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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是新中国第一所石油工业学校,1950年始建于大连,1953年迁至抚顺办学,1958年升格为抚顺石油学院,2000年2月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划转为辽宁省人民政府领导,2002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10年3月辽宁省人民政府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四方签署共建学校协议。


建校71年来,学校已发展成为以石油石化为特色,工、理、经、管、文、法、教、艺等八大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2007年学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优秀成绩。学校是教育部确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基础培训基地、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培养基地,是辽宁省石油化工紧缺本科人才培养基地。目前,已培养的13万多名毕业生,其中大部分已经成为国家石油石化行业的管理及技术骨干。


学校坚持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确立了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学科专业结构和师资队伍不断优化,办学条件大幅改善,有力提高了学校的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学校占地面积1890亩,总建筑面积84万平方米,图书馆图书资源总量251.9万册,电子文献数据库46个。学校设有20个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18000余人。学校是辽宁省一流学科(A类)建设高校,拥有2个联合培养博士点,1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7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以及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电子信息、机械、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翻译(MTI)和艺术(MFA)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五个学科进入前70%,其中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和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在辽宁省属高校中位列第一。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58个,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特色专业4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6个(含硕士领域1个)、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通过中国工程教育认证专业5个;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工程实践教育中心2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个;建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2个、优势特色专业1个、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5个、应用型转变试点专业11个、应用型转变示范专业5个、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7个、重点支持专业2个、示范性专业5个、特色专业2个;获批省级实验教学、实践实训等中心和基地29个、资源共享课9门、视频公开课程2门、双语教学示范课2门。2013年以来学校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42项,获批省级优秀教材8本。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广泛开展,近三年学生在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国家级奖励702项、省部级奖励1439项,被团中央确定为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和KAB创业俱乐部高校。

学校建有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50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484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434人。学校引进双聘院士2人,长江学者2人。现有国家级人才4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6人,辽宁省攀登学者2人,辽宁省特聘教授7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13人,辽宁省教学名师13人,辽宁省优秀专家3人,辽宁省创新人才支持计划16人,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9人,黄大年教师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9个。

学校不断提升科学研究水平,获批国家自然基金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及教育部等项目。学校着力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建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专业技术创新中心29个,省、部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3个,省技术转移示范中心1个,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1个,7个科研平台被确定为辽宁省高校首批开放的重大科技平台。建有石油化工产业链实训培训基地,投资1亿元的石油化工智能制造教学实践创新中心获批2021年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支持项目。与中国石化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中国寰球工程公司辽宁分公司组建了石油化工联合实验室;与抚顺市人民政府、中国石化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联合建立新型研发机构-辽宁省石化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并注册成立了辽宁泓顺石化产业技术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学校与10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先后与50多家企业和研究院签署协议,形成了研究生联合培养和实习实践基地群,其中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5个,辽宁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1个。

学校积极参与辽宁“一带五基地”建设、“五大区域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先后选派325名教授博士深入全省218家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服务,为企业提供各类技术咨询600余次,培训各类人员1000余人,解决了300余项技术难题,突破国家“卡脖子”技术1项,5项成果被省教育厅认定为省一流学科2019年重大标志性成果。辽宁省环保产业联盟工作有序推进,联盟主动对接国家和全省重大战略,深入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以校地、校企研究院,创新创业平台为载体,聚焦石化产业急需,深化产教融合,创新人才培养,推进成果转化。联盟召开了多场就业招聘会、科技成果对接会,成功举办两届大学生创新大赛,引进企业家进校园进课堂为学生授课,实现校企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发展机制。

学校大力实施开放办学战略,积极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俄罗斯、英国、芬兰、韩国、日本等17个国家的49所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与英国爱丁堡大学等世界知名大学联合开展本科生“2+2、1+2+1、2+1+1”等培养项目;与英国爱丁堡大学开展“4+1”研究生培养项目;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教育项目获批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校是教育部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单位。

