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东大学
学校坐落在“中国最佳魅力城市”——烟台,是一所以文理工农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综合性大学。2012年,成为首批“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单位。2014年,获批教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7年,获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和“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2020年,被确定为山东省属21所“双高”建设高校之一。
【文化传承】学校于1930年始建于具有悠久历史文化的千年古县莱阳,历经山东省立第二乡村师范学校、胶东公学、胶东师范学校、莱阳师范学校、莱阳师范专科学校、烟台师范专科学校、烟台师范学院等历史阶段,以吴伯萧、何其芳、臧克家、老舍、萧平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名师先贤曾在这里弘文励教,培养了一大批投身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的优秀人才,孕育形成了“厚德 博学 日新 笃行”的校训精神和“求是至善 尚实致用”的优良校风。2001年,原直属山东省交通厅、建校于1978年的山东省交通学校并入。2006年,学校更名为鲁东大学。
【办学条件】学校依山傍海,环境优雅,是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省级花园式单位、省级文明校园。校园占地3450亩,校舍建筑面积10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1.7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4亿元。拥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十三五”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图书馆藏书250.7万册、电子图书108万种。在校生3万余人。
【学科建设】学校坚持学科立校,学科实力不断增强。现设25个学院、74个研究院(所)、62个本科招生专业,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0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拥有13个山东省重点学科。2020年,水利工程学科入选省属高校“高水平学科”建设项目,是全省同学科中唯一的“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学科。工程学连续两年稳定在ESI全球排名前1%。
【教学成果】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教学质量稳步提高。2007年,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被教育部评为“优秀”。2012年,成为山东省首批教师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省级教师教育基地。201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9年,通过山东省美育评估和体育评估。现有1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1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专业、15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8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2个省级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5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3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53门省级精品课程、3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在近三届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评审中,共获奖74项,其中国家级一等奖1项(参与)、二等奖1项,省级一等奖7项。学校在2016-2020年全国师范类本科院校学科竞赛排行榜位列全国第16位。
【科学研究】学校高度重视科研工作,科研水平逐步提高。建有科学与工程研究、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三类衔接配套、布局合理的创新平台体系,拥有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山东省语言资源开发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山东省海上航天装备技术创新中心、山东省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协同创新中心等各类省部级以上创新平台和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8个。“十三五”期间,共立项国家级项目264项、省部级项目600项,立项经费22050万元;发表高水平论文1703篇,出版学术专著217部,授权发明专利339项、实用新型专利160项;获得省部级奖励69项。2020年度科研经费10019万元,连续两年突破亿元。
【师资队伍】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师资队伍素质不断提升。现有专任教师1657人,正高234人,副高564人,具有博士学位的931人,具有国家级人才称号专家72人次、省级83人次。现有中国近现代史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中国近现代史等9个省级教学团队,功能材料设计与合成团队、优势学科人才培育团队等2个省级科研团队,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团队17个。
【服务地方】学校深化科教、产教、校地融合,构建了人才培养、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决策咨询、共建共享、文化传承与创新“五位一体”的服务地方工作模式。2016年以来,新增地方政府等战略合作伙伴9个、行业企业合作单位135家,校地校企合作共建烟台新旧动能转换研究院、烟台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等45个协同创新平台;共建绿叶生命与健康产业学院、拓伟智能制造产业学院、盈科法学院等多功能示范性人才培养实体;承担社会委托项目654项,到账经费13554万元。学校连续多年当选国家海洋工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员单位,获批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获评“烟台发展突出贡献单位”“十佳驻烟单位”等荣誉称号。
【交流合作】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国际交流日益频繁。学校是原国家教委首批公布的具有接收外国留学生资格的200所高校之一,是全国首批通过高等学校来华留学质量正式认证的22所高校之一。每年长短期留学生人数1200余人。学校先后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130多所大学或机构建立了友好交流合作关系。现设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个;与法国昂热大学、西部天主教大学合建卢瓦尔孔子学院,与韩国南部大学共建烟台世宗学堂;与国外高校联合举办4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日本二松学舍大学、韩国岭南大学举办1个博士联合培养项目;与国外多所大学合作开展“2+2”“3+1”“3+2”等模式的学生联合培养项目。
【人才培养】“得天下英才而育之”,这是历代鲁大人笃定的办学信念。九十多年来,一批又一批学子从这里迈出校门,踏入社会。迄今为止,学校共向社会输送了31万余名毕业生,他们以综合素质高、敬业精神强、基础知识牢和职业技能好,深受用人单位好评,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基础教育事业撑起了一片蓝天。尤为难得的是,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走出了以国际知名作家、中国作协副主席张炜为代表的饮誉文坛的“鲁大作家群”。
目前,鲁东大学全体师生正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把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作为最高追求,把学科建设作为发展根基,把深化改革作为强大动力,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坚强保证,全面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坚持“综合性、应用型、国际化”发展定位和“党建引领、学科筑峰、育人为本”办学思路,进一步稳定规模、优化结构,着力提升发展层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大力推进新文科、新工科、新农科、新师范建设,积极构建内涵质量提升与外延资源拓展双驱动的新发展格局,努力把学校建成人才培养质量高、科技创新能力强、服务地方成效好、优势特色鲜明、省内一流、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
鲁东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鲁东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鲁东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鲁东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三条 鲁东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四条 鲁东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为鲁东大学,代码为10451。
第六条 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
第七条 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为本科生、研究生教育。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鲁东大学设有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校招生工作。
第十条 鲁东大学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鲁东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二条 按大类招生的专业,新生入学时进入专业类平台学习,然后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学业成绩、专业容量等分流到大类中的具体专业。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政策、生源省(区、市)人才需求和生源质量、学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分析、科学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生源省(区、市)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投档比例的,按生源省(区、市)规定执行;无明确规定的,学校按招生计划的100%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六条 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七条 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剂,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退档。
