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院校介绍 >
首都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首都师范大学建于1954年,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5年成立的通州师范,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市与教育部“省部共建”高校。学校现有学科专业涵盖文、理、工、管、法、教育、外语、艺术等,六十多年来已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二十余万名,是北京市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博士后流动站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1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1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学位授予点18个,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学位授予点9个。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北京市一级重点学科8个,北京市二级重点学科12个,北京市一级重点建设学科2个,北京市二级重点建设学科13个,北京市一级重点培育学科4个,交叉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2个;建设北京国家应用数学中心1个,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省属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民政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个北京市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语委科研基地,1个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1个教育部科技成果转化基地,1个北京市高校高精尖创新中心,1个北京实验室,11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1个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1个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2个北京市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1个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北京市工程实验室,1个北京市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协同创新研究基地,4个北京高等学校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7个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7个省、部级设置的研究(院、所、中心)、实验室。

学校下设文学院、历史学院、政法学院、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首都基础教育发展研究院、心理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管理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系、化学系、生命科学学院、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初等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地球空间信息科学与技术国际化示范学院、良乡校区基础学部、继续教育学院、京疆学院、国际文化学院、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燕都学院、中国国学教育学院、美育研究中心、文化研究院、交叉科学研究院等31个院系(中心)以及大学英语教研部、体育教研部。共有专科专业1个,本科专业59个。各类学生总数 28,191人。其中,全日制贯通培养生292人,专科生258人,本科生11,826人,硕士研究生7,415人,博士研究生1,175人,成人教育学生7627人,外国留学生1,227人,已形成从专科生到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及博士后,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全方位、多层次的办学格局和教育体系。

学校现有教职工2503人,在1680名专任教师中正高职称人数407人,副高职称人数633人,博士1163人,硕士443人,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95%。目前学校已拥有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专家、学者,如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俄罗斯工程院院士,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者,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入选“北京学者计划”,首都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入选北京市特聘教授支持计划,入选北京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计划,北京市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北京市科技新星,入选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入选长城学者培养计划;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5人,国家教育部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1人,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11人,入选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6人,入选北京市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5人,教育部创新团队3个。学校另有65名教师荣获曾宪梓高师教师奖、霍英东青年教师教学奖和科研奖。

学校占地约88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75.7万平方米。学校教学、科研条件优良,教学科研用仪器设备总资产168551余万元。

未来,首都师范大学将锐意创新,开拓进取,为把学校建设成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师范大学而努力奋斗。


首都师范大学继续教育简况

继续教育是学校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发挥教师教育特色,坚持面向首都基础教育、辐射全国教师职业发展,主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助力全民终身学习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社会服务贡献力。

首都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实行二级办学管理体制,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继续教育办学的归口管理机构,各专业院系是学校继续教育的教学实施机构。多年来,继续教育始终以学校教师教育办学特色和学科资源优势为依托,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科学规划、统筹资源、规范管理,逐步形成了“以学历继续教育为基础,以教师继续教育为特色,开展多类型、多层次非学历继续教育,坚持‘立足北京,服务全国’,办人民满意的继续教育”的办学定位。

2022年,学校共开设有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层次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含专业方向)23个,在校生规模超过7000人。同时,举办有包括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在职岗位培训、骨干研修培训、高级专题研修培训、研究生课程进修等多种形式和类型的非学历继续教育。经过六十八年的努力和发展,学校累计已为社会输送了九万余名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和四十余万人次的非学历继续教育学员,为服务北京市和国家经济社会与教育发展需要,较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继续教育发展需求,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首都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心健康,生活能自理、行为能自律,不影响本人及他人学习(身体条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京籍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非京籍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北京市居住证》;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有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5.报考高中起点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的考生,应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原则上应与第一学历所学专业或现在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6.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其学历证书的相关信息要经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比对和审验,通过后才能确认报名信息。不能通过网上验证的考生,在新生注册复核时按学校要求提供学历证书原件或书面的认证报告(证明)。

7.报考本校艺术类专业考生应具备所报专业的基本素质,且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考试。

注:

(1) 2022年我校面向北京地区基础教育教师继续开展以学科能力提升为重点的专升本科第二学历招生改革试点项目。

(2) 2022年我校继续开展英语口语等级考试(GESE)成绩认证替换招生改革试点项目。


二、学籍、学历、学位与毕业(含招生试点项目相应人员)

1.根据教育部统一要求,本年度经正式录取的学员学籍记为2023级,并由学校报教育部进行学籍电子注册。通过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完成规定教学计划的学员,可获得经教育部注册的、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本毕业证书。

2.本科(专升本、高起本)学员可根据有关规定于毕业时在我校申请获得学士学位。

3.所有考生均不迁移户口,毕业后不负责分配工作。


三、报名(招生院校代码为:052)

1. 信息填报(在网上根据流程填报基本信息、志愿信息、辅助信息)

(1) 信息填报时间:

考试生:2022年8月底(最终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免试生:2022年8月底(最终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2) 填报网址:https://www.bjeea.cn或https://www.bjeea.edu.cn

