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山西省人民政府主办、山西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山西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山西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优秀单位、山西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西省文明单位、全国机械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高职院校,山西省唯一拥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唯一具有招收国际留学生资质以及全国党建样板支部、国家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建设团队。
学院座落于省域副中心城市、古称“上党从来天下脊”的——长治市,由主校区、东湖校区、易通环能“厂中校”和长治高新区科技工业园“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公共实训基地”组成,占地面积37.3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8.2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近11亿元。建有8大专业实训中心142个实训室,1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教学仪器设备值13554万元。学院现有教职工近500人,教授、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占27.8%,“双师型”教师占90.29%。有数控技术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电气自动化技术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省级劳模工作室1个,全国万人名师1人,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标兵1人,“全国机械行业职业教育卓越贡献人物”1人,山西省“双师型”教学名师3人、“双师型”优秀教师16人,山西省劳动模范1人,“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3人,“三晋技术能手”21人,山西省“三晋英才”9人。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在校学生10000余人。
学院设有机械工程系、数控工程系、电气工程系、汽车工程系、信息工程系、材料工程系、经贸管理系、基础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体育与艺术教学部等10个教学系部。现开设装备制造大类为主的47个专业(含专业方向),其中,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等3个专业为全国骨干专业;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制造装备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等5个专业为中国特色高水平建设专业群建设专业;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等3个专业为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骨干专业;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市场营销等3个专业为全国机械行业技能人才培养特色专业;工业机器人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数控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等6个专业为山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品牌专业;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等3个专业为山西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智能焊接技术专业为山西省特色建设专业。
学院作为“山西省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山西省机械电子工业联合会职业教育分会会长单位,以集团和分会内部300余家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为依托,积极建设智能制造、机电控制、新能源汽车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7大专业群,积极探索实施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工学交替、基地共建等内涵丰富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政行企校协同育人的办学机制,大批以“为导弹‘雕刻’翅膀”的大国工匠曹彦生、“数控微雕为国保驾护航”的大国工匠常晓飞等为代表的优秀毕业生,为我国航空航天、国防军工、装备制造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培养的人才获得社会的高度赞誉和广泛认可,毕业生供不应求。
“双高”建设以来,连续3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数控机床装调及技术改造项目国家一等奖,大赛获奖全国排名第46位;荣获2020、2021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国家一等奖及matlab创新奖,2021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国家一等奖,2021“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嘉克杯”国际焊接大赛一等奖。近年来,学院在国家级各类竞赛中取得骄人的成绩,共获得全国一等奖14项,二等奖24项,三等奖27项,山西省一等奖93项,山西省大赛积分榜排名第一。
机遇与挑战共存,荣誉与使命同在。立足新时代,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盯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国际一流的“双高”建设目标,实施高质量发展战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努力提升综合办学水平,力争为中国特色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山西机电模式”。
联系电话:院长办公室:0355-2618808 2618809
招生就业处:0355-2618838 张老师:18603553009
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招生工作,保护广大考生切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等有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名称: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国标代码:12888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九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李向东 (院长)
第十一条 学院地址:山西省长治市保宁门东街130号
第十二条 学历证书: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修业期满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三、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组,由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统筹学院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审核批准学院年度的招生章程,上报院长办公会议确定。
第十四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院开展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负责招生录取及招生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院系两级管理,系部设招生工作组,其主要职责是提出专业招生计划建议,开展专业招生宣传服务。
第十六条 学院由纪委办公室负责全程监督学院招生工作,处理考生信访、申诉等相关工作。
四、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招生计划的编制,依据《山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历年计划安排、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学院各类别招生计划编制办法。学院执行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核准备案的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数据为准。
五、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录取。招生录取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普通高考录取规则
“高本贯通”招生对象为山西省当年参加普通高考考生。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统筹安排。录取分数标准执行山西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高本贯通”录取分数线,按照当年参加普通高考考生分数和报考志愿择优录取。
