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坐落于享有“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盛誉的历史文化名城——南昌。学校是教育部重点建设的培养培训职业教育教师的本科教育和研究生培养任务的公办多科性本科院校,也是全国职业教育研究的重要基地、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主要培养职教师资、普教师资和其他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经过6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形成了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体,统筹发展继续教育的多学科、多层次的办学格局。2008年,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8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评估专家也对学校扎实的教学工作、明显的办学成效和鲜明的办学特色给予了充分肯定。
历史沿革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以原江西科技师范学院为主体,南昌高等专科学校并入组成。南昌高等专科学校办学起始于1952年;江西科技师范学院的前身为1977年创建的江西师范学院南昌分院,1984年更名为南昌师范专科学校,1987年升格为南昌职业技术师范学院,2002年更名为江西科技师范学院。2004年南昌高等专科学校并入江西科技师范学院,2012年学校更名为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4年划归江西省管高校。
办学定位 学校以教师教育和应用型人才培养为基本定位,发挥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的办学优势,突出创新现代职业教育理论、服务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办学特色。
发展目标 学校秉承“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的教师教育传统,恪守“明德精业”的校训规范,紧跟教育现代化步伐,促进师生全面发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建设,致力于建设具有鲜明职教特色、引领全国一流职教师资培养的高水平综合性师范大学。
学科专业 学校2006年获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是江西省“十四五”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拥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教育学(以职教师资培养为特色)、设计学、化学、中国语言文学、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数学、生物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药学、体育学],拥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3个(教育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艺术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材料与化工硕士、药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生物与医药硕士、会计硕士)。拥有ESI世界排名前1%学科1个(化学),江西省十四五“双一流”立项建设学科2个(教育学、化学),江西省高水平学科1个(设计学)。现有65个本科专业招生,涉及有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经济学、文学、历史学、法学等10个学科门类,13个本科专业实现一本招生。拥有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应用化学、旅游管理)和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5个(应用化学、电子信息工程、制药工程、财务管理、旅游管理),江西省一流专业7个,省级特色及品牌专业18个,获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3个。省级教学团队10个,省级教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精品类、课程思政师范类等课程102项,获批江西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获国家级或教育部质量工程建设项目176项(制药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双师型”电子信息类职教师资培养、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59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教育部财政部职教师资素质提高计划项目12项。
师资队伍 现有教职工人1738人;其中专任教师1456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625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277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96人。享受国家级、省市级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大国·工匠、江西省井冈学者特聘教授、江西省青年井冈学者、江西省“双千计划”人选、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江西省“杰出青年人才资助计划”人选,“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赣鄱英才555工程”人选,江西省青年科学家,江西省“青年科学家(井冈之星)培养对象计划”人选、全国优秀教师、江西省教学名师、江西省模范教师、江西省金牌研究生导师、江西省金牌教授、江西省金牌青年教师、江西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江西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等各级各类优秀人才241人次。
办学条件 主要有枫林校区和红角洲校区,占地面积2159.18亩,校舍建筑面积70.7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0994.09万元,纸质图书274.6万册。建有校内教学实验及实训场所336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469个。其中,文科综合、基础化学、基础物理及金工实训中心等4个为校级基础实验实训中心,电子电工、计算机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及旅游管理教学实训中心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完全满足实践教学的要求,建成了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
人才培养 共培养了13.3万余名毕业生,为江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校生规模2.8万余人,其中专科生831人、本科生26156人、研究生2118人。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位居全省高校前列。近五年,研究生及大学生在中国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全国大学生英语、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力学以及艺术设计、音乐、体育等各类竞赛和科技文化活动中,获省级以上奖项2121项,2021年我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科竞赛排行榜位列260位。学校健美操队队员代表国家队夺得了我国健美操项目的首枚世界金牌。学校连续两年荣获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学校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成绩连续六年位于江西省前列,“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热度高涨,每年学生参与数都超过总学生数一半以上。在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共获1金8银22铜,两次获“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全国先进集体;在全省大赛中获17金27银24铜,连续6年获评全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先进集体和优秀组织奖,连年排名江西省高校前列。获评江西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省科技厅“众创空间”。41个专业参加江西省第一轮(2015—2018)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排名全省第一的专业4个、第二的专业6个、第三的专业9个、第四的专业10个,排名前四的专业占到71%。
