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时尚大连、浪漫之都——滨城大连是中国东部沿海重要的经济、贸易、港口、工业和旅游城市,是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国际物流中心、区域性金融中心,是著名的服装城、足球城、旅游城和宜居城,被评为“国际花园城市”、“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拥有五十七年职业教育辉煌历程的辽宁轻工职业学院,位于钟灵毓秀、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大连市金普新区。她的前身为大连工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8月,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学院独立设置,成立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是辽宁及东北地区唯一一所轻工类高等职业院校,大连地区唯一一所省属公办高职专科院校,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辽宁省高水平特色专业群建设单位,大连市高水平学校、高水平特色专业群建设单位;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辽宁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辽宁省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辽宁省兴辽卓越院校,兴辽卓越专业群“双A校”建设单位,教育部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单位。
学院隶属于辽宁省教育厅,占地面积20余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近14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293人。拥有各类专业工作室、教学实训中心共141个。专业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及毕业生顶岗实习基地307个。馆藏纸质图书55万余册,各类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900余万元。
学院经过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逐步形成了“规模适度、特色鲜明、优势突出、质量一流”的办学理念,紧密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战略,根据辽宁省及大连市区域经济发展与城市发展特色,有针对性地调整专业结构,明确培养方向,大胆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为国家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成为辽宁省轻工和消费产业高等职业人才培养基地。
学院现有六系三部。即纺织服装系、艺术设计系、经贸管理系、航空服务系、信息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教学部、体育部。开设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人物形象设计、市场营销(服装品牌管理)、服装表演、纺织品检验与贸易、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建筑室内设计、商务英语、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财务管理、会计、休闲服务与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连锁经营管理、移动商务、空中乘务、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等艺、文、工、管四大类37个专业,已形成纺织服装类、艺术创意类、现代服务类、电子信息类、先进制造类五大专业群。学院现有现代学徒制示范专业2个,数字升级改造示范专业2个,省级产业学院2个。现代纺织服装专业群、智能制造专业群被批准为辽宁省高水平特色专业群立项建设项目,服装设计与工艺、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服装与服饰设计三个专业被认定为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被评为国家级高等职业教育试点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获批辽宁省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示范专业,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和酒店管理专业获批辽宁省“订单、定制、定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示范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数控技术、酒店管理等8个专业被评为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或品牌(特色)专业,这些专业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较高的影响力。
学院现有教职工403人,专任教师341人,其中教授、副教授90余人。现有省级教学名师7人,省级专业带头人4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2人,省级青年教育科研骨干教师2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全国十佳服装制版师2人,国家青年服装设计师1人,辽宁省十佳服装设计师、十佳版型师14人,大连市十佳服装设计师4人,大连市十佳服装设计成就奖4人。学院拥有省级实训培训基地1个,省级职业教育“双师型”名师工作室1个,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1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1项、中央财政支持的质量提升项目2项、辽宁省财政支持的创新型实训基地建设项目3项、辽宁省发改委支持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1项、辽宁省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6项;省级精品课程12门;省部级教学成果奖52项;主持省级及以上教研项目260余项;获国家艺术基金项目1项,省级科研项目14项,6项服装类加工贸易单耗标准通过国家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鉴定;获辽宁质量技术监督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获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经济研究成果三等奖1项;参与的科研项目获教育部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辽宁省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大连市科学技术三等奖;与企业签订协议的产品研发、设计以及技术服务项目66项;获国家专利250余项,软著10余项。教师主编国家级精品教材、省级精品教材及国家级规划教材23部;教师参加信息化大赛、课件大赛获省级以上奖项130余项。
学院独立办学以来,有500余人次的学生在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奖,其中获国家级竞赛一等奖、金奖共计40余人次,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全国、省级奖项70余项,其中第五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中获职教赛道银奖、第六届辽宁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教赛道金奖、主赛道银奖,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教赛道铜奖、入围产业命题赛道国赛1项;“挑战杯”职业院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中获得全国二等奖2项、辽宁省特等奖2项、辽宁省一等奖8项;在“创青春”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得银奖4项。我院服装专业学生在大连服装节举办的省市服装院校擂台赛中已连续7年获得团体冠军,实现“七连冠”。获得“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特别组织奖”、“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特殊贡献奖”等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团体奖50余项。
学院的办学特色和整体实力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近几年毕业生的就业率平均超过96%,先后荣获全国青年创业教育先进集体、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辽宁省文明校园、辽宁省平安校园、环境友好学校、辽宁省花园式单位、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纺织服装教育先进单位、辽宁省服装行业优秀人才培养院校奖、辽宁省高校文明食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基层单位等称号。
