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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职业大学
黎明职业大学是一所以理想命名的学校,学校渊源深厚。1929年春,在著名教育家蔡元培、马叙伦的倡议下,黎明高级中学开学,辛亥革命元老、著名书法家于右任题写校名并任学校董事,梁披云任校长。著名文学家巴金、鲁彦、丽尼,著名编辑家、出版家和翻译家吴朗西,音乐家吕骥,戏剧家张庚,史学家杨人楩、周贻白,生物学家陈范予、柳子明等文化教育界名人先后来校考察、讲学和写作。1981年,时任全国政协委员、澳门归侨总会主席,著名教育家、诗人、书法家、社会活动家梁披云联络海外侨亲和原黎明师友,在黎明高中旧址发起创办黎明学园。1984年,黎明学园升格为黎明职业大学,学校办学历经宏基初奠(1984-1994)、规模扩张(1995-2005)、内涵提升(2006-2015)、品牌优化(2016- )四个阶段,朝着科学办学与创新发展之路击楫中流、渐著辉煌。学校入选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以福建排名第一入选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连续五年蝉联福建省高职高专院校发展潜力综合排名第一名,在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五年总评中位居全省第一,荣膺第七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荣获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典型学校、学生发展指数优秀院校和教师发展指数优秀院校,荣获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和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育人成效50强,办学能力、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昂首走在全省前头、全国前列。

学校设有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学院、商学院、文化传播学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外语与旅游学院、新材料与鞋服工程学院、轻工学院、航空学院以及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4个学院、51个专业,形成以应用工科、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的专业布局。通过国际标准认证专业3个,成为1+X证书试点院校,参与28种证书的1+X证书试点,覆盖27个专业。国家级重点专业2个,国家级骨干专业5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3个,国家职业教育示范性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1个,国家级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1个。学校对接“泉州制造2025”,开设“工业机器人技术”等专业,成为教育部与华航唯实、ABB、新时达工业机器人领域职业教育合作项目院校。学校高度契合泉州纺织鞋服、石油化工、建筑建材、文化创意等支柱产业,形成9个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重点建设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国家级“双高计划”专业群,建筑工程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等两个省级“双高计划”专业群,按“一院一特色”的要求打造产教融合典范,不断提升服务产业发展水平。

学校参与教育部高职专业教学资源库15个,主持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主持备选库1个。立项省级示范专业9个,精品专业7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1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6个,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75门,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4个,省级专业群实训基地4个,省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2个,省级产教融合专业示范点4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4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6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4项,中高职衔接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开发项目5个,高职院校产业学院试点项目2个。学校是福建省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院校,可开展38个工种的考试与发证工作。

学校持续推进东海校区扩建工程和鲤城校区提升工程建设,扩建工程土建学院大楼、智能制造学院大楼、新材料与鞋服学院、信电学院大楼、图书综合大楼、轻工学院大楼、16#17#学生公寓、学生食堂及活动中心、中环路及周边景观、黎明湖、黎明栈道等项目相继建成并投用,实现一院一楼的格局。拟建的产教融合实训大楼已入选“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项目,产教融合实训大楼及13#~15#学生宿舍建设工程项目均将于2022年部分建成。学校不断优化“学校统筹、专家咨询、学院实体、专业协作”的校企合作管理模式,构建产业链、创新链、教育链、人才链“四链融合”模式,着力完善“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政行企校深度融合的长效机制。牵头组建建筑行业、石油化工行业、外语教学等3个福建省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泉州市职业院校联盟和省级多元投资主体建筑职业教育集团,为主参与7个职业教育集团,在4所优质中职学校设立分校,与华中数控等联合培养技术研发人员,与泉州轻工职业学院等试行混合所有制合作办学,与政府部门共建泉州商标馆黎大校园体验馆,与北斗开放实验室合作共建“北斗导航技术应用推广平台”,与华为公司共建“信息与网络技术学院”,与安踏集团、钰齐集团、凤凰数字媒体产业教育集团共建产业学院,成为福建省首家上汽通用汽车ASEP校企合作项目院校。

学校现有双师素质教师占81.85%,拥有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校长奖”2人,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奖”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教育部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6人,全国石化行业优秀教学团队2个、教学名师3人,福建省优秀教师8人,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教学名师8人、专业带头人15人、高校“杰青”3人,省教育评估专家23人,省会计专家1人,入选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获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土木建筑类“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福建省优质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国家-省-市-校”四级科研创新平台22个,获全国高职高专院校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在科研平台数、授权专利数、科研项目数、科研到账经费、技术服务收入等多项关键指标位居全省同行首位。《黎明职业大学学报》获“全国高职成高学报优秀社科学报”,以福建省同类期刊首位入选RCCSE核心期刊。不断做强新型“黎明智库”,集调查、研究、咨询、服务为一体,加强国情、省情、市情、校情研究,实现咨政成果进政府决策、进行业应用、进企业实践、进学校教学。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授基础知识与培养专业能力并重,强化学生职业素养养成和专业技术积累,将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贴近福建和泉州现代化建设需要特别是产业发展需求,加强省情、市情研究和对接,强化学校党的建设,为八闽大地特别是泉州的繁荣发展输送了一批批合格的技术技能人才,在福建工作占93%以上,有着良好的社会声誉和专技名望。学校各专业招生录取分数高,2019届毕业生就业率100%,2020届毕业生就业率98.66%,2021届毕业生就业率99.12%。近三年学生在各级各类竞赛中累计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2160项,其中国家级687项。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奖总数位居全国同类院校第26位。学校人才培养、毕业生就业率、毕业生获高级证书比例等关键指标位列全省高职高专首位,涌现出了全国大学生创业英雄100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福建省“最美学生”、全国易班十佳站长、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标兵。





黎明职业大学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黎明职业大学 学校代码:11317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学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通港西街298号(邮编:362000)

第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黎明职业大学

第七条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八条 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本校2022年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本校招生日常工作和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学校成立由校纪委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纪律的落实执行情况。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招生录取期间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595-22900162。

第十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2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 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二条 招生要求

(一)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填报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举止端庄,兴趣高雅,有志于从事民航服务事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身高:女生163-174cm,男生173-183cm。

3.五官端正,肤色好,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体味。

4.口齿清楚,听力正常,性格开朗、心理素质好,富有合作精神。

5.形体匀称,无“X” 型腿、“o” 型腿。

6.无精神病史,无肝炎病史,无各类慢性传染疾病。

7.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符合民航空勤人员背景调查要求。

考生若不符合要求,学校将有权不予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二)调档比例:按各省规定的投档比例调档。

(三)加分政策以各省份录取照顾政策为准。

(四)录取办法

1.福建省内录取办法

福建省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2. 除福建省外的其它省份录取办法

根据各省(市)投档规则出档后,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投档分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当考生所报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根据专业的培养要求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第十五条 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费〔2012〕356号文、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闽价费〔2018〕192号文核定标准范围收取,普通高校高职生各专业学费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艺术类专业学生学费为每人每学年7200元,中美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每人每学年18000元。住宿费按照泉价〔2016〕2号文制定的标准进行收费,学生公寓为每人每学年650元。代办费为每人每学年600元,毕业时多还少补。学生退费按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5〕费435号文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助学体系

学校对新生设有“绿色通道”,建立了奖、助、贷、勤、免、缓、补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校困难补助及勤工俭学岗位等各项资助,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录取结果在黎明职业大学官网上公布,网址www.lmu.edu.cn ,同时邮寄录取通知书通知考生。

第十八条 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5-22001232

网 址:www.lmu.edu.cn

第十九条 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黎明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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