科学研究 现建有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平台311工程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6个、省发改委工程中心(实验室)2个、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软科学研究基地1个、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1个、省科研创新团队3个;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被评为全国优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近五年来,承担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和科技部、教育部等部委级和省级科研项目1002项;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各类奖项35项;获批发明专利131项。学校编辑出版《职教论坛》《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报》《地方文化研究》三种学术期刊。《职教论坛》被评为中文核心期刊(2008、2011、2014、2017版、2020版)、2020年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入选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2017版、2020版重要转载来源期刊、2019年入选中国社科院期刊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特色化发展案例选编》,2021年获得江西省优秀期刊一等奖、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奖等荣誉,是我国最具影响力的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刊物之一。《职教论坛》“继续教育”栏目2020年分别荣获“江西省2020年度期刊优秀栏目”,华东地区“优秀栏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报》为教学育人和科学研究作出重大贡献,“八一精神与红色文化研究”栏目2018年荣获第五届全国地方高校学报名栏。《地方文化研究》近年来日益受到学界关注。
职教基地 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先后被江西省政府、江西省教育厅批准为江西省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中心、江西省教师资格面试直属考点管理办公室。截止2022年4月底,培训基地共举办各种层次、各种类型的职教师资培训117期,培训职教师资12532人次,先后获批教育部、财政部《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中5个专业培养(培训)标准、培养(培训)方案、核心课程和特色教材开发项目,7个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专业点建设项目。
对外交流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与国(境)外开展合作与交流,是江西省政府奖学金和孔子学院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也具有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资格。与全球20多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50多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了合作办学、学分互认、教师互访、学生互换、学术研究、文化交流等合作与交流项目。学校长期聘请外籍教师、专家学者来校任教、讲学,选派优秀青年教师出国境进修访学和学术交流。积极推进国际中文教育与人文交流,2016年与摩洛哥阿卜杜·马立克·阿萨德大学合作开办了海外孔子学院,每年开展“汉语桥”夏令营来华交流学习和在线人文交流活动。随着学校国际影响力的提升,吸引了来自俄罗斯、孟加拉、摩洛哥、马达加斯加、津巴布韦、加纳等国家的学生来我校留学,进修汉语、攻读本科及硕士学位。
发展愿景 学校是我国职教师资培养领域“北有天津、南有江西、优势互补”格局中的重要一极,被社会誉为“南方职教师资培养的摇篮”。目前,学校按照“十四五”时期“一个核心任务、两大趋势、三大建设、四大提升行动、五个更显色”的发展思路,即围绕突破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这一核心任务,把握高质量教师教育体系建设和职业教育类型特色建设两大趋势,推进学科水平上台阶、教师教育出特色、资源配置更优化三大建设,实施交叉融合、创新培育、强化团队、探索引领四大提升行动,促进人才培养更显师范本色、科学研究更显应用特色、社会服务更显教育担当角色、文化传承创新更显红色基因底色、对外交流合作更显双向开放成色,开启具有鲜明职教特色、引领全国一流职教师资培养的高水平综合性师范大学新征程,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江西篇章再作新贡献。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层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普通本科层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国标代码:11318,英文校名为“Jiangxi Science & Technology Normal University”,江西省省属公办、全日制、师范类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具有招收留学生的资格。
第三条 学校办学地址设在江西省南昌市,现有枫林、红角洲两个主校区。
第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具有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和台湾省学生的资格。
第五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即“招生工作办公室”),挂靠校招生就业工作处。
第八条 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层次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培养方向
第九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并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建设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社会需求等因素,结合往年招生情况和当年招生政策规定,编制年度各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教育实行职教师资、普教师资和应用型人才三位一体的分流培养模式。招生计划中标注“含职教师范方向”的,是指该专业设置了高等职业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师资的培养方向,录取该专业的学生,进校就读后,可根据个人志愿,选学“职教师资”培养方向,可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 学校的公共外语教学均使用英语语种。
第四章 收费与学费标准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按照江西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第五章 招生信息发布
第十四条 学校年度招生专业、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对应的就读学区、收费标准、专业报考要求等信息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通过印发报考指南、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以及教育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高招信息平台等渠道,随年度计划一道统一发布。
学校网址:http://www.jxstn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jy.jxstnu.edu.cn/default.html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形式主要有普通高考、少数民族预科、高水平运动员、港澳台学生等,在不同省份分别设置有提前批次、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等录取批次,各批次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
一、普通高考
(一)提档原则
执行生源省(区、市)的提档政策,认可生源省(区、市)符合国家规定的加分、优惠和降分政策。
(二)专业录取原则
