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省财政拨款一级预算单位,隶属于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9年的张店有色金属工业学校。2003年5月,在国家级重点中专山东省工业学校和山东冶金职工大学的基础上升格组建为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学校为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立项单位、山东省首批技能型特色名校、教育部国家级数字化校园样板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山东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山东省首批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山东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山东省学分制试点高职院校。
学校坐落于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东邻齐国故都,西接“大染坊”故址,南望蒲松龄故居,北濒王渔洋故里,现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筑面积37.5万平方米,图书馆纸质藏书85余万册,在校生14600余人。
学校下设冶金与汽车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建筑与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基础教育与艺术学院,依托行业办学优势,聚焦山东省新旧动能转化,对接山东钢铁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区域经济发展需求,按照做精做特“冶金类特色专业群”,做优做强“现代制造类关联类特色群”,带动发展“现代服务类专业群”的建设思路,优化布局,打造特色,形成了以工为主,冶金类、制造类、控制类、信息类、财贸类、建筑类、汽车类、艺术类等8大专业群、45个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目前建有国家级骨干专业3个、央财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山东省高水平专业群1个、山东省技能型特色名校重点建设专业9个、山东省品牌专业群2个、山东省品牌特色专业6个、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5个、山东省“3+2”专本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1个、山东省企校共建紧缺工科专业2个、省级其他校企合作专业7个。
实训设施先进。学校建有国内先进的钢铁生产和轧钢生产工艺等模拟仿真生产实训基地、中德智能制造实训中心和工业机器人实训中心等实训(实验)场所182个(合并为52个校内实训中心),校内实践教学工位数12761个;现有山东钢铁、青岛钢铁、南京钢铁、德国巴登钢铁等国内外大型企业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38个,有效保证了产教融合、工学结合的教育教学需求。
教学资源丰富。学校依托智慧校园建设,推广5G技术在教学信息化中的应用。搭建了“清华在线”“超星尔雅”“精品资源共享课”“移动教学平台”“虚拟仿真实训”等教学平台。拥有万方数据库、中国知网文献1000余种,尔雅通识慕课22门,收录学校包括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教学课件案例试题等教学资源13TB。发挥行业办学优势,与中钢协、东北大学、山钢集团等共建共享教育资源,实现企业远程实景传输20个点,搭建共享远程共享教育资源在线平台3个,合作开发职工培训教材59部。
师资力量雄厚。学校现有校内专任教师521人,副高及以上职称183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1人,山东省教学名师5人、优秀教师2人、青年技能名师3人,山东省名师工作室2个;教育部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山东省教学团队6个、黄大年式教学团队2个;企业兼职教师库500余人。
管理成效显著。学校围绕“培养学生就业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核心目标,全面推进“五纵五横一平台”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大学章程、完善议事规则、实施院系二级管理、规范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完善教师考核体系、出台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构建了现代大学的治理架构,教职员工活力得到有效激发。是山东省首批学分制试点单位,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全国冶金高校学科建设先进单位,山东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
教育教学成果丰硕。学校始终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教学成果丰硕;强化技术技能培养,师生技能大赛屡创佳绩;强化创新创业教育,构建“教学、实践、支持”三位一体的双创教学平台。获得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省级教学成果奖10项、山东省思想政治工作十大重点建设项目2个;主持教育部行业指导职业院校专业改革与实践项目2个;主持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39项;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赛奖项32个、省赛二等奖以上奖项54个;学生参加其他各类省级以上技能竞赛获奖200余项。
优质就业省内领先。学校作为山东省唯一一所以冶金为特色的高职院校,累计为行业和区域输送了高职技术技能人才10余万人,济钢、莱钢、青钢等企业中30%以上的管理骨干、技术骨干和技能专家都是我校的毕业生;学校设立“山钢班”、“青钢班”、“新华医疗”等企业冠名订单班60余个;毕业生连续五年综合就业率在98%以上。用人单位满意度98%以上,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用人单位广泛认可,实现了由“好就业”向“就好业”的转变。“出口畅”带来“进口旺”,学校的招生形势逐年看好,录取分数线逐年提高,报到率稳步在90%以上,学校的社会美誉度和影响力不断扩大。
产学研融合发展。学校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完善科研管理办法和激励机制,强化高水平科研人才和科研团队建设,吸引社会科研力量合作,加强技术技能积累。依托“钢铁材料绿色制备联合实验室”“智能化协同制造技术和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应用技术开发中心”“山东省材料工程研发中心”“山东钢铁产业研究院”“山东钢铁产业技术研究院”“教育部‘AI+智慧学习’人工智能学院”等共建共享研发平台,承担各类横向课题研究132项,校城融合成果转化项目20余项,学校人才、设备等优势得到有效发挥,技术服务潜能得到有效释放。
