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在中国东北经济文化中心,辽宁省省会沈阳,有一方高技能人才的沃土,一个高素质人才的摇篮,她,就是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春去秋来,1.6万余名师生在这里朝夕相伴、教学相长,一代代青年才俊从这里走向社会,让梦想起航。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为己任,为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提供技术技能人才与智力支撑。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职业院校装备制造类示范专业点、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辽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辽宁省文明单位、辽宁省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单位、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条件优越,校园环境优美和谐。这片学子汇聚的育人沃土总占地面积609亩,建筑面积26.6万平方米,主校区占地面积528亩,建筑面积21.08万平方米,体育馆建筑面积5352平方米,实训室168个,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拥有国家高职高专高技能紧缺型人才培养基地2个,央财、省财重点支持实训基地6个,是辽宁职业院校师资、院校长培训基地,辽宁省出国劳务培训基地和沈阳百余家大中型企业和区、县(市)的员工培训基地。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专业门类齐全,教师队伍业务精湛。学院涵盖了二三产业十个专业大类63个专业。学院拥有国家示范重点建设专业及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重点建设专业6个,国家机械类示范专业点2个,教育部仪器设备装备规范贯标示范专业1个,全国机械行业特色专业2个,省品牌(示范)及教改试点专业20个,国家及省级精品课程24门。学院现有专任教师707人,教授44人,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98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385人,占教师总数的54.46%。学院拥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9个,省级专业带头人8名,省级教学名师3名,省级优秀青年骨干教师10名,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23项。学院师生获国家、省技能大赛奖项300余项,其中国家技能大赛一等奖2项,二等奖12项,三等奖20项,省技能大赛一等奖64项。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以支撑辽宁产业升级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核心,校企合作成效显著。学院积极鼓励教师开展科研,承担省市应用技术项目,综合科研实力位居辽宁省同类院校前列,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学院与华晨宝马集团、德国博世集团、沈阳机床集团、沈阳鼓风机集团、米其林沈阳轮胎等200余家知名企业结成良好的校企合作关系,实施全新职业教育项目。学院为沈阳中德产业园提供人才保障的中德学院采用“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将为辽沈经济发展输送更优质的高技能人才。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发展的每一向度,都是倍受瞩目的魅力风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沈阳日报》、辽宁电视台、沈阳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相继报道我院发展建设的辉煌成果。“在创新中谋发展,在发展中创优质”,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全院师生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建设高水平现代化一流院校为己任,清晰描绘装备制造业的炫美蓝图,必将为高职教育的广阔发展致以非凡的力量,必将为加快实现新一轮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做出更大贡献!
2022年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 :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 :
总院办学地点: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劳动路32号。
汽车分院办学地点: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分院,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124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42.5万平方米(约合637.4亩);生师比23;专任教师616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9.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7113.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0457.1元;图书54.7万册,生均图书33.4册。
二、招生计划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按教育厅文件要求,对社会短缺或市场需求较大专业适当扩大招生规模,调减供大于求、就业质量差的专业招生计划。
2.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除总院应用英语、商务英语、旅游英语、应用英语(跨境贸易)要求英语语种外,其他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只安排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不得修改,须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高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四、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等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按专业不同分别为4500元/年/生、5000元/年/生、9500元/年/生、9800元/年/生;住宿费1000、12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按照辽教发[2006]76号转发《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文件执行。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按照国家、省、市各级政府对全日制高职高专学生的资助政策,学院制定了各级各类奖助学金评审标准,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参评各级各类奖(助)学金。
(1)奖学金
A.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B.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
C.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D.沈阳市政府奖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1500元/年)
E.学校设立的综合奖学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600元/年、三等300元/年、单项200元/年)(非贫困生)
(2)助学方式
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提出以下资助申请:
A.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年)
B.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
C.沈阳市政府助学金(1000元/年)
D.勤工助学
E.阳光基金
F.学费减免(符合条件学生享受相关费用减免政策)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无
七、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调档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按100%,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报到后学院将安排统一体检。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学院根据各招生省(市、区)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照该省(市、区)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政策加分计算在文化课成绩内参与排序。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在3+1+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选科为物理学科类)或语文(选科为历史学科类)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优先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最高成绩录取,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最高成绩录取。
在3+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最高成绩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24-88252211 024-88251995
网址:http://www.vtcsy.com 邮编:110045
