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市学院
合肥城市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位于安徽省省会合肥。前身是2003年6月设立的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2020年12月,转设为独立设置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更名为“合肥城市学院”。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责任使命,坚守“立德树人,办人民满意教育”办学宗旨,秉持“明德、爱国、善进、匠心”校训精神,确立“质量为本,内涵发展,强化特色,追求卓越”办学理念和“立足安徽、面向全国,融入长三角、服务城镇化”办学定位,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办学思路和办学模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明确“三全育人、五育并举”人才培养思路,初步形成了“3+1”和“理实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学校规划占地面积近1000亩,已建成校舍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现有滨湖和北城两个校区,分别坐落于美丽巢湖之滨的合肥市黄麓科教园区和滁河干渠之畔的合肥北城岗集镇,校园环境优美,文化氛围浓郁,荣获“合肥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0000余人。专任教师500余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占40%以上。拥有全国优秀教师及省级教学名师5人,省部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坛新秀、省级卓越教学新秀10余人。学校现有各类实验室80余个。设有徽派建筑构件文化研究中心、城市空间景观与智能养护技术中心、江淮建筑研究院等研究机构,在全省率先建成校内光伏发电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和教学科研平台,与吉利汽车合作共建“新能源汽车”实验实训基地。学校图书馆建有先进的文献信息系统,馆藏文献资源总量达65万册,电子资源60万种。
学校现有土木工程系、建筑与艺术系、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管理工程系4个教学院系和基础教学部、思政教研部2个教学部,设有32个本科专业(招生专业28个),涵盖工、管、艺三个学科门类,基本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体,以土建类学科专业为特色,“工、管、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坚持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导向,重视教学研究对教学改革的引领作用和科学研究对教学的促进作用,教学科研协调发展,在质量工程、科学研究、大学生学科与科技竞赛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近年来,获批省级一流专业3个,通过省级专业评估18个;获批立项省级各类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00余项;完成各级科研项目、横向课题、专利10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编写专著、规划教材等200篇(本)。近年来,我校学子在国际性、全国性以及省级以上主要学科竞赛和体育、艺术等赛事中,获得奖项500余项。其中,UIA-HYP国际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二等奖,创造了安徽省高校在该项赛事中最好成绩,在国际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大赛(艾景奖),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安徽省电子类专业水平测试赛等竞赛中,以及全省大学生篮球、羽毛球和艺术、美术作品展等赛事中获得的奖项成绩居全省高校前列。
建校以来,学校始终坚守“一心一意办好学,矢志不渝创名校”初心,以高水平的师资、高质量的教学、规范化的管理、优质化的服务,赢得了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与赞誉;学校始终注重校园文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荫桐”校园文化,在以“德”树人、以“智”启人、以“体”强人、以“美”化人,以“劳”塑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八载风雨兼程,九万里风鹏正举!合肥城市学院在新的起点上,坚持新理念,抢抓新机遇,奋斗新征程,努力建设省内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奋力谱写合肥城市学院高质量发展的新华章!
合肥城市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合肥城市学院(原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 国标:13615)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
四、办学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黄麓科教园1号(滨湖校区)
安徽省合肥市金岗大道88号(北城校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照教育部和各生源省份(市、自治区)最新颁布的当年有关招生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按所填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有空缺计划的专业;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艺术类专业均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以平行志愿方式进行投档的,按投档成绩高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艺术(不分文理)按照专业成绩、文化课总分、综合(不分文理)、语文、数学、外语次序选择;艺术(文)按照专业成绩、文化课总分、综合(文)、语文、数学、外语次序选择;艺术(理)按照专业成绩、文化课总分、综合(理)、数学、语文、外语次序选择);非平行志愿方式进行投档的,以专业统考成绩高低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艺术(不分文理)按照文化课总分、综合(不分文理)、语文、数学、外语次序选择;艺术(文)按照文化课总分、综合(文)、语文、数学、外语次序选择;艺术(理)按照文化课总分、综合(理)、数学、语文、外语次序选择)。
4.学校各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入学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并取得相应学分。
5.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6.学校录取新生时各专业对身体的要求详见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等相关文件。
六、颁发证书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者,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合肥城市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合肥城市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收费标准
根据皖价费〔2018〕7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应保持相对稳定,如有变更,以我校向安徽省发改委和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等部门备案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学校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执行以下标准:
工科学科类各专业 18200元/生·学年
管理学科类各专业 17000元/生·学年
艺术类各专业 19800元/生·学年
住宿费(五/六人间) 1600元/生·学年
注:新生入学报到时,由学校统一安排五/六人间学生公寓住宿。
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 资助政策及办理程序
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常完成学业,鼓励在校学生在德智体美劳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学校建立了“多位一体”的资助育人体系和激励保障机制,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绿色通道”。相关资助政策和资料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发给录取新生。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每学年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的比例、程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进行评选、审核、公示,并按时发放到学生银行卡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提交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院系推荐、学校审批等程序申请相关资助项目。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电话:0551-88569188。
2. 主要资助项目介绍
(1)贯彻落实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基层就业国家资助、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贷款贴息等有关政策;
(2)国家奖助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3)校内资助项目设有学校一、二、三等奖学金(获奖比例35%)、贫困生生活补贴、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百千万”走访、学费减免(孤儿、烈士子女、伤残军人等)、节日慰问、退役士兵生活补助等;
(4)学校还设置了考研升学奖励、文体活动及学科竞赛奖励、发明专利奖励等;
(5)安徽省建筑造价管理协会、合肥市工商联商(协)会、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相关社会组织的爱心人士在我校部分专业设立了社会奖学金。
九、其他须知
1.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
2.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和不实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咨询热线电话:0551-88560222、88561222、88565558
传 真:0551-88565558
