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始建于1985年,原名中国书画函授大学济南分校,首任校长为我国著名国画大师于希宁先生。建校三十多年来,学校经历多个发展时期,跨越多个发展阶段,201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定名为“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正式升格为艺术类普通高校。
学校作为济南市市属高校中唯一一所以文化创意产业为服务对象的艺术类高校,学校坚持“艺术与科技融合发展”的办学方向,共开设三年制高职专业25个,五年一贯制高职专业2个,9个培养方向,涵盖环境艺术、视觉传达、工业设计、文化创意、旅游服务、表演艺术和新一代互联网技术等近十个专业领域,是山东省文化创意产业职教集团副理事长单位,山东省艺术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山东省“齐鲁工匠后备人才选拔”文化服务类选培标准起草单位。
一、地理位置优越
我校主校区位于济南市历山北路黄台山南麓,南临小清河风景带,北望黄河,东靠华山湿地,西与黄台文化城为邻,环境优美,交通便利。黄台校区占地面积205亩,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是目前济南市仅有的一所主校区在二环以内的普通高校。2019年,我校与泰安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泰安市岱岳区共建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泰山校区。泰山校区位于泰安市环山路延长线、济泰高速路口以西1公里处。校区规划占地1100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已列入泰安市政府重点建设工程,标志着我校向“职业大学”挺进又迈出了关键一步。
二、文化艺术类专业齐全
学校下设环境艺术学院、应用设计学院、美术学院、传媒学院、音乐舞蹈学院、航空学院、基础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等九个二级院系、一个服装研究所和一个虚拟现实工程技术实验中心。
我校目前共有三年制高职(专科)专业25个:环境艺术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风景园林设计、园艺技术、艺术设计、虚拟现实技术应用(VR)、影视动画、工业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书画艺术(国画或书法)、文物修复与保护、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时尚表演与传播、传播与策划、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播音与主持、家具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软件技术(电子商务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民航安全技术管理、空中乘务;五年一贯制大专招生方向11个:装饰设计与工程管理、广告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传播与策划、播音与主持、空中乘务、服装工艺与形象设计、三维动画设计、学前教育、音乐表演和舞蹈表演,各级各类在校生4400多人。
三、设施条件优越
我校历来高度重视硬件条件建设,教学设备先进,教学设施齐全。多媒体教室、学术报告厅、美术馆、专家工作室、美术画廊、形体训练厅、琴房等一应俱全。重视实践教学,各专业均配备了与专业设置相适应的实验、实习、实训场所和专家工作室,形成了以“虚拟现实(VR)工程实验平台”、“服装工程实验平台”、“工业设计实验平台”、“媒体融合实验平台”和“雕塑陶瓷实验平台”为代表的五大校内骨干实验平台。
四、师资力量雄厚
我校历来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将优秀师资选拔和培育视为学校生存发展的“生命线工程”。经过多年努力,现已形成了一支“以专为主、专兼结合、政治过硬、数量充足、质量优异”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任课教师中副高以上职称160多人,占全体教师总数的40%。
五、工作室制培养成果突出
学校名家工作室以“让艺术家的卓越成就得以传承,让艺术学子的人生梦想得以实现”的指导理念,积极推行导师责任制教学管理体系,学生按照“双向选择,自愿组合”的原则,经考核后进入专家工作室,协助专家开展科研创作、项目实施,塑造更加紧密的师承关系。
三十六年来,学校先后为社会培养了高层次实用文化艺术专业人才四万多名,其中近半数接受了名家工作室制培养,“名家工作室”已成为我校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标志。
六、毕业生深受欢迎
我校毕业生以“综合素质优秀、专业技艺精良、作风务实能干”的优势特色,深受广大用人单位欢迎。2014年以来,学校一次性就业率连续保持98%以上,三年内岗位稳定率保持在80%以上,毕业生遍布全省文化事业相关单位,是全省文化创意产业人才的培养大户和输送大户。
七、学校品牌日渐深远
近年来,学院积极践行“艺术与科技融合、传统与创新并举”的专业发展思路,以服务省市发展战略为依托,深入实施专业集团化办学,“艺术设计专业群”、“文化传媒专业群”、“创意产业专业群”和“旅养服务专业群”四大专业集群初具形态。目前,我院是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文化创意产业职教集团”副理事长单位,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虚拟现实职教集团副理事长单位,山东教育厅“艺术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山东省“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工程选拔培养标准起草单位。 乘着新一轮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东风,全院师生正以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阔步迈向更加美好的未来。
乘着新一轮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东风,全校师生正以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阔步迈向更加美好的未来!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 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 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我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实际情况,本着依法办学、诚信招考的工作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4506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北路黄台山庄109号(邮编:250033)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教学、招生、纪检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统筹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与学校招生有关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专业设置及计划
第十条 专业设置
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2022年我校共有11个艺术类专业和13个普通文理类三年制高职(专科)专业面向山东省和其它省份投放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经教育厅审批后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阳光招考平台、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招考工作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招生”工程,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同时兼顾“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一)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若生源地有省级相关专业统考,考生须取得报考专业统考合格证或成绩达到及格水平;没有省级专业统考的专业,要取得当地省级招生考试院承认的本科院校相关专业类别内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证。
