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学院
运城学院坐落于中华文明重要发祥地---山西省运城市,前身为始建于1978年的运城师范专科学校。1989年12月,经国家教委批准,山西省人民政府决定,由运城师范专科学校、运城教育学院、河东大学三校合并组建运城高等专科学校。2002年2月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成立运城学院。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建校以来始终秉承“立德有为”校训,大力弘扬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精神,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现设17个教学科研单位,53个本科专业,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拥有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1个教育部地方高校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优势专业建设点,1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5个省级重点扶持学科、10个省重点实验室和示范中心,1个山西省“133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优势特色学科,2个山西省“1331工程”重点创新团队建设计划支持团队,1个山西省“1331工程”立德树人“好老师”课程建设计划支持人选,1个山西省“1331工程”立德树人提质增效建设计划,1个山西省“1331工程”省级协同创新建设项目,2个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学研新型研发机构,1个山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运城市“1331工程”重点学科,4个运城市重点实验室,1个运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学校占地面积3089亩,建筑面积60.34万平米,固定资产总值15.5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1亿余元,馆藏纸质图书198万余册,电子图书86.7万册。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20486余人。学校现有教职工1304人,其中专任教师1044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00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695人,有高级职称教师322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94人。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三晋英才”拔尖骨干人才4人,“三晋英才”青年优秀人才9人,山西省教学名师8人,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4人,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3人,山西省高等学校“131”领军人才优秀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9人,山西省优秀教师6人,山西省模范教师5人。先后聘请山西省高等学校“131”领军人才特聘教授10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知名学者、学术带头人8人、优秀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1人;外聘学科专业带头人22人。工商管理教学研究创新团队入选了“1331工程”重点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物理与电子技术实验实践教研室荣获“山西省普通高校优秀教学团队”称号。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深化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近年来,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计算机设计大赛、广告艺术设计大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机器人大赛等赛事中获得国家级奖励280余项。教师承担纵向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80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8项,国家社科基金8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0项。
学校不断拓宽开放办学之路,先后与美国、德国、英国、俄罗斯、澳大利亚、马来西亚、韩国的24所高校签订合作协议,与波兰、韩国、马来西亚、俄罗斯的6所大学开展交换生项目,在泰国建立汉语实习基地,与韩国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硕士。与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共建“电子电路技术学院”,与山西亚宝药业合作举办“特殊医用食品班”,与运城制版集团等152家行业企业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
近年来,校党委和行政带领广大师生,抢抓机遇,深化改革,开拓前进,先后荣获“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学校体育工作先进单位”“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全国先进单位”“山西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山西省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山西省模范单位”“山西省文明学校”“山西省创新创业教育试点校”“省级园林单位”等荣誉称号,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展望未来,运城学院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安排部署和我校二次党代会精神,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基本导向,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坚持“一个方向,两手抓”办学治校总方略,坚持“三步跨越、四方针”改革发展新理念,坚持“五个布局、六计划”贯彻落实新举措,突出彰显河东文化特色,重点发展理工产教融合和特色师范教育,锐意进取、苦干实干,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地方本科院校而努力奋斗!
运城学院正以崭新的姿态,昂首迈向更加辉煌的明天!
运城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运城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有关要求,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证运城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运城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运城学院
学校代码:10123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通知书签发人:岳澎,职务:校长
学校校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复旦西街1155号
学校网址:http://www.yc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www.ycu.edu.cn/zhaosheng/
邮 箱:ycxyzs@ycu.edu.cn
信访邮箱:jjjcs@ycu.edu.cn
联系电话:0359-2090807、0359-2090661、0359-2090662
邮政编码:044000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运城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拟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招生工作重大事宜。运城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设在教务处(招生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条 运城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运城学院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七条 招生计划分配总体思路:以需求为导向,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学校“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办学定位,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合理调整招生规模,科学分配招生计划。
第八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一)按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30名。
(二)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等问题。
(三)预留计划的使用要经过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并经招生委员会主任签字,做到每个计划使用都备案可查。预留计划一律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
第四章 录取
第九条 运城学院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根据生源所在省(区、市)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 录取时执行生源所在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在考生等效基准分相同情况下,优先考虑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
第十一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公共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二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各省招办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所有招生专业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文史类、理工类:
(1)平行志愿投档省份:专业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分数优先即按各省投档排序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
(2)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志愿优先。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再按各省规定的单科科目排序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
没有单科成绩排序的省份按照以下科目排序:
文史类:a、英语和商务英语专业:①英语、②语文、③文科综合;
b、文史类其他专业:①语文、②数学、③文科综合;
理工类:①数学、②语文、③理科综合。
没有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省份按照以下科目排序:
原文史类:a、英语和商务英语专业:①英语、②语文、③历史;
b、原文史类其他专业:①语文、②数学、③历史;
原理工类:①数学、②语文、③物理。
第十五条 艺术类我校使用生源地省统考或校级联考专业成绩。
舞蹈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录取规则: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进行调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生源地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生源地没有投档顺序的按照投档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高考文化成绩排序优先录取。
音乐学专业录取规则:山西省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优先录取器乐100名,如有缺额,缺额计划调到声乐);外省进档考生按相应省份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生源地没有投档顺序的按照投档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高考文化成绩排序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 专业调剂原则:对未被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同时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关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专业,不能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专升本和对口升学的录取规则:按考生所报志愿,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江苏省按照江苏省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第五章 学历学位证书
第十九条 本科学生毕业时符合运城学院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运城学院毕业证书;符合运城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运城学院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学费、住宿费等严格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山西省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学生奖学金及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资助方式,同时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运城学院负责解释。国家招生政策调整时,以新的国家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二二年四月
