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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现代学院
山东现代学院创建于1993年,2003年在山东民进中西医进修学院和山东现代计算机专修学院的基础上,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为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山东现代职业学院。2015年4月,国家教育部批准在山东现代职业学院的基础上建立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山东现代学院。

学院占地面积1266亩,现有在校生万余人,下设电子信息学院、汽车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护理学院、医学院和人文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开设护理学、康复治疗学、药学、学前教育、交通运输、汽车服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网络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土木工程、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汉语国际教育、中药制药、数字媒体技术、体育经济与管理、视觉传达设计、财务管理、中药学、绘画、舞蹈表演、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等26个本科专业和21个专科专业,形成了以工学和医护为主体,工、医、管、教育、文、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建设格局。

校内建有医学、护理、电子信息、计算机、汽车技术、经济管理、建筑工程、学前教育等9个实验实训中心和2个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校外与285家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了实习实训就业基地。在董事长刘春静教授的正确领导下,学院秉承“天道酬勤”的校训和“立德树人,知行合一”的办学理念,以教学为中心,不断加大办学投入,优化办学条件,提升内涵建设,经过全院教职工的共同努力,发展成为桃李满天下的万人大学。

学院重视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把德育放在育人首位,全方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于创建“幸福现代”,培养德才兼备的技术技能型人才,确定了“关爱学生,精心育人,启迪智慧,滋养心田,成就现代学子幸福人生”的理念,弘扬传统文化,通过推广诵读国学经典活动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和道德情操,培养有文化涵养的师生,创建文化底蕴深厚的百年现代。2016年4月,共青团山东省委批准我院开办“孔子学堂”,并举行了隆重的授牌仪式,助力学院进一步打造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平台。学院设立了“国学经典德慧奖学金”,对诵读和践行国学经典的优秀学生予以奖励,目前,学院已有五千余人能包本背诵《论语》《大学》《中庸》等名篇。在山东省高校大学生“2016论语大会”中,我院从数百所高校中脱颖而出,获得组委会表彰和省教育厅的高度评价。学院鼓励学生开展琴、棋、书、画、传统舞蹈、体育项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动,组建了大学生艺术团、志愿者协会、国学社等社团,举办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现代名师讲坛、国学经典诵读大赛、宿舍文化节等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健康成长。

学院注重对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诚信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爱心公益工程”,倡导学生参与爱心公益活动,以自身行动感恩国家、服务社会,近年来,学生积极投身志愿服务,在各级各类公益活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学院实施“双证书”教育,学院重视学生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各级各类技能大赛,不断提高学生实践操作技能,强化学生核心竞争力。

同时,学校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倡导学生立志创新、创业,在校内成立创业孵化基地,培养学生成为“双创人才”,提高学生的职业核心竞争力。在先进办学理念的指导下,学院培养了一大批受企业、行业欢迎的现代职业人,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97.3%以上。

近年来,学院不断加强专业建设,改善实验实训条件,致力于提高教科研水平,建成4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3门省级精品课程,2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民办本科优势特色专业,1个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主持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十三五”规划,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山东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十二五”科研规划课题、山东省社科联人文社科课题等84项,主持院级教科研项目72项。我院教师在全国各类刊物发表论文643篇,主编教材等57部,获各级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成果奖励113项,教师编写教材57部,师生获得专利51项,软件著作权10项。

学院重视学生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各级各类技能大赛,不断提高学生实践操作技能,强化学生核心竞争力。近五年,我校有710名在校生先后获得国家、省、市级技能大赛奖励。

全面深化校企合作

校企合作 助推就业创业:学院与济南市高新区签订全面合作协议,与海尔集团、浪潮集团、山东开创集团、山东千佛山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济南市中心医院、山东建工集团、润华集团、佳怡供应链企业集团、山东齐鲁制药厂、山东福瑞达集团、葛洲坝集团、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合作,与285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拥有临邑县人民医院、济南永固口腔医院2所附属医院。建立了校内创业孵化基地,为学生搭建良好的就业创业平台。

校企融合 协同育人:学院实施校企共建工程,已与浪潮集团、北京新天亿教育集团等共建校内实训基地,开设“浪潮班”、“海尔班”、“润华班”、“佳怡物流班”、“百味堂班”、“齐鲁安替制药班”、“宏济堂班”等20多个校企合作订单班,校企共同招生、培养和管理,共同确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实现了学校与企业的深度融合,学生毕业后优先进入订单企业就业,部分毕业生短期内成长为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2013年10月,学院成功举办“全国第五届民办职业教育高峰论坛暨亚太地区民办职业院校合作论坛”,来自新加坡、韩国、台湾、香港等国家、地区的60余所海内外知名高校的300余名代表参会。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20288号山东现代学院

邮 编:250104

招生热线:0531-88766666

学院网址:http://www.sdxd.edu.cn

学院微信号:sdxiandaixueyuan





山东现代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山东现代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现代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规范、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现代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现代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现代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13322

第六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20288号

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分数。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一条 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内蒙古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院校志愿排队录取。山东省、浙江省、河北、辽宁、江苏、重庆等新高考改革省份,录取原则根据各省份高考改革方案要求的规则进行。

第十二条 各省专业计划能进行调整时,在我院总体专业计划范围内,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我院调整相应专业计划录取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进行专业计划调整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学校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予以退档。

第十三条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

第十四条 艺术类绘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各自省份艺术类相关规则进行录取,舞蹈表演专业按舞蹈类专业相关规则要求进行录取,其他专业按各自省份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河南省艺术类录取规则为文化成绩过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五条 招生录取批次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安排进行。

第十六条 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七条 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外语语种限英语,我院不开设除英语之外的其它外语语种。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第十九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均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招办网站,招办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四条 资格复查:新生入校后,学校按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新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五条 证书颁发:

学生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按有关规定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相应学士学位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山东现代学院。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现代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山东现代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报考热线:0531-88766666 88270766 88270866

学院网址:http://www.sdxd.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20288号山东现代学院 邮编:250104

到校路线:洪家楼乘坐311路,经十路乘坐K301路或长途汽车东站乘坐城际班车BRT-971路至“山东现代学院”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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