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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设立并在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层次高等职业院校,是山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山西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学院位于山西省会太原风景秀丽的晋阳湖畔,占地面积170亩。

办学思路明确。按照“立足电力,依托行业,培养电力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需要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办学定位,以及“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研兴校、开放活校、品牌名校”的办学理念,坚持“服务需求、产教融合、集约共享、教培一体”的基本原则,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社会服务能力和办学实力,积极构建学历教育、岗位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继续教育“五位一体”的办学格局,打造“电力技术技能人才的摇篮、电力科技创新的园区、电力企业文化辐射的中心”。

师资力量雄厚。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62人(其中硕士研究生86名),高级以上职称91名。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双师型”教学名师2人、优秀教师11人,电力企业文化活动策划专家2名,电力行业专家76人,享受省电力公司专家11人;123名企业培训师资格;39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100人具有电力行业技师资格。

设施设备先进。学院是国家电网山西技能培训中心,是国网输配电带电作业实训基地基地、山西省电力公司农电培训基地、山西国际电力集团公司培训基地、山西省电力行协培训中心、山西省火力发电及供用电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国家劳动部计算机信息技术考试站等。其中“电工电子及自动化”实训基地和“电力工程”实训基地是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及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拥有8大生产性培训基地。变电运行基地、变电检修基地、输配电培训基地、调控一体化基地、配网培训基地、营销培训基地、电力通信培训基地、电力安全培训基地。

发展前景广阔。学院是国家电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技能培训中心,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一体化的管理模式,学院的教学资源和省电力公司生产资源在管理上融为一体。管理体制上的优势,为校企资源整合、共享和实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带来了先天优势。在2014年山西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结论中获“A”通过。

就业形势喜人。学院与106家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每年企业招聘岗位数超过顶岗实习学生人数,专业对口用人单位通过招聘会双向选择;同时学生参加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大型央企、国企的招聘考试,被国网西藏电力公司、国网青海电力公司等录用,毕业生也可自行寻找就业单位。2017年毕业生就业率为 93.34% 。

山西经济的腾飞和电力事业的迅猛发展,亟需一大批既有远大理想又有高技能的实用型人才。我们将着眼未来、励精图治、开拓创新,努力为青年朋友们架起一座座通往成功的桥梁。





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生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校名称: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院校代码:13745

第四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栗国胜(院长)

第九条 办学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晋祠路三段160号

第三章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第十条 计划分配原则: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规模,学院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发展定位、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单独招生计划、对口招生计划、三二转段、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及分省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普通高考录取规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区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为国家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 确定考生专业时,按照“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分数从高到低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史类,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工类,按照数学、语文、理科综合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执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关于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政策。

第十二条 对口升学录取规则:对口升学的录取规则执行省招考中心制定的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三二”转段升学录取规则:转段升学考生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五年制职业教育“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工作的通知》(晋教职﹝2015﹞2号)文件要求,与协议学校共同制定《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职业教育“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考核方案》,根据省招生考试中心审批结果进行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四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第十五条 各专业招生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我院各专业仅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按教育部统一要求与各省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并通过邮寄录取通知书通知。

第五章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第十八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

学校名称: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学费和住宿收费标准:我院学费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文件中的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公寓收费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250号)文件中的收费标准执行。

1.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供用电技术专业、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5200元/年。



2.输配电工程技术专业、分布式发电与智能微电网技术专业、热能动力工程技术专业、发电运行技术专业、风力发电工程技术专业、工程造价专业、大数据技术专业、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专业、电力客户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4000元/年。

第二十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我院认真执行国家和本省相关学生资助规定,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被我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等。

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祠路三段160号

学院网址:https:// www.vtep.edu.cn

邮政编码:030021

电子邮箱:guohj_09@163.com

联系电话:(0351)8307858、4261952、4261953、(兼传真)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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