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是由教育部批准,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学校坐落于具有历史文化名城和全国文明城之称的山东省省会济南市,占地面积1300余亩,校舍面积近60万平方米。学校设有智能制造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现代艺术学院、交通学院、数字财金学院、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防教育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和基础教学部。
在30年的发展中,学校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教育质量为核心,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新工科,融合性,职业型”的特色办学思路,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展路径,走出了一条“凸显工科特色、注重内涵建设”的职业技术大学发展之路。
学校党委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高校的根本任务,坚持改革创新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构建了思政课教学、日常教育与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活动、网络教育“五位一体”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形成了“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格局。在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学生选择主流文化,崇尚主流价值,培养大学精神等方面,起到了巨大的教育引导作用。2022年,学校马院思政党支部获批教育部第三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实现我校党建在国家级项目上的重大突破。
学校根据山东省及济南市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对人才的需求,及时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实现了专业链与区域经济产业链的紧密对接。目前,开设本科专业20个,专科专业47个,形成了智能制造、新基建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建筑类四大优势专业群。四大专业群依工而建、优势明显、互为依托、各具特色。已建成省级品牌专业群(建筑类专业群、智能制造技术应用专业群)2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精品课程11门,省级、市级资源共享课各1门,省级高水平专业群1个(新基建信息技术专业群)、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企校共建工科项目2个(机电一体化技术(3D打印技术应用方向)、智能制造--机器人应用技术);市校融合发展战略工程项目1个(新基建信息技术专业群);市级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群)点培育项目2个(新基建信息技术专业群、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专业);市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培育项目2个(汽车智能技术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软件技术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市级职业体验试点培育项目3个(3D 打印体验馆、汽车体验中心、建筑-城市-人居体验馆项目)。省级精品课程11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门,省级市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
学校根据职业教育的特点,以建设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为目标,建立了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891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的教师360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481人,“双师型”教师367人,兼职教师413人,学校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山东省教学名师5人,山东省首席技师1人,省级教学团队5支,柔性引进博士36人,领军人才、高级人才26人,其中省级及以上专业指导委员会领军人物4人,引进首席技术、技术能手等4人,引进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专业带头人8人,省级教学名师10人。
学校坚持“能力为本、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投入巨资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已在校内建成集教学、科研、实训为一体科研基地8个,建立公共基础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99个,与校外300余家大中型企业建立实习基地300余个。这些实训、实习、科研基地的建立为开展实践教学和科研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
学校面向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围绕国家和山东省发展战略、行业企业技术难题、职业教育高地建设和学校改革发展等方面,积极开展应用研究和技术研发推广转化活动。近五年,主持承担省、市教学与科研立项课题123项,其中省社科规划课题6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教育教学项目12项、省教育厅高校科技课题12项。承接行业企业技术咨询服务等横向委托科研课题49项,到账经费1200万元。在中外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718篇,其中SCI、EI、ISTP检索收录50篇。主编参编学术著作和教材154部,取得国家专利授权99项、软件著作权61项,参与编制行业标准2项,获得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项83项。
学校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注重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的培养,建立了“全员参与就业,全程指导就业,全力实现就业”的就业工作体系。一是实施了一把手抓就业创业工程;二是通过就业指导课、创新创业计划大赛等形式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三是建立了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和创客空间,为学生提供了实战平台;四是初步构建了1+X“多证”获取体系,学生可获得毕业证+多个职业资格证书;五是建立了“小贤才”校园招聘管理系统,为学生就业提供了良好服务。学校荣获首批“山东省中华职教社创新创业学院”称号。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
学校的发展获得上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先后荣获“全国百强职校”“全国创新创业成果孵化奖”“山东省先进社会组织“山东省高校后勤、校园绿化与管理、校园治安防范先进单位”等称号;学校党组织三次荣获“山东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称号;校长吴梦军教授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第四届“黄炎培杰出校长奖”、教育部“全国职业教育先进个人”等称号。近5年,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各类竞赛获奖436项,其中全国一等奖11项、二等奖12项、三等奖27项,省级一等奖79项、二等奖125项、三等奖182项。
站上新起点,奔向新目标。作为全国首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院校,学校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质量发展,确立了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建设在全省、全国特色鲜明高水平职业技术大学的发展目标。目前,全校师生在学校党政班子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锐意改革,开拓创新,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顽强拼搏的精神,为实现学校新的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代码:13356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6196号
第六条 学校办学类型:民办本科层次职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成立了以学校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政策规定,自觉接受学校纪委、考生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
4.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九条 招生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2022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二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三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四条 录取批次: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安排进行。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1.执行教育部、各省教育招生部门关于2022年招生的各种文件规定。
2.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3.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进档考生,按报考我校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照相关省份的投档要求,审阅考生电子档案,确定录取考生名单。
4.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或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5.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6.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7.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网站、电话查询、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十九条 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学历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0531-80958070
