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业大学
内蒙古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林为主,以草原畜牧业为特色,具有农、工、理、经、管、文、法、艺等8个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具备培养高职高专、学士、硕士及博士的完整高等教育体系。2001年成为国家西部大开发“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的大学,2012年成为国家林业局(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省部共建”高校,2013年进入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院校行列。
历史沿革
1952年,原河北农学院、平原农学院的畜牧兽医系和山西农学院的兽医专业整建制迁至归绥(现呼和浩特),组建了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所本科高等学校——内蒙古畜牧兽医学院。1958年,内蒙古林学院成立。1960年,内蒙古畜牧兽医学院更名为内蒙古农牧学院。1999年,内蒙古农牧学院和内蒙古林学院合并组建内蒙古农业大学。
办学规模
学校现设动物科学学院等24个院(部),现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生43575人(校本部29791人)。其中研究生4946人(博士研究生724人),留学生198人。学校总占地面积1.5万亩(含科技园区),校园占地总面积3360亩(校本部2630亩)。校本部教学行政用房面积40.92万平方米,标准田径场(馆)4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亿元。
学科专业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省部级重点培育学科26个,有自治区一流建设学科11个。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6种。现有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18个、自治区级8个。现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91个,拥有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项目2个(含8个专业),有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40个、重点建设专业6个、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4个。农业科学学科连续五年进入ESI全球前1%。
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教职工2718人(校本部2225人),其中专任教师1691人(校本部1359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858人(校本部742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0.74%(校本部54.60%);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1463人(校本部1224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6.52%(校本部90.10%),其中博士学位教师占43.47%(校本部53.00%)。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1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资助2人,中组部“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9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3人,国家、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5人次,国家、自治区优秀留学回国人员15人次,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3人,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18人,获国家“青年女科学家奖”1人,自治区“333人才工程”首席专家3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8人,入选自治区“草原英才”112人、草原英才团队41个,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11人。获全国林业和草原“教学名师”2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28人、自治区级教坛新秀18人。入选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3人、委员9人。获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在线教育“智慧教学之星”荣誉称号教师9人。
教学工作
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课程4门、国家级精品课程5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自治区级一流课程42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72门、优质精品课程4门。
有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教育部和农业农村部首批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3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23个。
“十三五”以来,承担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国家级7项、自治区级210项,主编省部级规划教材117部,获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全国农业教育优秀教材奖8部,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8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73项,获全区民族教育优秀科研成果奖13项。2021年获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2项、银奖2项、铜奖2项。
科学研究
“十三五”以来,学校先后主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2800余项,科研进账经费逾14亿元。获批包括优青、重点项目、重点国合等在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88项,经费1.96亿元;牵头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6项,经费近1.57亿元;依托“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主持承担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7项。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省部级科技和社科成果奖67项,其中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奖26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3项;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发表高水平论文2000余篇,授权专利1032项。学校在乳酸菌、蒙古马、蒙古牛、蒙古羊、野骆驼、牧草、玉米、燕麦等特色资源开发与利用等方面的成果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已建成科技部、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教育厅等省部级科研创新团队33个。获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高校青年科技英才39人。已建成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科技部“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等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野外台站及哲学社会科学基地)88个。学校入选文化部、教育部共同组织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成为目前全国78所研培高校之一,也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承担该项目的高校。
社会服务
2013年学校被列入第二批国家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计划。入选“十三五”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相关岗位科学家与综合试验站教师13人,学校获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国家级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内蒙古农牧厅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基地,获批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2个。2018年成立乡村振兴研究院,全面统筹和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和社会服务工作。发挥学校农牧林水草乳沙等特色学科优势,构建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助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乡村振兴。
“十三五”以来,通过“校-地-企”合作,建设了10个乡村振兴综合试验站、68个特色产业基地与科技服务点。成立内蒙古种业协同创新联盟、乡村振兴产业服务中心,与正大、伊利、蒙牛、蒙草抗旱、金宇集团等企业签订100余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共建“敕勒川农博园”,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横向科研项目497项,经费13657万元;5个益生菌菌种、11个兽用疫苗、3个牧草新品种及相关技术,6项发明专利实现转化,转化总金额5353万元。27项动植物品种培育(选育)专项资助项目累计培育出新品系62个,新品种15个,制定技术标准14项,授权专利19项。
开放办学
