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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学院
辽宁科技学院坐落在辽宁省本溪新城,距沈阳桃仙国际机场20公里,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的前身本溪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成立于1907年的本溪县立师范传习所。1948年东北解放后,更名为本溪工科高级职业学校,1958年升格为本溪钢铁学院。1991年,本溪大学更名为本溪市高等职业专科学校。1996年,本溪市师范学校并入本溪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本溪市高等职业专科学校、本溪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并入本溪冶金高等专科学校。2004年5月,更名为辽宁科技学院。2015年,学校被确定为辽宁省首批向应用型转变的本科试点院校。2016年,被确定为教育部重点支持的产教融合项目建设高校、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试点院校、中美应用技术教育“双百计划”试点院校、“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试点院校。2017年,被确定为教育部“科学能力提升计划(百千万工程)”全国首批试点院校、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百城千校”首批试点院校、辽宁省向应用型转变示范校。2018年,被确定为教育部首批新工科教育综合改革项目单位,国家发改委“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重点项目单位。2019年,教育部新工科项目获评中期优秀项目。2020年,获评教育部新工科教育综合改革优秀结题项目单位、辽宁省“1+X证书”试点院校、第二批省军民融合单位。

学校占地87.0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9.0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10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原值2.24亿元。图书馆藏书105万册。现有校内实验室(中心)4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工程研究中心1个,工程实验室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4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3个,省级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1个,省级双创示范基地1个,省级众创空间1个。

学校设有15个二级教学单位,开设以工为主,涵盖工、管、文、艺、教育等五大学科门类的38个本科专业和8个招生高职专业。有国家级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2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有省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7个,省级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本科重点支持专业1个,省级本科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向应用型转变试点专业3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精品课程14门。

学校现有教职工892人,其中专任教师527人,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292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577人。有博士生导师6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柔性引进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高层次人才6人。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52人,辽宁省优秀教师3人,辽宁省教学名师4人。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11239人,其中本科生9932人,毕业生就业率近年来一直保持在95%以上,居省属高校前列。

近年来,学校依托本溪丰富独特的红色资源,传承、发扬东北抗联精神,用抗联精神育人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红色文化育人工作的重要载体。学校东北抗联精神育人“筑梦空间”展馆先后获批“辽宁省抗联精神当代价值研究基地”“辽宁东北抗联精神研究中心”“辽宁抗联研究实践基地”“辽宁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新型智库研究基地”、“本溪市爱国主义示范教育基地”等荣誉称号。

学校面向行业和地方积极开展应用型科学研究,近三年来共承担各类科研项目809项,其中,国家自然基金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项目21项,省级以上项目248项。承担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00项,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34项,其中一等奖6项。

近年来,学校以转型发展为突破口,搭建“校企、校政、校校”合作的产教融合平台,主动适应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积极开展科技、政务咨询等社会服务。在转型发展重大项目上取得了重大突破,获批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获批国家产业转型技术技能人才双元培育改革试点方案项目。广泛与企业合作,共建产业学院,与中科曙光集团合作办学,共建“曙光大数据学院”;与新松机器人公司合作,共建“新松机器人应用学院”;与海尔智能家电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共建“海尔物联网学院”;与华为公司共建“华为ICT产业学院”;与中铁集团共建“中铁学院”;与希杰(CJ)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共建“希杰生物产业学院”;与营口盛海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共建“三征班”;与广州启航物联佳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建“启航青年管理者精英班”。2020年,“新松机器人学院”“曙光大数据学院”被认定为省级现代产业学院。

启动服务地方行动计划,面向辽宁省产业发展实际,不断提升协同创新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现有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省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3个,省级产业集群窗口服务平台1个,市级重点实验室4个,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1个,辽宁省高等学校新型智库1个。依靠学校人才技术优势成立了大材料应用研究院等13个科研院(所),这些研究机构已成为地方政府重要的研究咨询服务基地。鼓励教师开展应用型科研,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开展“百名教授进企业”活动,发挥“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

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牵头组建“辽宁省机器人产业校企联盟”,并成为联盟理事长单位。搭建稳定的校企合作平台,成为辽宁省钢铁产业产学研创新联盟、辽宁鹤腾科技热处理工艺装备产学研联盟等辽宁省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等30个校企联盟理事单位。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电力集团、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中铁建设集团、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神华集团、中国黄金集团、北京神州数码、北京钢铁研究总院、首钢集团公司、宝武集团公司、鞍钢集团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华晨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道建设总公司、本钢集团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移动通信、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等500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接受学生实习、实训、就业。

大力开展对外合作交流,坚持国际化发展战略。与东北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辽宁科技大学等多所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与韩国新罗大学、泰国博仁大学、格乐大学、马来西亚彭亨大学、博特拉大学、新西兰维特国立理工学院、俄罗斯鄂木斯克国立技术大学、日本设备企划株式会社等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招收索马里、苏丹、也门、肯尼亚、坦桑尼亚、尼日利亚、加纳、俄罗斯等国家留学生,不断拓宽学校教育国际化发展之路。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辽宁科技学院不断深化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内涵式发展,稳步提高办学质量和协同创新能力,坚持“应用型、地方性、行业性、国际化”的办学定位,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努力建成社会评价高、产业影响大、行业附着力强的区域示范性应用型大学,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东北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辽宁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辽宁科技学院 11430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槐路176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7.1万平方米(约合1305.3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9.0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6平方米;生师比17.8;专任教师587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0.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2407.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9806.8元;图书105.1万册,生均图书92.9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评估评价、人才市场需求、招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国家及辽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分省计划根据各招生省份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招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统筹安排。

我校无预留计划。

2.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外语语种不限,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人工智能、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它语种考生慎报。

3.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不得修改,须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我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1)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按“专业设置说明”中金额收取,如学费进行调整,执行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最新收费标准。

(2)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000元。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执行退费,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印发的《辽宁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和《辽宁科技学院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勤”等一系列资助措施,形成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多元化资助体系和工作机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年。全校各种奖助学金共23项,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等1600元/年,二等800元/年,三等400元/年;宝钢奖学金:10000元/年;启航奖学金:25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启航助学金:2500元/年。学校还为部分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孤儿、烈士子女可以申请减免学费、住宿费。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经教育部批准,2022年起我校与俄罗斯鄂木斯克国立技术大学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教育项目(批准编号:MOE21PL2A20212122N),该项目引进俄方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采用中英文双语授课,俄方教师参与授课。

1.在本校同批次录取。

2.本项目为四年全日制本科教育(“4+0”模式)。项目学生在辽宁科技学院完成项目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在符合辽宁科技学院毕业及学位要求的条件下,可获得辽宁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3.本项目学生在辽宁科技学院完成学士阶段学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在符合鄂木斯克国立技术大学硕士阶段入学要求的前提下,可自愿申请办理赴俄方学习。辽宁科技学院可以向鄂木斯克国立技术大学推荐,并协助学生办理相关出国手续。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招生省份该批次招生计划的11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为在各招生省份该批次招生计划的100%。具体按各招生省份招生考试部门的要求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艺术类:绘画、环境设计专业在辽宁省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其他招生省份艺术类招生在相应批次录取。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辽宁省2021年起实行新高考改革,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同意并执行各招生省份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无专业级差。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分数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的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满专业,将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投档成绩相同时,有文件规定的招生省份按该省规定执行。没有文件明确规定的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选考科目与报考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相匹配,按照所在招生省份的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择优录取。

6.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

详见辽宁科技学院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7.联系电话、网址

辽宁科技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4-43164073、43164076(传真),通讯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槐路176号,学校网址http://www.lnist.edu.cn。



辽宁科技学院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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