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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山东省广播电视局,与省教育厅共管,是省内唯一一所广播影视及大众传媒类国有公办普通高校。

学院前身是1960年创建的山东省广播学校,1982年更名为山东省广播电视学校。2008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建立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14年,山东省出版技工学校并入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学院以“依托传媒,服务传媒”为办学理念,“校媒融合”为办学特色,“唯真尚能”为校训,倡导“务实、严谨、灵动、和谐”的校风,“心致诚、业致精”的教风和“乐学善思”的学风,以建设“全国知名、省内一流”的文化传媒类高职院校为目标。

二、办学规模

学院建有章丘校区和文东校区。章丘校区为主校区,占地面积近千亩,建筑面积13.6万平方米;文东校区占地面积30余亩,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拥有省级广电媒体标准的大型演播中心,建有可满足直播要求的600平方米高清演播室、200平方米高清演播室、100平方米虚拟演播室,并设立了数字视频非线性编辑工作站机房、苹果后期包装机房、摄影棚等实训场地。馆藏图书50万册。

设有播音主持系、影视制作系、新闻传播系、信息工程系、动画系、艺术设计系、基础教学部、思政教学部八个教学机构26个专业和实训中心、信息网络中心、图书馆三个教辅机构,面向全国16个省份招生,目前共有在校生近万人,现有教职工近400人。

三、教育教学

(一)专业建设

拥有播音与主持、摄影摄像技术、新闻采编与制作3个省级特色专业,广播影视制作、广播电视技术2个省级品牌专业群,11门省级精品课程,100余项省级以上课题,广播电视网络技术、播音与主持、广播影视节目制作3个省级教学团队。主持与播音专业和摄影摄像技术专业被国家财政部、教育部评为“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重点建设专业”。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获得山东省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项目立项。

(二)人才培养

近年来,跟随媒体业态的新变化新发展,学院搭建了包括报纸、广播电视台、网站、记者站、新媒体、实训中心在内的“六位一体”全真型全媒体校园平台,构建了“校媒融合”办学模式。与山东教育卫视深度合作,在山东教育卫视设置编导、摄影摄像、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等顶岗实习岗位,山东教育卫视选派一线专家对学生实习进行全程指导。在“校媒融合”办学模式基础上,学院按照“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适应全媒体”的人才培养目标,构建以“思想品德、知识体系、综合素质、职业能力”为培养要素的“四位一体”人才培养体系,全面实施“全真环境,融通立交”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发展型高素质技能人才。

(三)实习实训

学院秉承“依托传媒、服务传媒”的办学理念,建立校内外教学科研实践基地180余家,为学生提供了资源丰富的实习场所。校内现有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学院网站、校园广播电台、校园电视台等多种先进实训条件;校外依托山东广播电视台、山东教育卫视、山东广电网络中心及各地市电视台、影视中心等丰厚的实习实践资源,使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生”到“媒体人”的身份转换。

四、科研成果

近年来,学院科研水平持续提升。获得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获得全国广播影视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二等奖1项;获得全国新闻出版行指委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2015年学院成功中标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大招标课题“关于完善山东省现代职业教育体制机制的研究”,并于2019年顺利结题;先后承担了山东省教育厅新闻采编与制作、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播音与主持专业的教学指导方案开发工作与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广播电视技术2个专业国家广播影视行指委高职专业教学标准修(制)订工作;牵头修订广播影视类专业目录。2019年,100余项专业成果荣获省级以上奖项。

五、师资队伍

学院拥有一支优秀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有专任教师283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50人;教师中硕士以上学历103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59%以上,实习指导教师和兼职专业课教师均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10位教师进入省职业教育专家库;6位教师进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媒体融合发展专家库。同时,积极引入行业力量,聘请多位行业知名一线专家学者,从事专业带头人工作;引进高水平传媒行业大师与学院专业教师队伍组建“大师工作室”,建有黄宝福、郭战江、蔡可玉等多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充分发挥技能大师在教育教学实践和专业研究领域的示范作用。

学院高度重视教师专业实践能力,按照每位教师的专业发展方向,定期安排教师到山东广播电视台、山东教育卫视等合作单位从事业务实践、教学研究,指导学生顶岗实习,落实每5年一个周期的全员培训制度。

六、招生就业、创新创业

学院紧跟传媒业态发展趋势,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新增了网络新闻与传播、移动互联应用技术、游戏设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等专业。2018年以来,陆续开展山东省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2020年,新生中共有326人录取分数超过一段本科线,普通类最低录取分340分,在驻济专科院校中名列前茅,录取人数3769人,招生计划完成率99.2%,报到人数3605人,报到率95.6%,录取人数和报到人数均创历史新高;总体就业率达87%。

学院以创新创业、校企合作带动就业增长点,成立创业学院,设立“创业园”“孵化园”等,立项了“泉城众创”项目;打造山传两岸青创基地。截至2019年,大学生创业园区累计引进社会示范企业、大学生实体及模拟企业项目39家。先后承办山东省“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首届实战型《大学生创新创业特训营》等活动,赢得主办方的高度评价和较好的社会反响。校企合作的广度深度不断拓展和深化,在2018年校企合作班成功运行基础上,新增软件技术等4个专业的校企合作班,校企合作正在向各专业全面铺开。