7.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无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4月19日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为己任,为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提供技术技能人才与智力支撑。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职业院校装备制造类示范专业点、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辽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辽宁省文明单位、辽宁省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单位、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条件优越,校园环境优美和谐。这片学子汇聚的育人沃土总占地面积609亩,建筑面积26.6万平方米,主校区占地面积528亩,建筑面积21.08万平方米,体育馆建筑面积5352平方米,实训室168个,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拥有国家高职高专高技能紧缺型人才培养基地2个,央财、省财重点支持实训基地6个,是辽宁职业院校师资、院校长培训基地,辽宁省出国劳务培训基地和沈阳百余家大中型企业和区、县(市)的员工培训基地。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专业门类齐全,教师队伍业务精湛。学院涵盖了二三产业十个专业大类63个专业。学院拥有国家示范重点建设专业及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重点建设专业6个,国家机械类示范专业点2个,教育部仪器设备装备规范贯标示范专业1个,全国机械行业特色专业2个,省品牌(示范)及教改试点专业20个,国家及省级精品课程24门。学院现有专任教师707人,教授44人,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98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385人,占教师总数的54.46%。学院拥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9个,省级专业带头人8名,省级教学名师3名,省级优秀青年骨干教师10名,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23项。学院师生获国家、省技能大赛奖项300余项,其中国家技能大赛一等奖2项,二等奖12项,三等奖20项,省技能大赛一等奖64项。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以支撑辽宁产业升级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核心,校企合作成效显著。学院积极鼓励教师开展科研,承担省市应用技术项目,综合科研实力位居辽宁省同类院校前列,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学院与华晨宝马集团、德国博世集团、沈阳机床集团、沈阳鼓风机集团、米其林沈阳轮胎等200余家知名企业结成良好的校企合作关系,实施全新职业教育项目。学院为沈阳中德产业园提供人才保障的中德学院采用“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将为辽沈经济发展输送更优质的高技能人才。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发展的每一向度,都是倍受瞩目的魅力风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沈阳日报》、辽宁电视台、沈阳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相继报道我院发展建设的辉煌成果。“在创新中谋发展,在发展中创优质”,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全院师生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建设高水平现代化一流院校为己任,清晰描绘装备制造业的炫美蓝图,必将为高职教育的广阔发展致以非凡的力量,必将为加快实现新一轮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做出更大贡献!
2022年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 :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 :
总院办学地点: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劳动路32号。
汽车分院办学地点: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分院,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124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42.5万平方米(约合637.4亩);生师比23;专任教师616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9.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7113.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0457.1元;图书54.7万册,生均图书33.4册。
二、招生计划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按教育厅文件要求,对社会短缺或市场需求较大专业适当扩大招生规模,调减供大于求、就业质量差的专业招生计划。
2.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除总院应用英语、商务英语、旅游英语、应用英语(跨境贸易)要求英语语种外,其他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只安排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不得修改,须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高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四、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等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按专业不同分别为4500元/年/生、5000元/年/生、9500元/年/生、9800元/年/生;住宿费1000、12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按照辽教发[2006]76号转发《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文件执行。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按照国家、省、市各级政府对全日制高职高专学生的资助政策,学院制定了各级各类奖助学金评审标准,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参评各级各类奖(助)学金。
(1)奖学金
A.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B.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
C.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D.沈阳市政府奖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1500元/年)
E.学校设立的综合奖学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600元/年、三等300元/年、单项200元/年)(非贫困生)
(2)助学方式
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提出以下资助申请:
A.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年)
B.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
C.沈阳市政府助学金(1000元/年)
D.勤工助学
E.阳光基金
F.学费减免(符合条件学生享受相关费用减免政策)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无
七、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调档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按100%,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报到后学院将安排统一体检。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学院根据各招生省(市、区)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照该省(市、区)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政策加分计算在文化课成绩内参与排序。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在3+1+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选科为物理学科类)或语文(选科为历史学科类)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优先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最高成绩录取,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最高成绩录取。
在3+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最高成绩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24-88252211 024-88251995
网址:http://www.vtcsy.com 邮编:110045
7.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无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