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宇工学院
山东华宇工学院由德州亚太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举办,前身是始建于2002年的德州华宇学校,2004年学校改建为专科层次的山东华宇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的总体定位,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秉持“以人为本、对接需求、应用为魂、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和“学生中心、需求导向、全面发展、产教融合”的育人理念,已培养应用型人才近4万人。
目前,学校在校生1.7万人,其中本科生1万余人。占地1146亩,校舍40万平方米。教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亿元,建有282个实验实训室(中心、工作坊),133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馆藏纸质图书140.8万册,电子图书130.3万册。学校设有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等10个教学院(部)。
聚焦党的建设,不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学校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全面加强党建与思政工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于2004年成立党委,现有党员936人,党总支6个和党支部27个。2020年7月,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与国内双一流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共建。2017年12月8日,中央电视台1套《新闻联播》栏目对我校思政课教学改革进行了报道。2020年,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政课研究专项立项1项。2021年,获批山东省普通本科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
聚焦现代产业,构建应用型学科专业体系。学校按照“固优、强特、扶需”的学科专业建设思路,对接山东省“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和德州市“541”现代产业,开设30个本科专业,全部为应用型专业,形成了以工学为主体,工管艺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格局。现有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省民办高校优势特色专业5个。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2项。
聚焦社会服务,积极开展应用技术研发。学校是中共德州市委政策研究室指定的智库联席单位、是省会经济圈科创联盟成员副理事长单位。与企业共建中央空调设备检测中心1个,山东省高等学校洁净空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1个,德州市重点实验室5个,德州市社会科学研究基地4个。近三年,学校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20项,其中,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1项,山东省重点研发项目1项、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部分)1项。承接横向项目129项。获市厅级科研奖项190项,其中德州市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德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0项。学校1份咨政报告获德州市委田卫东书记肯定性批示,12项调研报告被中共德州市委市政府等部门采纳。授权专利502项。
聚焦学生发展,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以能力培养为中心,构建了“平台+模块”的课程体系。从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程思政等七个方面,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学校课堂教学改革经验先后被《中国教育报》、光明网、齐鲁网等媒体报道。成立了创新创业学院,构建了“三层次三平台”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设了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中心为山东省创客之家。近三年,学生创新创业、学科竞赛参与率86.9%,获得第二十三届中国机器人及人工智能大赛全国总决赛一等奖等国家级奖励349项,“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等省级奖励462项,学生授权专利243项,发表论文175篇。构建了“平台+项目”第二课堂育人体系,全面实施第二课堂建设工程,实现了学生成长“七个起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近三年,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均在96%以上,专业对口率均在80%以上。学校历届本科毕业生考研率均在10%左右,累计306名学生考取硕士研究生,其中,40人被“双一流”大学录取,1人被英国诺丁汉大学录取。
聚焦协同育人,推进开放办学。探索建立了“三接九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30个本科专业全部与企业共建,校企在教学建设、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12个方面共同培养人才。学校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建设了产教融合园区,与德州亚太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合作建设了中央空调产业学院、智慧物流产业学院、现代传媒与艺术设计产业学院、智能制造产业学院、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学院等5个产业学院,建设研究室、创新工作室、创业工作室和工作坊等“三室一坊”32个。现有校企合作单位133家。近三年,与企业联合开展应用技术研究项目35项,为地方和行业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129项。与俄罗斯、意大利等国家的16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
学校先后获山东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学校办学业绩。
学校以“建百年华宇、创特色名校”为愿景,坚守“为学生成长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和服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适用的人才和技术”的使命,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努力把学校建设成学生满意、教工自豪、政府重视、社会尊敬、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山东华宇工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山东华宇工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华宇工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华宇工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华宇工学院
学校代码:1385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东路968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条 学校纪检部门负责对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山东华宇工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的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投放招生计划的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确定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 选考科目要求:山东省2022年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通过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渠道向考生公布。
其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所在省份公布为准。
第十八条 录取规则:
(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录取原则:学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分数。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语、数、外三科成绩总分高的考生。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校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
(3)普通类本科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山东省生源依据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对考生进行审核录取。其他省份生源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4)美术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本科进档考生专业安排:依据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按照“综合分”对考生进行审核录取。
(5)普通类专科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山东省生源依据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对考生进行审核录取。其他省份生源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6)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招生主管部门高考录取查询官方网站、学校招生信息网、学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等。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美术类新生入校后,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复测,经查实有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华宇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华宇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华宇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4-7023111、7023222
0534-2551618 、2551718、2551818
监督电话:0534-7023555
招办传真:0534-7023402
学校网址:http://www.huayu.edu.cn/
