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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成立于1976年,坐落于青岛市市南区,地处青岛市政治、经济、文化核心地段,是一所办学特色鲜明、教育质量一流,文化底蕴深厚;集学历教育、在职培训、科技研发为一体的国有公办普通高校。学院隶属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教育行政管理隶属山东省,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前身为青岛海运学校。1980年,经交通部批准改为成人高校,更名为“青岛远洋船员进修学院”。1983年经交通部批准,更名为“青岛远洋船员学院”。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更名为“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2015年,顺利通过了由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组织的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项目的验收。建院44年来,为中国远洋航运事业培养各类人才60000余人。

学院占地面积54.4万余平方米,建筑面积10.88万余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75亿元;拥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航海操纵模拟器和国内领先水平的轮机模拟器等先进设备、设施,学院共有各类实训室110余个;图书馆藏书 30万余册、各类中外文期刊700余种。

学院目前设有航海系、机电系、船舶与海洋工程系、物流与航运管理系、外语系、基础部六个系部。拥有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国家级精品专业1个,省级特色(示范)专业7个,市级重点专业5个;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6门。学院与国内外100余家知名航运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广纳优质社会资源,实施“企业订单式”、“三明治式”、“现代学徒制”等人才培养模式。

学院拥有教职工400人,其中专任教师229人,正高级职称23人,副高级职称146人,省级教学名师7人,市级教学名师6人;双师型教师占70%以上,副高及以上教师占40%以上,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55%以上;师资结构良好,富有活力。同时还常年聘请10余名来自美国、英语、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外籍教师从事口语授课。学院自1986年开始实施学生半军事化管理,着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服务意识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学院重视和支持多种形式的学生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体育活动,建立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培养适应企业发展需求的优质毕业生。

学院坚持学历教育、在职培训的“双轮驱动”,创出了电子海图培训、GMDSS培训、驾驶台/机舱资源管理培训等十余个受到企业高度认可的船员培训品牌,取得了海船船员培训等39项国际认可的证书培训资质,培训项目达140多个,具备37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资质,年培训能力2万余人次。作为“集团研发分中心”学院先后有60余项科研成果获得中国航海科技奖等上级科研奖励。

学院与俄罗斯、日本、法国、英国、挪威、巴拿马、新加坡、芬兰、美国、韩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在合作办学、互派学者、合作科研等方面保持实质性联系,合作的领域正在不断拓宽。

2021年8月13日,我校校名确定为“中共中国远洋海运集团党校/中国远洋海运人才发展院/中国远洋海运研究院/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9月9日举行揭牌仪式,新校区于2021年9月29日正式启用。新校区按照打造“具有鲜明中远海运特色、世界一流水平企业大学”的总体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充分展示集团“全球最大航运企业、多项世界第一”的形象,未来形成“南有博鳌、北有青岛”的高端资源布局,把新校区打造成一个集党性锻炼、人才培养、科技研发、文化传承、战略助推、宣传展示等功能为一体,国际化、高水平的一流校区,成为全球企业大学的新标杆。

厚植人才优势,汇聚航运精英。随着一座现代化校园的落成,学院将迎来崭新的发展空间,伴随着中远海运集团引领世界航运物流的使命和进程,学院必将长风破浪,鹏程万里!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委、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代码:14320)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翠岛路123号

第六条 学院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各业务环节进行全程检查和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与计划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计划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学院在录取时,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公平、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身体条件有关要求

身体健康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其中,航海类专业体检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相关规定执行:

1.航海技术专业:身高1.60米及以上;无色盲及色弱;双眼裸视均能达0.1及以上,且双眼矫正视力均能达0.8及以上;听力以电测听力计测定,一耳裸听力在0.5、1.0、2.0、3.0kHz频段上平均小于等于30dB,另一耳裸听力在0.5、1.0、2.0、3.0kHz频段上平均小于等于40dB。其它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相关规定执行。

2.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身高1.55米及以上;无色盲;双眼裸视均能达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0.4及以上。听力以电测听力计测定,一耳裸听力在0.5、1.0、2.0、3.0kHz频段上平均小于等于30dB,另一耳裸听力在0.5、1.0、2.0、3.0kHz频段上平均小于等于40dB。其它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一)普通专科录取

1.学院按省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档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若上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

2.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对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

3.确定录取专业时参照教育部及国家海事局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录取专业志愿时,考生的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及国家海事局有关体检标准。

4.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5.根据所在省的规定,在志愿生源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

6.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7.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非英语语种慎报。

8. 性别限制: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其他专业性别不限。

(二)3+2分段培养贯通本科录取

山东省3+2分段培养对口贯通本科录取专业时,严格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三)春季高考录取

春季高考录取时按考生专业大类分专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考生可通过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学院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招办咨询电话等方式查询录取结果。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院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八条 新生资格复查。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十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条 学院实行全日制在校学习。

第二十一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青岛市西海岸新区翠岛路123号(邮政编码: 266400)

学院网址:http://www.qmc.edu.cn

微信公众号:qmcjob

联系电话:0532~85752335 85752348 85752203

电子邮箱:kong.lingwen@coscoshipp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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