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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我校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学校位于运城市舜帝陵景区的大学城,与运城学院和运城护理职业学院毗邻,占地450余亩,是一所高标准、现代化的师范专科学校。

作为其前身的运城师范学校和稷山师范学校,都曾是享誉河东、名扬三晋的老牌名校。一个世纪以来,为国家培养了首任驻美大使柴泽民,原国务院副秘书长郑思远,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作协副主席、山西省副省长张平,原成都军区政委上将张志坚等一批著名党政军干部和数以万计的优秀中小学教师。改革开放后,我校以质量求生存、以管理谋发展、以科研为先导、以就业为导向、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为根本,夯实高师基础,凸显师范特色,深化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改革,不断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为山西向东向西经济发展及晋、陕、豫黄河金三角社会经济和地方教育事业发展与全面进步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先后荣获“全国素质教育百面旗”、“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山西省优秀师范学校”、“山西省文明学校”、“山西省中小学教师培养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殊荣。

学校环境优美、设施先进。有教学楼、实验楼、艺术楼、图书馆、演播大厅、体育馆、办公楼、学生公寓楼、餐厅等15栋高标准建筑。配备有微机室、校园广播电视台、语音室、电子图书阅览室、心理咨询室、理化实验室、塑胶操场等现代化教学设施,所有教室全部安装有多媒体教学设备。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共有专兼职教师429人,其中博士研究生2人,硕士研究生125人,外籍教师4人,特级教师3人,全国模范教师2人,省级学科带头人7人,省级骨干教师8人,副教授107人,讲师203人,是国家级课题研究实验校。

学校共设10个职能处室,8个教学业务部门,3个教辅机构和3个群团组织。职能处室有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财务处、就业指导处、老干处、保卫处;教学业务部门有教育科研处、中文系、数计系、外语系、音乐系、美术与艺术设计系、体育系、教育与心理学系、思政教学部部、公共服务部;教学辅助机构有电教中心、图书馆、培训处;群团组织有工会、团委、妇委会。

学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思想,积极探索融合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发展个性为一体的新型人才培养方案,突出师范特色,注重学生基本功培养。要求每个学生都要通过国家普通话测试、简笔画过关测试、规范字书写等级考核。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证、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和专升本考试,每年都有一大批学生升入高一级院校继续深造。

运城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是你塑造完美人格、提高从业能力、实现人生价值的理想选择。

校 址:运城市盐湖区文化产业园学院西路2号

电 话:0359-2505566

招生专线:0359-2877666

网 址:www.sxycsf.com

官 微:sxycsf

邮 编:044000





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阳光工程制度化建设,规范各项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对口升学招生及五年一贯制转段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 学校代码:14461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九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王卫国,职务:校长

第十一条 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文化产业园学院西路2号;邮编:044000;网址:www.sxycsf.com;电子邮件:yunshizsb@163.com;咨询电话:0359-2877666、 18835990003;监督电话:0359-2505660。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根据学校工作需求,成立由主管校长、招生部门负责人及监察室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和监督组,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各项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制定原则: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现有的办学资源(专业布局、教学条件、师资等),制定专业招生规模。

第十六条 招生计划分配办法:积极响应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发展情况,扩大区域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急需和就业前景看好专业的招生计划,适当调减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专业的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按照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合理分配普通高考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单独招生、对口招生及五年一贯制转段计划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和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普通高考招生录取

第十九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

第二十条 普通高考招生录取规则

(一)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考生,录取分数执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标准。

(二)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依此类推;所有专业按考生志愿录取后,如仍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再从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调剂规则为:第一志愿是师范类的考生,按先师范类专业后非师范类专业的顺序进行调剂;第一志愿是非师范类专业的考生,按先非师范类专业后师范类专业的顺序进行调剂。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三)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在文化课成绩达线后,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所有外省普通高考考生,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的,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六章 对口升学招生录取

第二十一条 严格按照“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划定的专科最低录取控制线进行录取。

(一)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达到省招办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除上述专业外,其它专业达到省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考生志愿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七章 五年一贯制转段招生录取

第二十二条 我校招生的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学生五年均在校本部学习,前三年按照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后两年纳入高等教育管理范畴。

(一)学校对完成前三年中专段学业成绩合格的学生,准予学籍注册并转入后两年高职阶段继续学习。

(二)学生在完成后两年高职段学业且成绩合格后,由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颁发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章 招生录取要求

第二十三条 身体健康要求: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特殊专业附加要求如下:

(一)学校空中乘务和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两个专业的附加要求:女生身高160-174CM,男生170-184CM,(空保、空姐要求:女生162—174cm,男生172—184cm)身体匀称,五官端正,牙齿整齐,肤色好,面、颈、手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内外八字,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E字表);听力正常,口齿清楚,无口吃,中英文发音标准;无色盲、色弱、斜视、狐臭;无活动的、潜在的急性或慢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

(二)国际标准舞身高要求:女生160CM以上,男生170CM以上。

第二十四条 报考我校各专业外语语种仅提供英语教学,男女不限。

第二十五条 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政策加分。

第二十六条 录取结果按教育部要求及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同时在我校招生信息栏或校园网公布。对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按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九章 颁发证书

第二十七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我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第十章 其他

第二十八条 各专业学费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批准的标准收取;公寓费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公寓收费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250号)批准的标准收取。学校公寓管理费600元/学年,各专业每学年学费标准如下:

小学教育,2600元;小学语文教育,2600元;小学数学教育,2600元;小学英语教育,4000元;音乐教育,5000元;舞蹈教育,5000元;美术教育,5000元;艺术教育,5000元;体育教育,3000元;心理健康教育,2600元;智能互联网络技术,4000元;云计算技术应用,5200元;音乐表演,6000元;舞蹈表演,6000元;艺术设计,6000元;国际标准舞,6000元;空中乘务,5200元;高速铁路客运服务,5200元;现代文秘,2600元;旅游英语,4000元;书画艺术,6000元;现代移动通信技术,5200元;通信软件技术,4000元;民航安全技术管理,5200元;学前教育(中专段免学费,大专段2600元/年)。

第二十九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亦可通过勤工助学方式获取报酬,减缓经济压力。

第三十条 考生体检按教育部、卫计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对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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