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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安徽师范大学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全日制本科高等学校,独立颁发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独立办学以来,学院坚持“学校为学生而办,学生为学习而来”的办学理念,发挥独立学院的体制机制活力,秉承安徽师范大学“厚德、重教、博学、笃行”的优良传统,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厚德、开物、自强”为院训,倡导“诚信、勤奋、团结、博爱”的价值观,以学生的“生命、生活、生涯”教育为内容,以促进学生“成长、成人、成才、成功”为目标,着力培养“明明德、厚基础、强技能”的应用技术型人才,形成了以文育人、以文化人的办学特色。

学院现有本科招生专业44个,涵盖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等7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信息工程类、金融财经类、语言艺术类、现代服务类、设计传播类、工商管理类”六大专业群。建有2个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6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教学团队。现设有电子工程系、化学工程系、经济系、管理系、人文与传播系等10个系,并设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实验中心、图书馆。现有在校生8803人,专兼任教师509人,其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185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62人。

独立办学17年来,学院以高水平的师资、规范的教学、严格的管理、优质的服务和多彩的校园文化,赢得了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近三年各专业录取线均超本科二批次线20分以上;2020年新生报到率达97%,位居全省独立学院榜首;学生考研录取率连续五年超过10%;大力推进各专业“1+N”竞赛模式,共获得校级以上各级各类奖项922项,其中由省教育厅认定的国家级(A类)赛事奖项52项。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3%左右,一批批优秀毕业生或在全国各地建功立业,或在北京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南京大学、同济大学、武汉大学,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英国约克大学等国内外著名高校学习深造。在艾瑞深、武书连分别公布的大学排行榜中,我院综合实力近几年一直位居全省独立学院前列。在2019年艾瑞深校友会公布的师范类排行榜中,我院居全国师范类独立学院排名第八。

奋斗所到处,青春恰自来。在“两个一百年”交汇的时间点上,年轻的皖江学院又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2020年3月,安徽师范大学与芜湖市政府正式签订转设框架协议,皖江学院的转设之途正式启航。目前,按照教育部关于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意见和要求,芜湖市委市政府、安徽师范大学与省教育厅正积极推进学院转设工作。相信转设成功后,学院将紧紧抓住全新的发展机遇,全面强化内涵建设,精心构建学子成长平台,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美好安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

(特别说明: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转设已经教育部公示, 拟转设为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校名暂定为 “芜湖学院”。如转设成功,2022年录取的新生将发放“芜湖学院”录取通知书,并由“芜湖学院”负责新生报到、培养、管理以及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凡报考我校的考生视为已经认真阅读并知晓上述说明。)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转设后为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文津西路8号(过渡校区)

五、组织机构

1.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讨论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3.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的招生工作在学院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六、录取规则及要求

1.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学院调档比例按照100%从生源所在地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取电子档案。

3.学院分专业采取“专业清”的方式录取。

4.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按各模块省统考综合分为依据进行录取。

(1)表演专业按照“模块三”综合分择优录取;

(2)舞蹈表演专业按照“模块四”综合分择优录取;

(3)美术类专业按照“模块七”综合分择优录取;

(4)音乐类专业按照“模块八”综合分择优录取;

5.学院不限考生外语语种,但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须为英语;在安徽省录取英语专业设单科成绩控制线,文科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150分制),理科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150分制)。

6.大类招生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七、颁发证书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院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学位证书。(注:如转设成功则颁发“芜湖学院(暂定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八、收费和奖助学金

1.学费按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学费暂定为:非艺术类专业11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14000元/生·学年。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2.学院现有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位一体,联动助学”的激励和保障机制,鼓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

九、附则

1.学院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并作为高考录取工作的依据。

2.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3.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院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4.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553-5771509;电子邮箱:wjxyzsb@163.com,招生监督电话:0553-5117511;招生网网址:wjzsb.ahnu.edu.cn/,招生咨询QQ群: 619309042。

5.本章程逐年修订,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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