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
一、学院概况
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核准备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举办的广西唯一一所自然资源类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在有“广西第二大学城”之称,首府南宁“后花园”之美誉的中国—东盟南宁空港经济区。
二、办学理念
学院秉承“立德树人、求实创新”的校训,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方针,立足广西,面向东盟,服务“一带一路”,以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所需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打造具有自然资源特色、南国边关特色、民族区域特色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和创新服务平台,培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三、办学条件
学院环境优雅,人文氛围浓郁,是读书求学的理想场所。学院占地面积1095.8亩,校舍建筑面积33.3万平方米,总投资10.81亿元,可容纳在校生10000余人。学院建有全塑胶田径运动场、足球场、篮球场及室内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气排球、健身房等运动场所,4-6人/间的庭院式学生宿舍配备电梯、空调、热水和网络等生活设施。目前,学院购置了充分满足教学实习、实训需要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及丰富多彩的图书资料,以现代信息技术为载体的智慧校园,为全校所有的实验实训室、网络多媒体教室,提供了广大师生喜爱的理论和实践一体化教学的先进教育教学环境条件。
四、师资队伍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211人,其中,专任教师165人,高级职称35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3人、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89人,拥有教授3人、教授级高工1人、国家级技能大师1人、广西技术能手1人,还常年聘请一批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担任客座教授和顾问。
五、就业保障
学院坚持开放办学,强化校企合作和产教深度融合,与区内外行政管理部门和知名企事业单位建立了人才输送的合作关系。学生毕业可在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耕地保护、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矿产资源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等自然资源领域和装备制造、人工智能、软件工程、工程建筑、经济贸易等领域的行政、企事业单位里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空间,实现人生价值和目标,更好的为广西自然资源行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建功立业,成就出彩人生。
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中央人オ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积极稳妥统筹推进招生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等工作,促进学院招生方式、方法更加科学、有效,确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规,安全、有序实施,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代码:14668。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六条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三年学制
第八条 办学地点:中国—东盟南宁空港经济区空港大道东29号。
第九条 学院概况: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是2018年12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管理,教育教学业务接受自治区教育厅指导。
学院地处中国—东盟南宁空港经济区,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学院规划用地面积1095.77亩,按10000人在校生规模规划建设,规划总建筑面积33.29万平方米。学院目前开设有13个专业和14个专业方向,分别为: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不动产登记)、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林业资源管理)、岩土工程技术、岩土工程技术(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岩土工程技术(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测量技术、工程测量技术(海洋测绘)、工程测量技术(城市地下工程测绘)、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房地一体化测绘)、空间数字建模与应用技术、建设工程管理、道路工程造价、软件技术(地理信息系统(GIS)应用与开发)、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无人机调试与维护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先进制造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自动化生产线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服务机器人应用)、工业机器人技术(特种机器人应用)、软件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招生事务,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和学院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组织关于招生改革的调研,做好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协调处理招生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第十一条 学院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维护招生公平、公正、公开。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电话号码:0771—5975257),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及要求:
(一)统考外语语种: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不限。
(二)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身体条件的要求,原则上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另因工科专业性质所限,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无人机调试与维护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先进制造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自动化生产线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服务机器人应用)、工业机器人技术(特种机器人应用)等2个专业和5个专业方向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不能识别红、黄、绿三种颜色中任何一种)。
(三)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
高职高专普通批按平行志愿投档。所有批次的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专业: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相关专业,计划未满可按我区招生相关政策复征或降分投档录取。
2、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四)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五)录取学生未向学院请假,超过学院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及学历证书:
(一)住宿费:1350元 / 年•人,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下表:(二)学历证书: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统一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四条 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
(一)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资助办公室办理,贷款额度原则上每年不低于1000元,最高不超过12000元,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二)政策性奖学金
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广西区政府奖学金等。其中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广西区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以及资助金额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执行。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其中一等为每生每年4300元,二等为每生每年2300元。
国家助学金必须是经所在高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方可申请。由学生入学报到获得正式学籍后,按规定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参加评选。每年申请评选一次。
第十五条 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实行“阳光工程”,录取全程有纪检监察监督,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十六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 - 5975251、5975252、5975270、5975271。
校区地址:中国—东盟南宁空港经济区空港大道东29号。
邮编:532199
电子邮箱:gxzrzyzyjsxy@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gxnrvtc.edu.cn/。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考生的纸介质中学学籍档案,由考生入学时自行带到学院。
