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理工大学
东华理工大学(原华东地质学院),简称东华理工,创办于1956年,是中国核工业第一所高等学校,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自然资源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具有地学和核科学特色,以理工为主,经、管、文、法、教、艺兼备的多科性大学,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教育部“111计划”入选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和“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国家语言文化推广基地,中国人民海军士官选拔培训基地,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国家利益至上、民族利益至上的宗旨,牢记服务国防军工的历史使命,坚持“为核成立、因核成名、以核成势”的发展思路,高擎“核学”“地学”两杆大旗,加速内涵发展、强化学科特色,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为我国核大国地位的确立、为国防科技工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被誉为“中国核地学人才摇篮”和“世界原子能事业的宝贵财富”,为国防军工事业和江西省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24万余名各级各类专门人才,其中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一大批政府部门领导、商界精英、科技领军人才和高级技术专家。
学校现有南昌、抚州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2500余亩。设有地球科学学院、地球物理与测控技术学院、水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测绘工程学院、化学生物与材料科学学院、核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理学院、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软件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抚州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艺术学院、研究生院、国防教育学院、国防科技学院(核能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20余个教学单位。
学校现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院士工作站,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现有69个本科专业,其中59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具有来华留学生招收资格。拥有“十三五”国家国防特色学科5个,“十三五”江西省高校一流学科3个,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13个本科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3个本科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测绘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环境工程在内的5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进入全球工程教育“第一方阵”。
学校现有教职工24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630余人(正副教授620余人),国家级人才29人,省级人才150余人。学校聘请了诺贝尔奖获得者、美国科学院院士、俄罗斯科学院院士、俄罗斯总统顾问等200余名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学校的兼职或客座教授。学校始终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使命,近年来涌现了“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水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环境工程系教工党支部、国防教育学院师生党支部)等先进集体和“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周义朋、“感动江西教育年度人物”宋金如、李荣同等为代表的一批爱岗敬业、立德树人的先进典型。
学校现有在校学生2.3万余人。拥有“放射性地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国家级线下一流本科课程、国家级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名师等高水平教学资源和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拥有省级本科高水平教学团队10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获批硕士、本科层次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学科领域(专业)10个。近年来,获得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15项。学生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国际国内各类赛事中,争金夺银,成绩斐然,相继涌现了全国“小平科技创新团队”“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中国技术市场金桥奖”“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等一大批优秀学子。学校被授予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全国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全国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等荣誉。
学校在核燃料循环前端和后端形成独特的优势与特色,核地学及涉核相关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体系完备;拥有我国核资源与环境领域首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核资源与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江西省目前唯一一个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质谱科学与仪器”国际联合研究中心,以及“放射性地质与勘探技术”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核技术应用” 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国际原子能机构参比实验室在内的30余个国家及省部级高水平科研平台;拥有教育部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教育部科技创新团队1个,自然资源部科技创新团队1个,国家国防科技创新团队1个,江西省科技创新团队6个。
近年来,学校不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年均科研经费达2.8亿元,先后获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国际(地区)科技合作重点研究项目等。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防科技进步特等奖与二等奖、国防技术发明二等奖、江西省自然科学一等奖、江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江西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70多项。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俄罗斯、美国、加拿大、法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巴西、智利等20多个国家的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校际交流和学术联系。积极参与“一带一路” 建设、“金砖国家”创新行动计划,承办了尼泊尔特里布文大学孔子学院,与俄罗斯联邦卫生部建立了长期科技合作关系并成立了 “质谱科学与仪器俄罗斯研发中心”。积极开展科技援外项目,与柬埔寨农业部对接,促进科技成果境外转化。学校积极引进外国高端专家服务学校教学和科研,充分利用科研平台吸引港澳台青年学者前来工作,获批科技部“发展中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家”(国际杰青)计划、江西省首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基地,先后有3位外国专家获得“中国政府友谊奖”。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学生培养工作,来华留学生教育覆盖本、硕、博三个教育层次,同时学校接受外籍博士后进站工作开展科学研究。学校是国际原子能机构技术合作项目(TC)承担单位和咨询专家派出单位,承担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国际会议以及铀矿地质与核技术人员培训任务,获得国际原子能机构首届玛丽·斯科洛多夫斯卡·居里奖学金,为世界和平利用核能做出积极的贡献。
学校是花园式校园,先后被授予“全国绿化先进单位”和“江西省园林化单位”。学校面向全国招生与就业,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多次被评为“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进入新时代,东华理工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承“敦本务实、崇义奉公”的校训,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推进“双一流”建设,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为早日建成“以工为主、理工结合、文理渗透、军民融合、行业领先、区域一流”的特色高水平大学而不懈努力!