80958080 80959333
网 址:http://www.suet.edu.cn/
电子邮箱:sdgczsb@163.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6196号
邮政编码: 250200
在30年的发展中,学校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教育质量为核心,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新工科,融合性,职业型”的特色办学思路,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展路径,走出了一条“凸显工科特色、注重内涵建设”的职业技术大学发展之路。
学校党委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高校的根本任务,坚持改革创新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构建了思政课教学、日常教育与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活动、网络教育“五位一体”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形成了“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格局。在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学生选择主流文化,崇尚主流价值,培养大学精神等方面,起到了巨大的教育引导作用。2022年,学校马院思政党支部获批教育部第三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实现我校党建在国家级项目上的重大突破。
学校根据山东省及济南市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对人才的需求,及时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实现了专业链与区域经济产业链的紧密对接。目前,开设本科专业20个,专科专业47个,形成了智能制造、新基建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建筑类四大优势专业群。四大专业群依工而建、优势明显、互为依托、各具特色。已建成省级品牌专业群(建筑类专业群、智能制造技术应用专业群)2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精品课程11门,省级、市级资源共享课各1门,省级高水平专业群1个(新基建信息技术专业群)、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企校共建工科项目2个(机电一体化技术(3D打印技术应用方向)、智能制造--机器人应用技术);市校融合发展战略工程项目1个(新基建信息技术专业群);市级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群)点培育项目2个(新基建信息技术专业群、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专业);市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培育项目2个(汽车智能技术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软件技术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市级职业体验试点培育项目3个(3D 打印体验馆、汽车体验中心、建筑-城市-人居体验馆项目)。省级精品课程11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门,省级市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
学校根据职业教育的特点,以建设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为目标,建立了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891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的教师360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481人,“双师型”教师367人,兼职教师413人,学校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山东省教学名师5人,山东省首席技师1人,省级教学团队5支,柔性引进博士36人,领军人才、高级人才26人,其中省级及以上专业指导委员会领军人物4人,引进首席技术、技术能手等4人,引进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专业带头人8人,省级教学名师10人。
学校坚持“能力为本、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投入巨资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已在校内建成集教学、科研、实训为一体科研基地8个,建立公共基础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99个,与校外300余家大中型企业建立实习基地300余个。这些实训、实习、科研基地的建立为开展实践教学和科研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
学校面向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围绕国家和山东省发展战略、行业企业技术难题、职业教育高地建设和学校改革发展等方面,积极开展应用研究和技术研发推广转化活动。近五年,主持承担省、市教学与科研立项课题123项,其中省社科规划课题6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教育教学项目12项、省教育厅高校科技课题12项。承接行业企业技术咨询服务等横向委托科研课题49项,到账经费1200万元。在中外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718篇,其中SCI、EI、ISTP检索收录50篇。主编参编学术著作和教材154部,取得国家专利授权99项、软件著作权61项,参与编制行业标准2项,获得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项83项。
学校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注重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的培养,建立了“全员参与就业,全程指导就业,全力实现就业”的就业工作体系。一是实施了一把手抓就业创业工程;二是通过就业指导课、创新创业计划大赛等形式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三是建立了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和创客空间,为学生提供了实战平台;四是初步构建了1+X“多证”获取体系,学生可获得毕业证+多个职业资格证书;五是建立了“小贤才”校园招聘管理系统,为学生就业提供了良好服务。学校荣获首批“山东省中华职教社创新创业学院”称号。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
学校的发展获得上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先后荣获“全国百强职校”“全国创新创业成果孵化奖”“山东省先进社会组织“山东省高校后勤、校园绿化与管理、校园治安防范先进单位”等称号;学校党组织三次荣获“山东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称号;校长吴梦军教授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第四届“黄炎培杰出校长奖”、教育部“全国职业教育先进个人”等称号。近5年,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各类竞赛获奖436项,其中全国一等奖11项、二等奖12项、三等奖27项,省级一等奖79项、二等奖125项、三等奖182项。
站上新起点,奔向新目标。作为全国首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院校,学校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质量发展,确立了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建设在全省、全国特色鲜明高水平职业技术大学的发展目标。目前,全校师生在学校党政班子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锐意改革,开拓创新,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顽强拼搏的精神,为实现学校新的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代码:13356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6196号
第六条 学校办学类型:民办本科层次职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成立了以学校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政策规定,自觉接受学校纪委、考生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
4.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九条 招生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2022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二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三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四条 录取批次: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安排进行。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1.执行教育部、各省教育招生部门关于2022年招生的各种文件规定。
2.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3.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进档考生,按报考我校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照相关省份的投档要求,审阅考生电子档案,确定录取考生名单。
4.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或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5.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6.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7.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网站、电话查询、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十九条 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学历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0531-80958070
80958080 80959333
网 址:http://www.suet.edu.cn/
电子邮箱:sdgczsb@163.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6196号
邮政编码: 250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