先后与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日本和蒙古国等二十多个国家的70多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校际合作及学术交流关系,成立了“中加可持续农业研究与发展中心”“马利克管理中心内蒙古农业大学分中心”。近五年,学校选派教师到国外访学、学术交流240余人次,国外来校开展学术交流、访问讲学、科研合作等活动的专家教授700余人次。学校成立了“‘一带一路’研究所”,参加了有关“一带一路”教育援外项目及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2012年学校成为商务部援外培训项目承办单位,承办多边和双边援外培训29期,累计培训来自54个国家的762名学员。2015年学校成为“教育部出国留学培训与研究中心”,累计培训学员8000多人次。
社会荣誉
学校党委荣获全国和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学校被授予全区“五一劳动奖章”和全区首批“文明校园”称号,入选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职业技术学院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教务处获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先进教务处”和“优秀教务处”等称号,校团委被评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学校多次获得“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优秀单位”“全区高校学生工作和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动物科学学院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兽医学院被评为“全区民族团结先进集体”,校史展览馆被确定为“内蒙古大学生德育基地”。
内蒙古农业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内蒙古农业大学,教育部代码:10129。
学校类型:学校是国家西部大开发“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院校,国家林业与草原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重点建设高校,是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学校已形成以本科教育为主,具有研究生(博士、硕士)教育、本科教育、专科教育、成人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体系。
学校地址:校本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306号
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包头市土右旗
组织机构: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主任,分管校长,纪委书记和教学副校长任副主任,学校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院长、校友代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学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招委会”),重大问题由学校招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招委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普通高考本、专科生招生录取的日常管理工作。学校参与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严格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确保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学校成立了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处有关领导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招生工作全过程。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要求为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招收男女生比例:所有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招收考生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执行。
录取规则:
对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科目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以150分计),并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统一组织的口语测试,口语成绩良好以上。
对报考我校本科非蒙授理科的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卓越农林计划)、农业电气化、车辆工程等专业的考生,要求数学单科成绩80分及以上(满分以150分计)。
校企合作高收费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学费以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学校调阅普通类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0%-120%的比例范围内,视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的不同可作适当调整。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执行相关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使用投档文化课成绩。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学校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普通类专业:
对于投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将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录取。
当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对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文科数学、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外语、文科综合择优录取;对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择优录取。对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专业课综合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相关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浙江等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按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美术类专业:
1.内蒙古自治区考生 身体条件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填报我校美术类、美工设计类专业须全区美术类专业统考相应批次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区美术类、美工设计类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按文化课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排序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科数学(理科数学)、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2. 其他省市考生 身体条件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参加我校承认的相关省(市、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考生在专业课成绩合格和文化课达到当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按文化课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排序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科数学(理科数学)、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高水平运动员:
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收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专业测试要通过全国统考、学校校考。单考单招:专业测试+文化测试,文化课合格后,按专业成绩排队从高到低录取;普通类:专业测试,按专业测试成绩排队从高到低录取。通过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方具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资格。学校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各队人员需要及体育术科成绩择优自主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各省级招生办批准之后,办理录取手续。
学历证书:颁发内蒙古农业大学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收费标准: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构建了“奖、贷、勤、助、补、减、免、偿”资助体系,程序详见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https://zizhu.imau.edu.cn/)。
其他: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本章程由内蒙古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内蒙古农业大学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内蒙古农业大学网址:https://www.imau.edu.cn
内蒙古农业大学微信公众号:内蒙古农业大学订阅号
内蒙古农业大学招生网网址:https://zhaosheng.imau.edu.cn
内蒙古农业大学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内蒙古农业大学招生办
咨询电话:0471-4311359;4300730 传真:0471-4314078
