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坐落在钟灵毓秀、人才荟萃的古州平定上城榆关门内,环境优美,交通便利。东接榆关,南临流杯,西眺冠山,北瞰下城,历史悠久,人杰地灵。
这里的榆关门是汉代名将韩信攻打赵国时的屯兵之处;这里是“文献名邦”古平定州风行教化的冠山书院旧址;这里是阳泉地区第一个中国共产党地方党组织平定中学特别支部的诞生地。
学校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由原平定师范和阳泉教育学院合并而成,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山西省唯一的特殊教育师范学校同址合署办公,校址位于平定县上城街。
学校成立几十年来,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累计培养32000余名优秀师资,为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发展规划
学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112356”的总体思路和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两化两型”办学理念,围绕“三大历史性转变”,实施“五项重塑性改革”,推进“六项内涵建设工程”,努力把我校建设成为区域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新师范。
教学设施
学校现占地20.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15万平方米,建有学生公寓楼、办公教学楼各6栋,图书馆、体育馆等文体活动场所3处,学生餐饮中心2个,现拥有高标准校内实验实训室146个,校外实习实训场所88个。
学校拥有价值2232.19万元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纸质图书24万余册,电子图书17万余册,数字终端790多台,基本实现了教学数字化、网络化,办学条件标准化。
师资力量
学校有内设机构18个,其中:党政管理机构8个,教学业务部门7个,教辅机构3个。另有附属学校1所。
学校现有教职工294人,专任教师210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81人,占教师比例39.1%。现有硕士研究生58人,具有硕士学位122人,学科带头人18人,骨干教师34人。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98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6.6%。
专业设置
学校目前开设22个专业,师范类专业有:语文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现代技术教育、美术教育、音乐教育、体育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早期教育。非师范类专业:社区康复专业、摄影与摄像艺术、摄影摄像技术、大数据技术、工艺美术品设计、康复治疗技术、歌舞表演、网络新闻与传播、中文、旅游英语、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书画艺术。
目前,学校面向本省及河北、山东、重庆等11个省区招生,现有学生7471人。
学生发展
学校坚持“勤奋俭朴,敬业求实”的校训,体现“特色建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文化兴校”的办学思路,展望“区域一流、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新师范”的战略目标,展现“特色化、师范型,区域化、应用型”的办学理念,在培养目标上,有目的地实施升学准备教育与就业准备教育;在办学特色上,有针对性地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学生“一专多能,全面发展”,“一张文凭,多张证书”,“一个进口,多个出口”。
近年来,学校专升本成绩可嘉,多名优秀毕业生考入本科学校。学校每年组织多场招聘会,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为学生解决就业之忧。连续多年,我校毕业生就业率达85%以上。特别是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两个专业,倍受用人单位青睐,毕业生供不应求。
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政策和要求,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及对口升学招生工作。
第三条 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九条 学校代码:14271
第十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十一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二条 办学地点: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上城街5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的普通高考专科及对口升学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现有的专业布局、教学条件、师资等办学资源,确定专业招生计划及规模。
第十六条 积极响应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职教育发展的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合理分配普通高考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扩大区域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急需和就业前景好的专业招生计划,适当调减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对口招生及五年一贯制转段计划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和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
第二十条 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学生,录取分数执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第二十一条 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相同时,再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科综合。
第二十二条 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参加由省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在文化课成绩达线后,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二十四条 对口升学严格按照“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划定的专科最低录取控制线进行录取。对口升学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达到省招办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除上述专业外,其它专业达到省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考生志愿和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五条 我校招生的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学生五年均在校本部学习,前三年按照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后二年纳入高等教育管理范畴。学校对完成前三年中专阶段学业成绩合格的学生,准予学籍注册并转入后二年高职阶段继续学习。学生在完成后二年高职阶段学业并成绩合格后,由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颁发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六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提档要求的情况下,按照平行志愿,依据考生高考分数高低和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第二十七条 我校各专业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第二十八条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学校按有关规定要统一体检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在高考报名体检时弄虚作假者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颁发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十条 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党委副书记、校长:安道星。
第六章 收费、奖学金及资助工作第三十二条 住宿条件及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公寓收费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250号)执行。6人间800元/人年,8人间400/人年,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三十三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特困生每年补助最高4000元;学校给学生提供各种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多渠道筹集资金,帮助贫困家庭学生学习。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学校招生联系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353-6160071 6166071
传 真:0353-6160071
通讯地址: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上城街59号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邮 编:045200
网 址:http://www.sxyqsz.cn
