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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职业大学
四平职业大学成立于1983年,是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吉林省成立最早的专科起点的具有十年办本科历史的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占地面积34.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建有标准的图书馆、体育馆、多功能报告厅、400米塑胶风雨操场、2000平方米硅PU灯光球场、校医院等配套设施。2010年被确定为吉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4年再次高质量通过全国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2014年末,省政府同意,把四平医护卫生学校、四平城建职工中专并入四平职业大学。学校以原四平医护卫生学校为依托,成立了医药学院。2015年3月,把四平市轻化工学校、四平市商业学校并入四平职业大学。2017年4月,四平市委、市政府将吉林省四平卫生学校划为四平职业大学直接管理,两校联合办学。四平职业大学发展规模、办学条件都有了质的飞越,学校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时期。

学校设有医药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财经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航空旅游学院、管理学院、中锐汽车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中职部,有40个专业招生,专业设置涵盖医药卫生、机械制造、电子信息、财经、公共事业、土建、交通运输、文化教育、艺术设计传媒等9个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学生近万人。

学校注重专业建设,以特色及示范专业建设为龙头,带动专业群建设。2011年,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被确定为省级示范专业。机械制造专业群和财经专业群,被确定为吉林省“十二五”特色专业群。机械设计与制造、会计电算化专业入选2011-2012年教育部、财政部“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项目。2013年末,机械设计与制造群、电气自动化技术群、计算机应用技术群和建筑工程技术群4个专业群被确定为省级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群。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十年本科经验的教师团队。目前,已形成一支专兼结合、以校内专任教师为主、企业技术人员为辅的“双师结构”的教学队伍。学校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85人,双师型教师246人。

学校管理规范,为学生提供一流服务。通过对学生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提高学生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学生餐厅用餐环境优雅,品种齐全,在这里能够享受到饭店式的就餐服务。学生公寓被评为省级阳光公寓,配套设施完备,规范化管理,温馨舒适,达到了宾馆式的住宿条件。同时,通过“大学生艺术节”、“大学生社团节”、“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品牌化的校园文化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学校以人为本,以文化人,提出创“人文职大”的工作目标,在坚持“精学湛练”校训的前提下,确立“立德树人、技以载道、学以致用、服务发展”的办学理念,倡导培育“忠诚、担当、奋进、笃行”的优良校风,“精心从教、诲人不倦”的教风,“思行合一、学而不厌”的学风。

学校注重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技能比赛多次在全国、全省获奖。2010-2015年,学生在国家高职院校职业技能大赛中,获二等奖1项;在省高职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3项、二等奖11项,三等奖13项;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中获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在吉林省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中获二等奖3项,三等奖3项;在吉林省首届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中,获一等奖1项;在吉林省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中获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在全国大学生沙盘模拟经营大赛中,获二等奖1项;在全国高职高专英语写作大赛中,获专业组一等奖1项、公共英语组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在吉林省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优秀奖1项。

各专业学生均可参加吉林省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考入吉林师范大学、东北电力大学、吉林化工学院、吉林建筑大学、北华大学、吉林工商学院、长春师范大学等省内知名院校,接受全日制本科教育。2016年“专升本”考试,学校105人报考,录取41人,录取率39%,远高于全省专升本录取率5%,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

学校通过联合办学、校企合作、订单培养等方式,实现学生高质量就业。学校先后与神州数码网络有限公司、京东方科技集团(上市国企)、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四平市华生供热公司、白山市华生供热公司、四平嘉源建筑工程咨询公司、长春大众物流管理有限公司等近百家知名企业实现校企合作订单培养,为企业量身打造需求人才,实现了学生高质量就业,部分学生在大二就被用人单位签约,毕业生供不应求,社会反响良好。

学校积极开展多元办学模式,满足学生成长需求。学校与长春一中专、四平农业工程学校、吉林省四平卫生学校、榆树职教中心、辉南职业高中等5所中职学校开展了中职-高职3+2衔接专业合作办学模式。

学校承担职业技能鉴定、专业技能认证培训等多项社会服务。学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基地、全国商务人员专业技能认证培训基地、全国信息技术水平考试培训基地和国际信息化人才资格认证培训基地。学生在校期间可考取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学生双证书获取率达100%。

近年来,在全省生源数量逐年递减的严峻形势下,四平职业大学招生的学生却逐年增加,且每年招收新生基本上来自第一志愿,平行志愿每年只录取很少一部分高分学生,是吉林省内仅有几所第一志愿能完成招生计划的省重点学校之一,2016年是吉林高职校院录取率、报到率最高的院校之一。

“十二五”期间,学校紧紧抓住省级示范校建设的重要机遇期,把学校建设成领导能力领先、综合水平领先、教育教学改革领先、专业建设领先、社会服务领先的示范性高职院校,使在校生人数和人才培养质量都有大的提高。“十三五”期间,学校将继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加快专业和课程建设步伐,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打造优势特色,加强内涵建设,创新机制,建设和谐校园,为社会培养出更多高技能人才,尽早实现应用型本科大学的梦想,书写学校历史发展新篇章!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沥山路5117号

域名: www.spvu.edu.cn

招办:0434-3304766

校办:0434-3304444

传真:0434-3304848





四平职业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四平职业大学

层 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四条 学校地址:

山门校区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山门镇大洼村沥山路5117号

四马路校区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北市场街道广兴茂社区南四经街376号

平东校区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平南街道风光社区平东中路9号

北河校区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北沟街道北河社区北河路87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四平职业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现代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建设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新能源装备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7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现代通信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通信系统运行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助产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药学专业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人物形象设计专业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表演艺术专业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播音与主持专业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广告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室内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校内资助还设立校内困难补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学费减免等。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

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下办理入学手续。

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

1、投档比例: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2、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

3、专业志愿: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学校根据“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专业志愿的调剂:投档考生未能被所报专业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投档考生未能被所报专业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二)艺术类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所在省专业测试合格证,其中美术设计类专业,认可美术设计类省级统考、联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表演、播音类专业认可其他学校校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2、学校根据考生所在省招生办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3、其他录取原则与普通类录取原则相同。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spv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沥山路5117号
联系电话:0434-3304766

联系人:沙永春 尹卓
第十四条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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