第十八条 普通类专业,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根据生源省(区、市)规定不能确定考生位次时,在第一、二批高考综合改革省(市),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在第三批高考改革省(市),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在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文科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理科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仍不能确定先后次序时,综合考虑考生志愿顺序等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按进档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相同,按本章程第十七条规定确定先后次序。
第二十条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和免试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招生,按教育部规定和我校发布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一条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使用生源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按综合分录取。综合分=(考生专业成绩/生源省专业统考满分)×生源省高考文化满分×70%+考生高考文化成绩×30%。若综合分相同,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综合分、专业成绩均相同,按本章程第十七条规定确定先后次序。
第二十二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四条 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五条 录取时,认可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审定的政策性加分,考生分数以投档成绩为准。
第二十六条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七条 各专业无高考外语语种限制。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开设有俄语、日语公共外语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俄语、日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生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鲁东大学与美国布里奇波特大学合作举办。在校学习期间,部分课程采取中英文双语授课,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八条 录取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报考鲁东大学的考生可通过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查询方式查询本人录取结果,也可登陆鲁东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是否被鲁东大学录取。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三十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学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
第三十一条 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学校设有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励等奖项的奖励体系,鼓励学生成长成才。
第三十三条 学校设有包括国家助学金、社会力量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爱心超市等模式的资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三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文件规定组织新生入学资格、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五条 学习期满,达到学校规定要求,本科生颁发鲁东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科生颁发鲁东大学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三十六条 鲁东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三十七条 鲁东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咨询电话为0535-6672791,电子邮箱为zs@ldu.edu.cn,鲁东大学本科招生网址为http://www.zs.ldu.edu.cn,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为0535-6672424,通讯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鲁东大学招生就业处,邮政编码为264025。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鲁东大学负责解释。
【文化传承】学校于1930年始建于具有悠久历史文化的千年古县莱阳,历经山东省立第二乡村师范学校、胶东公学、胶东师范学校、莱阳师范学校、莱阳师范专科学校、烟台师范专科学校、烟台师范学院等历史阶段,以吴伯萧、何其芳、臧克家、老舍、萧平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名师先贤曾在这里弘文励教,培养了一大批投身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的优秀人才,孕育形成了“厚德 博学 日新 笃行”的校训精神和“求是至善 尚实致用”的优良校风。2001年,原直属山东省交通厅、建校于1978年的山东省交通学校并入。2006年,学校更名为鲁东大学。
【办学条件】学校依山傍海,环境优雅,是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省级花园式单位、省级文明校园。校园占地3450亩,校舍建筑面积10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1.7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4亿元。拥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十三五”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图书馆藏书250.7万册、电子图书108万种。在校生3万余人。
【学科建设】学校坚持学科立校,学科实力不断增强。现设25个学院、74个研究院(所)、62个本科招生专业,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0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拥有13个山东省重点学科。2020年,水利工程学科入选省属高校“高水平学科”建设项目,是全省同学科中唯一的“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学科。工程学连续两年稳定在ESI全球排名前1%。
【教学成果】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教学质量稳步提高。2007年,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被教育部评为“优秀”。2012年,成为山东省首批教师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省级教师教育基地。201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9年,通过山东省美育评估和体育评估。现有1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1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专业、15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8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2个省级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5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3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53门省级精品课程、3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在近三届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评审中,共获奖74项,其中国家级一等奖1项(参与)、二等奖1项,省级一等奖7项。学校在2016-2020年全国师范类本科院校学科竞赛排行榜位列全国第16位。
【科学研究】学校高度重视科研工作,科研水平逐步提高。建有科学与工程研究、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三类衔接配套、布局合理的创新平台体系,拥有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山东省语言资源开发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山东省海上航天装备技术创新中心、山东省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协同创新中心等各类省部级以上创新平台和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8个。“十三五”期间,共立项国家级项目264项、省部级项目600项,立项经费22050万元;发表高水平论文1703篇,出版学术专著217部,授权发明专利339项、实用新型专利160项;获得省部级奖励69项。2020年度科研经费10019万元,连续两年突破亿元。
【师资队伍】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师资队伍素质不断提升。现有专任教师1657人,正高234人,副高564人,具有博士学位的931人,具有国家级人才称号专家72人次、省级83人次。现有中国近现代史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中国近现代史等9个省级教学团队,功能材料设计与合成团队、优势学科人才培育团队等2个省级科研团队,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团队17个。
