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实施专科层次教育。她是一所富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历史名校,其前身为1925年9月建校的“直隶省立第九师范学校”;新中国成立后,更名为“河北泊头师范学校”;2000年7月,更名为沧州师范专科学校泊头分校,开始招收全日制专科生,举办大学专科教育;2009年4月,升格改建为泊头职业学院;2021年5月,更名为“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校九十六年来,学校文化薪火相传,形成了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为河北省乃至全国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为民族解放、新中国诞生以及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令人瞩目的贡献,被誉为“津南革命的策源地”、“沧州黄埔”。
学校座落于素有“中国铸造名城”、“汽车模具之乡”、“中国鸭梨第一乡”之称的泊头市,东临渤海,北依京津,交通便利,古老的大运河穿城而过。学校占地571亩,建筑面积17.6万平米,固定资产总值2.6亿元。主校区位于泊头市中心解放西路150号,建有4栋教学楼、4栋实训楼、9栋学生公寓、4座学生餐厅、办公楼、图书馆、高标准体育场等。校园环境优美,绿化率达40%以上,绿树葱茏,芳草含碧,百花飘香,亭台楼阁掩映其间,被河北省政府命名为花园式学校、省级绿色学校,是兴学育人的理想场所。
学校的办学目标是以教育类专业为主导,以经济管理类、装备制造类、艺术社会服务类专业为辅翼,立足沧州及渤海新区,面向全省,辐射环渤海区域,服务于京津冀一体化,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坚持应用型、开放式、有特色、高水平的办学定位,构建多元化人才培养体系,为社会培养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现设小学教育系、学前教育系、艺术系、经济管理系等教学机构。开设有10个专业。其中,学前教育专业为省级骨干专业建设项目;模具设计与制造、物流管理、艺术设计为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发展专业;财经商贸大类大数据与会计、教育与体育大类学前教育2个专业教师教学团队是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345人,专任教师273人,拥有高级职称的教师80人,硕士以上学位122人,双师素质教师达60%。学校大力加强教师的培训和培养,开展了“职教大讲堂”、“职业教育论坛”、“青蓝工程”、“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锻造了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技能娴熟、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
学校图书馆为四层独立建筑,面积2987㎡,馆藏纸质图书43.8万余册,电子图书数万余册,中外期刊600余种。学校精心营造温馨优雅的读书环境、浓厚的书香氛围,让学生在书山奋力攀登,在学海自由徜徉,在书香校园文化的氛围中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培养“博学身正、业精技硬”的实用性教育人才为目标,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学生综合素养的提升,专业教育突出“专业化和实践性”教育特色,实行学生实用知识和应用技能的“双教育”、全面和特长的“双培养”,做人和学习的“双塑造”。近几年,学生就业率94%,用人单位满意度93%,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
学校牵头成立“沧州市学前教育产教联盟”,加入河北省高校众创空间联盟。各专业师生技能大赛屡获奖项,成绩突出。承办历届沧州市职业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技能大赛,蝉联一等奖;参加河北省学前教育专业技能大赛,蝉联一等奖。2020年,我校师生共计获得“学创杯”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全国一等奖、河北省技能大赛室内设计专业团体二等奖、河北省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教育技能大赛季军、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二等奖、河北省首届冰雪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等四十多项优异成绩。
学校积极构建大后勤服务与保障格局,进一步强化学生住宿、餐饮、就医、直饮水等的安全服务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改革发展保障能力和学生满意度。学校餐厅拥有沧州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A级单位”资质,是“河北省级标准化食堂”。
学校坚持“依法治校、民主管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以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为龙头,以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以课程建设为基础,持续深化内涵建设,加快专业布局优化调整,为将学校建设成为“河北卓越、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幼儿教育专业人才培养高地而努力奋进。
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代码:14259
二、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学院概况
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其前身为1925年建校的直隶省立第九师范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成绩突出,曾被誉为“沧州黄埔”、“中师明珠”。学院占地571亩,学校教学科研环境优越,绿化率达40%以上,被河北省政府命名为花园式学校、省级绿色学校,是兴学育人的理想场所。
学校设有学前教育系、小学教育系、艺术系、经济管理系、机械与信息工程系等教学机构。招生专业12个,其中学前教育专业为省级骨干专业,小学教育、计算机网络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院级重点建设专业。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345人,其中“双师型”教师达到60%,锻造了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技能娴熟、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
五、招生专业
学校2022年开设专业12个,校企合作专业5个:电子商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web前端软件开发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本校专业7个:大数据与会计、早期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艺术教育、小学英语教育等专业。
我校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六、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委有关招生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对投档的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其所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按照考生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1)对于实施“3+1+2”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以考生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进档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最高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2)对于未进行高考改革的省(市),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进档考生总分相同时,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参加对口高考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对口专业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3、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尚有缺额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4、对符合省考试院文件规定的加分、优惠照顾条件的考生,按考试院文件规定执行。
5、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师范专业按《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执行。请考生认真查阅,按条件报考。
6、若我校第一志愿投档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则公布缺额计划,进行志愿征集。
七、学制学历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具印、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八、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交纳学费和住宿费,学校严格执行河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1、学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3、校企合作办学专业详询学校。
九、其他:
1、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身心健康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新生凭我校颁发的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带上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考生身份证来校报到,若不能按时来校报到须向我校学生处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3、本章程由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十、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泊头市解放西路光明街150号。邮编:062150
