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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职业学院
东营职业学院成立于2001年7月,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东营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高校。学校是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获评全国职业核心能力培养优秀单位、全国高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高职院校资源建设优势学校、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全国职业院校产教融合50强、中国高职院校智能机器人专业群国际影响力50强、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备选库项目主持单位,山东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德育工作优秀高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高校、培育工匠精神优秀院校、平安校园、军事训练改革试点高校等荣誉称号。

一、办学环境优越

(一)区位优势明显。东营市是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加快建设高水平现代化强市,是东营市进入新时代发展的目标定位。

(二)产业背景深厚。东营市是中国第二大油田胜利油田所在地、国家石油化工产业基地和国家石油装备制造业基地。促进高质量发展,东营市聚力打造“5+2+2”产业体系,即构建石化、橡胶、石油装备、有色金属、新材料五大优势产业,现代高效农业、文化旅游两大特色产业以及生物医药、航空航天两大未来产业。

(三)政府支持有力。《东营市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行动计划》中确定,支持东营职业学院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建成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知名院校。《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依托东营职业学院等院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打造全国一流产教融合示范区。突出产教融合发展,推动职业教育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构建产业人才培养培训新体系。提升现有职业教育院校发展水平,优化学科专业设置,推进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二、办学实力雄厚

(一)办学理念先进。坚持立德树人根本,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区域发展、服务学生成长,确定了“学生中心、质量为要、开放融合、特色品牌、文化制胜”内涵式发展路径,坚持问题导向、质量导向、需求导向、成果导向,建设有特色、国际化、创业型高职名校发展目标,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精湛技艺、创新本领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目标。提出了高标准谋划、高质量育人、大规模培训、深层次融合、“双师型”队伍、高水平服务六大建设任务。

(二)师资水平高。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省级教学团队、黄大年式教学团队;建有山东省名师工作室、省级技艺传承创新平台。多人获评全国模范教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个人、齐鲁最美教师、齐鲁首席技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齐鲁和谐使者、省级教学名师等称号。

(三)实习实训条件完备。建成校内实训室256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464个。建设了“东营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石油化工实训基地成为“全国示范性实训基地”。

(四)专业建设成效显著。有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1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3个,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8个,国家级骨干专业5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特色专业8个、品牌专业群3个,“3+2”专本贯通专业1个。建设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5门,省级精品课程44门、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0门。学校入选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省级以上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3个。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5项。

(五)思政工作成绩突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研究中心是山东省示范中心。荣获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人民德育》“三全育人”课程思政教学资源建设示范院校等称号。“山东高校十佳辅导员”1人,“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1人,入选由中央文明办组织的“中国好人榜”1人。1名学生获得伦敦残奥会亚军、亚洲残运会冠军,1名学生被评为“全国优秀共青团员”“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三、办学优势明显

(一)石油石化特色。石油化工技术专业群立项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主持国家级石油化工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牵头成立了石油石化装备与技术职教集团,是山东省化工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主持单位和全国石油与化工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示范性实训基地、AHK中德职业教育联盟成员单位,校企共建国瓷新材料学院。石油化工技术专业被确定为国家级、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并通过验收。参与国家专业标准修订2个、1+x证书标准开发2个,获批国家规划教材3部,牵头开发山东省高职石油化工技术、石油工程技术和化工装备技术等专业教学指导方案3个。参与开发AHK(中国)化工专业教学标准开发化工专业相关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5个,编写AHK教材8部。获省级教学成果奖4项、国赛一等奖4项,11名学生被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录用。

(二)创新创业品牌。建设创业学院、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创业孵化基地“三大平台”,构建创业教育课程、创业教育评价、创业项目输出“三大体系”,实施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与学生社团活动相融合、与“创”文化品牌构建相融合“三项融合”,培育形成“创意、创新、创造、创业、创优、创效”“来东职、一起创,圆梦想、创未来”的浓厚“创”文化氛围。有800多名大学生走上创业之路,涌现出10多位在全省有影响力的大学生创业典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学校众创空间被评为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学校是山东省文化产业“金种子计划”试点孵化器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首批青年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山东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被教育部授予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创新创业教改项目获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省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

