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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科技职业学院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实行山东省、临沂市两级管理,以临沂市为主的管理体制。2018年8月,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始筹建临沂科技职业学院。2019年4月,破土动工,12月通过省教育厅验收,实现了当年开工、当年建成、当年验收,创造了临沂速度、临沂质量,赢得省验收专家组的一致好评。2020年3月,省政府批复学院成立,5月国家教育部备案。2021年1月,市委市政府将原临沂市产业技术研究院整体并转学院,实现强强联合,对深化科教融合,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构建“政产学研金服用”一体化创新体制,增添了新力量、丰富了新资源。

学院位于临沂市河东区,北面为北京东路,依靠规划建设的浙江大学山东(临沂)现代农业研究院、临沂市农业科学院和临沂艺术学校,学院东侧是学院教职工宿舍区。规划占地面积1218亩,建筑总面积58.4万㎡,计划投资32.4亿元。目前,累计已经投入23亿元,建成教学实训楼等建筑单体23栋。学院整体规划以龙山路为轴、东西对称布局,校园建筑物以红色为主体,大气沉稳而不失典雅活力,建筑物分散坐落,气势恢宏,如云雅致,花草树木组团点缀,河流景观湖贯穿其中,相互映衬、美美与共。根据功能需求,学院整体分为教学实训区、体育运动区、生活后勤区、行政办公区、校内实习农场及融合发展区等“六大功能区”。

学院规划设置6个系,计划建设49个专业,目前已设置现代农业技术、动物医学、环境工程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汽车检测与维修、会计、电子商务、环境艺术设计、园林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宠物临床诊疗技术、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药品经营与管理、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软件技术、跨境电子商务、新能源汽车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包装工程技术、金属材料质量检测、早期教育、舞蹈表演、安全技术与管理等28个专业。去年招录2020级学生2139人,今年招录2021级新生4298人,在校生规模人数达到6437人,明年计划招生5000人,预计三年内在校生人数规模将超过1万人。

学院现有教职工430余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84人、占比19.4%,中级职称117人、占比27%;博士学位12人、硕士学位264人,占教职工总量的64 %。同时,聘任国家千、万人才计划高端人才、专家教授100多人做兼职教授,每个专业均配备“理+实”双带头人。先后购置1.5亿元的仪器设备图书,建设124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建成69个校外实习基地,投入7000万元建设智慧校园,实现省内首家校园5G和千兆无线网络全覆盖。

学院坚持教学、科研两手抓,目前拥有知识产权155项、软件著作权65项、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126项,广大师生先后荣获省级比赛一等奖12项、二等奖17项、三等奖9项,发表论文180篇,新申报国家专利17项、科研项目13项,参与起草“1+X”证书标准1项。特别是8月12日,省教育厅2021年科研课题83所高职共立项教研课题137项,我院入选3项,立项数进入全省前十。

学院积极落实育训并举法定职责,成为临沂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公共实训基地、临沂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累计筹办培训项目39个,累计培训人员1.5万人次。学院承办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研究分会暨山东省高职高专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联盟第六次(2020年)工作年会,参与发起成立鲁南职教联盟,先后成功创建市级文明校园,被教育部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授予“职业院校红色文化研究与教育联盟副理事长单位”,被临沂市人民政府授予“改革创新、狠抓落实”先进集体,被临沂市市总工会授予“临沂市五一劳动奖状”,被农业农村部和教育部联合授予全国百名“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学院实行“系部为主、学院为辅”的两级管理模式,建立“学院领导带班、系部值班、班主任跟班”的三级管理制度,完善学生工作例会制度、学生工作定期督查制度及班主任例会制度、班会课制度、学生干部例会制度等20余项学生日常管理制度,保证了学生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推动学生管理工作进入正常化、规范化轨道;学院设立乡村振兴新媒体社团等10余个学生社团,举办演讲比赛、篮球比赛等文体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促进学生共同成长、个性发展;学院开展大学生心理测试,及时了解学生心理状况,对有心理困扰、心理障碍的学生,积极进行心理干预、心理健康教育和必要帮助,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学院深入了解学生生活、家庭等状况,及时提供资助管理或勤工助学,去年减免贫困生学费11.92万元,发放国家助学金36.36万元,办理助学贷款45万元。

学院始终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借助浙江大学山东(临沂)现代农业研究院、临沂市智能(仿真)公共实训基地、临沂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等公共平台,大力推行“1+X”证书制度,培养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积极与国内外多家知名高校开展合作,为学生继续深造成长提供坚实保障。学院坚持把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和高质量就业为根本出发点,不断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校企合作,打造工业机器人产业学院、电子商务产业学院、汽车服务工程学院等3个股份制二级学院,签订校企合作订单班12个,推进现代学徒制项目10个,推进共建外派劳务基地、乡村振兴优质校等校政合作项目9个;先后与华为、京东、东软、临工、金锣、天元、鲁南制药等168家企业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与14所高校、12个政府部门、3个县区和10个经济园区建立合作关系,建设校外实训基地106个。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保证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临沂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临沂科技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4708

第六条 办学地点: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澳门路1号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条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十一条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根据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2022年普通专科招生计划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官方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二条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 学院录取2022年新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教育部颁布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

2.参加2022年全国统考且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

3.身体符合教育部、卫健委、国家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入校后须改学英语。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1.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我校为普通高校专科批次录取院校,录取时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2.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划定分数线,分专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录取结果通过以下渠道公布: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学院招生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六章 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 持临沂科技职业学院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可进入教育部学历查询系统—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措施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根据《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鲁公通〔2017〕109号)要求,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省内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

第二十三条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开展,监督和申诉电话:0539-8390878。

第二十四条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前培训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澳门路1号

邮政编码:276025

咨询电话:0539-8381166 8385566

学院网址:http://www.lyvust.cn

本章程由临沂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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