学院、深信服、重庆永辉等知名企业开展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新零售等“卓越工程师”、“创新人才”联合培养。

产、学、研、用的有机结合,取得丰硕成果。2016年学校获批重庆市应用型本科整体转型发展试点高校,2017年学校成为全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成员,2018年学校软件与人工智能学院获批重庆市普通本科高校新型二级学院建设立项,2020年学校软件学院入选重庆市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和物联网工程专业获批重庆市本科高校一流专业,软件工程学科为重庆市高等学校“十三五”市级重点培育学科,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专业为重庆市本科高校“三特行动计划”特色专业。


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23-62846626 62846636 62848649(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cqie.edu.cn

招生办公室:重庆工程学院南泉校区办公楼109办公室

南泉校区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白鹤林16号

双桥校区地址:重庆市双桥经济开发区西湖大道76号

学校微信公众号:cqgcxy

招办微信公众号:gcxyzsb

新生QQ群号:264920848





重庆工程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2.按专业招生分别为:

工程造价、土木工程、环境设计、动画、网络与新媒体、电子商务。

第十一条 学制及专业类分流

学校各专业学制均为4年,凡按专业类招生进校的学生,新生入学后在相应的专业类进行大类培养,大类培养结束后根据大类的分流原则,结合学生意愿和专业计划分流到具体的专业继续学习。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学校按照各省(市、自治区)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其投档规则进行录取,投档考生不足,参加志愿征集。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其投档规则进行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投档考生不足,参加志愿征集。

3.符合国家及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省(市、自治区)考试院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学校对此类考生的加分和降分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

4.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投档成绩相同分数的考生,其语、数、外三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上述三门科目总分仍相同,则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三科的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艺术类(美术)专业成绩认定当地省(市、自治区)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联(统)考成绩及投档办法,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考试院规定批次录取。设置综合分的省(市、自治区)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尚未设置综合分的省(市、自治区)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专业、文化成绩均相同时,则依次按照素描、色彩、速写专业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如遇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录取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6.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学校各招生专业(类)的高考选考科目范围以相关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考生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选考科目必须符合学校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同时学校将在招生录取时参考其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7.录取时不设专业(类)志愿级差分。

8.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各专业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


第五章 入学及复查复测

第十三条 学校2022级所有新生大一在双桥校区就读,大二~大四在南泉校区就读。

第十四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一经发现并查实在高考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中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学生资助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

学校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15000元/年~18000元/年。实行专业类招生的专业,按该专业类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待专业分流确定具体专业后,再按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专业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300元。其他学杂费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将通过学校官网或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置公示牌等形式公示。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退还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七条 学生资助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优秀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为广大学生提供国家、学校及企业(个人)奖助学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新生助学金、学校优秀奖学金、大学生自主创业资助金、大学生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个人和企业奖助学金、定向就业奖助学金等。同时,学校还给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第七章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十八条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南泉校区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白鹤林16号 邮编:400056双桥校区地址:重庆市双桥经济开发区西湖大道76号 邮编:400900

咨询电话:023-62846626 62846636

传 真:62848649(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cqie.edu.cn

电子邮件:cqgcxyzsb@163.com

招办微信公众号:gcxyzsb


第八章 其他

第十九条 学校加强招生过程的管理和监督,除依法接受教育行政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外,还设有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监督部门:重庆工程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23- 62845570

第二十条 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招生章程即时废止。若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重庆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工程学院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校名称

重庆工程学院(教育部代码 12608)。

第三条 学校性质

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主管部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五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第六条 学校概况

学校创建于2001年,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地处重庆市,现设有巴南区南泉校区和大足区双桥校区。学校以“信息技术+”为专业人才培养特色,开设有软件、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电子信息、数字艺术、智能建造、电子商务等领域共24个本科专业(类)面向全国招生。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15800余人,现有专任教师647人,其中高级职称226人。学校是全国物联网技术应用人才培养基地、全国动漫游戏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全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成员、重庆市软件产业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创意产业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重庆市应用型本科整体转型发展试点高校、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重庆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重庆市大学生微企创业孵化园、重庆市众创空间、青年创业就业见习基地、青年创新创业学院教学基地、重庆市普通高校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学校有重庆市教委批准建设的本科高校新型二级学院—软件与人工智能学院,软件学院入选重庆市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和物联网工程专业为重庆市本科高校一流专业,软件工程学科为重庆市高等学校“十三五”市级重点培育学科,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专业为重庆市本科高校“三特行动计划”特色专业。

第七条 毕业与就业

1.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工程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重庆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2.学校为毕业生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提供就业信息,指导和推荐学生就业。


第三章 招生计划、批次、专业

第八条 招生计划及批次

1.学校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序列,面向全国招收本科学生。

2.分省录取批次和招生类别,分专业(类)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公布的数据为准。

3.学校将本科招生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九条 招生对象及条件

1.面向全国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

2.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3.各专业对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4.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5.艺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工商管理类专业不招收语言障碍、听力受限考生。

第十条 招生专业

学校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共计24个,其中18个普通本科专业按7个专业类进行招生,专业(类)招生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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