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院校介绍 >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全国首批公立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山西省优质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实验校、全国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优秀学校。学校地处山西省南部运城市。运城古称河东,北通京津,南达湖广,东连豫鲁,西接秦巴,素有晋陕豫“黄河金三角”之美誉。2003年学校挂靠运城学院培养两年制学前教育专业大专生,2007年独立招收专科层次学前教育专业学生,2015年增招两年制三二转段学生,2020年开始招收高本贯通学生。学校于2010年、2015年通过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其中,2015年评估结论为A级。2020年11月,学校通过教育部“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二级)”认证。

学校占地209446.38平方米,建筑面积173964平方米;各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144.28万元;图书馆藏书60.49万册,电子书21万册。现有在校生6349人,教职工454人,教授、副教授56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125人,其中专任教师的硕士比例为39.68%;专任教师中双师素质190人,占60.32%。学校现有内设机构23个,包括党委工作部、办公室、人事部、教务部、学生部、后勤部、计财部、保卫部、工会、团委、监察室11个党政职能机构;学前教育系、语言文学系、音乐系、美术系、基础教学部、早期教育系6个教学业务机构;图书馆、电教网络与教学设施中心、教科研中心、心理咨询研究室4个教学辅助机构;附属幼儿园2所。开设学前教育、小学语文教育、小学英语教育、播音与主持、旅游英语、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音乐教育、舞蹈教育、舞蹈表演、美术教育、艺术设计、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体育教育等14个专业。其中学前教育、音乐教育专业被列为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学前教育、语文教育、美术教育专业被评为山西省高职高专特色专业;早期教育、舞蹈教育被评为山西省重点专业;语文教育、早期教育被评为山西省骨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被确定为山西省职业教育高水平重点专业建设项目;早期教育专业被确定为山西省职业教育高水平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校内实训场所64个,附属幼儿园2所,校外教育实习基地228个,校外艺术教学实践基地6处,紧密联系14家省级示范幼儿园与学校合作育人。学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始终保持在全省高校前列,毕业生教师资格证考试通过率高居全省同类院校榜首。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优越,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学校是山西省首批“母婴护理”“幼儿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报站点;先后获得“全国妇女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全国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优秀校”“教育部智慧教学试点项目学校”“山西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山西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山西省文明学校”“山西省德育示范校”“山西省模范单位”等殊荣,在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全国职业院校早期教育专业技能大赛、全国书法比赛、全国公开青年啦啦操比赛、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师范教育专业教育教学技能竞赛、省大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省运动舞蹈锦标赛、省毕业季优秀美术作品展等大赛中多次获得一等奖,学校步入了高质量发展阶段,已成为山西省高职院校中最具特色的学校之一。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推进实施“1331”六个一建设工程(即打造一流专业,一流课程,一流师资,一流设施,一流服务,一流质量)。经过不断的探索、发展,学校人才培养思路逐渐清晰、定位更加准确、方法更加科学、措施更加得力,践行“校企合作”“实践取向”的教育理念,优化专业结构,提升课程品质,人才培养质量步步攀升。学校实现了校园网络全覆盖,安装了智能节水设施、共享吹风机和监控设备,配备了现代化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实训项目,提高了学生的生活学习质量。校园绿化、人文环境怡人,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大幅提升,校内人防、技防、设施防、制度防“四位一体”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综合办学实力显著提升,和谐人文校园建设已现成效。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招生章程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4093

办学类型: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性质:公办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侯娟珍 职务:校长

学校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裴相路855号

学校网址:http://www.sxycys.com

邮 箱:ycysgzzsb@163.com

邮政编码:044000

联系电话:0359-2550615、2550613、2550719(传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条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办公室设在教务部,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和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第七条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八条 招生计划分配总体思路

积极响应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职教育发展的政策规定,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学校“以学前教育为主的教学型、应用型高校”办学定位,稳定招生规模,聚焦内涵发展。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坚持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原则,积极扩大区域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急需和就业前景看好的专业的招生计划,适当调减或停止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的专业的招生计划。坚持“按需求定发展,以条件定规模”的原则,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现有的办学资源(专业布局、教学条件、师资等),确定专业招生规模。

第十条 招生计划分配办法

(一)按照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合理分配普通高考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对口招生计划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二)招生计划编制程序:1、由招生办按上一年度招生规模和录取报到情况拟定招生计划;2、各教学系(部)提出修改建议;3、招生办根据原则和办法审核、平衡、沟通;4、上报学校相关会议研究并最终审核;5、上报省教育厅。

第四章 录取规则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一条 普通高考招生录取规则

(一)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考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执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二)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志愿优先,即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再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文史类:①语文;②数学;③文科综合;理工类:①数学;②语文;③理科综合。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三)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在文化课成绩达线后,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二条 对口升学招生录取规则

严格执行省招办有关对口升学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规定。

音乐、舞蹈、表演、美术类专业达到省招办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外语类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按志愿和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除上述专业外,其它专业达到省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考生志愿和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各专业外语语种仅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四条 体检情况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对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按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学校将对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按生源所在地分别报各省、地(市)级招办,并在录取考生数据库中注销。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体检和录取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第五章 其 它

第十八条 学校为在校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

第十九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院校查询
专业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