未来的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将站在更高的起点上,秉承“自立自强、砺能笃行”的校训精神,弘扬“厚德善学,务实创新”的校风,进一步深化教学内涵、优化教学条件、提升教学质量。在建设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示范性轻工高职院校征程中,扬帆远航,为国家培养更多的高等职业技术人才。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所有专业在本校区办学: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金港路288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5.9万平方米(约合238.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8.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4.7平方米;生师比22.8;专任教师341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6.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973.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579.4元;图书54.8万册,生均图书58.9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1)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发展定位、往年计划分配情况制定本年度分省分专业计划。
(2)坚持统筹兼顾、平稳有序、动态调整,稳步提升生源质量的原则。
2.所有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3.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2022年我校招生专业共计36个,其中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二年制、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二年制、数控技术专业二年制、是与大连市轻工业学校和沈阳市轻工艺术学校“3+2”对接。四、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我校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1)我院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
(2)住宿费收费标准为6人间900元/年/生,学费和住宿费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文件为准。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方法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每年按10个月计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奖、助学金: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人;二等2750元/年·人)、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人)等奖助学金。校内奖学金(一等1500元/年·人;二等1000元/年·人;三等600元/年·人)。校内评审委员会根据《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大学生手册》奖学金实施方案进行评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设立的助学贷款。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获批后,用于支付学生在校期间所需学费、住宿费。
(3)其他资助方式:勤工俭学、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辽宁省普通类调取档案比例为100%,其他省市调取档案比例按该省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2)我校招生专业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为历史科类和物理科类兼招,不设选考科目要求。
注:如果所在省招生部门有本省规定的录取原则与办法,按所在省招生部门的录取原则和办法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
5.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空中乘务专业只录取参加省级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在有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的省份则只录取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在不组织此类专业统考和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的省份则录取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
录取的考生,若通过本省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往低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无外语小分限制。
七、联系电话、网址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411-66864822、66864899 、66864867
传 真:0411-66864822
邮政编码:116100
网 址:https://www.lnli.edu.cn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拥有五十七年职业教育辉煌历程的辽宁轻工职业学院,位于钟灵毓秀、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大连市金普新区。她的前身为大连工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8月,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学院独立设置,成立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是辽宁及东北地区唯一一所轻工类高等职业院校,大连地区唯一一所省属公办高职专科院校,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辽宁省高水平特色专业群建设单位,大连市高水平学校、高水平特色专业群建设单位;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辽宁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辽宁省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辽宁省兴辽卓越院校,兴辽卓越专业群“双A校”建设单位,教育部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单位。
学院隶属于辽宁省教育厅,占地面积20余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近14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293人。拥有各类专业工作室、教学实训中心共141个。专业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及毕业生顶岗实习基地307个。馆藏纸质图书55万余册,各类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900余万元。
学院经过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逐步形成了“规模适度、特色鲜明、优势突出、质量一流”的办学理念,紧密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战略,根据辽宁省及大连市区域经济发展与城市发展特色,有针对性地调整专业结构,明确培养方向,大胆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为国家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成为辽宁省轻工和消费产业高等职业人才培养基地。
学院现有六系三部。即纺织服装系、艺术设计系、经贸管理系、航空服务系、信息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教学部、体育部。开设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人物形象设计、市场营销(服装品牌管理)、服装表演、纺织品检验与贸易、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建筑室内设计、商务英语、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财务管理、会计、休闲服务与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连锁经营管理、移动商务、空中乘务、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等艺、文、工、管四大类37个专业,已形成纺织服装类、艺术创意类、现代服务类、电子信息类、先进制造类五大专业群。学院现有现代学徒制示范专业2个,数字升级改造示范专业2个,省级产业学院2个。现代纺织服装专业群、智能制造专业群被批准为辽宁省高水平特色专业群立项建设项目,服装设计与工艺、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服装与服饰设计三个专业被认定为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被评为国家级高等职业教育试点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获批辽宁省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示范专业,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和酒店管理专业获批辽宁省“订单、定制、定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示范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数控技术、酒店管理等8个专业被评为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或品牌(特色)专业,这些专业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较高的影响力。
