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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78年,是一所集工、理、经、管、文为一体的全日制综合性国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广西“双高”建设院校。学院拥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900多亩,在校生12800多人。设有7个系41个专业,建有工业机器人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学前教育、冶金技术、建筑装饰、汽车维修等8个广西一流实训基地和50多个基础实验室、校外实训基地,实验实训设备总价值2亿多元。目前,有教职工510人,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203人,教授、副教授116人,“双师型”教师236人,外聘知名客座教授48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有6人担任自治区有关行指委专家。

学院以“办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为宗旨,坚持“ 让每一个学生都走得更远”的办学理念,弘扬“自强不息,勇创一流”的学院精神,秉承“厚德强技,修行致远”的校训,在强力推进学院内涵建设攻坚工程基础上,改革创新,整合优质教学资源,办学实力进入广西先进行列,学院的影响力和吸引力大幅提升。近三年来,师生在国家(国际)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共19项,其中国家一等奖4项,自治区级一等奖37项 ;获得自治区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一、二等奖6项;获得河池市人才小高地挂牌2个;学院拥有国家级骨干专业1个, 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一个,自治区职业教育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建设项目5个,职业教育专业发展研究基,1个 ,是广西高校“三全育人”示范校培育建设单位、广西职业教育培训基地 立项建设单位。先后承办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机电一体化、制造单元智能化改造与集成技术等三个赛项,均获得圆满成功。

招生人数连年实现大突破,毕业生以综合素质高、适应能力强、吃苦勤学广泛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实现高质优质就业,已连续多年被评为广西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先进单位。先后获得“全国电商讲师培训十佳机构”“广西优秀劳务品牌培训基地”“广西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机构” “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建筑工人培训机构”“广西特殊工种上岗证培训基地” “广西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基地”“职业技能鉴定所” 等9个类型项目的培训资质。

近年来,还先后荣获 “广西教学质量优秀院校”“广西民族团结示范单位”“全国电商讲师培训十佳机构”“广西优秀劳务品牌培训基地”“广西高校安全文明校园”“广西文明卫生学校”“广西‘五四’红旗团委”“广西森林校园”“广西绿色工程建设先进单位”“第一届自治区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2022年我院普通大专招生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为宗旨,强化招生管理,巩固“阳光工程”的成果,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按质按量完成招生工作任务。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招生

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代码:13522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国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学院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西路2号 

第八条 学院网址:http://www.gxxd.net.cn/

第九条 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c.gxxd.net.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十条 我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其成员由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考试、纪检、网络等办公室。

第十一条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我院2022年普通大专的招生计划数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考试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执行。

第十四条 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同意,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和省级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实施,严格执行上级各项工作规定,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十六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遵循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八条 学院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具体办法为:对进档考生,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检录,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若考生所填专业均不能满足时,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可调剂到其他未录满专业;若考生填报了“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没有男女生比例的限制。

第二十一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无其他加试要求。

第二十二条 我院对于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经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总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四章 收费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必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和课本费等费用。按照属地化原则,我院各专业严格按广西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详细标准见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招生计划中的学费信息或学院网站相关信息。



第五章 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生思想表现好,修完教学计划内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普通大专毕业证书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五条 学院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采取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措施,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予以帮助。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包括体检)。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①通过电话咨询或通过本院招生信息网查询;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办电话: 0778-2112388 0778-2109169

咨询QQ:2754504046 535836536 308928366

学院办公室电话:0778-2102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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