学校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秉承“问学穿石、修身诚化”校训,传承办学优良传统;坚持用雷锋精神建校育人,总结凝练出了符合学校实际的新时代雷锋“五个一”精神,构建起理论研究、课堂教学、文化浸润、社会实践、典型引领“五位一体”的新时代雷锋精神育人体系;建成的雷锋精神育人展馆获批辽宁省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省委党校现场教学基地;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大学生风华青年宣讲团荣获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全国青年志愿服务优秀项目库第一批入库项目、“三下乡”国家级重点理论普及宣讲团队,被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16个部委联合授予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最佳志愿服务组织”荣誉称号;创建了“百家讲坛”、大学生文化艺术节、校园体育文化节、社团文化节等文化品牌,建有羽毛球、击剑两个教育部高水平运动队。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先进工会组织、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先进单位、全国“学雷锋爱心助人先进单位”、全国西部计划优秀项目办、“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秀组织奖、“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优秀组织单位、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等荣誉称号,被评为辽宁省先进党委、文明单位、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学雷锋学郭明义先进集体、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校园文化建设品牌学校。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英文名称:Liaoning Petrochemical University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1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125.9万平方米(约合1887.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1.2平方米;生师比17.6;专任教师1010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3.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2794.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5395.3元;图书151.1万册,生均图书71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数量和生源质量等因素,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专业分布向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倾斜。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安排英语授课,其他语种慎报;其他专业不限制语种。

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高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住宿费1200元/学年•人。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1)国家奖学金:中央政府出资设立,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8000元,颁发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2)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出资设立,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8000元,颁发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3)中石油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6000元,颁发奖励证书。

(4)勤奋奖学金:学校出资设立,每学年评定一次,一等奖学金为每人1500元,二等奖学金为每人1000元。

(5)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5000元,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6)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大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助学金额度为一等每人4400元,二等每人2750元。

(7)国家助学贷款:具体事宜请咨询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8)勤工助学: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学有余力的在籍学生提供若干勤工助学岗位,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同时获得一定实践经验。

(9)临时困难补助:视情况按有关规定发放。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芬兰中央应用科技大学合作举办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俄罗斯乌法国立石油技术大学合作举办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下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制4年,在本校同批次录取。达到我校毕业要求者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在符合芬兰中央应用科技大学、俄罗斯乌法国立石油技术大学入学条件前提下,自愿申请办理赴国外学习。符合该校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芬兰中央应用科技大学、俄罗斯乌法国立石油技术大学工程学学士学位。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按100%确定。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指导意见规定第一、二条“可以不予录取”“可不予录取”的情况,学校将不予录取。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学校在辽宁省招生:普通类本科批、体育类本科批,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动画、产品设计专业外语单科成绩大于等于50分;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且英语单科成绩大于等于90分;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考生。

实行高考改革省份,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辽宁省2022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学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不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

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无专业级差。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考生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相同时,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3”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1+2”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历史类、物理类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如志愿顺序仍相同,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择优录取。

(2)艺术类

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外语单科成绩大于等于50分。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录取不分文、理科的省份及“3+3”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1+2”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艺术(历史类)、艺术(物理类)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如志愿顺序仍相同,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择优录取。

(3)体育类

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7.5+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体育(历史类)、体育(物理类)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如志愿顺序仍相同,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择优录取。

(4)少数民族预科班

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时不分专业,完成预科阶段学习后,学校根据预科阶段的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结合学生的专业志愿情况分配专业。预科升入本科时不得跨越批次分配专业。少数民族预科录取同分排序规则参照普通类执行。

(5)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以学校官网公告为准。2022年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作为普通类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再单设录取批次。

(6)违规考生处理

入学后,经复查有违反国家、省招生政策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网址:http://www.lnpu.edu.cn;

电话:024-56865000;

传真:024-56865000;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一号;

邮编:11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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