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职业学院
菏泽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坐落于美丽的牡丹之都—山东省菏泽市,位于菏泽市牡丹区长城路999号,校园占地865亩,内有万花湖130亩,学院建设规划由我国著名建筑设计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华南理工大学教授何镜堂主持设计,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倾力打造江北最美湖景大学。另有齐鲁工业大学、牡丹区国花学校两个分校区。学院先后被命名为全国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全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基地、中国牡丹产业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外包服务培训基地、山东省跨境电商培训基地、山东省旅游产学研合作基地、山东省华文教育基地、山东省中华文化传承基地、山东省百佳学生资助工作单位。学院坚持高端规划,高点定位,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努力建设扎根菏泽大地、符合国际标准、具有中国气派、形成优势品牌的鲁苏豫皖交界地区一流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设商贸物流系、机电工程系、交通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食品科学与化学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旅游管理系、育中教育学院(学前教育系)、退役军人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共11个院系。开设有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会计、互联网金融、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电气自动化技术、供用电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技术、动漫制作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应用化工技术、精细化工技术、食品生物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旅游管理、空中乘务、音乐表演、动物医学、公共事务管理、学前教育专业(国控师范类)、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29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规模11000人,年培训规模10000人。学院拥有国控(师范类)专业 1个---学前教育专业;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群2个--电商物流专业群、人工智能专业群;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6个—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物联网技术、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工业机器人。
师资队伍实力雄厚。现有教师总数526人,其中,专任教师436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97人、硕士以上学位246人、35周岁以下的教师365人、国家级、省级优秀教师58人、省级教学能手4人。承担立项科研课题205项,发表论文48篇,出版著作6部,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市级科研成果奖27项。学院聘用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专家、能工巧匠作为兼职教师20余人。建立菏泽籍高端人才服务机构,搭建区外人才服务菏泽和学校发展的平台,成为我院人才队伍的重要补充。
教学条件配套先进。拥有10万平方米的国家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实训设备价值1.1亿元。其中,包括融汇工业4.0、机器人、5G通讯、无人机、无人驾驶、智慧城市的人工智能产学研中心,融汇装备制造、汽车检修的高端装备实训中心,融汇全息影像、VR展示、大数据资源的中国美术学院菏泽大学科技园,融汇精品酒店、航空乘务、高档琴房的文旅幼教实训中心、融汇项目路演、网红录播、物流体验的菏泽市大学生创业创新基地。拥有无线网络全覆盖、教学场所全智能、生活服务全在线的智慧校园网络体系。拥有智慧教室400个、全程录播教室20个,理实一体化实训室200个,计算机2300台。
教学科研积累丰厚。教学督导、教学检查、教学质量评价、视频观摩评教等教学秩序建设;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课程负责人、教学名师培养等教学能力建设;高级酒店管理订单培养、建筑施工管理现代学徒制培养、汽修工匠工学交替培养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加强体育、拓展美育、强化劳动教育等全面发展育人体系建设均成效显著,取得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成立菏泽市曹风乡村振兴研究院、菏泽市高端化工研究院、菏泽市国韵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等16个学会、协会、研究院;建立了人工智能和水环境污染控制两个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
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硕果累累。参加省市教学能力大赛130人次并获省赛二等奖、三等奖各1项;参加全国全省各类学生大赛260人次,2019年获得上海合作组织国际技能大赛金、银、铜奖各1项,全国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三等奖各1项,中华职教社黄炎培创新创业省级大赛金奖1项,山东省职业教育技能大赛二等奖1项、三等奖5项,山东省大学生科技节、富民兴鲁技能大赛等其他省级部门技能大赛二等奖2 项、三等奖1项。
创新创业教育成绩突出。设立创新创业学院,引进高水平指导团队,建设高标准创新创业基地,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深入开展,培训创业导师206人、学生4332人,指导创办小微企业22家,并获颁山东省创新创业学院、山东省创客之家,中华职教社黄炎培创新创业省级大赛金奖1项,大学生互联网+省级大赛三等奖1项。
产教融合不断加深。牵头成立了菏泽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联盟并担任理事长单位;参与发起成立了中国农业光伏产业联盟、中国发明协会职业教育创新创业联盟、人工智能产教融合国际联盟、山东省人工智能产教联盟、山东省跨境电商产教联盟、山东省“一带一路”职业教育国际联盟、海尔集团产教联盟并担任副理事长单位,当选了山东省人工智能学会常务理事单位及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成功承办了山东省第二届人工智能大会。与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达成了战略合作,与中国美术学院大学科技园共建中国美术学院菏泽大学科技园入驻100余家文创企业,与科大讯飞、旷视、360、中兴、中车、海尔等知名企业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与中关村软件园、山东育中方略教育集团等教育型企业联合成立了中关村大数据产业学院、华科工业机器人产业学院、育中教育学院等13个产业学院。
国际交流广泛深入。经教育部批准与韩国中部大学合作招收首届旅游管理专业合作办学班39人,建设了韩国文化体验馆、成立了韩语社团,在学生中组织韩国专升本培训班97人,赴日就业班学生34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广泛合作交流,先后与澳大利亚科庭大学等8个国外大学签订合作协议,接待德国等22个国家访问团,赴日本等7个国家进行考察访问,外派教师1名赴泰国任教,交流范围覆盖欧亚大陆。