东华理工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概况
1.学校全称:东华理工大学
2.学校代码:10405(各省招生代码由生源省另行编排)
3.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高职(专科)
5.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6.学校校区:南昌校区、抚州校区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三条 学校设有以校长为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审议学校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等,决定招生有关重大事宜,为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委员由主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学院院长等代表组成。
同时设有招生工作办公室,挂靠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下达招生计划后,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和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规定时间报送至各生源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并通过其官方招生刊物、学校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 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生源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后,学校可对跨省计划作适当调整;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可以预留少量招生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高职(专科)无预留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综合考虑考生各方面素质,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
第七条 学校对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不作外语统考语种限制,但学生入学后学校均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组织教学,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
除定向培养直招士官专业外,其他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第八条 学校录取遵循以下原则: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录取批次进行,通过远程网上录取。
2. 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顺序为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如投档分数相同理科依次参考数学、语文、外语、理综成绩分专业录取;文科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文综成绩分专业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对于高考改革省份(直辖市、自治区)普通类考生,专业录取根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进行,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3.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文化上线,专业排名,即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体育、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不分文理科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4.若生源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5.按专业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以学校和各学院专业分流实施方案进行。
第九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规定计入投档成绩的加分予以认可。
第十条 录取结果及时在我校网上(www.ecut.edu.cn)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91-83897339、83897952
第五章 学费、住宿费和奖贷学金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江西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生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上查询。如当年江西省物价部门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1.本科学费:一般文科专业4380元/年或4660元/年,理工科专业4940元/年或5220元/年,艺术类专业9600元/年,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专业10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3500元/年。
2.专科学费:5000元/年
3.住宿费:1000元/年。
第十二条 奖学金设置及助学措施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
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录取的考生,由学校招生办按相关要求直接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四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六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东华理工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2年本科、高职(专科)层次招生。
第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按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声明:本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及相关工作。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我校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协商解决。
第二十一条 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ecut.edu.cn;
学校招生网:https://zsb.ecut.edu.cn;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兰大道418(330013)
联系单位:东华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791-83897952 83898005
E-mail: zsb@ecut.edu.cn
2022年4月20日
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国家利益至上、民族利益至上的宗旨,牢记服务国防军工的历史使命,坚持“为核成立、因核成名、以核成势”的发展思路,高擎“核学”“地学”两杆大旗,加速内涵发展、强化学科特色,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为我国核大国地位的确立、为国防科技工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被誉为“中国核地学人才摇篮”和“世界原子能事业的宝贵财富”,为国防军工事业和江西省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24万余名各级各类专门人才,其中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一大批政府部门领导、商界精英、科技领军人才和高级技术专家。
学校现有南昌、抚州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2500余亩。设有地球科学学院、地球物理与测控技术学院、水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测绘工程学院、化学生物与材料科学学院、核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理学院、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软件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抚州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艺术学院、研究生院、国防教育学院、国防科技学院(核能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20余个教学单位。
学校现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院士工作站,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现有69个本科专业,其中59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具有来华留学生招收资格。拥有“十三五”国家国防特色学科5个,“十三五”江西省高校一流学科3个,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13个本科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3个本科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测绘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环境工程在内的5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进入全球工程教育“第一方阵”。
学校现有教职工24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630余人(正副教授620余人),国家级人才29人,省级人才150余人。学校聘请了诺贝尔奖获得者、美国科学院院士、俄罗斯科学院院士、俄罗斯总统顾问等200余名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学校的兼职或客座教授。学校始终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使命,近年来涌现了“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水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环境工程系教工党支部、国防教育学院师生党支部)等先进集体和“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周义朋、“感动江西教育年度人物”宋金如、李荣同等为代表的一批爱岗敬业、立德树人的先进典型。
学校现有在校学生2.3万余人。拥有“放射性地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国家级线下一流本科课程、国家级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名师等高水平教学资源和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拥有省级本科高水平教学团队10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获批硕士、本科层次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学科领域(专业)10个。近年来,获得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15项。学生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国际国内各类赛事中,争金夺银,成绩斐然,相继涌现了全国“小平科技创新团队”“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中国技术市场金桥奖”“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等一大批优秀学子。学校被授予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全国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全国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等荣誉。
