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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南山学院
烟台南山学院是由中国500强企业南山控股投资兴办,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于山东省烟台龙口市。学校是以工学为主,工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文学、医学六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学院自建校以来,跨越多个发展阶段,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2009年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2015年通过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2017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单位,2018年被评为“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和“山东省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2019年开始与青岛科技大学、辽宁工业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2021年获“中国民办教育百强”荣誉称号。

学校设有东海和南山两处校区。下设工学院、商学院、人文学院、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健康学院、音乐学院、航空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应用技术与培训学院11个二级学院,包含28个系(部、中心),拥有53个本科专业,42个专科专业。现有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1个、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1个、山东省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2个、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支持计划”立项建设团队2个、山东省“十三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2个、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2个、烟台市工程实验室2个。设置有机械工程、电气信息、航空、化工、材料、纺织、健康、商科等14个实验实训中心,包含209个实验室。

学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认真贯彻南山控股“整合、优化、创新、突破、发展”十字方针,围绕人才培养中心任务,以教研产一体化融合建设为抓手,推动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等各方面不断取得突破。

东海校区正门

一、鲜明的办学特色——校企一体,协同育人

学校秉承“校企一体,协同育人,德育为先,能力为重”的办学理念,以大型企业集团南山控股和南山科学技术研究院为依托,形成了内涵突出特色鲜明的“12345”办学思路:围绕“一个”人才培养中心;狠抓教学、科研“两条”主线;大力开展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三大”建设;坚持公益性、地方性、应用型、以工为主“四点”办学定位;全力推进学科专业建设与企业产业发展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与企业骨干培养一体化、科学研究与企业技术研发一体化、教学体系建设与企业生产过程一体化、实训平台建设与企业设备利用一体化等“五个一体化”工作。在“核心产业引领特色专业建设,特色专业支持核心产业升级”的发展道路上,学校围绕地方骨干产业,建设与发展相关专业,使产业链对接专业群。

校风 校训

二、优良的师资队伍——双高为主,专兼结合

学校与南山控股联袂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凭借雄厚财力,全职引进大批高职称、高学历教师,为教学科研注入不竭动力。特邀著名院士、知名专家担任发展顾问,聘任高校博导、硕导担任学科带头人,铸就了一支以专家教授为引领,硕、博研究生为骨干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大力开展企业专家上讲台、大学教师下车间活动,建立一支既熟悉企业生产和高教规律,又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动手能力的教师队伍。近几年学校聘任100多名企业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作为我校双师型教师,向优质教育与先进产业互促互进的大格局快速前进。

校长吴国华教授在双师型教师聘任仪式上讲话

三、先进的教学设施——持续投入,打造高端

学校拥有一应俱全的现代化教学文化设施。图书馆建筑面积近3.8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200万余册。学校建有机械工程实训中心、电气信息实训中心、纺织工程综合实验室、商科实验实训中心、健康实验实训中心、化工实验实训中心,包含各类实验室200多个,极大满足了教学与学生实训需求。“烟台南山学院——南山集团公司工程实践教育中心”获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富元图书馆

图书馆一角

机械工程实验中心

四、广阔的发展前程——升学就业,齐头并进

2021年,学校1014人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319人,考研录取率、录取人数实现了连续7年增长的良好态势。学校实现了专业设置、招生、培养和就业联动的大格局建设;广泛开展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实习见习、联合科研等活动;与南山控股集团旗下40余家企业签订“订单培养”协议;与山东中创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新视觉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开展校企共建专业合作。每年进校招聘企业多达800余家。建校以来为社会输送各类人才10万余名。

学生在南山轻合金厂实习

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做实验

五、丰富的第二课堂——斯文教化,文化育人

学校现有校级专业类社团227个,校级综合类社团67个,二级学院社团25个。学校通过组织丰富多彩的学生社团活动、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各类竞赛、各种文体活动、讲座、艺术节系列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三下乡”活动、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献爱心等公益活动,拓展学生视野,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个性化发展。近三年,学生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竞赛荣誉奖励387项,其中国家级荣誉奖励44项。