(二)山东省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山东省内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折算办法为: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当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照高考语文、英语、数学、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的科目顺序,按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其它情况由我校招生录取委员会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三)山东省非美术类艺术专业录取规则:按进档且符合专业要求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
(四)山东省外考生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不与当地政策相违背的情况下,生源地有省统考的艺术类专业,在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我校按专业课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当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课成绩再相同时,按照高考语文、英语、数学、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的科目顺序,按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其它情况由我校招生录取委员会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五)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规则:以各省考试院公布的高考总成绩为排名依据,从高到低按专业计划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语文、英语、数学、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的科目顺序,按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其它情况由我校招生录取委员会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第十四条 我校所有专业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我校所有专业对考生高考时外语语种不做限制,但入校后涉及外语教学的一律使用英语授课。
第十六条 我校录取结果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名册为准。
第十七条 新生报到入学后,我校招生办将会同教务处对所有新生入学资格进行重新核实,对艺术类专业考生组织专业复试,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手续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组织新生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考生档案退回原籍。
第六章 收、退费标准及助学政策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退费标准
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学生学习期满,符合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的毕业条件时,颁发教育部认可的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享受普通高校大专毕业生待遇。专升本按当年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依法保留追究其刑事及民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政策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9847675、85914917
传 真:0531-85914927
电子邮箱:zjbsys2022@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sysy.com.cn
学校纪检监察电话:0531-89847676
学校作为济南市市属高校中唯一一所以文化创意产业为服务对象的艺术类高校,学校坚持“艺术与科技融合发展”的办学方向,共开设三年制高职专业25个,五年一贯制高职专业2个,9个培养方向,涵盖环境艺术、视觉传达、工业设计、文化创意、旅游服务、表演艺术和新一代互联网技术等近十个专业领域,是山东省文化创意产业职教集团副理事长单位,山东省艺术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山东省“齐鲁工匠后备人才选拔”文化服务类选培标准起草单位。
一、地理位置优越
我校主校区位于济南市历山北路黄台山南麓,南临小清河风景带,北望黄河,东靠华山湿地,西与黄台文化城为邻,环境优美,交通便利。黄台校区占地面积205亩,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是目前济南市仅有的一所主校区在二环以内的普通高校。2019年,我校与泰安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泰安市岱岳区共建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泰山校区。泰山校区位于泰安市环山路延长线、济泰高速路口以西1公里处。校区规划占地1100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已列入泰安市政府重点建设工程,标志着我校向“职业大学”挺进又迈出了关键一步。
二、文化艺术类专业齐全
学校下设环境艺术学院、应用设计学院、美术学院、传媒学院、音乐舞蹈学院、航空学院、基础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等九个二级院系、一个服装研究所和一个虚拟现实工程技术实验中心。
我校目前共有三年制高职(专科)专业25个:环境艺术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风景园林设计、园艺技术、艺术设计、虚拟现实技术应用(VR)、影视动画、工业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书画艺术(国画或书法)、文物修复与保护、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时尚表演与传播、传播与策划、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播音与主持、家具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软件技术(电子商务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民航安全技术管理、空中乘务;五年一贯制大专招生方向11个:装饰设计与工程管理、广告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传播与策划、播音与主持、空中乘务、服装工艺与形象设计、三维动画设计、学前教育、音乐表演和舞蹈表演,各级各类在校生4400多人。
三、设施条件优越
我校历来高度重视硬件条件建设,教学设备先进,教学设施齐全。多媒体教室、学术报告厅、美术馆、专家工作室、美术画廊、形体训练厅、琴房等一应俱全。重视实践教学,各专业均配备了与专业设置相适应的实验、实习、实训场所和专家工作室,形成了以“虚拟现实(VR)工程实验平台”、“服装工程实验平台”、“工业设计实验平台”、“媒体融合实验平台”和“雕塑陶瓷实验平台”为代表的五大校内骨干实验平台。
四、师资力量雄厚
我校历来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将优秀师资选拔和培育视为学校生存发展的“生命线工程”。经过多年努力,现已形成了一支“以专为主、专兼结合、政治过硬、数量充足、质量优异”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任课教师中副高以上职称160多人,占全体教师总数的40%。
五、工作室制培养成果突出
学校名家工作室以“让艺术家的卓越成就得以传承,让艺术学子的人生梦想得以实现”的指导理念,积极推行导师责任制教学管理体系,学生按照“双向选择,自愿组合”的原则,经考核后进入专家工作室,协助专家开展科研创作、项目实施,塑造更加紧密的师承关系。
三十六年来,学校先后为社会培养了高层次实用文化艺术专业人才四万多名,其中近半数接受了名家工作室制培养,“名家工作室”已成为我校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标志。
六、毕业生深受欢迎
