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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8年,前身为吉林省交通学校,1998年经教育部批准与吉林省交通职工大学合并成立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第一批、吉林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国家百所骨干高职院校之一。建校60多年来,学校坚持“立足交通行业、面向区域经济、服务吉林发展”和“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办学理念,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形成了办学有企业互动、教师有高尚师德、教学有质量保障、育人有良好氛围的人才培养局面。

学校始终秉承“崇实 尚善 弘毅 求精”的校训,作为吉林省交通类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为我省交通行业培养出大批各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共培养出各层次应用型高技能人才6万余人,其中有15人次获得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及国家级设计大师称号,被誉为吉林交通事业的“黄埔”,为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2006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3年通过教育部的验收。同年10月,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6年被吉林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单位。2017年评为吉林省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单位和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2019年,学校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建设单位,高质量通过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和吉林省现代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学校验收;同年,我校被确定为吉林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被遴选为教育部“人文交流经世项目”首批“经世国际学院”院校。学校两次被省政府授予“吉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省政府授予“法律进校园”先进单位、省教育厅授予“依法治校示范校”,学校现为吉林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吉林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诊断与改进主任委员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4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11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1935万元。校内实训室和实训基地81个,校外顶岗实习基地243个。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474人,教职员工453人,专任教师274人。目前,有教授42名,副教授105名, 博士、硕士225名,引进高技能人才4名,“双师型”教师245名;全国交通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带头人2人,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突出贡献人员3人,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2人,吉林省优秀教师1人,长白山学者1人,长白山技能名师19人;省级优秀团队8个。2人获吉林省首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奖,1人获吴福—振华交通教育奖。

学校下设10个学院、2个部和2个校企合作分院共14个教学部门。开设33个专业,建有国家级试点专业2个,国家级骨干专业3个,省级示范专业8个,省高水平专业12个,省级品牌专业群5个、特色专业群6个,吉刚学院“前厂后校”办学模式评为吉林省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机械工程学院的“冠名订单”模式被评为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物流管理专业被确定为国家级物流人才培养基地;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被确定为国家级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着眼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装备、交通管理、交通服务四大领域构建对接交通产业的大交通专业群格局。学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推进职业技术素质教育。近5年,学生参加全国、省级技能大赛获各级奖励200余项,参加各类文体比赛获金牌180余项。毕业生综合素质得到了用人单位的好评,平均就业率达95%以上。

学校加强教学科研工作,获国家、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12项,其中国家二等奖1项,省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建有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省级精品课程16门、省级优秀课程40门、校企合作开发课程53门,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3项。“寒冷环境交通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和“寒区新能源汽车运用工程实验室”被省发改委批准为省级科研机构。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先后与英国、韩国、德国等大学和科研单位建立了友好往来与合作关系。社会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充分发挥我校人才优势,依托学校牵头成立的吉林交通运输职教集团平台,建成了面向社会进行职业培训的“一个基地、四个中心、一个实验室”。大力开展面向寒区的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技术服务,年平均培训22000人/天;积极参与通梅高速、鹤大高速、长春市“两横三纵”快速路等工程质量检测评价80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学校将继续不断强化内涵和外延建设,不断提升办学规模、质量、效益,为把学校建设成为政府满意、社会满意、家长满意、学生满意和教职工满意的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的高职院校目标而努力奋斗!





2022年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德乡科苑社区新电台街63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800元;

道路养护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

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0元;

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汽车智能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800元;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智能控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现代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900元;

现代物流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现代物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9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9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市政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800元;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智能交通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物价部门审核的最新标准执行);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待定(以物价部门审核的最新标准执行);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

高职毕业生由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我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资金用于资助学生。学校设立校内普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贴、路费补贴等资助项目,鼓励家庭困难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专业录取

使用投档成绩“专业清”原则录取

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如个别专业生源省份计划不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成绩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专业;对所报志愿未被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退档。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空中乘务专业、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空中乘务专业、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毕业后若从事航空、高铁、邮轮等行业相关工作,身体条件须符合该行业相关标准,请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ljy.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电台街63号

联系电话:0431-84975999

联系人:王若金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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