民族管弦乐团演出

“金话筒”大学生主持人大赛

六、完整的求学保障体系——奖助贷勤一体,爱心助学

学校不断拓宽助学途径,逐步完善“奖、助、贷、勤”资助体系,每年发放奖、助学金约1200万元。特别设立董事长奖学金30万元,董事长助学金30万元。近三年,共有70余人获得国家奖学金,1800余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270余人获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20余人获得省政府奖学金,790余人被评为山东省优秀毕业生,90余人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累计有1万余人次获得国家和省政府的各类奖助学金,帮助8000余名学生申请到生源地助学贷款。

七、骄人的办学业绩——凝心聚力,追求卓越

作为全国最具贡献力和影响力的民办高校之一,烟台南山学院在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推进特色发展的历程中,不忘初心,载誉前行。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中国校企合作先进院校”“全国首批就业型大学”“全国民办高校先进单位”“国家示范性民办高校建设研究基地”“中国十佳诚信民办高校”“全省社会力量办学先进单位”“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山东省校企合作先进单位”“山东高校科教兴鲁先锋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2015年,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2016年,获批为山东省民办高校优质特色发展奖励扶持第一层次学校;

2017年,被省政府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单位;

2018年,被山东省人社厅评为“山东省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2019年,与青岛科技大学、辽宁工业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2017年至2020年,在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武汉大学中国教育质量评价中心和中国科教评价网联合发布的中国民办本科院校竞争力排行榜中,烟台南山学院连续多年位列山东省民办本科高校第一。

学校加强内涵建设,推进特色发展,不忘初心,载誉前行

当前,烟台南山学院顺应南山控股集团二次创业大潮,遵循“整合、优化、创新、突破、发展”十字方针,坚持“12345办学理念”,切实履行人才培养的使命担当,不断书写永不褪色的创业初心;勇于创新改革,承担起立德树人的时代使命和任务,学校将以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为抓手,强化学科专业建设,推进校企一体化,向独具特色、国内一流的民办本科高校宏伟目标快速迈进,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而继续奋斗!

(2022年2月更新)

学校具体地理位置及乘车线路:

东海校区中国·山东省烟台龙口市东海旅游度假区大学路12号,乘公交车至黄城车站后,车站十字路口往西50米路北可乘坐7路或12路公交车至东海校区。

南山校区中国·山东省烟台龙口市南山中路1号。乘公交车至黄城车站后,在车站十字路口往南50米路西可乘坐市内10路公交车至南山校区。





烟台南山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烟台南山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烟台南山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优化生源结构,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南山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三条 根据教育部及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德、智、体等多个方面综合考核考生,择优录取。

第四条 烟台南山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烟台南山学院 学校代码:12332

第六条 学校地址:

东海校区:山东省烟台龙口市东海旅游度假区大学路12号

南山校区:山东省烟台龙口市南山工业园南山中路1号

第七条 学院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设立招生录取纪检监察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就业处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其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以及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招生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不做误导考生和家长的宣传和承诺;

4.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5.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6.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各有关省份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招生对象

1.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对象为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且成绩达到我校投放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录取线的考生;

2.春季高考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对象为山东省参加2022年春季高考且成绩达到我校相应批次录取线的考生。

第十一条 身体健康状况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认真贯彻国家和各省已出台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对参加春季高考的考生,按照“知识+技能”总分择优录取。

3.各批次录取原则: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

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对选考科目的规定按照当地省份有关规定和我校设定的科目类别执行,选考科目与报考专业要求相匹配。

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学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5.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

须取得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

须取得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或专科合格证;

(3)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①艺术类本科

对按考生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综合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对按专业或者文化成绩投档的省份,以专业成绩为依据进行专业分配;河南省按专业成绩投档,以专业成绩为依据进行专业分配。

②艺术类专科

对按考生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综合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对按专业或者文化成绩投档的省份,以专业成绩为依据进行专业分配;

第十五条 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入学后三个月内对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第十九条 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烟台南山学院

证书种类: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符合毕业条件者,本科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符合毕业条件的专科(高职)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方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烟台南山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nanshan.edu.cn

招办网址:http://zs.nanshan.edu.cn

E-mail:zsb@nanshan.edu.cn

联系电话:0535-8609070 8609225 8590603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烟台南山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烟台南山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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