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
学校概况: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是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统招本科高校,是省教育厅主管,国有企业景德镇陶文旅控股集团举办的非营利性职业本科大学。2020年经教育部批准,在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的基础上转设为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学校坐落在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世界瓷都——景德镇。学校新区占地1404亩,建筑面积约90余万平米。2022年投入使用的新校区建设投入60亿,是一所依山傍水,绿树成荫,花香四溢的花园式高校,是同学们求知求真、创新创业的胜地。
专业特色:学校以应用艺术为待色,紧密对接陶瓷文化、现代服务、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设有普通本科专业29个,职业本科28个,高职专科专业45个,五年一贯制专业37个。本科专业具体包括,艺术学14个专业:动画、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陶瓷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职本)、数字媒体艺术(职本)、视觉传达设计(职本)、公共艺术设计(职本)、产品设计(职本)、建筑设计(职本)、音乐表演(职本)专业;工学17个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木材科学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环境工程、车辆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职本)、计算机应用工程(职本)、生态环境工程技术(职本)、建筑装饰工程(职本)、新材料与应用技术(职本)、虚拟现实技术(职本)、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职本)专业;文学4个专业:英语、日语、网络与新媒体(职本)、数字动画(职本)专业;管理学13个专业: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电子商务、物流管理、酒店管理、市场营销(职本)、电子商务(职本)、社会工作(职本)、现代物流管理(职本)、酒店管理(职本)、大数据与财务管理(职本)、物流工程技术(职本)专业;经济学3个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职本)专业;法学2个专业:法学、法律(职本)专业;教育学4个专业:体育教育、应用日语(职本)、应用英语(职本)、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职本)专业。学科涵盖艺术学、工学、文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等7个门类,形成了工、管、经、文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根植江西、辐射全国,面向行业产业的高端领域,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
师资力量:学校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双师型教师队伍数量多、能力强。目前学校拥有一批具有“百千万工程人才”“赣鄱先锋”等荣誉称号的教学经验丰富的老师。根据景德镇陶瓷大学、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景德镇陶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三方签订的《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转设为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协议书》,学校与景德镇陶瓷大学实现了师资共享,确保了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实验实训:学校依托国企办学的背景和优势,根据职业教育的定位,着力加强实验实训条件建设。目前拥有中德(景德镇)工业 4.0智能制造公共实训基地、陶溪川文创街区、邑山陶瓷智造工坊、陶溪川大剧院、景德镇御窑厂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凯悦酒店等一大批建设起点高国内一流的实习实训基地。同时,学校(景德镇陶文旅集团)与国内知名高校展开合作,不断提高产学研水平。
办学成果:建校20余年,学校坚持内涵建设,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了大量优秀人才。学校重视赛事活动,以赛促学,获得“互联网+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铜奖,是省内同类院校获得的最高且唯一的奖项;学校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等各类省级、国家级学科竞赛中每年平均获奖100余项,成绩斐然。学校毕业生(创)就业率长期保持在省内本科院校前列。学校获得全省高校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单位、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优秀高校,全省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优秀组织单位,全省实验室管理先进团队单位等荣誉。
发展规划:弦歌不断,薪火相传。学校坚持内涵建设,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了大量优秀人才。“十四五”发展期间,学校将依托国企办学的背景和优势,校准航向,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深化产教融合和教育教学改革,组建一支高水平教学团队,建设3-5个紧密对接文化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高水平专业群,打造一批高水准应用型实验实训基地,形成一批高规格的教育教学成果,逐步完善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大学制度,基本建成具有“艺术特色、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高水平职业本科大学,为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提供高质量、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保障。
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2022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国标代码:13435,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本科层次民办职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是江西省教育厅。学校校区地址为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和谐大道向东至福佑路与红塔路相交处。
学校前身为2001年景德镇陶瓷大学举办的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2020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招生网(http://zsc.jdzvua.edu.cn/)是学校招生信息公开网站。学校通过招生网发布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历年招生分数等信息,提供录取结果查询等服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校领导和纪委书记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
第六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简称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章程及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实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
(四)代表学校录取各类考生,并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第七条 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国家、教育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政策和规定,同时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统筹考虑,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