我校毕业生以“综合素质优秀、专业技艺精良、作风务实能干”的优势特色,深受广大用人单位欢迎。2014年以来,学校一次性就业率连续保持98%以上,三年内岗位稳定率保持在80%以上,毕业生遍布全省文化事业相关单位,是全省文化创意产业人才的培养大户和输送大户。
七、学校品牌日渐深远
近年来,学院积极践行“艺术与科技融合、传统与创新并举”的专业发展思路,以服务省市发展战略为依托,深入实施专业集团化办学,“艺术设计专业群”、“文化传媒专业群”、“创意产业专业群”和“旅养服务专业群”四大专业集群初具形态。目前,我院是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文化创意产业职教集团”副理事长单位,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虚拟现实职教集团副理事长单位,山东教育厅“艺术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山东省“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工程选拔培养标准起草单位。 乘着新一轮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东风,全院师生正以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阔步迈向更加美好的未来。
乘着新一轮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东风,全校师生正以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阔步迈向更加美好的未来!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 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 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我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实际情况,本着依法办学、诚信招考的工作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4506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北路黄台山庄109号(邮编:250033)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教学、招生、纪检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统筹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与学校招生有关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专业设置及计划
第十条 专业设置
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2022年我校共有11个艺术类专业和13个普通文理类三年制高职(专科)专业面向山东省和其它省份投放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经教育厅审批后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阳光招考平台、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招考工作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招生”工程,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同时兼顾“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一)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若生源地有省级相关专业统考,考生须取得报考专业统考合格证或成绩达到及格水平;没有省级专业统考的专业,要取得当地省级招生考试院承认的本科院校相关专业类别内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证。
(二)山东省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山东省内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折算办法为: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当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照高考语文、英语、数学、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的科目顺序,按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其它情况由我校招生录取委员会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三)山东省非美术类艺术专业录取规则:按进档且符合专业要求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
(四)山东省外考生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不与当地政策相违背的情况下,生源地有省统考的艺术类专业,在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我校按专业课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当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课成绩再相同时,按照高考语文、英语、数学、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的科目顺序,按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其它情况由我校招生录取委员会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五)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规则:以各省考试院公布的高考总成绩为排名依据,从高到低按专业计划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语文、英语、数学、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的科目顺序,按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其它情况由我校招生录取委员会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第十四条 我校所有专业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我校所有专业对考生高考时外语语种不做限制,但入校后涉及外语教学的一律使用英语授课。
第十六条 我校录取结果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名册为准。
第十七条 新生报到入学后,我校招生办将会同教务处对所有新生入学资格进行重新核实,对艺术类专业考生组织专业复试,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手续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组织新生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考生档案退回原籍。
第六章 收、退费标准及助学政策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退费标准
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学生学习期满,符合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的毕业条件时,颁发教育部认可的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享受普通高校大专毕业生待遇。专升本按当年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依法保留追究其刑事及民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政策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9847675、85914917
传 真:0531-85914927
电子邮箱:zjbsys2022@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sysy.com.cn
学校纪检监察电话:0531-898476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