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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
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大连工业大学按新机制和新模式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独立学院)。学校成立于2002年6月,现有全日制本科生7500余人。学校先后获得“教育部“1+X证书”试点院校”、“全国综合实力独立学院”、“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大连市教育系统“青蓝工程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

学校地处素有“北方明珠”、“浪漫之都”之称的辽宁省大连市,校区位于大连北黄海经济区——大连市庄河,这里山青水绿,钟灵毓秀;这里碧海蓝天、风光旎丽;这里环境优美,风景如画。

校园环境宜学宜居。校区占地面积770余亩,建筑面积25.5万平方米,“人文校园、文明校园、生态校园、智慧校园”处处得到彰显,校园规划现代别致,文化气息浓厚。教学楼、图书馆等楼群端宁恢弘,井然有致,学生公寓设施完备,功能齐全,让学子拥有“家”的感觉。学校是一所宜学宜居,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现代大学。

教育教学特色鲜明。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依托大连工业大学学科专业优势,以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大学作为办学定位,以“学生为本、教学为重、特色为先、就业为上”作为办学思路;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本科人才为培养目标,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开设了25个本科专业,形成了工、管、经、艺、文等5大学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学校现有专任教师400余人,其中硕士以上占85%,副教授以上占35%,形成了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同时学校还定期聘请国内知名专家、知名企业家、社会知名学者等人士到校讲学。

人才培养因材施教。学校始终坚持构建知识与能力统一、理论与实践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重视课堂教学与实习实践、工作室教学相结合;校内教学与校外实习基地教学相结合。获批教育部产教协同育人项目10项,省级一流专业1人,省级一流课程12门,学生入学后可根据兴趣爱好选择专业,使学生的兴趣爱好与专业学习相得益彰。近三年,学生多次参加国家、省、市级创新创业大赛,先后获得各类奖励500余项。

学生就业前景广阔。建校以来,学校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数以万计的合格人才,先后与省内外知名的百余家企事业单位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为学生学习就业打造更多空间和机会。学校开设辅导课程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学习深造,先后有毕业生考入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鲁迅美术学院等知名学府攻读硕士学位。近年来,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位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毕业学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

国际交流广泛多元。学校先后与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10余所知名大学建立校际友好关系,联合开展交换生、游学活动,拓展学生国际视野。学校针对有意愿出国留学的学生,开设英语辅导课程,提升学生语言能力。

校园文化丰富多彩。学校始终把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作为培养青年学生文化素质的重要载体,努力营造健康高雅、生动活泼的校园文化氛围,极大地丰富了学生的课余生活。学校现有各类学生社团组织30余个,青年志愿者、社会义工1000余人。每年都举办“校园文化节”、“读书节”等品牌活动及各类文体活动,彰显青年学子风采。

站在新时代,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以“科教兴国”为已任,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型大学。





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院全称: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学府大街117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1.4万平方米(约合770.2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0.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1.4平方米;生师比23.7;专任教师195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0.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04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378.6元;图书55.2万册,生均图书73.4册。

二、招生计划说明

1.学院根据国家、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学院发展定位、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生源等因素,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各学科专业的分省招生计划和培养规模。学院2022年不安排预留计划。

2.学院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3.学院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选考科目不再修改,与 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4.所有专业语种不限。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加盖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印章。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根据《辽宁省物价局关于放开政府定价事项的通知》(辽价发[2015]60号),学院对学费、住宿费标准进行公示,并按照公示标准收费。

艺术类专业学费为29,500元/生/学年;普通类中工学、管理学、经济学类专业学费为27,500元/生/学年,文学类专业学费为27,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标准为2600 -5800元/生/学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年)。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人/年,二等:2750元/人/年),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

(3)学院通过勤工助学、学费减免、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入学绿色通道和临时性补助等多种形式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相关政策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学院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2)实行“3+1+2”高考改革省份,对选考科目的要求按本章程第三条专业设置表格中“科类2”执行。辽宁省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学院在录取中执行各省招考录取机构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对于进档考生,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2)艺术类考生须达到其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非平行志愿录取省份,按照考生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由高至低录取。(综合分=专业课成绩×2.5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含加分))。

(3)投档成绩相同时

普通类:

非高考改革省份,文科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理科的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依次录取。文理综合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低依次录取。

实行“3+3”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低依次录取。

实行“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历史学科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选考物理学科类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艺术类:

非高考改革省份,艺术文科考生依次按照专业课、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理科考生依次按专业课、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文理综合考生依次按照专业课、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实行“3+3”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按照专业课、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实行“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艺术类选考历史学科类考生依次按专业课、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类选考物理学科类考生依次按专业课、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各省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如有同分录取的相关规定,学院按各省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1-62657915 0411-62657913

  传 真:0411-89178287

网 址:http://www.caie.edu.cn

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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