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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80年,2011年获教育部批准升格,是教育部批准最早的十所幼专之一;2015年成功立项建设“安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2018年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同时获得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学生技能大赛大奖,是全国师专中唯一获得三个国家级奖项学校;2019年学校获“安徽省高职发展标杆校”,入选教育部“职业教育优质案例”学校,是全国师专“双高计划”唯一推荐学校,学前教育系教师团队入选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学校研究成果“‘全实践引领,政校园协同’的幼儿教师培养模式”在第五届中国教育创新成果公益博览会上获得中国学前教育创新成果最高奖。2020年学校荣获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第三届合肥市文明校园。2021年学校获批安徽省第四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学校“抱元守一”,始终坚持“幼”字特色、“师范”属性,累计为社会培养了2万余名专业教师,培训了约7.6万名在职教师,成为安徽省学前教师教育领域的主力军,是安徽省陈鹤琴教育思想研究会会长暨秘书长单位,安徽省学前教育专业(专科)联盟常设主席单位,安徽省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安徽省儿童文艺家协会幼儿文学委员会秘书处均设在学校。

学校学林路校区占地427亩,市委市政府新增梅冲湖校区用地430亩。学校现有在校生6683人,开设了16个专业,其中,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美术教育3个专业为国家级骨干专业,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艺术教育4个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

建校以来,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一切为儿童”为校训,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培养,已形成明显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学生良好的综合素质和从教基本功得到社会的高度认可,新生录取分数线、报到率和毕业生对口就业率高居全省高职高专院校前列。2019年与安徽师范大学合作培养首届本科生,搭建了中职、高职、本科的人才培养通道。

学校一直坚持校-园合作,实践育人,全国首创“政校园”协同育人机制。学校和地方政府深度合作,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学校举办了30所公办幼儿园,成立了合肥幼教集团。校园深度融合,通过“高校教师驻园挂职”项目,先后派出20多名副教授、骨干教师下园挂职锻炼,担任幼儿园园长、副园长职务,建立专业教师全员实践制度,探索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方式;通过“幼儿园教师进高校课堂”项目,每年有30多位幼儿园一线教师进高校课堂授课,校园合作研发教材7部;通过设立“鹤琴班”,为集团进行订单式培养。校园共建7个省级校企合作实践基地,3个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和1个国家级学前教育专业生产性实训基地。已建成2门国家级精品课、4部国家规划教材。2021年我校主编教材《学前儿童卫生与保健(第2版)》荣获全国优秀教材(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一等奖。

学校紧跟科技发展趋势,积极推进信息技术在学前教育人才培养中的应用。教师在智慧教室环境下采用蓝墨云、雨课堂等教学工具进行课堂教学改革,近3年教师教学信息化大赛国家级获奖提高了150%;建有安徽省学前资源库,组建信息化教学团队,编写专业核心课程资源;举办全国幼儿教师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大赛,积累幼儿园优质活动资源,专业核心课程的电子资源总量达2437G,资源数达5.66万个。积极与华为共建ICT学院,探索人工智能技术在学前专业应用。培养人工智能基础教育师资,为学前教育专业提供新技术通识性课程,提升师生信息技术素养;搭建大数据人工智能实验室,在学前教育领域开展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探索研究。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招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留学生,与美国、英国、韩国、乌克兰、印度尼西亚以及新加坡等国家的11个高校或机构保持密切交流合作。先后有80多名教师赴美国、韩国、新加坡等地交流及业务学习;与台湾元培医事科技大学签订协议,每年10名学生、2名教师赴该校访学,共10年;200余名学生赴韩国、台湾地区参加研修学习、留学、专升本和志愿服务活动;120多名学生赴新加坡就业;开设有英语教育、音乐教育、学前教育三个专业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18年,学校成为安徽省第一所对台交流基地挂牌高校,2021年获批第二批安徽省国际交流合作基地。

学校主动承担安徽省教育援疆项目,自2011年起每年为新疆皮山县培养30-50名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同时,积极贯彻职业教育改革精神,发挥优势资源,支持革命老区金寨职业学校和省内中师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建设。

经过40多年的发展,学校在全国享有良好的声誉,受到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等国家部委多次表彰,享有“安徽幼教黄埔军校”“安徽省幼儿园园长摇篮”等美誉。下一步学校将认真抓住国家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改革的机遇,一手抓内涵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一手抓新校区建设,按照“办好一批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若干所幼儿师范学院”的标准,向“合肥幼儿师范学院”的目标努力奋进。

(以上统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年制高中毕业起点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各项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学林路1100号。邮编:230013。

第四条 学校对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课程(学分)的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下设招生办公室和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全日制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招生全过程监督工作,并负责接受投诉和举报。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 2022年,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共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艺术设计、舞蹈表演、小学英语教育、图书档案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大数据技术、小学教育、体育教育16个专业招生。其中,艺术教育专业主要培养书法教育方向人才。具体招生计划按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第九条 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完成全部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后,若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完成全部专业志愿录取后,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将其调剂到其他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安徽省艺术类招生办法执行。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艺术设计、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相应模块的考试。录取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据省统考各模块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小学英语教育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且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90分(150分制)。

第十二条 大数据技术专业限招理科生。

第十三条 体育教育专业招生按照安徽省体育类招生办法执行。录取时,依据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各专业的体检标准严格按国家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有明显身体缺陷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师范类专业。

第十五条 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第五章 收费及奖助标准

第十七条 学费标准按照皖价行费[2000]259号和皖价行费[1999]240号文件标准执行。安徽省发改委如有新收费标准,以新文件为准。

第十八条 学校积极实行奖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经济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与资助,并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条 学校网址:http://www.hfpe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hfpec.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51-62520127、62520128 15255187603

招生监督电话:0551-62520121

招生微信公众号:合肥幼专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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