国际交流深入合作。学校围绕引进优质教学资源,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人才队伍的目标,先后与德国、美国、 新加坡、 巴基斯坦、泰国等12个国家26所院校和企业开展合作。引进国外优质教学资源千余万元,共建了中德智能制造中心、德国西门子先进自动化示范实训中心等;先后有60余名外籍专家来校任教和交流访问。牵头成立“山东省与巴基斯坦交流合作研究中心”,申报的“中国-刚果金职业技术学院迪兹瓦校区”被教育厅认定为中国海外职业技术学院,与巴基斯坦无限工程学院互设海外实训基地。
钢•铁•火特色文化。学校与冶金行业血脉相连,先进的钢铁企业文化为打造校园文化、培育学生综合素质提供了沃土。学校高度重视校园文化建设,不断践行文化育人理念,突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练了“笃实求真明理出新”的校训、“好学力行 兼容合作”的校风、“爱生乐教 因才导学”的教风、“学始于专 功成于韧”的学风,精心打造了具有典型冶金特色的“钢的意志、铁的纪律、火的热情”的特色校园文化,提高了师生的整体素质、提高学校的文化品味、树立了学校的良好形象, 获得山东省文明单位、省五四红旗团委、省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318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张北路69号。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33—8407067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一条 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尤其对同分考生录取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次再按照专业技能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二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不限,其他小语种新生入校后须改学英语。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录取原则: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办法,根据已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及投档比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八条.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学校招办咨询电话、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六章 收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三条 毕业证书颁发 学校名称:山东工业职业学院;证书类别: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工业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及联系方式: 0533-8407001(传真)、8407007、8407077
网 址:http://www.sdivc.edu.cn
学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张北路69号
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9年的张店有色金属工业学校。2003年5月,在国家级重点中专山东省工业学校和山东冶金职工大学的基础上升格组建为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学校为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立项单位、山东省首批技能型特色名校、教育部国家级数字化校园样板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山东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山东省首批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山东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山东省学分制试点高职院校。
学校坐落于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东邻齐国故都,西接“大染坊”故址,南望蒲松龄故居,北濒王渔洋故里,现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筑面积37.5万平方米,图书馆纸质藏书85余万册,在校生14600余人。
学校下设冶金与汽车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建筑与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基础教育与艺术学院,依托行业办学优势,聚焦山东省新旧动能转化,对接山东钢铁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区域经济发展需求,按照做精做特“冶金类特色专业群”,做优做强“现代制造类关联类特色群”,带动发展“现代服务类专业群”的建设思路,优化布局,打造特色,形成了以工为主,冶金类、制造类、控制类、信息类、财贸类、建筑类、汽车类、艺术类等8大专业群、45个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目前建有国家级骨干专业3个、央财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山东省高水平专业群1个、山东省技能型特色名校重点建设专业9个、山东省品牌专业群2个、山东省品牌特色专业6个、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5个、山东省“3+2”专本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1个、山东省企校共建紧缺工科专业2个、省级其他校企合作专业7个。
实训设施先进。学校建有国内先进的钢铁生产和轧钢生产工艺等模拟仿真生产实训基地、中德智能制造实训中心和工业机器人实训中心等实训(实验)场所182个(合并为52个校内实训中心),校内实践教学工位数12761个;现有山东钢铁、青岛钢铁、南京钢铁、德国巴登钢铁等国内外大型企业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38个,有效保证了产教融合、工学结合的教育教学需求。
教学资源丰富。学校依托智慧校园建设,推广5G技术在教学信息化中的应用。搭建了“清华在线”“超星尔雅”“精品资源共享课”“移动教学平台”“虚拟仿真实训”等教学平台。拥有万方数据库、中国知网文献1000余种,尔雅通识慕课22门,收录学校包括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教学课件案例试题等教学资源13TB。发挥行业办学优势,与中钢协、东北大学、山钢集团等共建共享教育资源,实现企业远程实景传输20个点,搭建共享远程共享教育资源在线平台3个,合作开发职工培训教材59部。
