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院校介绍 >
廊坊职业技术学院
廊坊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市属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是河北省优质高职院校、河北省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建设院校、河北省现代服务业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廊坊市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是“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国际联盟会员和“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优秀竞赛基地。

学院始建于1957年,2003年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廊坊市农业学校、廊坊市财贸学校、廊坊市工业学校三校合并,升格为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分三个校区办学,总占地面积467亩,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48万册,建有各类实验实训室127个及6000平方米的众创空间。现设置10个党政职能部门、13个教学单位、3个教辅机构,教职工759人,在校生1万余人。学院建有43个高职专业,其中省级高水平专业群1个、省级骨干专业1个、省级精品课程6门、院级重点专业8个、院级精品课程69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6门,形成了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的现代服务业、现代制造业、现代农业和信息产业四大专业群。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32人、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143名、“双师型”教师265名、河北省技术能手16名,拥有最美河北人、河北省模范教师、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市管专家等一大批杰出人才,学校教师承担科研项目、教改项目和科技攻关专项,形成一大批优秀研究成果和发明实用专利。

学院坚持开放办学,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与德国国际合作协会(GIZ)签署农业专业合作备忘录,“中德合作园林技术专业试点班”进入初步准备运行阶段;与英国赫特福德大学国际学院签订“3+1”专升硕合作协议,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技术技能人才奠定了基础。

学院长期致力于服务京津冀产业发展、培养和输送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立足于人才培养、服务社会、技能传承、学生发展四大职能,着眼于国家战略、社会需求、区域经济、学院实际四个层面,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创新兴校、文化优校、特色名校,创新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培育打造社会服务、校企融通、技能文化“三个品牌”,做强社会服务,做实校企融通,做亮技能文化,以品牌促融入、以融入促提升、以提升促发展,实现了办学能力、办学质量、办学水平的新跨越,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社会影响力明显提升,学院逐渐彰显出“‘三品’同育,融入提升”的办学特色,并取得显著的办学成果。

学院办学水平不断提升,连续多年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并荣获“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省文明校园”等30余项荣誉。近三年来,300余名师生在国际、国内、省内专业技能大赛中获奖,先后荣获“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比赛物联网分项国际比赛一等奖”,并荣获“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二等奖”“全国文秘速录技能大赛二等奖”“全国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三等奖”等18项国家级奖励,同时荣获“河北省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大赛一等奖”“河北省会计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河北省电子信息职业技能发动机检测与维修大赛团体一等奖”等177项省级奖励,其中省级一等奖25项。

学院坚持服务国家战略,主动融入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之中,牵头组建河北省现代服务业职教集团,与京津冀100多家企业、院校联手组建京津冀航空服务业产教联盟、现代商务产教联盟,成立京津冀航空服务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紧密对接京津冀及廊坊主导产业,近4年,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1.3万余名;主动融入国家脱贫攻坚战,充分发挥涉农专业及师资优势,在阜平建立“食用菌学院”,帮助农民脱贫致富。组建了以侯桂森教授为首的“食用菌技术”团队,长期服务于太行山区,“食用菌技术”在京津冀地区形成了产业链,获得“河北省农业技术推广奖”“河北省山区创业奖”。《经济日报》《河北日报》《廊坊日报》、人民网、新华网等多家主流媒体,多次对学院典型经验做法宣传报道,学院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不断增强。

新的历史时期,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加强内涵建设,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努力建设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努力书写办人民满意高职教育的“奋进之笔”。

院址:廊坊东方大学城二期居易道

邮编:065001

网址:http://www.lfzj.edu.cn

联系电话:0316--6028816





廊坊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廊坊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院领导和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与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基本信息

第四条 学院全称:廊坊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校代码:13395

第八条 学 制:三年

第九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院概况

第十条 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河北省廊坊市,是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河北省优质高职院校。学院分三个校区办学,总占地面积467亩,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48万册,建有各类实验实训室127个及6000平方米的众创空间。教职工759人,在校生1万余人。建有43个高职专业,形成了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的现代服务业、现代制造业、现代农业和信息产业四大专业群。现有专任教师432人、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143名、“双师型”教师265名、河北省技术能手16名,拥有最美河北人、河北省模范教师、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市管专家等一大批杰出人才,学校教师承担科研项目、教改项目和科技攻关专项,形成一大批优秀研究成果和发明实用专利。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的事业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六章 报考与录取

第十二条 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院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应符合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对于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执行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政策规定。

3、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到计划未录满的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志愿填报方式以“专业(类)+院校”为单位。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5、学院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和投档比例要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顺序志愿或平行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其它志愿(征集志愿)的考生。

6、不限外语语种,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7、各专业不限男女生录取比例。

第十四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第十五条 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一)身体要求:各专业身体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专业相关说明

1、“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两个专业,有身体条件要求,详见学院招生网站。新生报到后学校组织面试,不合格者转入其他专业,具体事宜详询学院相关系。

2、“宠物养护与驯导(中外合作办学)、大数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两个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我校与韩国中部大学合作举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教育项目,学制3年,所招学生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规定录取。所招学生在我校培养,学生完成学业并达到毕业要求,将获得廊坊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毕业证书和韩国中部大学国际交流学生证明。我校学习期间,学费标准为14000元/年。具体事宜详询学院相关系。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住宿费500元/年。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七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东方大学城二期

联系电话:(0316)6028826、6028891 传真:(0316)2364336

学院网址:http://www.lfzj.edu.cn
院校查询
专业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