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2020年4月10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20年5月11日通过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建设和管理,是全区第一所制造类高等职业学院。
学院地处南宁教育园区西片区即广西东盟经济开发区,校园占地面积800多亩,规划总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规划总投资18.0亿元。目前,学院已完成投资10亿元,建成教舍、实训厂房、公寓、学生食堂、运动场、图书馆等主体功能建筑25万平方米,基本建成教学、运动、实训、住宿、行政、活动等六个功能区,具备6000名在校生规模的办学能力。招生主要途径有单独招生、对口中职和普高招生。学院中长期办学规划:2022年在校生规模达5000人;2025年在校生规模达10000人;2030年在校生规模达20000人。
校园依山傍水,风景优美,将建筑设计融入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是个求学成才的好地方。学院所在处有贵(阳)南(宁)高铁经过,将建设有南宁北站、南宁市地铁二号线延长线,设有公交专线抵达,交通便利。
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新发展理念贯穿于学院招生办学各项工作中,主动适应中国制造“2025”、广西“14+10”、“打造广西九张创新名片”等国家、自治区重大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的指导思想,坚持农业院校姓“农”的办学特色,把培养农业、农机(制造)类行业企业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己任,通过不断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走产学研结合发展之路,紧紧围绕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这一核心,为广西“三农”事业和区域经济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助力广西“三农”事业高质量发展。
学院专业设置与服务面向以农业与环境、农业信息技术、装备制造、电子电气、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和主体,不断拓展面向财经商贸、文化教育、社会服务等行业领域。目前,设立有农业与环境工程学院、农业信息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工程学院、财经商贸管理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开设有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工业机器人技术、智能机电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农业装备应用技术、电子商务、信息安全与管理、软件技术、网络规划与优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无人机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3D打印技术方向)、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多轴加工技术方向)、工业机器人技术(安装与维护方向)、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车辆鉴定与评估方向)、软件技术(前端开发方向)、软件技术(前端开发方向)、信息安全与管理(安全运维)、电子商务(运营分析方向)、电子商务(网店美工方向)、电子商务(新媒体营销方向)等27个专业(方向)。
目前学院拥有专任教师155名,其中副教授及以上职称50多人,聘请了区内外制造类行业企业领域享有较高声望的区内外职教28名专家、教授,担任学院客座教授和学科带头人。学院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平台和泛北部湾经济区的地理优势,积极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推进校企合作,通过“订单办学”、“工学交替”、“引企入校”等方式,深化与企业的深度合作,努力培养以制造类为主的行业企业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目前学院已与北京华航唯实机器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汇博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鸿准公司、纬创资通、立信门富士纺织机械(中山)有限公司、厦门优优汇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南宁富桂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广西三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广州上止正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等60多家公司合作建设校内、校外实训实践基地,让学生与企业“零距离”接触,培养和造就学生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努力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学生就业前景广阔,就业渠道稳定。学院确立“立足广西,面向全国,拓展东盟”的办学定位,秉承“修德练技,创业报国”的校训,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创新强校”的办学思路,以“新起点、高标准、严规矩、赶上队”为工作要求,积极构建中高职衔接、专升本衔接等一体化办学模式,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大力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努力培养创新型技能人才。力争通过5年的建设,努力将学院建设成为在国内达到规模中等、特色鲜明、质量上等、持续发展,综合办学水平并基本赶上广西中等高职院校。
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2年招生工作,维护学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办学类型:国有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学院国标代码:14722
第七条 办学地点: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宝源南路2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招生就业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要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设在学院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公布。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以广西为主、面向全国招生,学院统筹考虑办学条件和各省(市、自治区)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就业情况等综合因素,结合近年生源计划落实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分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对生源不足和生源充裕省份(市、自治区),其招生计划的调剂按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 学院2022年计划招生4650人。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机构公布的人数为准。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及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及要求
第十三条 学院录取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和招生省级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实施,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党委纪检监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十四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遵循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普通高考招生按设置招生计划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所规定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进行投档。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相关专业,计划未满可按我区招生相关政策复征或降分投档录取。
第十六条 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学院尽量满足专业志愿。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 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不限,入校后只开设英语公共课。
第十九条 所有已录取的考生,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予调换专业。
第六章 收费标准和其他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院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费用,学院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收费政策,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
第二十一条 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建立完善的“奖、助、贷、勤、减”的资助政策体系。学院可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二条 具有学籍的学生在学院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学院将授予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学院名称为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通过职业资格考核的,同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71-2201566
传真号码:0771-2201788
学院网址:http://www.gxzzzy.cn/index/
招生网址:http://www.gxzzzy.cn/index/
电子信箱:563695507@qq.com