同一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平行志愿方式执行,即:先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分档,再按各专业录取条件进行阅档以确定专业,不能确定专业的再进行一轮分档阅档,直至不能再次分配为止,多轮分档阅档后仍不确定专业的进行调剂或退档;过程中,每轮分档后确定各专业分数线作为下一轮分档成绩标准,阅档中因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退出该专业所产生的缺额计划不顺延替补。
(三)分数排队的依据
1.普通类:按高考文化总分从高到低排队,总分相同时,生源省(区、市)分文理的,文史类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为序依次比较,理工类以数学、外语、语文成绩为序依次比较;不分文理的,按投档位序为依据比较。
2.体育类:认可生源省(区、市)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简称:专业统考)的省(区、市),不分文理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队,专业成绩相同的,以高考文化总分、数学、外语、语文成绩为序依次比较。
3.艺术类:认可生源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简称:专业统考)的省(区、市),不分文理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队,专业成绩相同的,以高考文化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为序依次比较。
二、少数民族预科
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时,按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区、市)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预科阶段考核合格后,学校按照《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生转入专业安排实施方案》安排专业。
三、高水平运动员
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当年制定的《江西科技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四、港澳台考生
港澳台招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当年制定的《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港澳台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六条 根据学校专业培养方案及专业特点,对部分专业的录取还作了特别要求的,除遵循上述录取规则外,还须符合当年制定的《江西科技师范大学部分专业录取要求》。
第七章 招生体检
第十七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审核考生体检信息,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发现因身体原因不适于在录取专业就读的,调整其专业;对不适于学校所有专业的,予以劝退并不予注册学籍。
第八章 报到注册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对其德智体综合情况进行复查,经核实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一条 在校期间经证实在招生考试、体检、录取等各个环节中存在舞弊或重大违纪行为者,学校将予以开除处理,并注销学籍。
第九章 资助、奖励
第二十二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十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三条 学校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十公开”、“六不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接受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校区地址分布:
枫林校区地址: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林大道605号;
红角洲校区地址:南昌市红角洲学府大道589号。
第二十六条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通讯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红角洲学府大道589号 邮编:330038;
联系电话(兼传真):0791-83835961;
电子邮箱:zs11318@163.com。
第二十七条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791-83805935;
电子邮箱:JXKJSFDXJW66@sohu.com。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程于2022年4月修订。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历史沿革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以原江西科技师范学院为主体,南昌高等专科学校并入组成。南昌高等专科学校办学起始于1952年;江西科技师范学院的前身为1977年创建的江西师范学院南昌分院,1984年更名为南昌师范专科学校,1987年升格为南昌职业技术师范学院,2002年更名为江西科技师范学院。2004年南昌高等专科学校并入江西科技师范学院,2012年学校更名为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4年划归江西省管高校。
办学定位 学校以教师教育和应用型人才培养为基本定位,发挥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的办学优势,突出创新现代职业教育理论、服务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办学特色。
发展目标 学校秉承“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的教师教育传统,恪守“明德精业”的校训规范,紧跟教育现代化步伐,促进师生全面发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建设,致力于建设具有鲜明职教特色、引领全国一流职教师资培养的高水平综合性师范大学。
学科专业 学校2006年获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是江西省“十四五”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拥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教育学(以职教师资培养为特色)、设计学、化学、中国语言文学、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数学、生物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药学、体育学],拥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3个(教育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艺术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材料与化工硕士、药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生物与医药硕士、会计硕士)。拥有ESI世界排名前1%学科1个(化学),江西省十四五“双一流”立项建设学科2个(教育学、化学),江西省高水平学科1个(设计学)。现有65个本科专业招生,涉及有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经济学、文学、历史学、法学等10个学科门类,13个本科专业实现一本招生。拥有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应用化学、旅游管理)和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5个(应用化学、电子信息工程、制药工程、财务管理、旅游管理),江西省一流专业7个,省级特色及品牌专业18个,获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3个。省级教学团队10个,省级教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精品类、课程思政师范类等课程102项,获批江西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获国家级或教育部质量工程建设项目176项(制药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双师型”电子信息类职教师资培养、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59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教育部财政部职教师资素质提高计划项目12项。
