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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
包头师范学院,坐落在享有“世界稀土之都”美誉的“草原钢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学校前身为1958年创建的包头师范专科学校。1996年,更名为包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包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原包头师范学校、包头教育学院合并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包头师范学院。2003年,又与原包头钢铁学院、包头医学院合并为内蒙古科技大学。2004年,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以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校名恢复独立法人资格。2007年,实现硕士研究生招生。2008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2017年,顺利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0年,小学教育专业圆满完成我校首个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

在63年的办学实践中,我校逐步形成了“博学、笃行、齐志、恒德”的优良校风,坚持面向基础教育、研究基础教育、服务基础教育,坚持面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协调发展,融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为一体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目前设有17个党政管理机构、20个教学机构、8个教学科研辅助机构、2个群团机构。有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4个本科专业和1个专科专业,在校生14017人。

办学条件逐步改善。学校拥有校舍建筑面积32.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80243.4万元(其中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总值16004.56万元)。现有14个实验中心(其中2个自治区级教学示范实验中心),144个校外实习基地。纸质图书98.92万册、电子图书114.8万册,各类中外文全文数据库96个。学校万兆主干千兆交换到桌面和无线网络组成的有线无线一体化校园网络系统覆盖全校园,网络出口合计3300M;智慧校园服务平台集成了20余个业务信息系统提供全校信息化网络服务;全方位安全技防设施和网络安全运维机制有效保障学校的信息安全和用户隐私。

师资队伍不断壮大。学校现有教职工1067人,其中专任教师698人。现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2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2人;自治区“草原英才”3人、创新团队1个;自治区教学名师9人;自治区教坛新秀9人;包头市“新世纪人才工程”领军人才25人;包头市“鹿城英才”7人;校级“阴山学者培养计划”人选61人。

教学改革有序推进。学校积极推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完全学分制、主辅修制培养;通过ISEC项目引进了国际化课程体系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通过实施课程过程性评价改革,实现人才培养的“四个转变”;通过校企、校地、校校联合培养,不断拓展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学校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0个,自治区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9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7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25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30门。学校注重引导教师开展教学研究,获批自治区教改研究项目12项,获得自治区教学成果奖19项。学校积极推进体育教育教学改革,先后获批为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基地、内蒙古足球协会教练员裁判员培训基地。

科研水平持续提升。近五年,学校获得科研经费1730.1万元,主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85项,其中国家级项目33项、省部级项目174项、厅局级项目67项、其他项目11项。发表论文1765余篇,其中被SCI、EI、CPCI三大检索收录102篇。获得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1项,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9项(其中二等奖3项,三等奖6项);获得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政府奖49项(其中特别奖0项,一等奖6项,二等奖17项)。“阴山文化研究中心”获批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黄河国家湿地鸟类科普基地”被自治区科技厅认定为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同时被评选为2021年度包头市最受欢迎科普基地;“包头师范学院科普教育基地”“包头师范学院音乐学院科普教育基地”被自治区科协认为定自治区级科普教育基地。学报《阴山学刊》为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刊扩展期刊,连续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民族地区优秀期刊”“内蒙古高校精品学报”,有“边塞学术之花”的美誉。

教育国际化稳步推进。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美国、英国、意大利、俄罗斯、白俄罗斯、波兰、韩国、蒙古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的高校开展合作交流和专家学者互访活动;与美国费耶特维尔州立大学、东卡罗莱纳州立大学合作开设了多门同步远程网络视频课程;与费耶特维尔州立大学、白俄罗斯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和英国西苏格兰大学在专业人才培养方面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合作;学校具有招收留学生资格。

创新创业教育成效显著。学校积极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在自治区高校中率先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构建了“五位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不断增强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逐步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在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356项,其中国赛金奖1项、银奖6项,省赛金奖10项;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5项、自治区级项目109项;教师获批教育部产教协同育人项目10项,2名教师获得“全国创新创业优秀导师”称号。学校被评为“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国家级众创空间”“自治区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自治区级示范性创业园”“自治区级众创空间”“包头市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包头市青年创新创业创优标兵先进集体”“包头市众创空间试点单位”;师生的创新创业成果被“央视一套”“新华网”“人民网”“光明网”“内蒙古日报”“内蒙古电视台”、《实践》杂志等多家媒体相继报道。

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学生多次在全国、自治区、包头市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赛、大学生艺术展演、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等各级各类比赛中取得佳绩。同时,学校进一步深化大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加强人文素质教育和科学精神教育,积极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和育人环境。学校设有综合素质奖学金等9种奖学金,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开拓创新、奋发成才。近年来,本科毕业生年度就业率稳定在90%左右。

进入新时代,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精神,坚持面向基础教育、研究基础教育、服务基础教育不动摇,坚持面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动摇,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服务区域发展、培养基础教育人才的中坚力量,科学研究、文化传承创新与服务区域发展领先的重要阵地,在自治区内外有一定影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和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8127。

2.学校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3号。

3.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包括研究生、专科、成人学历教育。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

二、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

1.招生计划:根据学校教育教学资源、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情况及生源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审批后按规定向社会公布,无预留计划。详见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2022年招生来源计划。

2.外语语种:英语、翻译、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必修课只开设英语,新生入学后外语课教学只安排英语。

3.外语口试要求:英语和翻译专业要求考生参加英语口试,且成绩合格。

4.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5.男女比例:所有专业均无性别要求。

6.所有音乐类专业考生的声乐、器乐种类必须符合招生专业方向或备注中的要求。

三、录取规则

1.我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2.提档比例不超过120%。

3.单科成绩要求: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英语和翻译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4.我校认可内蒙古自治区及有关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和优惠政策,并按加分后成绩排序。

5.录取时,对于录取排序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内蒙古自治区录取规则执行。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须取得全区音乐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考音乐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凡我校投放音乐类招生计划的省份,承认其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的文化、专业成绩达到2022年本省音乐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环境设计专业须取得全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考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凡我校投放美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承认其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的文化、专业成绩达到2022年本省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内蒙古自治区考生,舞蹈学专业须取得我校组织的舞蹈学专业校考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考其他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凡我校投放舞蹈学专业招生计划的省份,承认其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的文化、专业成绩达到2022年本省舞蹈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须取得我校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考其他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凡我校投放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计划的省份,承认其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考生的文化、专业成绩达到2022年本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书法学专业须取得内蒙古艺术学院组织的书法学专业联考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考其他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体育专业录取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取得全区体育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成绩,文化、专业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考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凡我校投放体育类招生计划的省份,承认其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文化、专业成绩达到本省2022年体育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学费、住宿费

学费、住宿费收费具体标准以内蒙古自治区价格管理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五、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和我校相关政策执行。

1. 学生可申请多种奖助学金:(1)国家奖学金;(2)国家励志奖学金;(3)国家助学金;(4)自治区奖学金;(5)自治区励志奖学金;(6)学生奖学金;(7)社会奖助学金;(8)乌兰夫奖学金。

2.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通过申请各种勤工助学岗位改善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六、招生组织及监督

1.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学校设立并公布招生监督电话,接受考生及考生家长来访、投诉和举报,及时处理各种问题。

3.所有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认真执行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以及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工作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培训和教育,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录取工作。

4.深入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实现信息公开透明,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七、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1.学校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八、联系方式

1.电话:0472-6193093

2.传真:0472-6193092

3.电子信箱:btsyzs@bttc.edu.cn

4.邮政编码:014030

5.网址: https://zsw.bttc.edu.cn/

6.通信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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