普通专科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考生,录取分数标准执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对于高考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均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相同大类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我院对于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
所有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二十一条 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招生
经山西省教育厅批准、教育部备案,学院与加拿大罗耶斯特文理学院(Loyalist College of Applied Arts and Technology(Canada))合作,举办机械制造及自动化、计算机网络技术两个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合作项目,每个项目招生15人,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招收的学生按照中加教学计划的规定和要求学完全部课程,经双方考试合格,可获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和安大略省专科文凭(机械工程技术员)或安大略省专科文凭(计算机网络技术支持)。
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执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规定,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为12000元。
中加合作办学项目面向山西省高考考生招生,录取规则同普通文、理类考生,不录取无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对口升学录取规则
对口升学录取执行国家及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录取有关政策规定。按平行志愿投档,进行录取;对符合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加分的考生,可按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投挡,录取时承认加分。
第二十三条 三二转段录取规则
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及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制定适合本学院转段考核办法,报山西省教育厅备案。学生在完成中职阶段学习后,须参加学院与对接中职院校共同组织的转段升学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升入学院继续学习。
第二十四条 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学院规定的日期到学院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入学体检复查,复查有问题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六、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严格按照《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文件批准的标准收取学费,根据住宿人数收取住宿费,每学年400-800元。七、资助政策
第二十七条 学院严格执行财政部、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高等教育专科阶段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
第二十八条 学院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困难学生资助、特困生资助、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八、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九条 学院招生咨询部门:招生就业处
我院招生、录取的详细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网上录取查询:山西招生考试网上查询录取信息 (网址:http://www.sxkszx.cn)
热线咨询:0355—2618838、2618837、2618836
联系电话:18603553009 15635540812 13935563203
邮箱咨询:sxjdxyzsb@163.com
QQ咨询:607782939
学院地址:山西省长治市保宁门东街130号
邮 编:046011 传 真:0355—2618800
学院网址:http://www.sxjdxy.org
第三十条 招生监督申诉部门:纪委办公室
我院招生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监督,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校纪委办公室反映情况或投诉。 投诉电话:0355-2618816。
九、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学院座落于省域副中心城市、古称“上党从来天下脊”的——长治市,由主校区、东湖校区、易通环能“厂中校”和长治高新区科技工业园“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公共实训基地”组成,占地面积37.3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8.2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近11亿元。建有8大专业实训中心142个实训室,1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教学仪器设备值13554万元。学院现有教职工近500人,教授、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占27.8%,“双师型”教师占90.29%。有数控技术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电气自动化技术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省级劳模工作室1个,全国万人名师1人,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标兵1人,“全国机械行业职业教育卓越贡献人物”1人,山西省“双师型”教学名师3人、“双师型”优秀教师16人,山西省劳动模范1人,“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3人,“三晋技术能手”21人,山西省“三晋英才”9人。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在校学生10000余人。
学院设有机械工程系、数控工程系、电气工程系、汽车工程系、信息工程系、材料工程系、经贸管理系、基础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体育与艺术教学部等10个教学系部。现开设装备制造大类为主的47个专业(含专业方向),其中,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等3个专业为全国骨干专业;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制造装备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等5个专业为中国特色高水平建设专业群建设专业;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等3个专业为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骨干专业;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市场营销等3个专业为全国机械行业技能人才培养特色专业;工业机器人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数控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等6个专业为山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品牌专业;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等3个专业为山西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智能焊接技术专业为山西省特色建设专业。
学院作为“山西省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山西省机械电子工业联合会职业教育分会会长单位,以集团和分会内部300余家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为依托,积极建设智能制造、机电控制、新能源汽车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7大专业群,积极探索实施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工学交替、基地共建等内涵丰富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政行企校协同育人的办学机制,大批以“为导弹‘雕刻’翅膀”的大国工匠曹彦生、“数控微雕为国保驾护航”的大国工匠常晓飞等为代表的优秀毕业生,为我国航空航天、国防军工、装备制造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培养的人才获得社会的高度赞誉和广泛认可,毕业生供不应求。