师资队伍 现有教职工人1738人;其中专任教师1456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625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277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96人。享受国家级、省市级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大国·工匠、江西省井冈学者特聘教授、江西省青年井冈学者、江西省“双千计划”人选、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江西省“杰出青年人才资助计划”人选,“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赣鄱英才555工程”人选,江西省青年科学家,江西省“青年科学家(井冈之星)培养对象计划”人选、全国优秀教师、江西省教学名师、江西省模范教师、江西省金牌研究生导师、江西省金牌教授、江西省金牌青年教师、江西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江西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等各级各类优秀人才241人次。
办学条件 主要有枫林校区和红角洲校区,占地面积2159.18亩,校舍建筑面积70.7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0994.09万元,纸质图书274.6万册。建有校内教学实验及实训场所336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469个。其中,文科综合、基础化学、基础物理及金工实训中心等4个为校级基础实验实训中心,电子电工、计算机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及旅游管理教学实训中心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完全满足实践教学的要求,建成了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
人才培养 共培养了13.3万余名毕业生,为江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校生规模2.8万余人,其中专科生831人、本科生26156人、研究生2118人。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位居全省高校前列。近五年,研究生及大学生在中国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全国大学生英语、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力学以及艺术设计、音乐、体育等各类竞赛和科技文化活动中,获省级以上奖项2121项,2021年我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科竞赛排行榜位列260位。学校健美操队队员代表国家队夺得了我国健美操项目的首枚世界金牌。学校连续两年荣获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学校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成绩连续六年位于江西省前列,“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热度高涨,每年学生参与数都超过总学生数一半以上。在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共获1金8银22铜,两次获“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全国先进集体;在全省大赛中获17金27银24铜,连续6年获评全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先进集体和优秀组织奖,连年排名江西省高校前列。获评江西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省科技厅“众创空间”。41个专业参加江西省第一轮(2015—2018)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排名全省第一的专业4个、第二的专业6个、第三的专业9个、第四的专业10个,排名前四的专业占到71%。
科学研究 现建有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平台311工程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6个、省发改委工程中心(实验室)2个、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软科学研究基地1个、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1个、省科研创新团队3个;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被评为全国优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近五年来,承担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和科技部、教育部等部委级和省级科研项目1002项;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各类奖项35项;获批发明专利131项。学校编辑出版《职教论坛》《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报》《地方文化研究》三种学术期刊。《职教论坛》被评为中文核心期刊(2008、2011、2014、2017版、2020版)、2020年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入选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2017版、2020版重要转载来源期刊、2019年入选中国社科院期刊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特色化发展案例选编》,2021年获得江西省优秀期刊一等奖、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奖等荣誉,是我国最具影响力的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刊物之一。《职教论坛》“继续教育”栏目2020年分别荣获“江西省2020年度期刊优秀栏目”,华东地区“优秀栏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报》为教学育人和科学研究作出重大贡献,“八一精神与红色文化研究”栏目2018年荣获第五届全国地方高校学报名栏。《地方文化研究》近年来日益受到学界关注。
职教基地 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先后被江西省政府、江西省教育厅批准为江西省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中心、江西省教师资格面试直属考点管理办公室。截止2022年4月底,培训基地共举办各种层次、各种类型的职教师资培训117期,培训职教师资12532人次,先后获批教育部、财政部《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中5个专业培养(培训)标准、培养(培训)方案、核心课程和特色教材开发项目,7个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专业点建设项目。
对外交流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与国(境)外开展合作与交流,是江西省政府奖学金和孔子学院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也具有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资格。与全球20多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50多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了合作办学、学分互认、教师互访、学生互换、学术研究、文化交流等合作与交流项目。学校长期聘请外籍教师、专家学者来校任教、讲学,选派优秀青年教师出国境进修访学和学术交流。积极推进国际中文教育与人文交流,2016年与摩洛哥阿卜杜·马立克·阿萨德大学合作开办了海外孔子学院,每年开展“汉语桥”夏令营来华交流学习和在线人文交流活动。随着学校国际影响力的提升,吸引了来自俄罗斯、孟加拉、摩洛哥、马达加斯加、津巴布韦、加纳等国家的学生来我校留学,进修汉语、攻读本科及硕士学位。
发展愿景 学校是我国职教师资培养领域“北有天津、南有江西、优势互补”格局中的重要一极,被社会誉为“南方职教师资培养的摇篮”。目前,学校按照“十四五”时期“一个核心任务、两大趋势、三大建设、四大提升行动、五个更显色”的发展思路,即围绕突破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这一核心任务,把握高质量教师教育体系建设和职业教育类型特色建设两大趋势,推进学科水平上台阶、教师教育出特色、资源配置更优化三大建设,实施交叉融合、创新培育、强化团队、探索引领四大提升行动,促进人才培养更显师范本色、科学研究更显应用特色、社会服务更显教育担当角色、文化传承创新更显红色基因底色、对外交流合作更显双向开放成色,开启具有鲜明职教特色、引领全国一流职教师资培养的高水平综合性师范大学新征程,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江西篇章再作新贡献。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层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普通本科层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国标代码:11318,英文校名为“Jiangxi Science & Technology Normal University”,江西省省属公办、全日制、师范类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具有招收留学生的资格。
