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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万博科技职业学院
万博科技职业学院始建于2000年6月,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核准的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坐落于安徽省省会合肥,拥有本部校区和新桥校区两大校区,交通便利,环境优越,总占地面积近800亩,总建筑面积超58万平方米。将逐步形成“一校两区”新格局,新桥校区建成后,可容纳在校生超2万人,为学校升格为本科层次普通高校奠定坚实基础。


学校在办学历程中,坚持以广阔的胸襟,国际化的视角,开辟出一条特色办学之路,并取得了丰硕成果。2005年12月,安徽首家通过“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并取得“优良”成绩;2008年,新加坡莱佛士教育集团投资举办,学校引入国际化教育资源;2012年12月,批准成为安徽省自主招生改革试点高校之一;2013年3月,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与新加坡莱佛士高等教育学院正式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17年11月,学校新桥校区开工建设,“一校两区”新格局日渐成熟。


学校下辖智能信息学院、交通工程学院、国际商务学院、艺术传媒学院、音乐教育学院、基础部、教学督导办公室、继续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等教学单位,是以经贸类、管理类为主,经、管、理工、教、文化、艺术等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涵盖51个国家计划统招专业。现拥有各类在校生7000余人,教学实验室38个,实习实训基地26个,图书馆纸质、电子图书80.5万册。学校坚持以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以技能型、创新型复合人才培养为主线,不断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拓宽专业口径,深化学科专业内涵建设,现有企业品牌与形象设计、Visual Basic 程序设计等省级精品课程,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办学特色进一步凸显。


学校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夯实基础,励精图治,汇聚了来自中国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安徽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合肥师范学院、中科院合肥分院等一批资深教授、骨干教师以及新加坡莱佛士教育集团的国际师资队伍,组成了一支以中青年为核心骨干力量的教学和管理队伍,形成了一套完备的、国际化的教学质量管理体系。与此同时,学校高度重视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校园环境等硬件设施的投入,并不断创新人才培养和就业推荐模式,产教融合,开展高层次的校企合作,与世界500 强企业或知名企业加强合作与交流,为学生提供更高的学习和就业平台,使学校就业形势一直保持良好态势,历届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多年来就业率均达到95% 以上。


自新加坡莱佛士教育集团投资举办以来,依托集团的优质教育资源,万博科技职业学院积极实施“品牌化战略”、“国际化战略”、“差异化战略”,继续在教育管理、课程体系、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不断创新,国际化办学进程不断加快,不断凝练办学特色,力图以国际化的视野,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教育品牌形象,着力培养综合素质高,具有国际视野、创新创业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


十九年栉风沐雨,十九年春华秋实,万博科技职业学院在努力提高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同时,全力推进教育国际化转变的进程,矢志不渝地书写教育事业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





万博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万博科技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新桥国际产业园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严格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招委”)制定的录取规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2、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即将所有投档考生按实际考分排列,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有空余计划的专业;高考总分(含加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委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

4、身体健康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5、我院对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及外语语种均无要求。

6、艺术类招生录取按省招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7、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六、颁发证书:万博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严格按照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备案的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5250302

电子邮箱:wbc@wbc.edu.cn 学院网址:http://www.wbc.edu.cn

官方微博:http://weibo.com/wanboedu 官方微信:wbcedu

九、其他须知:

1、学生可享受国家资助待遇,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高等学校学生临时生活补贴。

2、我院设有“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为贫困学生设立校内助学金,并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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