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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沪江大学、安徽大学、上海学院、震旦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合并,在圣约翰大学旧址成立华东政法学院。1958年,学校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63年再次筹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被撤销;197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第二次复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校是上海市管理的高校。现任党委书记郭为禄教授,校长叶青教授。

多年来,华政人遵循“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发扬“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的精神,已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

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5万余平方米;有各类在校生18000余人,教职工1300余人;设有22个学院(部),180余个科研机构;拥有法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硕士学位授予权,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16个博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46个硕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24个本科专业,以及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学校积极推进智库培育和建设,提升知识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与司法部合作共建公共法律服务研究基地,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是最高人民法院自贸区司法研究基地、上海市教育立法咨询与服务研究基地,中国(上海)自贸区法治创新研究基地、法律文明演进研究基地是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联合主办“长三角教育发展政策与法治研究中心”,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共建的司法智库研究机构华东检察研究院,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政府体制改革与监管模式创新法治保障研究中心、经济法律战略研究院是上海市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理研究院是上海市高校知识服务平台。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五强;2016年学科评估中,法学获评A级,政治学获评B级。2018年,学校被遴选为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近年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立项数在全国名列前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立项数在全国政法高校中居领先地位。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近900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400余人。先后3人入选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4人获评“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人入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4人入选青年长江学者 ,2人获评“国家级教学名师”,5人获评“全国优秀教师”,1人获评“全国先进工作者”,1人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人获评“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获评“全国留学回国先进个人”,1人任“马工程”首席专家,28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3人入选“上海市领军人才”,6人获评“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6人获评“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12人入选“上海东方学者”(其中包含2名客座教授),8人入选“上海青年东方学者”,29人获评“曙光学者”,5人获得“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资助,31人入选“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17人获评“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

学校有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门国家精品课程,4门教育部第一批“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1门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门国家一流本科“双万计划”课程,2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首批上海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上海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团队,40门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4门上海市高校优质在线课程,18门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课程建设项目,4门上海市优质在线课程,92门上海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5个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1个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法学综合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型国际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在2002年、2008年两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均为优秀。学校自1981年起创办研究生教育,1995年获批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全国首批试点单位之一,2018年公布的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结果中,法律硕士专业获评A档。研究生教育基本形成了以法学为核心,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共同发展,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协调共进的“一体两翼”格局。

学校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16年入选上海市“市属高校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试点单位,2017年入选上海市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整体试点校,2018年入选首批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2019年入选“上海高校课程思政整体改革领航高校”。学校2017年成立文伯书院,启动书院制改革实践,探索通识教育、养成教育、专业基础教育与专业提升教育一体化的培养模式。学生在中国诗词大会、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棒垒球联赛、板球锦标赛、足球锦标赛等各类学术竞赛、艺术展演、体育比赛等活动中成绩斐然。学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先进集体,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上海市高校辅导员培训基地,上海市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先进集体。

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深入,先后与45个国家和地区的189所高校、机构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亚洲法律学会、欧洲律所联盟等8个国际性、区域性组织签订了300多份协议,有2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12年,学校获得接收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的资格,2014年,成为全国接收“中国政府卓越奖学金”7所高校之一。

学校出版有《法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等法学类核心期刊。图书馆藏书268万册,中外文报刊1500余种,各类数据库109个,电子图书305万种,是华东地区最大的法律文献中心。中外文法学数据库在全国法律院校中名列前茅。学校是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花园单位,松江校区是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园区。

站在新的起点,学校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抢抓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的战略机遇期,确立事业发展的“四梁八柱”整体布局,坚持“开门办学、开放办学、创新办学”发展理念,深化“教学立校、学术兴校、人才强校”发展模式,构建“法科一流、多科融合”发展格局,实施“两基地(高端法律及法学相关学科人才培养基地、法学及相关学科的科学研究基地)、两中心(中外法律文献中心、中国法治战略研究中心)、一平台(互联网+法律大数据平台)”发展路径,完善改革举措,推进协同创新,坚持依法治校,强化内涵发展,逐步建成一所国际知名、国内领先,法科一流、多科融合,特色鲜明、创新发展,推动法治文明进步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和令人向往的高雅学府。





华东政法大学2022年春季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华东政法大学

二、就读校址

长宁校区地址为万航渡路1575号;松江校区地址为龙源路555号。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就读校区均为松江校区。

三、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华东政法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华东政法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执行部门,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华东政法大学纪检监察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机构。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38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1〕24号)规定的报名条件,方可参加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1)侦查学(经济犯罪治理)专业要求:五官端正、体形匀称,无各种残疾;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7;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无色盲色弱;无口吃;上述要求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填报侦查学(经济犯罪治理)专业的考生须自行到本市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若中学已完成高考体检,考生可提交《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须中学盖章)。其他医疗机构做出的体检结论不予采纳,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体检项目以及相关要求详见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zsb.ecupl.edu.cn。

(2)法学类、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1)2022年2月19日9:00-21:00,2月20日8:00-16:00,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根据相关规定,应届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方可填报春考招生志愿。

(2)2022年2月22日,学校将分别按照侦查学(经济犯罪治理)专业(分男女生)、法学类、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划定自主测试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实施办法执行)。

(3)进入自主测试环节的考生须在2月22日-2月23日在学校本科招生网选择自主测试时间。若考生同时进入两所院校的自主测试环节且自主测试时间发生冲突,考生须联系其中一所院校协调自主测试时间。

同时,填报法学类专业的考生将在学校招生网进行志愿二次填报,报考侦查学(经济犯罪治理)专业的考生还须填写体检信息。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学校招生网。

(4)2022年3月5日-3月6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测试。自主测试采取分组面试形式并参考使用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面试内容根据本校及专业特点确定,总分为150分。学校综合考察考生社会责任感、综合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给予考生全面的评价,评价结果纳入自主测试成绩。相关综合评价材料由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统一提供,考生无需向学校提交。若考生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需提供本人高中阶段各类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学校春招自主测试方案。考生若缺考我校自主测试,测试成绩按零分计入春考总分,并参与后续录取排序。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构成: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含政策性加分)+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学校按照春考总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自主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招生计划100%划定各专业(方向)预录取分数线;其中,侦查学(经济犯罪治理)专业的考生,还需结合专业对男、女比例及身体条件要求;法学类专业的考生还需结合其二次志愿填报情况。达到各专业(方向)最低预录取分数线的同分考生,学校按照自主测试成绩、语文、外语成绩依次进行比较予以预录取。在预录取过程中,法学类考生所填报的专业(方向)志愿不能满足,愿意服从调剂的,调剂到法学类内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方向);若不服从调剂,则不予预录取。

学校按不超过公布的侦查学(经济犯罪治理)专业(分男女生)招生计划数的50%的比例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按照不超过公布的法学类、政治学与行政学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数的50%的比例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

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考生须在3月16日-17日登陆“上海招考热线”进行网上信息登记,相关登记程序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侦查学(经济犯罪治理):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法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收费政策若有新的调整变动,则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标准执行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收费政策若有新的调整变动,则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标准执行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和各类单项奖等学年奖学金以及40余个社会奖助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

联系电话:021-57090496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ecupl.edu.cn

招生办官网:zsb.ecupl.edu.cn

招生办咨询电话:021-57090220

十七、其他须知

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38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春季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将与当年通过秋季高考录取的学生一起报到入学,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初审以及复查,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规定执行。

自主测试当天考生需按照学校统一要求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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