电子邮箱:pdsf_wxh@163.com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这里的榆关门是汉代名将韩信攻打赵国时的屯兵之处;这里是“文献名邦”古平定州风行教化的冠山书院旧址;这里是阳泉地区第一个中国共产党地方党组织平定中学特别支部的诞生地。
学校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由原平定师范和阳泉教育学院合并而成,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山西省唯一的特殊教育师范学校同址合署办公,校址位于平定县上城街。
学校成立几十年来,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累计培养32000余名优秀师资,为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发展规划
学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112356”的总体思路和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两化两型”办学理念,围绕“三大历史性转变”,实施“五项重塑性改革”,推进“六项内涵建设工程”,努力把我校建设成为区域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新师范。
教学设施
学校现占地20.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15万平方米,建有学生公寓楼、办公教学楼各6栋,图书馆、体育馆等文体活动场所3处,学生餐饮中心2个,现拥有高标准校内实验实训室146个,校外实习实训场所88个。
学校拥有价值2232.19万元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纸质图书24万余册,电子图书17万余册,数字终端790多台,基本实现了教学数字化、网络化,办学条件标准化。
师资力量
学校有内设机构18个,其中:党政管理机构8个,教学业务部门7个,教辅机构3个。另有附属学校1所。
学校现有教职工294人,专任教师210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81人,占教师比例39.1%。现有硕士研究生58人,具有硕士学位122人,学科带头人18人,骨干教师34人。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98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6.6%。
专业设置
学校目前开设22个专业,师范类专业有:语文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现代技术教育、美术教育、音乐教育、体育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早期教育。非师范类专业:社区康复专业、摄影与摄像艺术、摄影摄像技术、大数据技术、工艺美术品设计、康复治疗技术、歌舞表演、网络新闻与传播、中文、旅游英语、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书画艺术。
目前,学校面向本省及河北、山东、重庆等11个省区招生,现有学生7471人。
学生发展
学校坚持“勤奋俭朴,敬业求实”的校训,体现“特色建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文化兴校”的办学思路,展望“区域一流、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新师范”的战略目标,展现“特色化、师范型,区域化、应用型”的办学理念,在培养目标上,有目的地实施升学准备教育与就业准备教育;在办学特色上,有针对性地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学生“一专多能,全面发展”,“一张文凭,多张证书”,“一个进口,多个出口”。
近年来,学校专升本成绩可嘉,多名优秀毕业生考入本科学校。学校每年组织多场招聘会,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为学生解决就业之忧。连续多年,我校毕业生就业率达85%以上。特别是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两个专业,倍受用人单位青睐,毕业生供不应求。
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政策和要求,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及对口升学招生工作。
第三条 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九条 学校代码:14271
第十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十一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二条 办学地点: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上城街5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的普通高考专科及对口升学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现有的专业布局、教学条件、师资等办学资源,确定专业招生计划及规模。
第十六条 积极响应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职教育发展的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合理分配普通高考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扩大区域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急需和就业前景好的专业招生计划,适当调减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对口招生及五年一贯制转段计划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和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
第二十条 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学生,录取分数执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第二十一条 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相同时,再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科综合。
第二十二条 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参加由省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在文化课成绩达线后,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二十四条 对口升学严格按照“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划定的专科最低录取控制线进行录取。对口升学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达到省招办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除上述专业外,其它专业达到省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考生志愿和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五条 我校招生的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学生五年均在校本部学习,前三年按照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后二年纳入高等教育管理范畴。学校对完成前三年中专阶段学业成绩合格的学生,准予学籍注册并转入后二年高职阶段继续学习。学生在完成后二年高职阶段学业并成绩合格后,由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颁发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六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提档要求的情况下,按照平行志愿,依据考生高考分数高低和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第二十七条 我校各专业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第二十八条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学校按有关规定要统一体检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在高考报名体检时弄虚作假者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颁发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十条 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党委副书记、校长:安道星。
第六章 收费、奖学金及资助工作第三十二条 住宿条件及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公寓收费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250号)执行。6人间800元/人年,8人间400/人年,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三十三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特困生每年补助最高4000元;学校给学生提供各种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多渠道筹集资金,帮助贫困家庭学生学习。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学校招生联系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353-6160071 6166071
传 真:0353-6160071
通讯地址: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上城街59号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邮 编:045200
网 址:http://www.sxyqsz.cn
电子邮箱:pdsf_wxh@163.com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