(三)人工智能亮点。被教育部确定为“AI+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项目试点学校,引入达内科技集团优质资源共建人工智能学院,同时成立黄河三角洲人工智能创新研究院。成立国家增材制造创新中心分中心暨山东省产教联盟,与京东集团共建京东教育研究院华东分院、京东(东营)国际产教融合创新中心,牵头成立全国人工智能职业教育集团并任理事长、秘书处单位,与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等联合发起成立中国物联网产教融合联盟并任常务副理事长、秘书处单位,当选山东省计算机职业教育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建设委员会牵头院校,联合起草“自然语言处理应用开发”等1+X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拥有两个山东省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承办首届山东省人工智能职业教育大会,联合主办首届全球物联网职业教育大会、第一届全国工业4.0产教融合提质培优高峰论坛等学术活动。被评为ARM(中国)嵌入式人工智能应用技术示范基地。

(四)开放办学路径。“三进三出”提高国际化水平,即:把国际先进职教模式引进来,把优质职教资源引进来,把留学生引进来;学校走出去办学,教师走出去提升职教能力,学生学员走出去就业。与39所国(境)外高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引进德国等专业教材15部,引进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证标准1个,开发与国际标准对接的专业标准2项;在澳大利亚墨尔本明德学堂建立“孔子学堂”,在马来西亚林登大学建设“名师工作坊”,成立AHK中德(东营)职业培训中心;在台湾地区设立“东营职业学院教师境外培训基地”2个;在肯尼亚建立“鲁班工坊”,在我校设立“中肯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与俄罗斯阿尔梅耶夫斯克国立石油学院互设语言教育中心。积极开展对台交流,“两岸青少年情牵黄河口”活动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对台交流项目”。

(五)产教融合机制。“点线面”三维度产教融合推进机制:依托县区、经济开发区,紧贴产业发展,把握人才需求,系统推进产教融合;加入中国化工教育协会等48家行业组织,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引入行业先进标准,推进学校专业与行业深度融合;与国内外300余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开展科研研发、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实习实训、就业合作等。协同育人机制:适应企业需求,校企协同,为企业培养具体岗位人才,与富海集团、中国万达集团等积极开展国家级、省级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与万华化学集团、金宇杭萧公司、山东国瓷功能材料公司等设置“订单班”“冠名班”38个。专业共建机制:适应产业需求,共建专业,培养人才,与上海中锐教育集团、达内集团、成都云华集团等共办新能源汽车技术、市场营销、民航安全技术管理、软件技术等专业13个。平台合作机制:适应社会需求,合作建设“产教研创”平台,所有专业建平台,每位教师入团队,通过平台做项目、促教学、带学生、出成果。与京东集团合作成立京东(东营)国际产教融合创新中心,形成各级各类“产教研创”平台90余个。

(数据截止2022年3月)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129号

电话:0546—8060136(办公室);0546—8060063(招生办)

邮编:257091

学校网址:http://www.dyxy.edu.cn/





东营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东营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我校2022年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各省区招生委员会关于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通知精神与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东营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东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东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东营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2440。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府前大街129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纪检、招生工作校领导任副组长,学校办公室、教务处、学工处、招生就业处、总务处(财务)及各二级学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计划执行、招生宣传、录取管理等工作,处理招生过程中全局性问题和突发情况。

第九条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日常工作。学校纪委负责对招生宣传、考试和录取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各有关省份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学校公布招生计划网址:www.dyxy.edu.cn/s.php/zs。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 录取批次:山东省普通类为常规批,其他科类为专科批,其他省区依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批次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批次,执行各省高考综合改革相关投档规定,在满足已公布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学校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专业平行志愿分段投档提供的考生名单,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根据各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按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考生名单进行录取,对所有进档考生,在符合各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2.学校需要调整招生计划的,向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申请,经同意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3.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项加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4.春季高考按专业类别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5.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学校不单独安排艺术类专业测试,承认美术类等统考专业成绩或具备专业测试资格的本科院校的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成绩(证)。进档考生,美术类等统考专业按综合分、其他专业按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外语语种要求:学校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学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其它语种入学后需改学英语。

7.对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均不设限制。

8.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9.空中乘务专业须取得我校面试合格证后,方可填报专业志愿。

10.录取工作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录取结果经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等3个专业另收取技能培养费。

第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审查、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东营职业学院,证书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他

第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东营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或未尽事宜,以上级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东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46-8060069

招生网址:www.dyxy.edu.cn/s.php/zs

监督电话:0546-806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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