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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业大学
河北农业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分别共建的省属重点骨干大学,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河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创建于1902年,是我国最早实施高等农业教育的院校之一,河北省建立最早的高等院校,先后经历了直隶农务学堂、直隶高等农业学堂、直隶公立农业专门学校、河北省立农学院、河北农学院、河北农业大学等历史时期。20世纪50年代,学校的森林系、畜牧兽医系、农田水利系分别整建制参与组建了北京林学院(现北京林业大学)、内蒙古畜牧兽医学院(现内蒙古农业大学)、武汉水利学院(现与武汉大学合并)。1995年与原河北林学院合并组建为新的河北农业大学。2000年原河北水产学校、原河北畜牧科技学校并入河北农业大学。

百年积淀,学校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坚持“农业教育非实习不能得真谛,非试验不能探精微,实习试验二者不可偏废”的教学原则,秉承“崇德、务实、求是”的校训,开创了享誉全国的“太行山道路”,培育了“艰苦奋斗、甘于奉献、求真务实、爱国为民”的“太行山精神”,多次受到党和国家的肯定与表彰,成为高等教育的一面旗帜。先后培养毕业生40多万名,涌现出了一批批兴业英才、学术骨干、管理才俊,如董玉琛、刘旭、杨志峰、赵春江、郭子建等11名院士,君乐宝集团创始人魏立华,全球青年领袖石嫣等。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对李保国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称赞他是新时期共产党人的楷模,知识分子的优秀代表,太行山上的新愚公。

学校在保定市、沧州市渤海新区、秦皇岛市、定州市四地有五个校区;校园占地2765亩,附属实验农场3600余亩,林场40000余亩,建筑面积124.1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8.69亿元,固定资产24.29亿元。

学校设有31个学院(部、系),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约33000人,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4281人;在职教职工3151人,其中专任教师2074人;教授及相应职称448人,副教授及相应职称1002人;博士生导师216人,硕士生导师772人,拥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万人计划”、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管专家等人才200余人次,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2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3人,全国模范教师4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省级教学名师18人,省级优秀教师19人,省级模范教师4人。

学校学科专业以服务农业现代化的生物应用技术、信息技术、智能装备设计与制造为优势特色,“农学、工学、管理学、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具备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有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2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个学科列入河北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序列,3个学科列入河北省国家一流学科建设序列;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部级重点学科,4个河北省强势特色学科,16个河北省重点学科;农业科学、植物与动物科学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设有93个本科专业,其中1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将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培养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复合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始终坚持实践育人理念,全面实施“311”人才培养模式和学分制,率先在全国制定实施本科专业实践能力培养路线图。先后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109项,其中国家级教学成果9项;建设国家首批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6个;国家特色专业、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24个。创新创业教育成效显著,发起成立“河北省高校众创空间联盟”,获批河北创业大学,学生在“挑战杯”“互联网+”等创新创业竞赛中连获佳绩。

学校紧紧围绕国家农业重大需求开展科学研究,在承担科技创新项目数量、经费总量和获奖等级、数量上一直名列省内高校前茅。拥有“省部共建华北作物改良与调控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北方山区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基地、试验站、协同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69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23名、省级79名。“十三五”以来,承担国家和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1370项,到位科研经费9.87亿元,审定新品种100个,专利1121项,三大索引论文2830篇。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218项,其中国家二等奖3项。

学校始终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为己任。成立雄安新区发展研究院,主动对接雄安新区建设。成立乡村振兴研究院,全力服务河北省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与保定市政府合作,按照“465”模式创建了“太行山农业创新驿站”,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受到省部领导充分肯定,入选了全国产业扶贫典型案例、“全球减贫案例征集活动”最佳案例,并在全省推广。与保定市、石家庄市、沧州市、邢台市、长城汽车、君乐宝集团、中国葛洲坝集团、同福集团等广泛开展校地、校企合作,在全省六大生态类型区建立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基地405个,河北省农业创新驿站99个,区域综合试验站9个,现代农业教育科技创新示范基地41个,推广新成果、新品种和新技术1000余项,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21个国家和地区的50余所国(境)外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学术交流和校际合作关系。与德国马格德堡-施滕达尔学院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教育项目;与韩国培材大学合作举办制药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等23所国外院校或机构开展了合作项目;与非洲科学院等8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关系;设立国家留学基金委“新农科创新型人才培养专项”和“乡村振兴应用型国际化人才培养专项”等公派联合培养专项;建有河北省“外国院士工作站”和2个“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成效显著。3次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次被授予全国“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普通高校”称号;2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果树9301班”优秀毕业生群体被誉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动诠释,李保国同志被授予“人民楷模”国家荣誉称号。