(3) 注意事项:考生应依据招生政策和报名办法如实、认真、准确、详细地输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以作为录取联络、通知书寄发、学籍电子注册等工作依据,因个人填报信息不全或不准确而造成影响的,由考生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2. 网上缴费

(1) 缴费时间:2022年9月初(最终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2) 缴费网址:https://www.bjeea.cn或https://www.bjeea.edu.cn

(3) 缴费成功后,下载《2022年北京成人高考考生报名登记表》并留存,此时报名成功。

(4) 注意事项:北京市成人高考统考科目报名考试费必须在网上交纳,未完成网上交费者预报名信息无效。

3.专业加试报名

(1) 报名范围: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生及免试生

(2)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5日(最终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3) 报名地点:首都师范大学北二区教学楼211室(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6号)

(4) 所需材料:2022年北京市成人高考考生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交纳专业加试报名考务费(100元/人)

注:

(1) 因疫情等原因变更专业加试报名时间或办法时,学校会通过电话或邮箱通知,请考生注意查收。

(2) 未完成网上报名、专业加试报名手续或专业加试成绩不合格的各类生源,一律不能被我校录取。

4. 特别提示:报考我校专升本科英语专业的考生,可按本校“成人高考英语科目考试成绩与英语口语等级考试(GESE)三级(或以上)考试成绩替换”招生改革试点办法,自主提出成绩替换申请(详情见本简章附录2),但考生必需按上述第1、2条完成报名手续。


四、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1. 考试时间:

(1) 报考本校艺术类专业考生于10月9日前网络提交相关作品视频及作品照片
专业加试科目说明:

音乐学:“声乐”为自备一首歌曲,“钢琴或器乐”为准备一首练习曲或乐曲,要求背谱演奏。

舞蹈学:“剧目表演”时长2分钟、自备配乐,“即兴表演”为命题表演。


五、考试成绩

1.考生应按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查询和领取国家统考文化课成绩。

2.艺术类考生须于11月15日至30日拨打声讯电话68901570查询专业加试成绩,过期将不再提供成绩查询。

3. 参加专科起点本科英语类专业成人高考英语科目考试成绩用英语口语等级考试(GESE)成绩认证替换的考生,经审核确认后的考生,其成人高考英语科目成绩可按120分计入考试总分(若考生成人高考专升本英语科目的统考成绩高于120分,则按统考成绩计入考试总分),详情见本简章附录2。


六、录取工作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在北京市成人招生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学校具有根据上线考生人数等实际情况调整专业招生计划或合并、停办(上线考生数小于30人时)部分专业的办学自主权。

1.录取原则

(1) 在达到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所确定的相应专业类别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范围内,根据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或调剂录取。其中:

① 艺术类专业在统考总分上线、专业加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加试成绩由高到低在招生计划数内择优录取;

② 专升本外语类专业〔含参加英语口语等级考试(GESE)成绩认证替换的考生〕在统考总分上线且外语单科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统考总分由高到低在招生计划数内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加试及专升本外语类外语单科合格成绩由本校根据实际情况划定。

(2) 达到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但未被本校所报志愿专业录取(志愿专业已录取满额或志愿专业被撤并等原因)且选择调剂录取的考生,学校将遵循北京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录取规定,在本校同类别其他专业中择优调剂录取或退档;选择不同意调剂录取的考生,学校将直接退档。被退档的考生,可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参加有招生计划剩余名额学校的调剂录取。

2.对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招生主管部门照顾或免试录取政策条件的考生,我校将参照相关规定进行照顾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考试报名时按相关规定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北京市招生主管部门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学校配合北京市招生主管部门对免试生信息进行网上公示。


七、新生入学及资格复查

1.学生录取后,须按本校新生录取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完成交费、报到和注册,对逾期十个工作日未报到、未缴费且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者视为自愿放弃学籍,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将按要求对学生情况进行全面复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或不能取得相应毕业(结业)证书,责任由学生本人独自承担。

(1) 不符合报名或录取条件、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者;

(2) 报名或入学后提供的本人大学专科或以上层次毕业证书(证明)不能被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承认,无法通过学信网学生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科新生。


八、附则

1.本简章中内容如与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或公布的招生信息有不符之处,本校将参照修改,不再另发通知。

2.2022年本校各类招生专业参考学费标准如下(实收按北京市教委审批的标准执行),专升本按年度分三次收取(第三次按实际情况计费),高起本按年度分五次收取:

(1) 高起本: 2000-2700元/学年;

(2) 专升本: 非艺术类专业2400-3200元/学年;

艺术类专业3800-4400元/学年。

3.本校现招收的所有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员均为走读,学校不安排住宿。

4.本校成人教育招生以考生自愿报考为基础,招生咨询人员的建议或意见仅供参考,均不属于本校的招生或录取承诺。

5.本简章的解释权在首都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2年本校艺术类专业加试采取网络提交作品形式,请考生(含免试生)注意通过手机或邮箱查收学校相关通知。

(2) 2022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统一考试计划于10月底(具体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进行。

特别提醒: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院校查询
专业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