电话:0317-8026001 8026002 8026099
传真:0317-8026002
网址:www.btzyxy.com.cn
E-mail:btzyxy2019@163.com
学校座落于素有“中国铸造名城”、“汽车模具之乡”、“中国鸭梨第一乡”之称的泊头市,东临渤海,北依京津,交通便利,古老的大运河穿城而过。学校占地571亩,建筑面积17.6万平米,固定资产总值2.6亿元。主校区位于泊头市中心解放西路150号,建有4栋教学楼、4栋实训楼、9栋学生公寓、4座学生餐厅、办公楼、图书馆、高标准体育场等。校园环境优美,绿化率达40%以上,绿树葱茏,芳草含碧,百花飘香,亭台楼阁掩映其间,被河北省政府命名为花园式学校、省级绿色学校,是兴学育人的理想场所。
学校的办学目标是以教育类专业为主导,以经济管理类、装备制造类、艺术社会服务类专业为辅翼,立足沧州及渤海新区,面向全省,辐射环渤海区域,服务于京津冀一体化,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坚持应用型、开放式、有特色、高水平的办学定位,构建多元化人才培养体系,为社会培养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现设小学教育系、学前教育系、艺术系、经济管理系等教学机构。开设有10个专业。其中,学前教育专业为省级骨干专业建设项目;模具设计与制造、物流管理、艺术设计为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发展专业;财经商贸大类大数据与会计、教育与体育大类学前教育2个专业教师教学团队是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345人,专任教师273人,拥有高级职称的教师80人,硕士以上学位122人,双师素质教师达60%。学校大力加强教师的培训和培养,开展了“职教大讲堂”、“职业教育论坛”、“青蓝工程”、“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锻造了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技能娴熟、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
学校图书馆为四层独立建筑,面积2987㎡,馆藏纸质图书43.8万余册,电子图书数万余册,中外期刊600余种。学校精心营造温馨优雅的读书环境、浓厚的书香氛围,让学生在书山奋力攀登,在学海自由徜徉,在书香校园文化的氛围中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培养“博学身正、业精技硬”的实用性教育人才为目标,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学生综合素养的提升,专业教育突出“专业化和实践性”教育特色,实行学生实用知识和应用技能的“双教育”、全面和特长的“双培养”,做人和学习的“双塑造”。近几年,学生就业率94%,用人单位满意度93%,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
学校牵头成立“沧州市学前教育产教联盟”,加入河北省高校众创空间联盟。各专业师生技能大赛屡获奖项,成绩突出。承办历届沧州市职业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技能大赛,蝉联一等奖;参加河北省学前教育专业技能大赛,蝉联一等奖。2020年,我校师生共计获得“学创杯”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全国一等奖、河北省技能大赛室内设计专业团体二等奖、河北省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教育技能大赛季军、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二等奖、河北省首届冰雪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等四十多项优异成绩。
学校积极构建大后勤服务与保障格局,进一步强化学生住宿、餐饮、就医、直饮水等的安全服务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改革发展保障能力和学生满意度。学校餐厅拥有沧州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A级单位”资质,是“河北省级标准化食堂”。
学校坚持“依法治校、民主管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以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为龙头,以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以课程建设为基础,持续深化内涵建设,加快专业布局优化调整,为将学校建设成为“河北卓越、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幼儿教育专业人才培养高地而努力奋进。
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代码:14259
二、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学院概况
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其前身为1925年建校的直隶省立第九师范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成绩突出,曾被誉为“沧州黄埔”、“中师明珠”。学院占地571亩,学校教学科研环境优越,绿化率达40%以上,被河北省政府命名为花园式学校、省级绿色学校,是兴学育人的理想场所。
学校设有学前教育系、小学教育系、艺术系、经济管理系、机械与信息工程系等教学机构。招生专业12个,其中学前教育专业为省级骨干专业,小学教育、计算机网络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院级重点建设专业。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345人,其中“双师型”教师达到60%,锻造了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技能娴熟、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
五、招生专业
学校2022年开设专业12个,校企合作专业5个:电子商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web前端软件开发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本校专业7个:大数据与会计、早期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艺术教育、小学英语教育等专业。
我校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六、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委有关招生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对投档的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其所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按照考生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1)对于实施“3+1+2”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以考生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进档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最高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2)对于未进行高考改革的省(市),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进档考生总分相同时,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参加对口高考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对口专业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3、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尚有缺额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4、对符合省考试院文件规定的加分、优惠照顾条件的考生,按考试院文件规定执行。
5、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师范专业按《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执行。请考生认真查阅,按条件报考。
6、若我校第一志愿投档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则公布缺额计划,进行志愿征集。
七、学制学历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具印、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八、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交纳学费和住宿费,学校严格执行河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1、学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3、校企合作办学专业详询学校。
九、其他:
1、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身心健康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新生凭我校颁发的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带上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考生身份证来校报到,若不能按时来校报到须向我校学生处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3、本章程由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十、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泊头市解放西路光明街150号。邮编:062150
电话:0317-8026001 8026002 8026099
传真:0317-8026002
网址:www.btzyxy.com.cn
E-mail:btzyxy2019@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