学校现设17个教学科研单位,53个本科专业,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拥有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1个教育部地方高校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优势专业建设点,1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5个省级重点扶持学科、10个省重点实验室和示范中心,1个山西省“133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优势特色学科,2个山西省“1331工程”重点创新团队建设计划支持团队,1个山西省“1331工程”立德树人“好老师”课程建设计划支持人选,1个山西省“1331工程”立德树人提质增效建设计划,1个山西省“1331工程”省级协同创新建设项目,2个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学研新型研发机构,1个山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运城市“1331工程”重点学科,4个运城市重点实验室,1个运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学校占地面积3089亩,建筑面积60.34万平米,固定资产总值15.5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1亿余元,馆藏纸质图书198万余册,电子图书86.7万册。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20486余人。学校现有教职工1304人,其中专任教师1044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00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695人,有高级职称教师322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94人。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三晋英才”拔尖骨干人才4人,“三晋英才”青年优秀人才9人,山西省教学名师8人,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4人,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3人,山西省高等学校“131”领军人才优秀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9人,山西省优秀教师6人,山西省模范教师5人。先后聘请山西省高等学校“131”领军人才特聘教授10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知名学者、学术带头人8人、优秀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1人;外聘学科专业带头人22人。工商管理教学研究创新团队入选了“1331工程”重点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物理与电子技术实验实践教研室荣获“山西省普通高校优秀教学团队”称号。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深化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近年来,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计算机设计大赛、广告艺术设计大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机器人大赛等赛事中获得国家级奖励280余项。教师承担纵向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80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8项,国家社科基金8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0项。
学校不断拓宽开放办学之路,先后与美国、德国、英国、俄罗斯、澳大利亚、马来西亚、韩国的24所高校签订合作协议,与波兰、韩国、马来西亚、俄罗斯的6所大学开展交换生项目,在泰国建立汉语实习基地,与韩国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硕士。与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共建“电子电路技术学院”,与山西亚宝药业合作举办“特殊医用食品班”,与运城制版集团等152家行业企业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
近年来,校党委和行政带领广大师生,抢抓机遇,深化改革,开拓前进,先后荣获“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学校体育工作先进单位”“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全国先进单位”“山西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山西省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山西省模范单位”“山西省文明学校”“山西省创新创业教育试点校”“省级园林单位”等荣誉称号,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展望未来,运城学院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安排部署和我校二次党代会精神,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基本导向,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坚持“一个方向,两手抓”办学治校总方略,坚持“三步跨越、四方针”改革发展新理念,坚持“五个布局、六计划”贯彻落实新举措,突出彰显河东文化特色,重点发展理工产教融合和特色师范教育,锐意进取、苦干实干,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地方本科院校而努力奋斗!
运城学院正以崭新的姿态,昂首迈向更加辉煌的明天!
运城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运城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有关要求,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证运城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运城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运城学院
学校代码:10123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通知书签发人:岳澎,职务:校长
学校校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复旦西街1155号
学校网址:http://www.yc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www.ycu.edu.cn/zhaosheng/
邮 箱:ycxyzs@ycu.edu.cn
信访邮箱:jjjcs@ycu.edu.cn
联系电话:0359-2090807、0359-2090661、0359-2090662
邮政编码:044000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运城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拟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招生工作重大事宜。运城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设在教务处(招生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条 运城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运城学院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七条 招生计划分配总体思路:以需求为导向,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学校“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办学定位,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合理调整招生规模,科学分配招生计划。
第八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一)按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30名。
(二)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等问题。
(三)预留计划的使用要经过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并经招生委员会主任签字,做到每个计划使用都备案可查。预留计划一律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
第四章 录取
第九条 运城学院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根据生源所在省(区、市)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 录取时执行生源所在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在考生等效基准分相同情况下,优先考虑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
第十一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公共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二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各省招办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所有招生专业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文史类、理工类:
(1)平行志愿投档省份:专业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分数优先即按各省投档排序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
(2)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志愿优先。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再按各省规定的单科科目排序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
没有单科成绩排序的省份按照以下科目排序:
文史类:a、英语和商务英语专业:①英语、②语文、③文科综合;
b、文史类其他专业:①语文、②数学、③文科综合;
理工类:①数学、②语文、③理科综合。
没有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省份按照以下科目排序:
原文史类:a、英语和商务英语专业:①英语、②语文、③历史;
b、原文史类其他专业:①语文、②数学、③历史;
原理工类:①数学、②语文、③物理。
第十五条 艺术类我校使用生源地省统考或校级联考专业成绩。
舞蹈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录取规则: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进行调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生源地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生源地没有投档顺序的按照投档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高考文化成绩排序优先录取。
音乐学专业录取规则:山西省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优先录取器乐100名,如有缺额,缺额计划调到声乐);外省进档考生按相应省份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生源地没有投档顺序的按照投档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高考文化成绩排序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 专业调剂原则:对未被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同时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关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专业,不能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专升本和对口升学的录取规则:按考生所报志愿,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江苏省按照江苏省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第五章 学历学位证书
第十九条 本科学生毕业时符合运城学院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运城学院毕业证书;符合运城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运城学院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学费、住宿费等严格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山西省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学生奖学金及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资助方式,同时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运城学院负责解释。国家招生政策调整时,以新的国家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二二年四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