第九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高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十条 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书,或查阅我校招生信息公开的官方平台对外公布的招生简章。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按教育部和各省颁布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制定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根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择优进行。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如投档分相同理科依次参考数学、语文、外语、理综成绩顺序分专业录取;文科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文综成绩顺序分专业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做退档处理。
对高考综合试点改革省(直辖市),录取工作按照该省(直辖市)相应文件规定执行,同时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按照院校专业组模式投档的省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取得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联考)专业合格证或达到该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专业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录取批次对应类别艺术类本科的最低控制线。遵照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规则,按各省艺术类投档成绩从高往低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高低排名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高低排名录取。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时,参照我校普通文理科考生录取时的单科顺序排名录取。
第十四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档的考生,学校执行生源所在地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按考生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档的考生,按考生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
第十五条 生源不足时,根据生源地录取政策,适当降分录取。
第十六条 招生录取各专业男女比例无限制,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的,由学校负责将该考生调剂到其他适合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高考无外语语种限制。除日语专业外,其它专业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八条 酒店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73CM以上(含)、女生160CM以上(含)。
第十九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视情况可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 鉴于教育部、各省(直辖市)正在进行各类招生制度改革,我校以上录取原则若与教育部、各省录取原则有冲突,以教育部、各省公布的录取原则为准。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二十五条 学校按照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根据专业不同,收费标准如下:
本科:文科类专业学费18000元/人/学年,理科类专业学费19000元/人/学年(含物流工程技术),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费21000元/人/学年(含建筑设计、网络与新媒体、数字动画);
专科:文科类专业学费10000元/人/学年,理科类专业学费11000元/人/学年,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费13000元/人/学年(含建筑设计、网络新闻与传播)。
学生住宿费标准为4人间2200元/人/学年。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通信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邮编:333000;咨询电话:0798-8525566、0798-8415566、0798-8582255(传真);学校网址:http://www.jdzvua.edu.cn/;2022年本科咨询QQ群:465440327,2022年专科咨询QQ群:903913460。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及未尽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专业特色:学校以应用艺术为待色,紧密对接陶瓷文化、现代服务、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设有普通本科专业29个,职业本科28个,高职专科专业45个,五年一贯制专业37个。本科专业具体包括,艺术学14个专业:动画、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陶瓷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职本)、数字媒体艺术(职本)、视觉传达设计(职本)、公共艺术设计(职本)、产品设计(职本)、建筑设计(职本)、音乐表演(职本)专业;工学17个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木材科学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环境工程、车辆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职本)、计算机应用工程(职本)、生态环境工程技术(职本)、建筑装饰工程(职本)、新材料与应用技术(职本)、虚拟现实技术(职本)、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职本)专业;文学4个专业:英语、日语、网络与新媒体(职本)、数字动画(职本)专业;管理学13个专业: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电子商务、物流管理、酒店管理、市场营销(职本)、电子商务(职本)、社会工作(职本)、现代物流管理(职本)、酒店管理(职本)、大数据与财务管理(职本)、物流工程技术(职本)专业;经济学3个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职本)专业;法学2个专业:法学、法律(职本)专业;教育学4个专业:体育教育、应用日语(职本)、应用英语(职本)、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职本)专业。学科涵盖艺术学、工学、文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等7个门类,形成了工、管、经、文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根植江西、辐射全国,面向行业产业的高端领域,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
师资力量:学校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双师型教师队伍数量多、能力强。目前学校拥有一批具有“百千万工程人才”“赣鄱先锋”等荣誉称号的教学经验丰富的老师。根据景德镇陶瓷大学、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景德镇陶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三方签订的《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转设为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协议书》,学校与景德镇陶瓷大学实现了师资共享,确保了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实验实训:学校依托国企办学的背景和优势,根据职业教育的定位,着力加强实验实训条件建设。目前拥有中德(景德镇)工业 4.0智能制造公共实训基地、陶溪川文创街区、邑山陶瓷智造工坊、陶溪川大剧院、景德镇御窑厂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凯悦酒店等一大批建设起点高国内一流的实习实训基地。同时,学校(景德镇陶文旅集团)与国内知名高校展开合作,不断提高产学研水平。
办学成果:建校20余年,学校坚持内涵建设,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了大量优秀人才。学校重视赛事活动,以赛促学,获得“互联网+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铜奖,是省内同类院校获得的最高且唯一的奖项;学校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等各类省级、国家级学科竞赛中每年平均获奖100余项,成绩斐然。学校毕业生(创)就业率长期保持在省内本科院校前列。学校获得全省高校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单位、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优秀高校,全省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优秀组织单位,全省实验室管理先进团队单位等荣誉。