监督邮箱:jiwei@imau.edu.cn
E-mail: nndzsb@163.com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学苑东街275号内蒙古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010018
历史沿革
1952年,原河北农学院、平原农学院的畜牧兽医系和山西农学院的兽医专业整建制迁至归绥(现呼和浩特),组建了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所本科高等学校——内蒙古畜牧兽医学院。1958年,内蒙古林学院成立。1960年,内蒙古畜牧兽医学院更名为内蒙古农牧学院。1999年,内蒙古农牧学院和内蒙古林学院合并组建内蒙古农业大学。
办学规模
学校现设动物科学学院等24个院(部),现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生43575人(校本部29791人)。其中研究生4946人(博士研究生724人),留学生198人。学校总占地面积1.5万亩(含科技园区),校园占地总面积3360亩(校本部2630亩)。校本部教学行政用房面积40.92万平方米,标准田径场(馆)4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亿元。
学科专业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省部级重点培育学科26个,有自治区一流建设学科11个。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6种。现有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18个、自治区级8个。现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91个,拥有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项目2个(含8个专业),有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40个、重点建设专业6个、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4个。农业科学学科连续五年进入ESI全球前1%。
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教职工2718人(校本部2225人),其中专任教师1691人(校本部1359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858人(校本部742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0.74%(校本部54.60%);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1463人(校本部1224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6.52%(校本部90.10%),其中博士学位教师占43.47%(校本部53.00%)。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1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资助2人,中组部“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9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3人,国家、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5人次,国家、自治区优秀留学回国人员15人次,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3人,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18人,获国家“青年女科学家奖”1人,自治区“333人才工程”首席专家3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8人,入选自治区“草原英才”112人、草原英才团队41个,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11人。获全国林业和草原“教学名师”2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28人、自治区级教坛新秀18人。入选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3人、委员9人。获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在线教育“智慧教学之星”荣誉称号教师9人。
教学工作
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课程4门、国家级精品课程5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自治区级一流课程42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72门、优质精品课程4门。
有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教育部和农业农村部首批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3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23个。
“十三五”以来,承担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国家级7项、自治区级210项,主编省部级规划教材117部,获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全国农业教育优秀教材奖8部,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8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73项,获全区民族教育优秀科研成果奖13项。2021年获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2项、银奖2项、铜奖2项。
科学研究
“十三五”以来,学校先后主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2800余项,科研进账经费逾14亿元。获批包括优青、重点项目、重点国合等在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88项,经费1.96亿元;牵头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6项,经费近1.57亿元;依托“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主持承担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7项。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省部级科技和社科成果奖67项,其中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奖26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3项;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发表高水平论文2000余篇,授权专利1032项。学校在乳酸菌、蒙古马、蒙古牛、蒙古羊、野骆驼、牧草、玉米、燕麦等特色资源开发与利用等方面的成果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已建成科技部、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教育厅等省部级科研创新团队33个。获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高校青年科技英才39人。已建成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科技部“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等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野外台站及哲学社会科学基地)88个。学校入选文化部、教育部共同组织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成为目前全国78所研培高校之一,也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承担该项目的高校。
社会服务
2013年学校被列入第二批国家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计划。入选“十三五”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相关岗位科学家与综合试验站教师13人,学校获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国家级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内蒙古农牧厅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基地,获批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2个。2018年成立乡村振兴研究院,全面统筹和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和社会服务工作。发挥学校农牧林水草乳沙等特色学科优势,构建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助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乡村振兴。
“十三五”以来,通过“校-地-企”合作,建设了10个乡村振兴综合试验站、68个特色产业基地与科技服务点。成立内蒙古种业协同创新联盟、乡村振兴产业服务中心,与正大、伊利、蒙牛、蒙草抗旱、金宇集团等企业签订100余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共建“敕勒川农博园”,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横向科研项目497项,经费13657万元;5个益生菌菌种、11个兽用疫苗、3个牧草新品种及相关技术,6项发明专利实现转化,转化总金额5353万元。27项动植物品种培育(选育)专项资助项目累计培育出新品系62个,新品种15个,制定技术标准14项,授权专利19项。
开放办学
先后与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日本和蒙古国等二十多个国家的70多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校际合作及学术交流关系,成立了“中加可持续农业研究与发展中心”“马利克管理中心内蒙古农业大学分中心”。近五年,学校选派教师到国外访学、学术交流240余人次,国外来校开展学术交流、访问讲学、科研合作等活动的专家教授700余人次。学校成立了“‘一带一路’研究所”,参加了有关“一带一路”教育援外项目及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2012年学校成为商务部援外培训项目承办单位,承办多边和双边援外培训29期,累计培训来自54个国家的762名学员。2015年学校成为“教育部出国留学培训与研究中心”,累计培训学员8000多人次。
