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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水电人才摇篮

● 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 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

● 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

● 全国国防教育特色校

● 全国水利行业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单位

● 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

● 福建省就业评估优秀高等职业院校

● 福建省文明学校标兵(全省唯一)

● 福建省文明学校(连续十届)

● 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先进单位

● 福建省级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建设院校

● 福建省平安校园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福建省唯一一所以水利、电力为主要专业特色,电子信息类、建筑类、机电类、交通类和经济管理类专业协调发展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福建省教育厅和省水利厅共建单位。被列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和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入选“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并被评为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福建省文明校园、福建省平安校园和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先进单位。

学院创办于1929年,前身为在莆田创建的“私立莆田职业中学”,1956年由福建省人民政府接办并迁址永安,更名为“福建水利学校”;1981年,被确定为首批全国重点中专学校。2003年,升格为高职学院并更名为现名。在93年的职业教育办学历史中,学院以“精求技能 崇尚文明”为校训,为国家培养了10万多名毕业生,许多学子成为当地水利、电力等行业的技术骨干或领头人,在社会上享有“福建水电人才摇篮”的美誉。

学院已建成校区占地总面积1080亩(含福州校区和厦门基地),建筑面积21余万平方米。现有在籍学生18073人,设有水利工程学院、电力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交通工程学院和经济管理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和公共基础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学院现有校内外实训基地242个,其中校内实训场(室)94个,有中央、省级财政支持实训基地68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3个。实施“数字校园”并已初步建成集教学、科研、管理与服务于一体的智慧校园。

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677人,高级职称占专任教师的28.8%;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67.8%;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的75%。有教育部行业指导委员会成员6人,省级行业指导委员会成员3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5支,福建省优秀教师4人,省级名校长1人,省级教学名师7人,全国水利职教名师5人,全国水利职教新星4人,教育厅省级专业带头人15人,水利职业院校优秀德育工作者4人。首批省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1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首届水利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新遴选院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名师工作室6个,荣获福建省工信系统工业机器人技术能手2人。学院“水利大类‘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入选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学院专业分布合理,办学规模持续、稳定增长。我院目前开设有专业46个,涵盖水利、能源动力与材料、土木建筑、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九个专业大类。其中,建成国家级骨干专业4个、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专业1个、中央财政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专业2个、省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5个、省级精品专业5个、省级示范专业8个、省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4个,省级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点3个,IEET工程及科技教育认证专业3个。建成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3门;主持、参与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的6门课程资源库建设,主持3个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主持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9门建设,主持、参与教育部4个“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修制订工作。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技术技能积累,建立了系、校、省、国家四级竞赛制度,在全国和省部级职业技能竞赛中成绩斐然并在数量与奖级上呈良好的上升趋势,累计获得864个省部级、全国行业级以上奖项,有221人次获得152个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其中胡蔓玲同学在世赛珠宝加工项目获得银牌,荣获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并入选中国集训队。多年来,学院多措并举稳定就业,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加强就业创业政策支持,毕业生平均毕业去向落实率达到98.2%,被评为“福建省就业评估优秀高校”“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院建有王光谦院士专家工作站暨清华大学海西水利综合实践基地(全国院士专家示范工作站,福建省院士专家示范站)、数字流域福建省高等学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福建省高职院校智慧水利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福建省高职院校动力电池材料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福建省优秀水利科普教育基地等各级各类产学研技术服务平台20个。全院教职工在CN以上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1675篇,其中SSCI(1区)论文1篇,SCI国际权威论文10篇。编写并正式出版高职高专教材252,其中主编124部,参编128部。获得获得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二等奖”1项,省(部)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9项,福建水利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水利部水利先进实用推广技术1项;2008年以来学院教职工获批市厅级以上各类课题398项(其中教育部课题3项,水利部课题5项,中华职教社课题3项、全国电力行业指导委员会课题3项);2015年以来学院承接横向课题190余项;授权国家专利232项(其中发明专利8项,欧洲发明专利1项),软件著作权140项。

学院拥有福建省水电培训中心、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等多个对外技术服务平台,为社会提供水利、电力、水土保持等技术服务与咨询,是福建省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项目培养基地、省级职教师资培训培养基地、福建省补贴性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福建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机构和福建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学院开展高技能、新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各地市水利局、供电局、电力公司等政府部门或企业合作,承担省水利厅“基层水利人才培训计划”等资格考试和培训。