学院现有教职工403人,专任教师341人,其中教授、副教授90余人。现有省级教学名师7人,省级专业带头人4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2人,省级青年教育科研骨干教师2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全国十佳服装制版师2人,国家青年服装设计师1人,辽宁省十佳服装设计师、十佳版型师14人,大连市十佳服装设计师4人,大连市十佳服装设计成就奖4人。学院拥有省级实训培训基地1个,省级职业教育“双师型”名师工作室1个,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1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1项、中央财政支持的质量提升项目2项、辽宁省财政支持的创新型实训基地建设项目3项、辽宁省发改委支持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1项、辽宁省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6项;省级精品课程12门;省部级教学成果奖52项;主持省级及以上教研项目260余项;获国家艺术基金项目1项,省级科研项目14项,6项服装类加工贸易单耗标准通过国家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鉴定;获辽宁质量技术监督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获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经济研究成果三等奖1项;参与的科研项目获教育部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辽宁省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大连市科学技术三等奖;与企业签订协议的产品研发、设计以及技术服务项目66项;获国家专利250余项,软著10余项。教师主编国家级精品教材、省级精品教材及国家级规划教材23部;教师参加信息化大赛、课件大赛获省级以上奖项130余项。
学院独立办学以来,有500余人次的学生在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奖,其中获国家级竞赛一等奖、金奖共计40余人次,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全国、省级奖项70余项,其中第五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中获职教赛道银奖、第六届辽宁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教赛道金奖、主赛道银奖,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教赛道铜奖、入围产业命题赛道国赛1项;“挑战杯”职业院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中获得全国二等奖2项、辽宁省特等奖2项、辽宁省一等奖8项;在“创青春”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得银奖4项。我院服装专业学生在大连服装节举办的省市服装院校擂台赛中已连续7年获得团体冠军,实现“七连冠”。获得“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特别组织奖”、“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特殊贡献奖”等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团体奖50余项。
学院的办学特色和整体实力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近几年毕业生的就业率平均超过96%,先后荣获全国青年创业教育先进集体、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辽宁省文明校园、辽宁省平安校园、环境友好学校、辽宁省花园式单位、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纺织服装教育先进单位、辽宁省服装行业优秀人才培养院校奖、辽宁省高校文明食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基层单位等称号。
未来的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将站在更高的起点上,秉承“自立自强、砺能笃行”的校训精神,弘扬“厚德善学,务实创新”的校风,进一步深化教学内涵、优化教学条件、提升教学质量。在建设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示范性轻工高职院校征程中,扬帆远航,为国家培养更多的高等职业技术人才。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所有专业在本校区办学: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金港路288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5.9万平方米(约合238.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8.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4.7平方米;生师比22.8;专任教师341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6.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973.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579.4元;图书54.8万册,生均图书58.9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1)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发展定位、往年计划分配情况制定本年度分省分专业计划。
(2)坚持统筹兼顾、平稳有序、动态调整,稳步提升生源质量的原则。
2.所有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3.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2022年我校招生专业共计36个,其中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二年制、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二年制、数控技术专业二年制、是与大连市轻工业学校和沈阳市轻工艺术学校“3+2”对接。四、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我校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1)我院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
(2)住宿费收费标准为6人间900元/年/生,学费和住宿费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文件为准。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方法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每年按10个月计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奖、助学金: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人;二等2750元/年·人)、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人)等奖助学金。校内奖学金(一等1500元/年·人;二等1000元/年·人;三等600元/年·人)。校内评审委员会根据《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大学生手册》奖学金实施方案进行评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设立的助学贷款。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获批后,用于支付学生在校期间所需学费、住宿费。
(3)其他资助方式:勤工俭学、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辽宁省普通类调取档案比例为100%,其他省市调取档案比例按该省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2)我校招生专业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为历史科类和物理科类兼招,不设选考科目要求。
注:如果所在省招生部门有本省规定的录取原则与办法,按所在省招生部门的录取原则和办法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
5.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空中乘务专业只录取参加省级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在有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的省份则只录取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在不组织此类专业统考和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的省份则录取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
录取的考生,若通过本省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往低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无外语小分限制。
七、联系电话、网址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411-66864822、66864899 、66864867
传 真:0411-66864822
邮政编码:116100
网 址:https://www.lnli.edu.cn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