社会荣誉
学校党委荣获全国和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学校被授予全区“五一劳动奖章”和全区首批“文明校园”称号,入选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职业技术学院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教务处获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先进教务处”和“优秀教务处”等称号,校团委被评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学校多次获得“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优秀单位”“全区高校学生工作和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动物科学学院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兽医学院被评为“全区民族团结先进集体”,校史展览馆被确定为“内蒙古大学生德育基地”。
内蒙古农业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内蒙古农业大学,教育部代码:10129。
学校类型:学校是国家西部大开发“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院校,国家林业与草原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重点建设高校,是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学校已形成以本科教育为主,具有研究生(博士、硕士)教育、本科教育、专科教育、成人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体系。
学校地址:校本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306号
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包头市土右旗
组织机构: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主任,分管校长,纪委书记和教学副校长任副主任,学校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院长、校友代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学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招委会”),重大问题由学校招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招委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普通高考本、专科生招生录取的日常管理工作。学校参与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严格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确保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学校成立了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处有关领导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招生工作全过程。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要求为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招收男女生比例:所有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招收考生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执行。
录取规则:
对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科目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以150分计),并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统一组织的口语测试,口语成绩良好以上。
对报考我校本科非蒙授理科的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卓越农林计划)、农业电气化、车辆工程等专业的考生,要求数学单科成绩80分及以上(满分以150分计)。
校企合作高收费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学费以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学校调阅普通类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0%-120%的比例范围内,视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的不同可作适当调整。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执行相关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使用投档文化课成绩。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学校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普通类专业:
对于投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将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录取。
当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对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文科数学、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外语、文科综合择优录取;对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择优录取。对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专业课综合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相关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浙江等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按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美术类专业:
1.内蒙古自治区考生 身体条件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填报我校美术类、美工设计类专业须全区美术类专业统考相应批次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区美术类、美工设计类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按文化课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排序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科数学(理科数学)、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2. 其他省市考生 身体条件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参加我校承认的相关省(市、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考生在专业课成绩合格和文化课达到当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按文化课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排序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科数学(理科数学)、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高水平运动员:
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收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专业测试要通过全国统考、学校校考。单考单招:专业测试+文化测试,文化课合格后,按专业成绩排队从高到低录取;普通类:专业测试,按专业测试成绩排队从高到低录取。通过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方具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资格。学校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各队人员需要及体育术科成绩择优自主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各省级招生办批准之后,办理录取手续。
学历证书:颁发内蒙古农业大学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收费标准: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构建了“奖、贷、勤、助、补、减、免、偿”资助体系,程序详见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https://zizhu.imau.edu.cn/)。
其他: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本章程由内蒙古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内蒙古农业大学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内蒙古农业大学网址:https://www.imau.edu.cn
内蒙古农业大学微信公众号:内蒙古农业大学订阅号
内蒙古农业大学招生网网址:https://zhaosheng.imau.edu.cn
内蒙古农业大学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内蒙古农业大学招生办
咨询电话:0471-4311359;4300730 传真:0471-4314078
监督邮箱:jiwei@im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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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学苑东街275号内蒙古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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