社会服务内容多样。成立退役军人教育学院,为全市退役军人提供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为退役军人求学就业开辟直通服务;成立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学历提升教育1000余人,各种培训10000余人,承接全国会计资格、医师资格、计算机等级等社会化考试42820人次。拥有教育部1+X证书试点项目5个—电子商务、智能制造技术、BM技术、传感器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全国职业技能考试站点5个--全国智能制造职业技能评价考试站、全国计算机等级考点、全国会计等级考点、全国卫生从业人员资格考点、全国银行从业人员资格考点。
14477菏泽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菏泽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确保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菏泽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菏泽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菏泽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菏泽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菏泽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477;报考代码:E477。
第五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院校。
第六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长城路999号 邮编:2740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录取政策,决定招生录取工作重大事宜。学院招生录取就业办公室是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学院纪检部门对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八条 学院2022年招生总计划5300人,春夏季高考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下达为准,各招生专业层次为专科(高职)。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以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学院公布计划网址:http://www.hezevc.edu.cn。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遵照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按照考生报考学校的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按“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能满足某专业计划要求,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当考生无法录取到所报考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 春季高考录取原则按照山东省教育厅2022年关于春季高考的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上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组织复查,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十九条 学生修业期满,各科成绩合格,符合毕业要求者学院颁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菏泽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 他
第二十条 本章程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菏泽职业学院解释。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0)3957777 5313222
监督电话:(0530)3130367
网 址:http://www.hezevc.edu.cn
电子邮箱:hzzyxyzb@163.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长城路999号
邮 编:274000
学院设商贸物流系、机电工程系、交通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食品科学与化学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旅游管理系、育中教育学院(学前教育系)、退役军人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共11个院系。开设有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会计、互联网金融、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电气自动化技术、供用电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技术、动漫制作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应用化工技术、精细化工技术、食品生物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旅游管理、空中乘务、音乐表演、动物医学、公共事务管理、学前教育专业(国控师范类)、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29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规模11000人,年培训规模10000人。学院拥有国控(师范类)专业 1个---学前教育专业;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群2个--电商物流专业群、人工智能专业群;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6个—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物联网技术、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工业机器人。
师资队伍实力雄厚。现有教师总数526人,其中,专任教师436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97人、硕士以上学位246人、35周岁以下的教师365人、国家级、省级优秀教师58人、省级教学能手4人。承担立项科研课题205项,发表论文48篇,出版著作6部,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市级科研成果奖27项。学院聘用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专家、能工巧匠作为兼职教师20余人。建立菏泽籍高端人才服务机构,搭建区外人才服务菏泽和学校发展的平台,成为我院人才队伍的重要补充。
教学条件配套先进。拥有10万平方米的国家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实训设备价值1.1亿元。其中,包括融汇工业4.0、机器人、5G通讯、无人机、无人驾驶、智慧城市的人工智能产学研中心,融汇装备制造、汽车检修的高端装备实训中心,融汇全息影像、VR展示、大数据资源的中国美术学院菏泽大学科技园,融汇精品酒店、航空乘务、高档琴房的文旅幼教实训中心、融汇项目路演、网红录播、物流体验的菏泽市大学生创业创新基地。拥有无线网络全覆盖、教学场所全智能、生活服务全在线的智慧校园网络体系。拥有智慧教室400个、全程录播教室20个,理实一体化实训室200个,计算机2300台。