发展规划:弦歌不断,薪火相传。学校坚持内涵建设,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了大量优秀人才。“十四五”发展期间,学校将依托国企办学的背景和优势,校准航向,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深化产教融合和教育教学改革,组建一支高水平教学团队,建设3-5个紧密对接文化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高水平专业群,打造一批高水准应用型实验实训基地,形成一批高规格的教育教学成果,逐步完善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大学制度,基本建成具有“艺术特色、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高水平职业本科大学,为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提供高质量、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保障。
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2022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国标代码:13435,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本科层次民办职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是江西省教育厅。学校校区地址为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和谐大道向东至福佑路与红塔路相交处。
学校前身为2001年景德镇陶瓷大学举办的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2020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招生网(http://zsc.jdzvua.edu.cn/)是学校招生信息公开网站。学校通过招生网发布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历年招生分数等信息,提供录取结果查询等服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校领导和纪委书记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
第六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简称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章程及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实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
(四)代表学校录取各类考生,并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第七条 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国家、教育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政策和规定,同时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统筹考虑,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
第九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高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十条 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书,或查阅我校招生信息公开的官方平台对外公布的招生简章。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按教育部和各省颁布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制定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根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择优进行。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如投档分相同理科依次参考数学、语文、外语、理综成绩顺序分专业录取;文科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文综成绩顺序分专业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做退档处理。
对高考综合试点改革省(直辖市),录取工作按照该省(直辖市)相应文件规定执行,同时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按照院校专业组模式投档的省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取得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联考)专业合格证或达到该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专业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录取批次对应类别艺术类本科的最低控制线。遵照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规则,按各省艺术类投档成绩从高往低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高低排名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高低排名录取。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时,参照我校普通文理科考生录取时的单科顺序排名录取。
第十四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档的考生,学校执行生源所在地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按考生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档的考生,按考生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
第十五条 生源不足时,根据生源地录取政策,适当降分录取。
第十六条 招生录取各专业男女比例无限制,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的,由学校负责将该考生调剂到其他适合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高考无外语语种限制。除日语专业外,其它专业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八条 酒店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73CM以上(含)、女生160CM以上(含)。
第十九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视情况可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 鉴于教育部、各省(直辖市)正在进行各类招生制度改革,我校以上录取原则若与教育部、各省录取原则有冲突,以教育部、各省公布的录取原则为准。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二十五条 学校按照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根据专业不同,收费标准如下:
本科:文科类专业学费18000元/人/学年,理科类专业学费19000元/人/学年(含物流工程技术),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费21000元/人/学年(含建筑设计、网络与新媒体、数字动画);
专科:文科类专业学费10000元/人/学年,理科类专业学费11000元/人/学年,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费13000元/人/学年(含建筑设计、网络新闻与传播)。
学生住宿费标准为4人间2200元/人/学年。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通信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邮编:333000;咨询电话:0798-8525566、0798-8415566、0798-8582255(传真);学校网址:http://www.jdzvua.edu.cn/;2022年本科咨询QQ群:465440327,2022年专科咨询QQ群:903913460。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及未尽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