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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职业学院
枣庄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枣庄技师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以培养预备技师、高级技工为主的技术院校。枣庄职业学院与枣庄技师学院两位一体,由枣庄市人民政府投资兴建,省市两级管理。

我院是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建设‘一校一品’文化品牌示范基地,被中国民协授予“民间文化教育示范学校”,被山东省民协授予“齐鲁工匠手艺体验基地”。

学院建有枣庄新城和台儿庄古城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现有实验、实训室、实习基地140个。在校学生14000余人,教师550余人,“双师型”教师占75%以上。教师荣获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学名师、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山东省十大劳动之星、山东省首席技师、山东省技术能手、山东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等荣誉称号。

学院下设医学院等11个教学机构和11个党政群管理机构及1个独立法人单位。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设了农业、机械制造、旅游、化工、医药卫生、电子信息、建筑等12大门类42个高职专业,其中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2个(机电一体化技术、旅游管理),省级特色专业3个(数控技术、旅游管理、口腔医学),省级品牌专业群2个(医药卫生专业群、机电专业群),专本对口贯通培养试点专业2个(数控技术、应用化工技术),《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认定国家骨干专业3个(数控技术、旅游管理、口腔医学);省级精品课程18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5门。

学院秉承“尚德尚能,励志励学”的校训和“至诚至善,唯实唯新”的校风,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德能并举、学做一体、合作共赢、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以建设优质高职院校为目标,突出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健康养老产业,服务旅游产业,构建了“政校企行联动,课岗证标贯通,做学教赛一体”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实施“书院制”素质教育改革,突出职业能力训练,注重综合素质培养,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大力实施工匠精神培育工程,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院承办2019年全国卫生职业院校口腔医学技能大赛、第五届“黄炎培杯”全国口腔医学技能大赛、第十七届“日进杯”全国口腔医学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化工生产技术赛项山东省选拔赛,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化工生产技术赛项。学生先后获省级以上各类技能大赛奖项100余项,其中2018年化工生产技术赛项荣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第一名,2018年口腔医学专业荣获全国卫生职业院校口腔技能大赛团体第一名。2019年荣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化工生产技术赛项一等奖。2019年荣获全国卫生职业院校口腔医学技能大赛一等奖。第十一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节团体一等奖。拓宽办学渠道,提升学生就业能力,牵头组建了市级职业教育集团,与政府、行业、企业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紧密型的合作,成立了中德诺浩汽车学院、漫博通学院、滨海迅腾智慧产业学院等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与深兰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山东汉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艾立特教育有限公司、海尔集团、海信集团、山东舜和集团等100多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毕业生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深得企业青睐,就业率连年保持在较高水平。学院成立了枣庄市大(中)专学生创业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学生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

学院先后成功承办中国首届焊工电视大赛、第三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数控车工决赛、国赛化工生产技术赛项选拔赛等,被确立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国家级农民工培训示范基地、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全国学雷锋教育基地、齐鲁工匠手艺体验基地,被授予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全国高校节能管理先进院校、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技工教育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荣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先进集体。深入实施工匠精神培育工程,建设“鲁班工坊”、“墨子创客空间”、“奚仲创新工作室”, 发挥“第二课堂”育人功能,成立各类社团70余个,打造以工匠文化为品牌的特色校园文化;学院“工匠精神培育”案例入选全国职业院校 “奋进新时代中华传统美德职教行”活动优秀案例。“班墨奚文化”入选2019全国职业院校“一校一品”特色案例,校园文化建设入选“山东省高职院校文化建设优秀案例”,《坚持文化引领 培育工匠精神 实施书院制育人模式改革》获评职业教育中华传统美德优秀成果展“优秀典型案例奖”。





枣庄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枣庄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保证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枣庄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枣庄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枣庄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枣庄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196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新城祁连山路2169号

第六条 学院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枣庄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制定,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枣庄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枣庄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枣庄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接受举报和投诉。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一条 我院2022年各招生专业层次为专科(高职)、学制三年。

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以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山东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入校后开设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中护理(定向培养赴日就业)班、护理(校企合作)班、现代物流管理(校企合作)班开设日语,口腔医学(中外合作办学)班、护理(中外合作办学)班开设韩语、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班开设德语。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中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1.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山东、福建、广东),按投档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其中口腔医学、护理、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按“专业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根据各专业计划数,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该专业计划为止;若第一专业志愿计划未满,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当投档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其他专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3.新生入学后,其它专业考生不允许转入口腔医学、护理、康复治疗技术专业,且口腔医学、护理、康复治疗技术之间不可以互转。

4. 我校所有专业对夏季高考考生的选考科目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审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资格审查,对体检不合格、或资格有问题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枣庄职业学院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 它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枣庄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中如果有与上级教育部门政策不一致的,以上级教育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枣庄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山东省枣庄新城祁连山路2169号

邮 编:277800

联系电话:0632—8699266

网 址:http://www.sdzzvc.edu.cn/

邮 箱:sdzzv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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