面向新时代,踏上新征程。今天的河北农业大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强农兴农为己任,向着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阔步前进。





河北农业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性质及简况

1.学校全称:河北农业大学

2.学校代码:10086

3.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办学地址:

河北农业大学保定校区(河北省保定市)

河北农业大学渤海校区(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

河北农业大学秦皇岛校区(河北省秦皇岛市)

6.河北农业大学创建于1902年,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骨干大学,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全国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院校。学校学科专业以服务农业现代化的生物应用技术、信息技术、智能装备设计与制造为优势特色,“农学、工学、管理学、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具备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二、组织机构

7.学校设有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教务处,负责处理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三、招生省份与类别

8.河北农业大学2022年面向河北省、山西省、天津市等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招收本科生,其中含普通类、对口类、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对口援疆计划等类别。

四、招生计划

9.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和各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并由各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不预留计划。

五、录取原则

10.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11.学校根据各生源省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各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协商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12.学校对符合国家和各省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依据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相关政策执行,在分专业时承认政策性加分,但承认的最高加分值不超过20分。对于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份,遵循该省的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招生工作相关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学校不做分省分专业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13.对未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学校对普通本科批次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及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在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时,按生源地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进档考生未能被所报专业(类)志愿录取,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尚有缺额且符合录取条件的专业(类),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14.对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填报省份(天津市、海南省、湖南省、湖北省等),学校对普通本科批次进档考生,在专业组内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分配专业(类)及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同一专业组内的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时,按生源地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进档考生未能被所报专业(类)志愿录取,如果服从专业组内调剂,则调剂到同一专业组内尚有缺额且符合录取条件的专业(类),如果不服从专业组内调剂,则予以退档。

15.对实行“专业(类)+院校”志愿填报省份(河北省、辽宁省等),学校对普通本科批次及其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批次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若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时,按生源地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遇不符合所报专业(类)录取条件者,不进行调剂,作退档处理。

16.学校艺术类专业仅面向河北省招生。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需达到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进档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舞蹈表演专业对考生有身高要求:女生身高1.63米及以上,男生身高1.70米及以上。

17.学校部分专业按类招生,各专业(类)要求的选考科目详见各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网站和河北农业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hebau.edu.cn/)。

18.学校现设两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为河北农业大学与德国马格德堡-施滕达尔学院合作举办本科教育项目(教育部批准文号:教外函〔2021〕8号文,批准书编号:MOE13DE2A20212118N);制药工程专业为河北农业大学与韩国培材大学合作举办本科教育项目(教育部批准文号:教外函〔2021〕35号文,批准书编号:MOE13KR2A20212194N)。考生报考前请登录河北农业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

19.学校在录取和进行专业分流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有关补充规定的文件精神执行。

20.学校各校区的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保定校区英语专业仅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21.学校部分本科专业(类)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田径、男子排球)考生,依照教育部和相关省份招生录取政策以及《河北农业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组织实施。

22.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面向新疆对口支援招生等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和生源省份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面向新疆对口支援计划仅招收汉语言答卷考生。

23.河北省生源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报考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按教育部及河北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相关政策进行录取、培养和就业。学生预科学习结束,考核达标后转入河北农业大学学习。

六、收费标准及其他

24.按照《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93号)文件精神,学校优势专业可以执行学费标准上浮不超过10%政策。根据办学成本、学科建设情况,经学校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确定会计学、工商管理、金融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园林、风景园林等13个专业为学校优势专业,执行学费标准上浮10%政策。即会计学、工商管理、金融学专业学费为5060元/年,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园林、风景园林专业学费为5390元/年。

归入专业类招生的优势专业学费在专业分流前执行该专业类所包含专业的最低学费标准,在专业分流后执行学费标准上浮10%政策;按专业招生的优势专业学费在校学习期间均执行学费标准上浮10%政策。

各专业(类)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18000元/年,制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23000元/年。

25.新生报到后,学校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26.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农业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河北农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27.学校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勤工助学、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等资助工作。

28.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有关省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有关省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2-7528888

传真:0312-7521540

E-mail:zhaoban@heba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hebau.edu.cn/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灵雨寺街289号 河北农业大学教务处

邮编:07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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