“双高”建设以来,连续3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数控机床装调及技术改造项目国家一等奖,大赛获奖全国排名第46位;荣获2020、2021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国家一等奖及matlab创新奖,2021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国家一等奖,2021“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嘉克杯”国际焊接大赛一等奖。近年来,学院在国家级各类竞赛中取得骄人的成绩,共获得全国一等奖14项,二等奖24项,三等奖27项,山西省一等奖93项,山西省大赛积分榜排名第一。
机遇与挑战共存,荣誉与使命同在。立足新时代,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盯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国际一流的“双高”建设目标,实施高质量发展战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努力提升综合办学水平,力争为中国特色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山西机电模式”。
联系电话:院长办公室:0355-2618808 2618809
招生就业处:0355-2618838 张老师:18603553009
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招生工作,保护广大考生切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等有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名称: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国标代码:12888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九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李向东 (院长)
第十一条 学院地址:山西省长治市保宁门东街130号
第十二条 学历证书: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修业期满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三、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组,由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统筹学院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审核批准学院年度的招生章程,上报院长办公会议确定。
第十四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院开展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负责招生录取及招生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院系两级管理,系部设招生工作组,其主要职责是提出专业招生计划建议,开展专业招生宣传服务。
第十六条 学院由纪委办公室负责全程监督学院招生工作,处理考生信访、申诉等相关工作。
四、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招生计划的编制,依据《山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历年计划安排、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学院各类别招生计划编制办法。学院执行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核准备案的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数据为准。
五、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录取。招生录取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普通高考录取规则
“高本贯通”招生对象为山西省当年参加普通高考考生。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统筹安排。录取分数标准执行山西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高本贯通”录取分数线,按照当年参加普通高考考生分数和报考志愿择优录取。
普通专科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考生,录取分数标准执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对于高考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均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相同大类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我院对于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
所有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二十一条 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招生
经山西省教育厅批准、教育部备案,学院与加拿大罗耶斯特文理学院(Loyalist College of Applied Arts and Technology(Canada))合作,举办机械制造及自动化、计算机网络技术两个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合作项目,每个项目招生15人,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招收的学生按照中加教学计划的规定和要求学完全部课程,经双方考试合格,可获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和安大略省专科文凭(机械工程技术员)或安大略省专科文凭(计算机网络技术支持)。
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执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规定,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为12000元。
中加合作办学项目面向山西省高考考生招生,录取规则同普通文、理类考生,不录取无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对口升学录取规则
对口升学录取执行国家及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录取有关政策规定。按平行志愿投档,进行录取;对符合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加分的考生,可按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投挡,录取时承认加分。
第二十三条 三二转段录取规则
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及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制定适合本学院转段考核办法,报山西省教育厅备案。学生在完成中职阶段学习后,须参加学院与对接中职院校共同组织的转段升学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升入学院继续学习。
第二十四条 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学院规定的日期到学院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入学体检复查,复查有问题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六、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严格按照《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文件批准的标准收取学费,根据住宿人数收取住宿费,每学年400-800元。七、资助政策
第二十七条 学院严格执行财政部、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高等教育专科阶段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
第二十八条 学院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困难学生资助、特困生资助、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八、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九条 学院招生咨询部门:招生就业处
我院招生、录取的详细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网上录取查询:山西招生考试网上查询录取信息 (网址:http://www.sxkszx.cn)
热线咨询:0355—2618838、2618837、2618836
联系电话:18603553009 15635540812 13935563203
邮箱咨询:sxjdxyzsb@163.com
QQ咨询:607782939
学院地址:山西省长治市保宁门东街130号
邮 编:046011 传 真:0355—2618800
学院网址:http://www.sxjdxy.org
第三十条 招生监督申诉部门:纪委办公室
我院招生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监督,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校纪委办公室反映情况或投诉。 投诉电话:0355-2618816。
九、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