七、党建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党委书记带头讲党课、邀请省委专家教授来校解读宣讲、拍摄宣传片、开设“山传思政”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学习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

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2018年实施党委书记抓基层党支部突破项目,成立党建工作推进办公室,制定系列制度措施,党支部建设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积极开展“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各党支部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创出了支部品牌,如影视制作系党支部的“先锋讲坛”、新闻传播系党支部的“一学、二爱、三走进、齐参与”品牌建设。

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基于大思政工作理念,召开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探索基于思政教育和实践教学为一体的教学改革,持续开展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2013年以来,学院联合大众网启动了《追寻中国梦》系列采访活动,集思政教育和专业实践于一体,该活动成为我省思政教育的一个品牌,先后列入全国高职素质教育精品项目、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十大建设计划重点项目,获得全国广播影视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等荣誉。

八、校园文化

学院已形成“大学第一课”“传媒思维”“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等系列校园主题文化活动,打造了一批诸如“山传蓝马甲社情国情观察团”“追寻中国梦·匠心筑梦”等与专业结合密切,并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的品牌文化活动。

学院立足现代传媒与国学文化的融合,成立国学院。建立“国学大讲堂”,并与山东大学国学大学堂、广东中山国学会、曲阜孔子文化园等单位达成文化共建关系,对引导学生弘扬优秀民族文化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九、信息化建设

学院运用虚拟化、云平台、大数据技术,将各业务系统、数据、信息进行深度整合、集中展示、统一访问。运用大数据分析为学院的决策提供了有效数据支撑手段。在云平台的基础上,学院正以实训中心为重点,建设集融媒体综合实训平台、全媒体交互式演播综合实训平台、媒资综合生产实训平台、现代化信息管理平台为一体的媒体融合综合实训云平台。平台能够满足网站、微信、App等多终端多渠道的内容发布与教学需求,全面适应传统业务与新媒体业务在资源、形态、渠道、终端、平台、技术等方面的融合。

十、社会服务

学院设有山东省新闻出版局职业技能鉴定所、山东省新闻出版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山东省广播影视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山东省广播影视系统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教育部信息技术应用培训教育工程培训基地等社会服务平台,并与中国传媒大学合作开展了11个专业的本科现代远程教育、3个专业的专升本函授教育、4个专业的自学考试(独立本科)网络助学教育。2019年,学院联合齐鲁晚报发起的“飞‘阅’山东,爱我‘崮’乡--VR航拍及全媒体采风活动”,引起较大社会反响。

十一、荣誉奖项

近年来,学院先后获得“全省广播电视系统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平安建设先进基层单位”等称号。在“山东教育总评榜”中,荣获“最具专业特色院校”和“就业前景十佳院校”。获评“山东最具就业竞争力高职院校”“山东高校校园文化宣传奖”“山东省青年志愿先进集体”。连续两年在山东省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连续两年获评“山东最佳社会声誉高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4193

第五条 学院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8678号(章丘校区)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18号 (文东校区)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2022年我院计划面向山东、吉林、河北、山西、河南、安徽、内蒙古、甘肃、辽宁、四川、贵州、湖北、海南、福建、陕西等15个省(自治区)招收三年制高职(专科)生,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 我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招生计划详见学院网站www.sdcmc.net、招生简章、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及2022年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二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播音与主持专业要求考生:①身体无残疾,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异常。②身高要求:男生在1.70米以上,女生在1.60米以上。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在外省的录取批次按照外省招办的统一安排依次进行。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我院网站查询。

(一)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按教育部要求并执行生源地省区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

(二)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执行相关省区的投档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次填报志愿(征集志愿)的投档考生,若第二次填报志愿(征集志愿)还有空余计划则继续录取调剂志愿考生。

(三)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

1.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按照考生报考学校的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按分数优先原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否则做退档处理。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2.按“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能满足某专业计划要求,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当考生无法录取到所报考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四)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我院不进行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我院的艺术类考生按各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有联(统)考成绩的专业,认可其省内联(统)考成绩。未组织省级联(统)考的专业,我院认可本科院校组织的艺术类相关专业类别内相同或相近专业测试合格证。

2.山东省播音主持类、美术类、文学编导类统考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播音主持类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美术类统考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文学编导类统考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确定录取专业。

3.山东省影视戏剧表演类按照专业成绩进行投档。

4.我院各专业认可的联(统)考成绩或对应认可相关本科专业成绩:(五)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区,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六)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春季高考专业:按专业类别划定录取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技能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八)山东省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及录取执行《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以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

(九)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十)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教育部及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各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对复查或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资助措施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山东传媒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61326666;61326668;82940865招办传真:0531-82940865

学院网址:http://www.sdcmc.net

招生办公室邮箱:E-mail:sdcmc2008@163.com

通信地址:山东济南市经十东路8678号(章丘校区)

邮编:250200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18号(文东校区)

邮编:2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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