第三条 学校办学地址设在江西省南昌市,现有枫林、红角洲两个主校区。
第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具有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和台湾省学生的资格。
第五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即“招生工作办公室”),挂靠校招生就业工作处。
第八条 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层次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培养方向
第九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并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建设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社会需求等因素,结合往年招生情况和当年招生政策规定,编制年度各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教育实行职教师资、普教师资和应用型人才三位一体的分流培养模式。招生计划中标注“含职教师范方向”的,是指该专业设置了高等职业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师资的培养方向,录取该专业的学生,进校就读后,可根据个人志愿,选学“职教师资”培养方向,可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 学校的公共外语教学均使用英语语种。
第四章 收费与学费标准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按照江西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第五章 招生信息发布
第十四条 学校年度招生专业、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对应的就读学区、收费标准、专业报考要求等信息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通过印发报考指南、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以及教育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高招信息平台等渠道,随年度计划一道统一发布。
学校网址:http://www.jxstn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jy.jxstnu.edu.cn/default.html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形式主要有普通高考、少数民族预科、高水平运动员、港澳台学生等,在不同省份分别设置有提前批次、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等录取批次,各批次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
一、普通高考
(一)提档原则
执行生源省(区、市)的提档政策,认可生源省(区、市)符合国家规定的加分、优惠和降分政策。
(二)专业录取原则
同一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平行志愿方式执行,即:先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分档,再按各专业录取条件进行阅档以确定专业,不能确定专业的再进行一轮分档阅档,直至不能再次分配为止,多轮分档阅档后仍不确定专业的进行调剂或退档;过程中,每轮分档后确定各专业分数线作为下一轮分档成绩标准,阅档中因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退出该专业所产生的缺额计划不顺延替补。
(三)分数排队的依据
1.普通类:按高考文化总分从高到低排队,总分相同时,生源省(区、市)分文理的,文史类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为序依次比较,理工类以数学、外语、语文成绩为序依次比较;不分文理的,按投档位序为依据比较。
2.体育类:认可生源省(区、市)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简称:专业统考)的省(区、市),不分文理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队,专业成绩相同的,以高考文化总分、数学、外语、语文成绩为序依次比较。
3.艺术类:认可生源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简称:专业统考)的省(区、市),不分文理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队,专业成绩相同的,以高考文化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为序依次比较。
二、少数民族预科
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时,按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区、市)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预科阶段考核合格后,学校按照《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生转入专业安排实施方案》安排专业。
三、高水平运动员
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当年制定的《江西科技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四、港澳台考生
港澳台招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当年制定的《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港澳台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六条 根据学校专业培养方案及专业特点,对部分专业的录取还作了特别要求的,除遵循上述录取规则外,还须符合当年制定的《江西科技师范大学部分专业录取要求》。
第七章 招生体检
第十七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审核考生体检信息,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发现因身体原因不适于在录取专业就读的,调整其专业;对不适于学校所有专业的,予以劝退并不予注册学籍。
第八章 报到注册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对其德智体综合情况进行复查,经核实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一条 在校期间经证实在招生考试、体检、录取等各个环节中存在舞弊或重大违纪行为者,学校将予以开除处理,并注销学籍。
第九章 资助、奖励
第二十二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十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三条 学校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十公开”、“六不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接受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校区地址分布:
枫林校区地址: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林大道605号;
红角洲校区地址:南昌市红角洲学府大道589号。
第二十六条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通讯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红角洲学府大道589号 邮编:330038;
联系电话(兼传真):0791-83835961;
电子邮箱:zs11318@163.com。
第二十七条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791-83805935;
电子邮箱:JXKJSFDXJW66@sohu.com。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程于2022年4月修订。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