学院地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宝源南路29号
邮政编码:530105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学院地处南宁教育园区西片区即广西东盟经济开发区,校园占地面积800多亩,规划总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规划总投资18.0亿元。目前,学院已完成投资10亿元,建成教舍、实训厂房、公寓、学生食堂、运动场、图书馆等主体功能建筑25万平方米,基本建成教学、运动、实训、住宿、行政、活动等六个功能区,具备6000名在校生规模的办学能力。招生主要途径有单独招生、对口中职和普高招生。学院中长期办学规划:2022年在校生规模达5000人;2025年在校生规模达10000人;2030年在校生规模达20000人。
校园依山傍水,风景优美,将建筑设计融入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是个求学成才的好地方。学院所在处有贵(阳)南(宁)高铁经过,将建设有南宁北站、南宁市地铁二号线延长线,设有公交专线抵达,交通便利。
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新发展理念贯穿于学院招生办学各项工作中,主动适应中国制造“2025”、广西“14+10”、“打造广西九张创新名片”等国家、自治区重大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的指导思想,坚持农业院校姓“农”的办学特色,把培养农业、农机(制造)类行业企业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己任,通过不断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走产学研结合发展之路,紧紧围绕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这一核心,为广西“三农”事业和区域经济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助力广西“三农”事业高质量发展。
学院专业设置与服务面向以农业与环境、农业信息技术、装备制造、电子电气、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和主体,不断拓展面向财经商贸、文化教育、社会服务等行业领域。目前,设立有农业与环境工程学院、农业信息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工程学院、财经商贸管理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开设有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工业机器人技术、智能机电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农业装备应用技术、电子商务、信息安全与管理、软件技术、网络规划与优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无人机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3D打印技术方向)、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多轴加工技术方向)、工业机器人技术(安装与维护方向)、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车辆鉴定与评估方向)、软件技术(前端开发方向)、软件技术(前端开发方向)、信息安全与管理(安全运维)、电子商务(运营分析方向)、电子商务(网店美工方向)、电子商务(新媒体营销方向)等27个专业(方向)。
目前学院拥有专任教师155名,其中副教授及以上职称50多人,聘请了区内外制造类行业企业领域享有较高声望的区内外职教28名专家、教授,担任学院客座教授和学科带头人。学院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平台和泛北部湾经济区的地理优势,积极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推进校企合作,通过“订单办学”、“工学交替”、“引企入校”等方式,深化与企业的深度合作,努力培养以制造类为主的行业企业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目前学院已与北京华航唯实机器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汇博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鸿准公司、纬创资通、立信门富士纺织机械(中山)有限公司、厦门优优汇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南宁富桂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广西三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广州上止正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等60多家公司合作建设校内、校外实训实践基地,让学生与企业“零距离”接触,培养和造就学生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努力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学生就业前景广阔,就业渠道稳定。学院确立“立足广西,面向全国,拓展东盟”的办学定位,秉承“修德练技,创业报国”的校训,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创新强校”的办学思路,以“新起点、高标准、严规矩、赶上队”为工作要求,积极构建中高职衔接、专升本衔接等一体化办学模式,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大力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努力培养创新型技能人才。力争通过5年的建设,努力将学院建设成为在国内达到规模中等、特色鲜明、质量上等、持续发展,综合办学水平并基本赶上广西中等高职院校。
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2年招生工作,维护学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办学类型:国有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学院国标代码:14722
第七条 办学地点: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宝源南路2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招生就业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要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设在学院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公布。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以广西为主、面向全国招生,学院统筹考虑办学条件和各省(市、自治区)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就业情况等综合因素,结合近年生源计划落实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分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对生源不足和生源充裕省份(市、自治区),其招生计划的调剂按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 学院2022年计划招生4650人。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机构公布的人数为准。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及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及要求
第十三条 学院录取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和招生省级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实施,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党委纪检监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十四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遵循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普通高考招生按设置招生计划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所规定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进行投档。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相关专业,计划未满可按我区招生相关政策复征或降分投档录取。
第十六条 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学院尽量满足专业志愿。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 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不限,入校后只开设英语公共课。
第十九条 所有已录取的考生,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予调换专业。
第六章 收费标准和其他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院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费用,学院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收费政策,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
第二十一条 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建立完善的“奖、助、贷、勤、减”的资助政策体系。学院可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二条 具有学籍的学生在学院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学院将授予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学院名称为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通过职业资格考核的,同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71-2201566
传真号码:0771-2201788
学院网址:http://www.gxzzzy.cn/index/
招生网址:http://www.gxzzzy.cn/index/
电子信箱:563695507@qq.com
学院地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宝源南路29号
邮政编码:530105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