【服务地方】学校深化科教、产教、校地融合,构建了人才培养、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决策咨询、共建共享、文化传承与创新“五位一体”的服务地方工作模式。2016年以来,新增地方政府等战略合作伙伴9个、行业企业合作单位135家,校地校企合作共建烟台新旧动能转换研究院、烟台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等45个协同创新平台;共建绿叶生命与健康产业学院、拓伟智能制造产业学院、盈科法学院等多功能示范性人才培养实体;承担社会委托项目654项,到账经费13554万元。学校连续多年当选国家海洋工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员单位,获批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获评“烟台发展突出贡献单位”“十佳驻烟单位”等荣誉称号。
【交流合作】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国际交流日益频繁。学校是原国家教委首批公布的具有接收外国留学生资格的200所高校之一,是全国首批通过高等学校来华留学质量正式认证的22所高校之一。每年长短期留学生人数1200余人。学校先后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130多所大学或机构建立了友好交流合作关系。现设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个;与法国昂热大学、西部天主教大学合建卢瓦尔孔子学院,与韩国南部大学共建烟台世宗学堂;与国外高校联合举办4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日本二松学舍大学、韩国岭南大学举办1个博士联合培养项目;与国外多所大学合作开展“2+2”“3+1”“3+2”等模式的学生联合培养项目。
【人才培养】“得天下英才而育之”,这是历代鲁大人笃定的办学信念。九十多年来,一批又一批学子从这里迈出校门,踏入社会。迄今为止,学校共向社会输送了31万余名毕业生,他们以综合素质高、敬业精神强、基础知识牢和职业技能好,深受用人单位好评,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基础教育事业撑起了一片蓝天。尤为难得的是,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走出了以国际知名作家、中国作协副主席张炜为代表的饮誉文坛的“鲁大作家群”。
目前,鲁东大学全体师生正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把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作为最高追求,把学科建设作为发展根基,把深化改革作为强大动力,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坚强保证,全面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坚持“综合性、应用型、国际化”发展定位和“党建引领、学科筑峰、育人为本”办学思路,进一步稳定规模、优化结构,着力提升发展层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大力推进新文科、新工科、新农科、新师范建设,积极构建内涵质量提升与外延资源拓展双驱动的新发展格局,努力把学校建成人才培养质量高、科技创新能力强、服务地方成效好、优势特色鲜明、省内一流、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
鲁东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鲁东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鲁东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鲁东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三条 鲁东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四条 鲁东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为鲁东大学,代码为10451。
第六条 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
第七条 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为本科生、研究生教育。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鲁东大学设有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校招生工作。
第十条 鲁东大学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鲁东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二条 按大类招生的专业,新生入学时进入专业类平台学习,然后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学业成绩、专业容量等分流到大类中的具体专业。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政策、生源省(区、市)人才需求和生源质量、学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分析、科学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生源省(区、市)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投档比例的,按生源省(区、市)规定执行;无明确规定的,学校按招生计划的100%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六条 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七条 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剂,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退档。
第十八条 普通类专业,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根据生源省(区、市)规定不能确定考生位次时,在第一、二批高考综合改革省(市),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在第三批高考改革省(市),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在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文科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理科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仍不能确定先后次序时,综合考虑考生志愿顺序等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按进档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相同,按本章程第十七条规定确定先后次序。
第二十条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和免试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招生,按教育部规定和我校发布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一条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使用生源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按综合分录取。综合分=(考生专业成绩/生源省专业统考满分)×生源省高考文化满分×70%+考生高考文化成绩×30%。若综合分相同,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综合分、专业成绩均相同,按本章程第十七条规定确定先后次序。
第二十二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四条 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五条 录取时,认可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审定的政策性加分,考生分数以投档成绩为准。
第二十六条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七条 各专业无高考外语语种限制。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开设有俄语、日语公共外语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俄语、日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生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鲁东大学与美国布里奇波特大学合作举办。在校学习期间,部分课程采取中英文双语授课,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八条 录取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报考鲁东大学的考生可通过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查询方式查询本人录取结果,也可登陆鲁东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是否被鲁东大学录取。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三十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学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
第三十一条 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学校设有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励等奖项的奖励体系,鼓励学生成长成才。
第三十三条 学校设有包括国家助学金、社会力量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爱心超市等模式的资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三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文件规定组织新生入学资格、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五条 学习期满,达到学校规定要求,本科生颁发鲁东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科生颁发鲁东大学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三十六条 鲁东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三十七条 鲁东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咨询电话为0535-6672791,电子邮箱为zs@ldu.edu.cn,鲁东大学本科招生网址为http://www.zs.ldu.edu.cn,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为0535-6672424,通讯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鲁东大学招生就业处,邮政编码为264025。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鲁东大学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