学校在核燃料循环前端和后端形成独特的优势与特色,核地学及涉核相关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体系完备;拥有我国核资源与环境领域首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核资源与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江西省目前唯一一个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质谱科学与仪器”国际联合研究中心,以及“放射性地质与勘探技术”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核技术应用” 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国际原子能机构参比实验室在内的30余个国家及省部级高水平科研平台;拥有教育部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教育部科技创新团队1个,自然资源部科技创新团队1个,国家国防科技创新团队1个,江西省科技创新团队6个。
近年来,学校不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年均科研经费达2.8亿元,先后获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国际(地区)科技合作重点研究项目等。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防科技进步特等奖与二等奖、国防技术发明二等奖、江西省自然科学一等奖、江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江西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70多项。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俄罗斯、美国、加拿大、法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巴西、智利等20多个国家的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校际交流和学术联系。积极参与“一带一路” 建设、“金砖国家”创新行动计划,承办了尼泊尔特里布文大学孔子学院,与俄罗斯联邦卫生部建立了长期科技合作关系并成立了 “质谱科学与仪器俄罗斯研发中心”。积极开展科技援外项目,与柬埔寨农业部对接,促进科技成果境外转化。学校积极引进外国高端专家服务学校教学和科研,充分利用科研平台吸引港澳台青年学者前来工作,获批科技部“发展中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家”(国际杰青)计划、江西省首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基地,先后有3位外国专家获得“中国政府友谊奖”。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学生培养工作,来华留学生教育覆盖本、硕、博三个教育层次,同时学校接受外籍博士后进站工作开展科学研究。学校是国际原子能机构技术合作项目(TC)承担单位和咨询专家派出单位,承担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国际会议以及铀矿地质与核技术人员培训任务,获得国际原子能机构首届玛丽·斯科洛多夫斯卡·居里奖学金,为世界和平利用核能做出积极的贡献。
学校是花园式校园,先后被授予“全国绿化先进单位”和“江西省园林化单位”。学校面向全国招生与就业,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多次被评为“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进入新时代,东华理工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承“敦本务实、崇义奉公”的校训,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推进“双一流”建设,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为早日建成“以工为主、理工结合、文理渗透、军民融合、行业领先、区域一流”的特色高水平大学而不懈努力!
东华理工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概况
1.学校全称:东华理工大学
2.学校代码:10405(各省招生代码由生源省另行编排)
3.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高职(专科)
5.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6.学校校区:南昌校区、抚州校区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三条 学校设有以校长为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审议学校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等,决定招生有关重大事宜,为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委员由主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学院院长等代表组成。
同时设有招生工作办公室,挂靠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下达招生计划后,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和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规定时间报送至各生源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并通过其官方招生刊物、学校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 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生源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后,学校可对跨省计划作适当调整;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可以预留少量招生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高职(专科)无预留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综合考虑考生各方面素质,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
第七条 学校对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不作外语统考语种限制,但学生入学后学校均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组织教学,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
除定向培养直招士官专业外,其他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第八条 学校录取遵循以下原则: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录取批次进行,通过远程网上录取。
2. 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顺序为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如投档分数相同理科依次参考数学、语文、外语、理综成绩分专业录取;文科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文综成绩分专业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对于高考改革省份(直辖市、自治区)普通类考生,专业录取根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进行,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3.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文化上线,专业排名,即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体育、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不分文理科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4.若生源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5.按专业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以学校和各学院专业分流实施方案进行。
第九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规定计入投档成绩的加分予以认可。
第十条 录取结果及时在我校网上(www.ecut.edu.cn)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91-83897339、83897952
第五章 学费、住宿费和奖贷学金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江西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生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上查询。如当年江西省物价部门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1.本科学费:一般文科专业4380元/年或4660元/年,理工科专业4940元/年或5220元/年,艺术类专业9600元/年,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专业10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3500元/年。
2.专科学费:5000元/年
3.住宿费:1000元/年。
第十二条 奖学金设置及助学措施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
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录取的考生,由学校招生办按相关要求直接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四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六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东华理工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2年本科、高职(专科)层次招生。
第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按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声明:本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及相关工作。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我校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协商解决。
第二十一条 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ecut.edu.cn;
学校招生网:https://zsb.ecut.edu.cn;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兰大道418(330013)
联系单位:东华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791-83897952 83898005
E-mail: zsb@ecut.edu.cn
2022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