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核准备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举办的广西唯一一所自然资源类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在有“广西第二大学城”之称,首府南宁“后花园”之美誉的中国—东盟南宁空港经济区。
二、办学理念
学院秉承“立德树人、求实创新”的校训,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方针,立足广西,面向东盟,服务“一带一路”,以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所需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打造具有自然资源特色、南国边关特色、民族区域特色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和创新服务平台,培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三、办学条件
学院环境优雅,人文氛围浓郁,是读书求学的理想场所。学院占地面积1095.8亩,校舍建筑面积33.3万平方米,总投资10.81亿元,可容纳在校生10000余人。学院建有全塑胶田径运动场、足球场、篮球场及室内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气排球、健身房等运动场所,4-6人/间的庭院式学生宿舍配备电梯、空调、热水和网络等生活设施。目前,学院购置了充分满足教学实习、实训需要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及丰富多彩的图书资料,以现代信息技术为载体的智慧校园,为全校所有的实验实训室、网络多媒体教室,提供了广大师生喜爱的理论和实践一体化教学的先进教育教学环境条件。
四、师资队伍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211人,其中,专任教师165人,高级职称35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3人、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89人,拥有教授3人、教授级高工1人、国家级技能大师1人、广西技术能手1人,还常年聘请一批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担任客座教授和顾问。
五、就业保障
学院坚持开放办学,强化校企合作和产教深度融合,与区内外行政管理部门和知名企事业单位建立了人才输送的合作关系。学生毕业可在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耕地保护、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矿产资源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等自然资源领域和装备制造、人工智能、软件工程、工程建筑、经济贸易等领域的行政、企事业单位里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空间,实现人生价值和目标,更好的为广西自然资源行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建功立业,成就出彩人生。
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中央人オ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积极稳妥统筹推进招生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等工作,促进学院招生方式、方法更加科学、有效,确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规,安全、有序实施,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代码:14668。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六条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三年学制
第八条 办学地点:中国—东盟南宁空港经济区空港大道东29号。
第九条 学院概况: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是2018年12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管理,教育教学业务接受自治区教育厅指导。
学院地处中国—东盟南宁空港经济区,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学院规划用地面积1095.77亩,按10000人在校生规模规划建设,规划总建筑面积33.29万平方米。学院目前开设有13个专业和14个专业方向,分别为: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不动产登记)、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林业资源管理)、岩土工程技术、岩土工程技术(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岩土工程技术(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测量技术、工程测量技术(海洋测绘)、工程测量技术(城市地下工程测绘)、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房地一体化测绘)、空间数字建模与应用技术、建设工程管理、道路工程造价、软件技术(地理信息系统(GIS)应用与开发)、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无人机调试与维护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先进制造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自动化生产线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服务机器人应用)、工业机器人技术(特种机器人应用)、软件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招生事务,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和学院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组织关于招生改革的调研,做好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协调处理招生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第十一条 学院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维护招生公平、公正、公开。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电话号码:0771—5975257),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及要求:
(一)统考外语语种: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不限。
(二)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身体条件的要求,原则上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另因工科专业性质所限,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无人机调试与维护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先进制造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自动化生产线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服务机器人应用)、工业机器人技术(特种机器人应用)等2个专业和5个专业方向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不能识别红、黄、绿三种颜色中任何一种)。
(三)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
高职高专普通批按平行志愿投档。所有批次的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专业: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相关专业,计划未满可按我区招生相关政策复征或降分投档录取。
2、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四)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五)录取学生未向学院请假,超过学院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及学历证书:
(一)住宿费:1350元 / 年•人,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下表:(二)学历证书: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统一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四条 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
(一)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资助办公室办理,贷款额度原则上每年不低于1000元,最高不超过12000元,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二)政策性奖学金
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广西区政府奖学金等。其中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广西区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以及资助金额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执行。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其中一等为每生每年4300元,二等为每生每年2300元。
国家助学金必须是经所在高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方可申请。由学生入学报到获得正式学籍后,按规定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参加评选。每年申请评选一次。
第十五条 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实行“阳光工程”,录取全程有纪检监察监督,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十六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 - 5975251、5975252、5975270、5975271。
校区地址:中国—东盟南宁空港经济区空港大道东29号。
邮编:532199
电子邮箱:gxzrzyzyjsxy@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gxnrvtc.edu.cn/。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考生的纸介质中学学籍档案,由考生入学时自行带到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