E-mail:zsbgs@huayu.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东路968号 邮编:253034
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的总体定位,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秉持“以人为本、对接需求、应用为魂、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和“学生中心、需求导向、全面发展、产教融合”的育人理念,已培养应用型人才近4万人。
目前,学校在校生1.7万人,其中本科生1万余人。占地1146亩,校舍40万平方米。教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亿元,建有282个实验实训室(中心、工作坊),133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馆藏纸质图书140.8万册,电子图书130.3万册。学校设有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等10个教学院(部)。
聚焦党的建设,不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学校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全面加强党建与思政工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于2004年成立党委,现有党员936人,党总支6个和党支部27个。2020年7月,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与国内双一流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共建。2017年12月8日,中央电视台1套《新闻联播》栏目对我校思政课教学改革进行了报道。2020年,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政课研究专项立项1项。2021年,获批山东省普通本科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
聚焦现代产业,构建应用型学科专业体系。学校按照“固优、强特、扶需”的学科专业建设思路,对接山东省“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和德州市“541”现代产业,开设30个本科专业,全部为应用型专业,形成了以工学为主体,工管艺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格局。现有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省民办高校优势特色专业5个。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2项。
聚焦社会服务,积极开展应用技术研发。学校是中共德州市委政策研究室指定的智库联席单位、是省会经济圈科创联盟成员副理事长单位。与企业共建中央空调设备检测中心1个,山东省高等学校洁净空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1个,德州市重点实验室5个,德州市社会科学研究基地4个。近三年,学校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20项,其中,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1项,山东省重点研发项目1项、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部分)1项。承接横向项目129项。获市厅级科研奖项190项,其中德州市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德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0项。学校1份咨政报告获德州市委田卫东书记肯定性批示,12项调研报告被中共德州市委市政府等部门采纳。授权专利502项。
聚焦学生发展,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以能力培养为中心,构建了“平台+模块”的课程体系。从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程思政等七个方面,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学校课堂教学改革经验先后被《中国教育报》、光明网、齐鲁网等媒体报道。成立了创新创业学院,构建了“三层次三平台”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设了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中心为山东省创客之家。近三年,学生创新创业、学科竞赛参与率86.9%,获得第二十三届中国机器人及人工智能大赛全国总决赛一等奖等国家级奖励349项,“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等省级奖励462项,学生授权专利243项,发表论文175篇。构建了“平台+项目”第二课堂育人体系,全面实施第二课堂建设工程,实现了学生成长“七个起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近三年,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均在96%以上,专业对口率均在80%以上。学校历届本科毕业生考研率均在10%左右,累计306名学生考取硕士研究生,其中,40人被“双一流”大学录取,1人被英国诺丁汉大学录取。
聚焦协同育人,推进开放办学。探索建立了“三接九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30个本科专业全部与企业共建,校企在教学建设、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12个方面共同培养人才。学校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建设了产教融合园区,与德州亚太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合作建设了中央空调产业学院、智慧物流产业学院、现代传媒与艺术设计产业学院、智能制造产业学院、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学院等5个产业学院,建设研究室、创新工作室、创业工作室和工作坊等“三室一坊”32个。现有校企合作单位133家。近三年,与企业联合开展应用技术研究项目35项,为地方和行业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129项。与俄罗斯、意大利等国家的16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
学校先后获山东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学校办学业绩。
学校以“建百年华宇、创特色名校”为愿景,坚守“为学生成长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和服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适用的人才和技术”的使命,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努力把学校建设成学生满意、教工自豪、政府重视、社会尊敬、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山东华宇工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山东华宇工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华宇工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华宇工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华宇工学院
学校代码:1385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东路968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条 学校纪检部门负责对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山东华宇工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的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投放招生计划的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确定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 选考科目要求:山东省2022年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通过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渠道向考生公布。
其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所在省份公布为准。
第十八条 录取规则:
(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录取原则:学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分数。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语、数、外三科成绩总分高的考生。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校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
(3)普通类本科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山东省生源依据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对考生进行审核录取。其他省份生源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4)美术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本科进档考生专业安排:依据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按照“综合分”对考生进行审核录取。
(5)普通类专科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山东省生源依据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对考生进行审核录取。其他省份生源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6)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招生主管部门高考录取查询官方网站、学校招生信息网、学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等。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美术类新生入校后,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复测,经查实有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华宇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华宇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华宇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4-7023111、7023222
0534-2551618 、2551718、2551818
监督电话:0534-7023555
招办传真:0534-7023402
学校网址:http://www.huayu.edu.cn/
E-mail:zsbgs@huayu.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东路968号 邮编:2530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