学院广泛开展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大力推进办学资源整合、专业结构调整、课程体系改革、实习实训模式转变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格局。学院先后与台湾建国科技大学、万能科技大学、健行科技大学等开展校校企联合人才培养项目,积极开展闽台教育等对外交流与合作;成立“经世国际学院”,探索国际留学生联合培养项目。成立安博榕软件、大拇哥、橘园和伟海电力4个产业学院;对接“一带一路”,与中水十六局开办“闽江国际班”、与中国电建开班“金砖班”;与福建水投集团、福建恒安集团、中国重汽、建新集团等合作开展“二元制”办学,与国网福州、泉州供电公司、闽东电力公司、厦门轨道交通、福州地铁集团、厦门三安集团、宁德新能源等大中型企业广泛开展合作办学。

经过九十三年的积淀,学院形成以“上善若水、厚德载物”为载体的特色校园水文化,具有鲜明的行业办学特色,有效推动了学院各项事业稳步发展。学院先后荣获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水利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全国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先进单位、全国国防教育特色校、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文明学校(连续十届)、福建省首届文明学校标兵(全省唯一)、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福建省就业评估优秀高等职业院校、省级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建设院校、福建省水利工作先进集体、福建省水利科技工作先进集体、福建省平安校园等荣誉。

栉风沐雨砥砺前行,春华秋实岁月流金。九十多年来,经过几代水院人的艰苦创业、开拓进取,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走出一条具有特色的发展之路,实现了跨越式发展。面向未来,学院将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坚强领导下,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坚持“亲产业,创特色,促内涵”的发展思路,扎实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为把我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职业院校而努力奋斗!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考批次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2199号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两个专业第一年在我院的福州铁路分院校区就读,地址:福州火车站桂山路109号,后两年在校本部就读。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院简介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创办于1929年,是福建省教育厅和省水利厅共建单位,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福建省“双高”校建设单位。学院设有水利工程学院、电力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交通工程学院和经济管理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和公共基础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涵盖水利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等9个专业大类;学院占地总面积1080亩(含福州、厦门基地),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8073人。

在90多年的职业教育办学历史中,学院许多学子成为当地水利、电力等行业的技术骨干或领头人,在社会上享有“福建水电人才摇篮”的美誉。

学院建有王光谦院士专家工作站暨清华大学海西水利综合实践基地(全国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数字流域福建省高等学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福建省动力电池材料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三明市CAE技术研究中心、三明市新能源动力电池技术及先进纳米材料研究中心等14个产学研平台。拥有福建省水电培训中心、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等多个对外技术服务平台,为社会提供水利、电力、水土保持等技术服务与咨询,是福建省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项目培养基地、省级职教师资培训培养基地。学院开展高技能、新技术培训和技能鉴定,与各地市水利局、供电局、电力公司等政府部门或企业合作,承担省水利厅“基层水利人才培训计划”等资格考试和培训。

学院先后荣获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水利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全国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先进单位、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文明学校(连续十届)、福建省文明学校标兵、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福建省就业评估优秀高等职业院校、省级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建设院校、福建省水利工作先进集体、福建省水利科技工作先进集体、福建省平安校园等荣誉。

第三章 招生类别及计划

第五条 经福建省教育厅批准并由教育部备案,学院招收的批次为专科批次或专科提前批;我院2022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其他要求将分别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机构统一公布为准。

第四章 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第六条 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2022年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就业处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第七条 按教育部及各省招生规定、政策及原则,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八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执行标准为教育部、卫生部和全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九条 福建省按照专业平行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招生省份遵循该省投档录取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分相同的,按先同等优先、再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以此确定出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考生成绩分数相同的,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新高考改革省份再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其他省份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各省份投档规则请考生和家长参考各省(市、自治区)向社会正式公布的相关文件。

第五章 监督和保证

第十条 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我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规定。

第十一条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招生工作的信誉。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检部门的监督。

第六章 录取结果公布及通知书发放

第十三条 录取结果将通过各招生所在省份的官方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上查询。

第十四条 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录我院网站查询。

第十五条 我院在招生结束后,及时制作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第十六条 根据闽价费〔2012〕356号和567号及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精神,学院各专业缴费标准及退费办法如下:

(一)缴费标准:软件技术专业学费为9000元/生·年,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费为7200元/生·年,其他各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生·年;

(二)退费办法:

1.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退还;

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退还;

4.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

5.被开除学籍的,其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退还。

第八章 专科升本科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毕业班学生按照自愿报名原则参加专升本考试,考试成绩符合所报本科学校录取条件的,可升入本科院校就读本科专业。

第九章 学历文凭

第十八条 学生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时、学分、教学环节、职业资格证书,由学院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第十章 其它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新生入学体检复查和资格审查等。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院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特困补助、勤工俭学为辅的资助体系,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资助。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2199号

邮 编:366000

招生咨询电话:0598-8823857(兼传真)、8823856,

招生咨询QQ群:188702297,

招生投诉电话:0598-8823880。

网 址:http://www.fjsdxy.com/zs

招生微信公众号:sdxyz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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