师资力量雄厚。学校现有校内专任教师521人,副高及以上职称183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1人,山东省教学名师5人、优秀教师2人、青年技能名师3人,山东省名师工作室2个;教育部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山东省教学团队6个、黄大年式教学团队2个;企业兼职教师库500余人。
管理成效显著。学校围绕“培养学生就业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核心目标,全面推进“五纵五横一平台”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大学章程、完善议事规则、实施院系二级管理、规范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完善教师考核体系、出台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构建了现代大学的治理架构,教职员工活力得到有效激发。是山东省首批学分制试点单位,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全国冶金高校学科建设先进单位,山东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
教育教学成果丰硕。学校始终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教学成果丰硕;强化技术技能培养,师生技能大赛屡创佳绩;强化创新创业教育,构建“教学、实践、支持”三位一体的双创教学平台。获得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省级教学成果奖10项、山东省思想政治工作十大重点建设项目2个;主持教育部行业指导职业院校专业改革与实践项目2个;主持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39项;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赛奖项32个、省赛二等奖以上奖项54个;学生参加其他各类省级以上技能竞赛获奖200余项。
优质就业省内领先。学校作为山东省唯一一所以冶金为特色的高职院校,累计为行业和区域输送了高职技术技能人才10余万人,济钢、莱钢、青钢等企业中30%以上的管理骨干、技术骨干和技能专家都是我校的毕业生;学校设立“山钢班”、“青钢班”、“新华医疗”等企业冠名订单班60余个;毕业生连续五年综合就业率在98%以上。用人单位满意度98%以上,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用人单位广泛认可,实现了由“好就业”向“就好业”的转变。“出口畅”带来“进口旺”,学校的招生形势逐年看好,录取分数线逐年提高,报到率稳步在90%以上,学校的社会美誉度和影响力不断扩大。
产学研融合发展。学校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完善科研管理办法和激励机制,强化高水平科研人才和科研团队建设,吸引社会科研力量合作,加强技术技能积累。依托“钢铁材料绿色制备联合实验室”“智能化协同制造技术和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应用技术开发中心”“山东省材料工程研发中心”“山东钢铁产业研究院”“山东钢铁产业技术研究院”“教育部‘AI+智慧学习’人工智能学院”等共建共享研发平台,承担各类横向课题研究132项,校城融合成果转化项目20余项,学校人才、设备等优势得到有效发挥,技术服务潜能得到有效释放。
国际交流深入合作。学校围绕引进优质教学资源,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人才队伍的目标,先后与德国、美国、 新加坡、 巴基斯坦、泰国等12个国家26所院校和企业开展合作。引进国外优质教学资源千余万元,共建了中德智能制造中心、德国西门子先进自动化示范实训中心等;先后有60余名外籍专家来校任教和交流访问。牵头成立“山东省与巴基斯坦交流合作研究中心”,申报的“中国-刚果金职业技术学院迪兹瓦校区”被教育厅认定为中国海外职业技术学院,与巴基斯坦无限工程学院互设海外实训基地。
钢•铁•火特色文化。学校与冶金行业血脉相连,先进的钢铁企业文化为打造校园文化、培育学生综合素质提供了沃土。学校高度重视校园文化建设,不断践行文化育人理念,突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练了“笃实求真明理出新”的校训、“好学力行 兼容合作”的校风、“爱生乐教 因才导学”的教风、“学始于专 功成于韧”的学风,精心打造了具有典型冶金特色的“钢的意志、铁的纪律、火的热情”的特色校园文化,提高了师生的整体素质、提高学校的文化品味、树立了学校的良好形象, 获得山东省文明单位、省五四红旗团委、省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318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张北路69号。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33—8407067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一条 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尤其对同分考生录取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次再按照专业技能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二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不限,其他小语种新生入校后须改学英语。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录取原则: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办法,根据已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及投档比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八条.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学校招办咨询电话、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六章 收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三条 毕业证书颁发 学校名称:山东工业职业学院;证书类别: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工业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及联系方式: 0533-8407001(传真)、8407007、8407077
网 址:http://www.sdivc.edu.cn
学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张北路6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