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院校介绍 >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是2011年1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由原阿拉善盟师范学校、内蒙古电大阿拉善盟分校、阿拉善盟技工学校、阿拉善电大、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中等职业学校、阿左旗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阿拉善盟业余体校等八所学校组建成立。同时,挂牌阿拉善盟民族传统体育学校、阿拉善盟足球运动学校及阿拉坦其其格长调传承基地、民族首饰工艺协会等。

学院现有巴彦浩特、乌斯太两校区,总占地面积871亩。其中,巴彦浩特校区396亩,2018年10月投入使用;乌斯太校区475亩,2009年8月投入使用。两校区已建成校内实验实训室57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30多家。

学院机构设有医疗护理系、经济管理系、艺术系、通用航空系、机电工程系、化工系、继续教育部、基础部、体育教学部、培训部、网络信息中心、科研与技术服务处等12个教学及辅助部门和党政办、组织统战人事处、党群部、计财处、教务处、后勤保卫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处等8个管理部门。目前开设高职专业22个、中职专业28个,基本覆盖阿拉善优势和特色产业;国家开放大学(继续教育部)开设专本科专业22个。

学院党委辖7个党总支、23个党支部,170名党员。设党委委员9人。有在职教职工394人,其中正处级以上干部28人(包括2名厅级)、副处级干部25人,正教授3人、副高职称105人,硕士学位教师28人,在读博士1人、硕士4人,“双师型”教师102人。在校生5657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2799人(高职生1390人,中职生1011人,技校生398人),电大及成人教育在籍本专科学生2858人。

学院秉承“立足地方、以人为本、崇尚品位、彰显特色”的办学理念,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深化课程建设与改革,不断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拓空间、以特色谋发展,深入推进文明校园建设,稳步推动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社会培训“三驾马车”齐头并进,着力培养服务地区发展的急需、实用、特色人才,努力把学院建成具有鲜明地区特色和民族特色、适应地方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基地。突出党对高校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全面落实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主体责任,为学院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根本政治保证。突出招生就业生命线,改革创新招生机制,坚持全员招生、全院招生、全年招生,生源涵盖西部五省区及区内12个盟市,年招生人数保持千人以上,就业率保持90%以上,对口升学率和本、专科上线率均保持100%,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大量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突出教育教学改革,推行以项目化教学为主要内容的课程教学改革,进一步转变人才培养模式,分层次建成院级合格课、优质课和精品课,进而向自治区级优质课、精品课迈进。目前已建成院级合格课程107门,院级优质课程13门。突出师资队伍建设,评选认定自治区优秀教学团队3个,院级教学名师11人,骨干教师24人,教学能手47人(次),双师素质教师106人;实施青年教师成长“蓝青工程”;累计选派教师参加中高职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国家和自治区级培训108人次,院级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培训150余人次。突出开放合作办学,大力推进校企合作、校校合作、产教融合,积极融入呼包银榆经济区职业院校联盟,与内蒙古农业大学本科院校合作,挂牌成立沙产业创新创业学院,围绕旅游、沙生资源、优势畜种等资源和产业拓展合作领域;与中盐吉盐化、太西煤集团等大中型企业和区内外多家职业院校建立了稳定合作关系,保障了人才培养与人才需求紧密对接。与内蒙古电大中专学校、卓资职业中学、杭后职业中学、宁夏中卫中职学校等开展合作办学,建立了稳定的生源基地。做为阿拉善风力发电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学院从2018年开始招收风电专业学生,2020年将紧密联系国电等相关企业,继续做好160万千瓦风电项目服务工作。与阿左旗合作建成阿拉善和硕特旗历史档案馆,搭建了学术研究平台,提升了文化底蕴。同时,创建名师工作坊(室),培养学科带头人,增强教学研究力量。突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坚持需求导向,全面对接市场,面向社会开门办学。针对行业、企业以及社会大众,采取“请进来培训、送出去培训”等措施,紧密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包括就业创业、企业安全生产、在岗职工岗位技能和新员工岗前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等社会培训5大类约60余个工种或专业,年均培训2万人以上,为全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培训服务。突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多措并举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思政课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通过党委书记亲自抓、标杆系部带头做、各部门紧跟学,促进课堂教学改革,切实让“堂堂都是思政课、人人都是思政老师”的教学理念深入人心,推动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理念全面落实。2020年,学院将建成集校史、党建宣传活动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思想政治教育基地”。突出民族地区办学特色,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始终,注重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融入艺术设计、旅游管理、雕刻艺术等专业教学中,加强蒙医蒙药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在学院软硬件建设中凸显民族文化元素,设立蒙古语标准音培训测试站,每年举办蒙古语培训、普通话培训和测试2000余人次。2019年新增民族表演艺术专业,针对全盟乌兰牧骑队员学历提升问题,联合内蒙古艺术学院开办民族舞蹈班,为解决我盟乌兰牧骑艺术人才青黄不接与学历提升问题提供了服务保障。学院还设置阿拉善地毯工艺实训基地等,积极传承优秀传统文化。2020年拟与呼和浩特市娜日培训机构对接,计划在招生、考前培训等方面开展合作。突出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完善创新创业指导课程体系,将参与职业技能竞赛作为检验实践教学成果的重要平台,学院教师近年来共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一等奖5项、二等奖16项。突出体育教学特色化发展,充分发挥体育教学和竞技体育职能职责,承担区内外大型赛事备战训练工作,2020年参加自治区柔道、现代五项、自由跤、拳击、跆拳道等比赛,共获得3枚金牌、8枚银牌、3枚铜牌。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为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性质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独立颁发高等学历文凭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第三条 学校概况

学院名称: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4339。学院以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为主,涵盖中职教育和成人高等函授教育。是一所以工为主,工、农、经、管、医、艺相结合的多学科高等职业学校。学院下设医疗护理系、经济管理系、艺术系、通用航空系、机电工程系、化工工程系、基础教学部、体育教学部、培训部、继续教育学院10个教学系(部)。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学制:3年。毕业证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内全部科目并且成绩合格,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发证学校: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现设两个校区,校区占地642亩,本部位于阿拉善盟阿左旗巴彦浩特镇。

第四条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的原则是: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五条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由分管院领导、纪检、招生、教学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七条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机构,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相关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九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20%控制。

第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一条 在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专业志愿顺序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同一专业考生中录取最低分出现平行分,按照自治区考试中心要求录取。

第十二条 如果提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学校接受后续志愿考生。对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进档考生仍按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

第十三条 艺术类考生校考成绩达到我院民族表演艺术专业最低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第十四条 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招生办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因受现有师资条件的限制,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第十六条 录取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教学厅(2010)2号文件的有关精神执行。考生由于身体原因,对不适合其报考的专业按规定进行合理的调整。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学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并通过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八条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开通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和各项奖助学金,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九条 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按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规章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部门: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通讯地址:内蒙古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西城区花园北街10号

邮 编:750300

招生咨询电话: 0483-8337222/ 8337295 (传真)

网 址: www.alszyxy.cn Email:azyzjc@163.com
院校查询
专业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