教学科研积累丰厚。教学督导、教学检查、教学质量评价、视频观摩评教等教学秩序建设;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课程负责人、教学名师培养等教学能力建设;高级酒店管理订单培养、建筑施工管理现代学徒制培养、汽修工匠工学交替培养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加强体育、拓展美育、强化劳动教育等全面发展育人体系建设均成效显著,取得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成立菏泽市曹风乡村振兴研究院、菏泽市高端化工研究院、菏泽市国韵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等16个学会、协会、研究院;建立了人工智能和水环境污染控制两个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
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硕果累累。参加省市教学能力大赛130人次并获省赛二等奖、三等奖各1项;参加全国全省各类学生大赛260人次,2019年获得上海合作组织国际技能大赛金、银、铜奖各1项,全国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三等奖各1项,中华职教社黄炎培创新创业省级大赛金奖1项,山东省职业教育技能大赛二等奖1项、三等奖5项,山东省大学生科技节、富民兴鲁技能大赛等其他省级部门技能大赛二等奖2 项、三等奖1项。
创新创业教育成绩突出。设立创新创业学院,引进高水平指导团队,建设高标准创新创业基地,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深入开展,培训创业导师206人、学生4332人,指导创办小微企业22家,并获颁山东省创新创业学院、山东省创客之家,中华职教社黄炎培创新创业省级大赛金奖1项,大学生互联网+省级大赛三等奖1项。
产教融合不断加深。牵头成立了菏泽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联盟并担任理事长单位;参与发起成立了中国农业光伏产业联盟、中国发明协会职业教育创新创业联盟、人工智能产教融合国际联盟、山东省人工智能产教联盟、山东省跨境电商产教联盟、山东省“一带一路”职业教育国际联盟、海尔集团产教联盟并担任副理事长单位,当选了山东省人工智能学会常务理事单位及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成功承办了山东省第二届人工智能大会。与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达成了战略合作,与中国美术学院大学科技园共建中国美术学院菏泽大学科技园入驻100余家文创企业,与科大讯飞、旷视、360、中兴、中车、海尔等知名企业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与中关村软件园、山东育中方略教育集团等教育型企业联合成立了中关村大数据产业学院、华科工业机器人产业学院、育中教育学院等13个产业学院。
国际交流广泛深入。经教育部批准与韩国中部大学合作招收首届旅游管理专业合作办学班39人,建设了韩国文化体验馆、成立了韩语社团,在学生中组织韩国专升本培训班97人,赴日就业班学生34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广泛合作交流,先后与澳大利亚科庭大学等8个国外大学签订合作协议,接待德国等22个国家访问团,赴日本等7个国家进行考察访问,外派教师1名赴泰国任教,交流范围覆盖欧亚大陆。
社会服务内容多样。成立退役军人教育学院,为全市退役军人提供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为退役军人求学就业开辟直通服务;成立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学历提升教育1000余人,各种培训10000余人,承接全国会计资格、医师资格、计算机等级等社会化考试42820人次。拥有教育部1+X证书试点项目5个—电子商务、智能制造技术、BM技术、传感器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全国职业技能考试站点5个--全国智能制造职业技能评价考试站、全国计算机等级考点、全国会计等级考点、全国卫生从业人员资格考点、全国银行从业人员资格考点。
14477菏泽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菏泽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确保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菏泽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菏泽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菏泽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菏泽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菏泽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477;报考代码:E477。
第五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院校。
第六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长城路999号 邮编:2740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录取政策,决定招生录取工作重大事宜。学院招生录取就业办公室是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学院纪检部门对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八条 学院2022年招生总计划5300人,春夏季高考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下达为准,各招生专业层次为专科(高职)。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以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学院公布计划网址:http://www.hezevc.edu.cn。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遵照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按照考生报考学校的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按“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能满足某专业计划要求,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当考生无法录取到所报考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 春季高考录取原则按照山东省教育厅2022年关于春季高考的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上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组织复查,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十九条 学生修业期满,各科成绩合格,符合毕业要求者学院颁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菏泽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 他
第二十条 本章程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菏泽职业学院解释。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0)3957777 5313222
监督电话:(0530)3130367
网 址:http://www.hezevc.edu.cn
电子邮箱:hzzyxyzb@163.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长城路999号
邮 编:274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