学校网址:http://www.cuhf.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cuhf.edu.cn/zsb/
本章程由合肥城市学院授权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责任使命,坚守“立德树人,办人民满意教育”办学宗旨,秉持“明德、爱国、善进、匠心”校训精神,确立“质量为本,内涵发展,强化特色,追求卓越”办学理念和“立足安徽、面向全国,融入长三角、服务城镇化”办学定位,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办学思路和办学模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明确“三全育人、五育并举”人才培养思路,初步形成了“3+1”和“理实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学校规划占地面积近1000亩,已建成校舍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现有滨湖和北城两个校区,分别坐落于美丽巢湖之滨的合肥市黄麓科教园区和滁河干渠之畔的合肥北城岗集镇,校园环境优美,文化氛围浓郁,荣获“合肥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0000余人。专任教师500余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占40%以上。拥有全国优秀教师及省级教学名师5人,省部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坛新秀、省级卓越教学新秀10余人。学校现有各类实验室80余个。设有徽派建筑构件文化研究中心、城市空间景观与智能养护技术中心、江淮建筑研究院等研究机构,在全省率先建成校内光伏发电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和教学科研平台,与吉利汽车合作共建“新能源汽车”实验实训基地。学校图书馆建有先进的文献信息系统,馆藏文献资源总量达65万册,电子资源60万种。
学校现有土木工程系、建筑与艺术系、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管理工程系4个教学院系和基础教学部、思政教研部2个教学部,设有32个本科专业(招生专业28个),涵盖工、管、艺三个学科门类,基本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体,以土建类学科专业为特色,“工、管、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坚持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导向,重视教学研究对教学改革的引领作用和科学研究对教学的促进作用,教学科研协调发展,在质量工程、科学研究、大学生学科与科技竞赛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近年来,获批省级一流专业3个,通过省级专业评估18个;获批立项省级各类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00余项;完成各级科研项目、横向课题、专利10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编写专著、规划教材等200篇(本)。近年来,我校学子在国际性、全国性以及省级以上主要学科竞赛和体育、艺术等赛事中,获得奖项500余项。其中,UIA-HYP国际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二等奖,创造了安徽省高校在该项赛事中最好成绩,在国际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大赛(艾景奖),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安徽省电子类专业水平测试赛等竞赛中,以及全省大学生篮球、羽毛球和艺术、美术作品展等赛事中获得的奖项成绩居全省高校前列。
建校以来,学校始终坚守“一心一意办好学,矢志不渝创名校”初心,以高水平的师资、高质量的教学、规范化的管理、优质化的服务,赢得了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与赞誉;学校始终注重校园文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荫桐”校园文化,在以“德”树人、以“智”启人、以“体”强人、以“美”化人,以“劳”塑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八载风雨兼程,九万里风鹏正举!合肥城市学院在新的起点上,坚持新理念,抢抓新机遇,奋斗新征程,努力建设省内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奋力谱写合肥城市学院高质量发展的新华章!
合肥城市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合肥城市学院(原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 国标:13615)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
四、办学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黄麓科教园1号(滨湖校区)
安徽省合肥市金岗大道88号(北城校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照教育部和各生源省份(市、自治区)最新颁布的当年有关招生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按所填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有空缺计划的专业;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艺术类专业均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以平行志愿方式进行投档的,按投档成绩高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艺术(不分文理)按照专业成绩、文化课总分、综合(不分文理)、语文、数学、外语次序选择;艺术(文)按照专业成绩、文化课总分、综合(文)、语文、数学、外语次序选择;艺术(理)按照专业成绩、文化课总分、综合(理)、数学、语文、外语次序选择);非平行志愿方式进行投档的,以专业统考成绩高低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艺术(不分文理)按照文化课总分、综合(不分文理)、语文、数学、外语次序选择;艺术(文)按照文化课总分、综合(文)、语文、数学、外语次序选择;艺术(理)按照文化课总分、综合(理)、数学、语文、外语次序选择)。
4.学校各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入学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并取得相应学分。
5.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6.学校录取新生时各专业对身体的要求详见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等相关文件。
六、颁发证书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者,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合肥城市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合肥城市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收费标准
根据皖价费〔2018〕7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应保持相对稳定,如有变更,以我校向安徽省发改委和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等部门备案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学校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执行以下标准:
工科学科类各专业 18200元/生·学年
管理学科类各专业 17000元/生·学年
艺术类各专业 19800元/生·学年
住宿费(五/六人间) 1600元/生·学年
注:新生入学报到时,由学校统一安排五/六人间学生公寓住宿。
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 资助政策及办理程序
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常完成学业,鼓励在校学生在德智体美劳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学校建立了“多位一体”的资助育人体系和激励保障机制,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绿色通道”。相关资助政策和资料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发给录取新生。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每学年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的比例、程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进行评选、审核、公示,并按时发放到学生银行卡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提交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院系推荐、学校审批等程序申请相关资助项目。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电话:0551-88569188。
2. 主要资助项目介绍
(1)贯彻落实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基层就业国家资助、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贷款贴息等有关政策;
(2)国家奖助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3)校内资助项目设有学校一、二、三等奖学金(获奖比例35%)、贫困生生活补贴、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百千万”走访、学费减免(孤儿、烈士子女、伤残军人等)、节日慰问、退役士兵生活补助等;
(4)学校还设置了考研升学奖励、文体活动及学科竞赛奖励、发明专利奖励等;
(5)安徽省建筑造价管理协会、合肥市工商联商(协)会、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相关社会组织的爱心人士在我校部分专业设立了社会奖学金。
九、其他须知
1.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
2.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和不实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咨询热线电话:0551-88560222、88561222、88565558
传 真:0551-88565558
学校网址:http://www.cuhf.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cuhf.edu.cn/zsb/
本章程由合肥城市学院授权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